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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近代史
1.3.1.1 一、列强在华政治经济势力的扩大

一、列强在华政治经济势力的扩大

1.外国公使驻京后严重干涉中国的内政外交

《北京条约》最后确认了外国公使驻北京的特权。从1861年起,主要的几个列强国家,像英、法、俄、美等国先后在北京建立起公使馆。按照国际惯例,建立外交关系的国家之间应该互派使团,本来是正常的事,但外国公使以征服者的身份驻京后,却直接对清政府进行外交上的讹诈和政治上的控制,肆意干涉中国政务。如1865年和1866年,英国人赫德和驻华使馆参赞威妥玛,先后向清政府提出了《局外旁观论》[1]和《新议略论》[2],其宗旨是要求清政府“内改政治,外笃友谊”,听命于外国。再如1867年,美国驻华公使蒲安臣卸任回国,他诱胁清政府给予“办理各国中外交涉事务大臣”的头衔,组成了一个出使外国的所谓“中国代表团”。成员有英国使馆翻译柏卓安、法籍海关税务司德善及海关道志刚、礼部郎中孙家谷等中国一般官员,走访美、英、德、俄等十余国,时间长达2年之久。更不可思议的是,1868年7月,蒲安臣竟擅自代表清政府与美国国务卿西华德缔结了《中美续增条约》(即《蒲安臣条约》)。这个条约表面言辞上有些条款似乎是对等互惠的,例如规定:两国人民在对方国内都不得因宗教信仰不同而受到歧视;两国人民前往对方游历,居住均照最惠国待遇办理;双方都可以在对方设立学堂等。但是在当时特定的社会历史条件下,只能惠及美国单方面,而中国不可能受惠。事实上,这个条约扩大了外国掠夺买卖华工,加强宗教和文化侵略等方面的权益。由外国人组成并率领外交使团,这是国际外交史上罕有的奇闻怪事,这是中国外交史上的奇耻大辱。

2.外国控制中国海关

列强插手中国海关并非从第二次鸦片战争开始,早在1854年7月,英、法、美驻上海的领事,利用小刀会起义的机会,便窃取了上海海关管理权。第二次鸦片战争以后,他们把上海海关所实行的办法推广到其他各通商口岸,在中国建立了一套半殖民地海关制度,使得外国全面控制中国海关,并形成制度。当时侵略势力中数英国最强,所以主要是英国控制中国海关的行政。清政府的总税务司先由英国人李泰国担任,到1863年改由英国人赫德继任,他到1909年才去职,在华任总税务司达四十五六年之久。此人在帝国主义侵华史上是个重要角色,由外国侵略者支配中国海关的一套制度主要就是由他主持制定并推行的。按照这一制度,总税务司掌握海关的一切行政和人事大权,各口税务司对总税务司负责,各口税务司及高级职员全由英、法、美、德等国人担任,中国人只能是充当一般职员等。由于清政府的收入越来越依靠海关税,海关权对于财政经济等方面来说显得更加重要。同时,海关总署机关又直接设在北京,这样,赫德就不仅在经济上控制了清政府,而且在政治上也产生了越来越大的影响,赫德在事实上成了清政府的顾问,清政府的许多重大外交活动,赫德几乎都参加。“总理衙门”有关外交上的一些事务,也要听赫德的意见。尽管按规定,总税务司署是隶属于总理衙门的,但事实上,赫德却凌驾于其之上,多方面干涉中国政务,甚至清政府高级官吏的任免,赫德也加以干涉,例如,1867年,赫德提议任命张凯嵩为云贵总督,吴棠为四川总督,清政府果真照办。

3.列强对华利权攫夺的加强

(1)商品输入激增,原料掠夺加剧。通过第二次鸦片战争,通商口岸大量增加,至1894年甲午战争爆发前已增加到34个。这些口岸,遍布全国。列强通过这些通商口岸,加紧在中国倾销商品和掠夺原料。1871年至1893年,商品进口增加107%。除了鸦片以外,主要是生活消费资料,其中以棉纺织品增长速度最快。出口货物中,主要是茶叶、生丝和其他原料,而且出口贸易几乎全部被洋行所控制。不仅如此,在中外贸易中,中国入超越来越大。这表明,中国已逐步沦为外国资本主义的商品市场和原料供应地。

(2)通航权的扩大。外国资本家为了倾销商品和输出原料的便利,扩大在中国经营的轮船航运。1862年,美国旗昌洋行在中国设立旗昌轮船公司,该洋行以经营鸦片走私而著称。这是外国资本家在中国设立的第一家专业轮船公司,它垄断我国长江中下游轮船航运将近10年之久。到19世纪七八十年代,英国太古、怡和两家轮船公司又先后成立,它们实力雄厚,逐渐侵占了我国长江中下游以及沿海航运的大部分权益。外国轮船公司垄断中国沿海和内河航运的结果:一方面,是严重地打击了中国的旧式帆船运输业;另一方面,又阻碍了中国新式航运企业的发展,攫取了中国的利权。

(3)对中国金融权的控制。在对华经济侵略的过程中,列强在中国陆续设立了一些银行。外国在中国设银行不是从19世纪60年代后才开始的,早在1845年,英国的东方银行就在广州设立分行,叫丽如银行,这是中国出现的第一家外国银行。在19世纪60年代以前,已有数家外国银行在中国开设。60年代以后,外国银行在中国明显增多,规模明显扩大。其中以英国汇丰银行最为典型,它于1865年在香港和上海两地同时开业,实力不断扩充,到1890年时资本已增到港洋1000万元。同时,相继又在汉口、天津和北京设立分行,成为外国在华资本最雄厚的金融机构。外国银行在中国经营国际汇兑,发行纸币,对清政府进行贷款,开始操纵中国的金融市场,成为列强对中国进行经济掠夺的重要工具。

除此之外,列强还在中国非法投资设厂,经营企业。从1843年至1894年,外国在中国投资兴办的工厂达100多个,估计投资总额为2800万元,主要有船舶修造厂、砖茶厂、缫丝厂以及火柴、面粉、肥皂、造纸等轻工业工厂。这些外国人投资的企业,成了中国民族工业发展的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