四、沙俄对中国大片领土的侵占
沙俄在第二次鸦片战争中扮演了一个很狡猾的角色。它没有公开地直接出兵参与战争,而以所谓调停者的身份出现,看准火候,趁火打劫,通过一系列不平等条约,侵占了中国大片领土,成为第二次鸦片战争中获利最大的国家。
1858年春,俄国东西伯利亚总督穆拉维约夫,利用第二次鸦片战争的机会,率领军舰驶向瑷珲,他向黑龙江将军奕山提出重划中俄边界的侵略要求,奕山最后在沙俄的武力要挟和外交讹诈下,于1858年5月28日被迫签订《瑷珲条约》,主要内容有:黑龙江以北、外兴安岭以南60多万平方公里的中国领土割归俄国,只有江东六十四屯照旧由中国管辖,俄国“不得侵犯”;乌苏里江以东至海的所有地方,为中俄“共管”之地;黑龙江和乌苏里江只准中俄两国船只通过,别国不得航行。但清政府没有批准这个条约,并对奕山等人进行处分。在第二次鸦片战争当中,沙俄扮演调停角色,从中趁火打劫。在1858年的天津谈判当中,俄使普提雅廷诱逼清政府首先于6月13日签订了《中俄天津条约》,主要内容:俄国在上海、宁波、福州、厦门、广州、台湾(台南)、琼州等处口岸通商,并可停泊兵船,若别国在沿海增开口岸,准俄国一律照办,并且俄国在中国可随意扩大陆路通商点的贸易,不加限制;俄国享有领事裁判权和片面最惠国待遇;中俄两国派员查勘从前未经定明边界。
需要注意的是,在第一次鸦片战争后签订的第一批条约当中,沙俄当时尚未取得和英、法、美等国同等的侵略权益,主要是没享得沿海口岸权力。而通过第二次鸦片战争,它在这方面后来居上,而且在天津条约中还有勘界的规定,为进一步侵占中国领土制造条约借口。到1860年北京谈判,沙俄公使伊格那提耶夫与奕分别代表俄中双方政府签订了《中俄北京条约》,时间是1860年11月14日,主要内容除了清政府被迫确认《瑷珲条约》外,还有:乌苏里江以东40余万平方公里的中国领土割让给俄国(该区在中俄的《瑷珲条约》中为“共管区”);规定了中俄西部“未定边界”的大致走向;俄国取得库伦(今蒙古人民共和国的乌兰巴托)、张家口、喀什噶尔等地免税贸易权,设立领事,并享有领事裁判权。通过中俄北京条约,沙俄不但进一步扩大了通商特权,更主要的是进一步扩大了对中国领土的侵占。把《瑷珲条约》中的共管区40多平方公里的领土据为己有,同时,又为割占西部领土,制造了条约根据上的借口。
北京条约以后,沙俄强迫清政府勘定西部边界,1864年10月7日,沙俄又强迫清政府签订了《中俄勘分西北界约记》,沙俄代表为扎哈罗夫等,清政府代表是明谊等,地点在塔尔巴哈台(塔城),主要内容是具体划定了自沙宾达巴哈山口(今苏联境内)到浩罕的中俄边界,这样巴尔喀什湖以东以南的中国领土,被沙俄割占,总面积为44万多平方公里。至此,通过上述条约,俄国共割占中国144万多平方公里的土地。
马克思、恩格斯对沙俄侵吞中国领土的罪行曾多次进行揭露。马克思指出:在第二次鸦片战争中,“俄国不要花费一文钱、出动一兵一卒,而能比任何一个参战国得到更多的好处”。[4]恩格斯也指出:“当英国和法国对中国进行一场代价巨大的战争时,俄国则保持中立,只是在战争快结束时它才插手干预。结果,英国和法国对中国进行战争,只是为了让俄国得到好处。”[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