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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近代史
1.2.3.2 二、《天津条约》的签订

二、《天津条约》的签订

英军于1856年10月23日挑起战争后,向广州发动进攻。叶名琛不备战,到29日,英军攻破广州外城,一度攻入内城,纵火焚烧大批民房,还抢劫了总督衙门。当时“英兵不满千,而兵勇及团练赴援者数万人”,爱国官员和广大民众英勇抵抗,英军遂于当晚撤出广州,退踞虎门,等待援军。1857年春,英国议会通过了扩大侵华战争的提案,英国政府任命前加拿大总督额尔金为全权大使,率领一支陆海军前来中国,同时,向法、美、俄发出照会,提议联合出兵。10月法国政府任命葛罗为全权大使,率领一支侵华军,继英军之后开到中国。美国积极支持英法,但因国内处于南北战争前夕,政局不稳,没有参加联军,但也派出全权大使列卫廉同英法密切配合。沙俄为了实现占领大片领土的目的,当然也积极支持战争。这样,这四个国家基于共同的侵华利益,暂时结成了侵华联合阵线,进一步扩大由英国首先挑起的第二次鸦片战争。

1857年12月,英法联军5600多人集结广州口外,12日向两广总督叶名琛发出要求入城“修约”的通牒,限10天答复。面对迫在眉睫的战争形势,叶名琛仍茫然无知,墨守一年前的陈规,不予理睬,既拒绝彼之无理要求,又不作应战之准备。英法联军得以乘虚占领广州河南地,并排列大炮,作好了攻城准备。12月24日额尔金和葛罗发出最后通牒,限24小时内答复。城中官绅请求叶名琛备战,但一味迷信的叶名琛称“乩语告以过十五日(指阴历十一月十五日,公历12月30日)可无事”。28日晨,英法联军全数登陆,开炮攻占广州城。叶名琛逃到都统衙门后花园八角亭。1858年1月5日被俘,后被英国侵略者押送到印度加尔各答,囚居在海边的镇海楼上。第二年4月病死。侵略军占领广州之后,烧夺抢掠,无恶不作,并且成立了一个由巴夏礼等三人组成的“联军委员会”,对广州实行军事管制。广东巡抚柏贵照旧任职,为外国侵略者维持殖民秩序,成为“中国通”巴夏礼操纵下的傀儡政权。这是中国近代史上外国侵略者在中国制造的第一个傀儡政权,从此英法在广州开始了历时近四年的军事统治。

侵略军攻占广州,这还没有给苟且偷安的清廷以足够的震动,为迫其进一步就范,决定沿海北上,进攻大沽,震慑京畿。1858年4月,英舰十余艘,法舰六艘驶往大沽口,美俄公使也各恃兵舰跟随助威,并分别照会清政府,提出侵略条款,要求清政府谈判。清政府派直隶总督谭廷襄为钦差大臣,前往大沽口交涉,英法公使借口谭廷襄没有便宜行事的全权资格,进行刁难。而美国和沙俄,则一边为英法打气,一边充装调停者,这样一打一拉,连压带骗地对付清政府,而清政府对此却看不透,自欺欺人地把希望寄托在美俄的调停上。而侵略者利用谈判之机待援,探测情况,加紧发动进攻的准备。经过周密地策划和布置,1858年5月19日,英法军舰多艘闯进海口,次日向谭廷襄发出最后通牒,限令两小时交出炮台,清军不予理会。两小时后,侵略军悍然发动进攻,尽管爱国官兵奋力抗击,但由于战备做得不好,谭廷襄等官员胆怯奔逃,大沽炮台终于陷落。接着英法联军沿河而上,进犯天津,并扬言要进攻北京。清政府急忙派大学士桂良、吏部尚书在花沙纳为钦差大臣,前往天津谈判求和。谈判期间,英国代表骄横要挟,美俄仍是故伎重演,扮演调停的角色从中渔利。俄使普提雅廷诱胁清政府于6月13日首先签订了《中俄天津条约》,攫取了沿海通商(可在上海、宁波、福州、厦门、广州、台湾、琼州等通商口岸停泊兵船),内地传教,领事裁判权等一系列特权,并且规定“两国从前未定明之边界”,“补入此次和约之内”,为以后进一步侵占中国领土埋下了伏笔。6月18日,美国代表列卫廉要挟清政府签订《中美天津条约》。接着,6月26日清政府代表与英国代表额尔金签订《中英天津条约》,6月27日与法国代表葛罗签订《中法天津条约》。

中英、中法天津条约的主要内容有:各国公使常驻北京;增开牛庄(后改营口)、登州(后改烟台)、台湾(后选定台南)、淡水(后改汕头)、琼州、汉口、九江、南京、镇江等十处为通商口岸;英、法等国可以到中国内地自由传教、通商、游历;外国军舰、商船可在长江各口岸自由航行;修改税则,减轻商船吨税;对英赔款400万两,对法赔款200万两。

不久,根据《天津条约》中的有关原则规定,英法美三国胁迫清政府分别签订《通商章程善后条约》,规定了鸦片贸易合法化;商税率比1843年《五口通商章程及税则》降低,对一般进出口货物按“值百抽五”(5%)抽税,货物转口运销除征2.5%的子口税外免征一切内地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