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各项具体政策
1.“照旧交粮纳税”政策
在《天朝田亩制度》颁布后不久,为了解决与日俱增的粮饷需要,杨秀清、韦昌辉、石达开等联名上奏提出“照旧交粮纳税”政策,经洪秀全批准在太平军控制地区施行。所谓“照旧交粮纳税”,即沿用清朝旧制,向地主、自耕农按土地拥有量征收田赋。这实际上表明太平天国承认地主占有土地的合法性,并允许地主收租。这样,封建生产关系和阶级关系并没有根本改变。这一政策是对《天朝田亩制度》的否定。当然《天朝田亩制度》中的反封建精神还是得到不同程度的贯彻。比如太平天国在实行“照旧交粮纳税”政策的同时,仍然坚持在经济上打击地主,在可能的条件下保护农民的利益。这主要表现在:
(1)“打先锋”。用暴力没收地主财产的一种形式。据张德坚的《贼情汇纂》记载,太平军每到一地,便通过当地的所谓“无赖之民”,串联富户的所谓“奸佃劣仆”,访问富家的窑藏所在,以所谓“奸人”引路,进行搜获。可见这是一种采取暴力剥夺富家财产的方式,主要是随时解决军需供应。
(2)薄赋税。太平天国虽然仿照清朝旧制来征收田赋,但不像清政府那样勒索、浮收,税率一般也较低。
(3)承认和保护一些农民获得的土地,并免于或减少向地主交租。在太平军占领区,有些地主官绅或被杀死、或逃亡他乡,因而出现了不少无主土地,原来佃耕这些土地的佃民,成了土地的实际主人。有些地主纵然侥幸存留下来,但也失去昔日威风。在太平天国统治区,农民减少向地主交租的事情屡见不鲜。
(4)太平天国政权直接没收了一些地主和庙宇寺观的田产。
由此可见,太平天国政权在被迫实行“照旧交粮纳税”政策的同时,又在可能的条件下维护农民的利益,打击地主劣绅,这是与地主政权迥然不同的地方。
2.圣库制度
在《天朝田亩制度》中,关于财产分配,是通过圣库制度来实现平均分配原则的。所谓圣库制度,主要是包含着互相依存的两个方面的内容,即一切财产归公和实行平均分配。这一制度是在太平军中创行的,并且在太平天国初期起到了积极有效的作用。太平天国定都天京后,一度把这一制度在天京城内推广,设立了“天朝圣库”,总管天朝的公有财产,统筹天京城内军民的生活。太平天国规定,天京城内的居民,一律禁止私藏金银和财产,要一律交付圣库。(据时人记载,私藏金不许超过一两,银不得过五两,超过限额而不交圣库者,金银没收,人即治罪)既然财产交圣库,那么天京军民的生活所需就全由圣库供应。供给标准,官兵、官民实际有差别。据《贼情汇纂》记载:天王日给肉十斤,依次递减,至总制半斤,以下就不供肉了。礼拜钱及粮米油盐,一律皆有定制,官每人每七日给钱百文,散卒半之,每二十五人每七日给米二百斤(平均每人每日一斤二两),油七斤,盐七斤。这种圣库制度,在军队实行是积极有效的,但推广到社会就不同了,因为当时中国社会还是一个小农经济的汪洋大海,根本不具备消灭私有制、实行公有制的物质条件,仅凭借政治权力,用行政命令的方式人为地消灭私有财产,实行平均分配,是违背社会规律的,势必导致社会生活的紊乱,也必然侵害到自耕农、工商业者、手工业者的利益,挫伤他们的积极性,引起他们的不满和抵触。杨秀清也承认,当时天京居民到处是“嗟怨之声”。同时,在私有制不可强行废除的条件下,私有意识在人们头脑中是根深蒂固的。可以说,从官至士卒居民,都有不同程度的积蓄私财的企图,特别是官员,凭借地位和权力,积蓄私财,追求生活享受越来越严重。所以,这种制度,最终没有也不可能在社会上推广开来,它只在天京城试行了一段时间,就名存实亡,自行消灭了,并没有来得及进一步向全社会推广。至于军队中还基本实行圣库供给制,这也是自然的和必需的。
3.商业政策
在《天朝田亩制度》中展现的是由小农描绘出来的理想国家,没有城市,没有商业,没有独立的手工业。太平天国建都天京后,首先在天京城里取消了商业,在没收天京城里所有官僚大地主的住宅及其一切财产的同时,也在实际上没收了各种商店中的一切物资。他们宣布“凡物皆天父赐来,不须钱买。”[2]商业也就自然地被废除了。这样的做法,是符合《天朝田亩制度》的精神的。但这种做法违反了社会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破坏了当时南中国已经相当发达的商品经济,致使天京城内市场萧条,经济停滞,给市民生活造成了极大的不方便。同时,也给太平天国政府压下沉重的供需包袱,事实无情地证明,这种办法是行不通的。过了一段时间之后,太平天国就不得不改变。首先,大约于1854年左右在城内北门桥一带开设商店,出城购买货物,转买之各馆,当时有人愿为此业者,可申请领照,但不准私卖。其次,在天京开辟特定的商业区——买卖街,作为贸易场所。渐渐的,城市商业恢复了。在天京城以外的地方,太平天国对民间商业始终采取的是保护和奖励政策。
4.手工业政策
太平天国建都天京后,在天京城内设立了“诸匠营”与“百工衙”,取消私营手工业。“诸匠营”与“百工衙”是早在金田起义时期就在太平军中创行的机构,主要是负责军需品和生活用品的生产与供给。建都天京后就用行政命令的方式推及天京城内。把这种机构变成不只对军队,而且对民间生活用品的生产、管理和分配统一控制的机构。诸匠营有七种,即木营、土营、织营、金匠营、金靴营、镌刻营、绣锦营。百工衙种类很多,如制造武器的有典炮衙、典硝衙、典铁衙、弓箭衙、战旗衙;生产食品的有豆腐衙、浆人衙;制造服装的有缝衣衙、国帽衙、典妆衙,其他还有铸钱衙等。诸匠营和百工衙是公营的手工业组织。与一般的手工工场不同,产品不是为了供应市场,而是为了以直接分配的形式满足军民生活需要,这种制度,在军队中实行是必要和有效的。另外,对于有些行业来说,如铸钱,由国家统一控制也是应该的,但是将所有民间手工业统统置于国家的控制之下,把这种制度推广到社会上,效果和作用就不同了。在当时的经济条件下,民间的生活用品,正常的供需途径主要靠分散经营的家庭手工业来满足(最典型的例如织布缝衣),将诸匠营与百工衙这种形式推广到社会上,是违背当时的客观经济规律的,势必打击广大手工业者的积极性,受到他们的抵制。有资料证明。当时天京城内的工匠逃亡很多,仅是织营在成立这年“自夏到冬”的半年时间里,“所存只四分之一”,由此可见弊端的严重性。这项政策在社会上长久实行下去是不现实的,在天京城外的地方,太平军没有也不可能全面实行这种政策。以男耕女织为典型写照的农业与家庭手工业密切结合的生产模式,不是太平天国政权单纯的行政命令所能改变的,况且该政权从根本上也不想改变它,相反,要加固它。这从《天朝田亩制度》的规定中可以得到说明:例如规定农民要植桑养蚕,妇女要纺织,各类工匠们要利用农隙从事劳作等。可见,太平天国也无意将“诸匠营”与“百工衙”的制度推向全社会,统统取消私营手工业。
5.社会组织管理政策
在《天朝田亩制度》中,规定仿照太平军的组织形式进行社会的组织管理。在建都天京后,对天京城内的组织管理更是走到了极端,把太平军的军事共产主义制度推及整个天京城内。第一,废除家庭制度,男女设馆分居,每馆大约25人,16至50岁的男子称牌面,居牌面馆,其余老少男子称牌尾,妇女则设女馆;第二,除诸王以外,暂停婚娶,虽夫妇不得聚首;第三,既然没有了家庭,财产公有,人们按新型组织为单位,参加所分配的劳动。这种政策显然是违背人们意愿的,甚至可以说是践踏起码的人道主义原则的,违背了现实生活需要和社会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绝不能长久执行,到了1855年年初,终因群众抵制,废除之,恢复家庭。
6.妇女政策
妇女群众是太平天国的一支重要战斗力量。不少文献反映太平天国在一定程度上反对男尊女卑的封建教条,从“天下多男人,尽是兄弟之辈;天下多女子,尽是姊妹之群”[3]的原则出发,初步实行了妇女解放的政策。《天朝田亩制度》规定凡分田照人口,不论男妇。太平天国妇女可以从军打仗,参加科举考试,参与政权管理工作。太平天国境内的妇女地位大大提高了,他们和男子一样参加各项工作。太平天国有很多女军,由女军帅40多人率领,英勇善战。太平天国还有为数不少的女官。妇女地位的提高也反映在婚姻制度上,太平天国废除了买卖婚姻,《天朝田亩制度》规定“凡婚姻不论财”,结婚发给结婚证书——“合挥”。此外,还禁止缠足,禁止买卖奴婢,废除娼妓等,美国人在《太平天国亲历记》中写道:“妇女摆脱了缠足的恶俗,男子摆脱了剃发蓄辫的奴隶标记。这是太平天国最显著,最富有特色的两大改革。使他们的外貌大为改善,和在清朝统治下的中国人的外貌显出了巨大的区别,并表现了巨大的改进。”太平天国的妇女解放运动,在中国农民战争史上是空前的,它有力地冲击了封建家法制度,在中国妇女史上写下了光辉的一页。当然,由于小农经济地位的制约和封建思想的影响,太平天国不可能完全冲破封建思想的樊篱,使妇女获得彻底解放。太平天国虽然在社会上实行一夫一妻制,太平天国领导者却因袭了封建的多妻制,洪秀全就有几十个妻妾,他甚至对后妃子女建立起一套严格的纯封建家长式的统治制度。
7.文化教育政策
太平天国的文教政策是以反孔学而到头来又离不开孔学为特征的。太平天国在意识形态领域,对封建专制统治的精神支柱——孔孟儒学进行了猛烈的抨击。所到之处毁“学宫”,拆孔庙,砸偶像,查禁孔孟“妖书”。太平天国定都天京后,曾明令规定:“凡一切妖书如有敢念诵教习者,一概皆斩。”在太平军管辖地区,出现了“敢将孔孟横称妖,经史文章尽日烧”的场面,更有诗歌形象生动地描绘当时的情况说:“搜得藏书论担挑,行过厕溷随手抛,抛之不及以火烧,烧之不及以水浇。读者斩,收者斩,买者卖者一同斩。”可见,太平天国对儒家典籍是严厉的,这是农民革命运动深入的表现。但是,我们应同时注意到以下方面的问题。
太平天国虽然猛烈地冲击了以孔学为中心的封建文化,但是并没有也不可能真正批判和彻底清除这种封建意识形态。农民阶级所处的阶级地位,使它不可能运用一种科学的理论武器,去破除封建文化,建立自己独立的意识形态体系。因而,这种反孔斗争不彻底。他们刚把反封建文化的斗争推向高潮。就立即来了个急刹车,连出三示,宣布孔孟非“妖书”,只是需要进行删改。他们设立“删书衙”,删改儒家经典,要将其中的“一切鬼话、怪话、妖话、邪话,一概删除净尽”,并酌情进行一些改动,但删改终究只是枝枝节节,(如将论语中的“夫子”改为孔某,将某些书中的“上帝”加皇字,称历代皇帝为侯,王改相,等等。)三纲五常的基干和封建伦理的原则却原封不动地保存了下来,太平天国自己出版的书籍文献中有些孔孟之道充斥,如《幼学诗》就很典型。他们不但删书,还改字、造字,如改國作“囯”等。另外,太平天国不懂得批判地继承古代文化遗产。儒家经典,并非全是毒害,它也包含了中华民族,特别是汉族多年来的优秀文化的内容。太平天国对儒家典籍,甚至对所有古书采取了全盘否定的态度和简单焚除的办法。地主文人们痛心疾首,认为此乃“文字之劫也”!这是地主阶级对太平天国革命行动的充满阶级仇恨的语言,但也毋庸讳言,太平天国的焚书行动也的确对传统文化有所破坏。
在教育方面,也和旧制度有别。如太平天国对封建科举制度没有照样因袭,而是仿其形式,在内容上则进行了一些改革,目的是选拔“德才兼备”之才,为农民政权服务,应试者不限门第出身。考试仍沿用八股试贴体,但试题取自太平天国文献,而不是四书五经,对违反的官吏给予严厉的惩罚。
8.对外政策
早在革命准备时期,洪秀全就对洪仁玕说过这样的话:“如果上帝助吾恢复祖国,我当教各国各自保管其自有之财产,而不侵害别人所有。我们将要彼此有交谊,互通真理及知识,而各以礼相接。”总的看来,太平天国在对外关系上,很大程度上坚持了反对侵略而又保持与各国之间正常往来的立场。这从太平天国与外国所谓“使者”的接触当中能够反映出来。
1853年4月,在“中立”的幌子下,英使文瀚访问天京,实际上是刺探太平天国的虚实,并进行讹诈。当他的座船擅入太平天国水域时,太平军镇江、瓜州炮台立刻开炮示警,英舰被迫停止前进,说明意图后,始得通过。文瀚到天京后,曾通过翻译密迪乐向太平天国虚伪地声明:“绝对保守中立不助满人”。太平天国官员措辞得当,表示:“尔等如助满人真是大错,但即令助之,亦是无用的。”文翰又派人送《南京条约》和一封信给太平天国,企图使太平天国承认不平等条约,太平天国不予理睬,拒绝了他的讹诈。1853年12月,法国公使布尔布隆又访问天京。1854年5月,美国公使麦莲访问天京。这些不速之客,抱有搜集情报,研究对策的目的而来,一经和太平天国接触,都感到难以把不平等条约加在太平天国头上,而匆匆离去。1854年6月,英国新任驻华公使约翰·鲍令,派翻译麦华佗等人,再去天京,提出各种问题,要求答复。东王杨秀清以诰谕形式批复其引条,申明“通商者务要凛遵天令”,“害人之物(指鸦片)为禁”,“此后欲贩运煤炭等,请免来也”。这些都反映出太平天国坚持独立平等的外交政策,和清政策妥协媚外的外交政策形成了鲜明对比。应该说,坚持原则,维护国家的主权和民族尊严是太平天国外交政策的主导方面。当然,太平天国的对外政策也是有缺陷的,这也反映在两个方面:一方面,因为宗教上的某些方面共通之处的原因,模糊了太平天国的政治视线,对外国侵略者的真面目缺少本质的认识,而将其一律当成“洋兄弟”。例如,曾向文翰的翻译密迪乐表示说:“吾等今后不特彼此相安无事,而且还可以成为亲密的朋友。”在答复文翰的照会中,竟准许英国人“自由出入,随意进退”,在很大程度上把内河航行权给了列强各国。另一方面,也表现出妄自尊大的心理,说是“爷排天国在中华”,天王受命为“万国之真主”,要求各国臣服天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