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征服者精英与皇亲
征服者精英在清代逐渐演变为一个在法律上与被征服的汉族相隔离的集团。它在大清的统治中,特别是(但不仅仅是)在新并入帝国的东北和内亚地区的管理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这些八旗贵族虽然也出任文职官员,但更主要的是把持内廷要职,以此为皇帝出谋划策。他们的职权既与掌控外朝的汉族文士的职权有重叠,又是对后者的一种补充。这种二元政治是大清帝国强权统治——它来源于征服政治学——的另一个方面。
清代社会的第一个重大分野是旗人与普通百姓的分野。正如满洲八旗、蒙古八旗和汉军八旗所显示的那样(参阅下文),这种分野不是种族性的,而是政治性的,是征服者与被征服者之间的分野。领土的扩展把新的族群带进了征服者精英集团。一些族群(如喀尔喀蒙古)被编入旗籍,其领袖人物的贵族头衔得到了皇帝的认可。另外一些族群(包括藏传佛教的活佛和穆斯林的阿訇)则以清政府确认他们的精英地位作为交换条件而归顺了大清。
虽然征服者精英在有清一代一直是一个特权集团,但1722年后宫廷视点的变化促发了精英内部自我认同的变化。在此之前,满族统治者致力于在东北地区建立多民族联合体。民族界限在旗人中变得模糊而有弹性,主要的机制在于把各种各样的族群融合为一个高效率的军事组织。在满族建国的这一关键时期,自身利益和作战效率毫无疑问比民族区分更为重要。努尔哈赤“以每个人的文化背景为基础”来划分群体,康熙皇帝愿意把来自蒙古或汉军的整个族群并入满洲八旗。[1]然而在18世纪,政治气氛就完全不同了。
对明王朝领土的征服已经完成,大清帝国的基础更为稳固了。清朝统治者对他们优先考虑的事项做了重大调整。柯娇燕描述了八旗爵位和其他职位的世袭封授在互相竞争的候选人中引发了激烈争执,导致雍正皇帝和乾隆皇帝先后发布谕旨,命令所有旗人编撰宗谱。他们注意到,宗谱从口耳相传到形诸文字的变化,强化了满族人的宗亲观念——这些观念在16世纪和17世纪初要比18世纪末更为飘忽不定。统治精英集团中的身份认同变成了家族血统之事。乾隆时期,试图保持满族认同的诸项政策(参阅第一章)强化了对种族的重视。[2]
伴随宗谱编撰而生的另一个趋向在旗人中强化了种族的分别。乾隆皇帝对“贰臣”——侍奉两个朝廷的人——的重新认识,以及他对早期历史的重新撰写(旨在体现其“坚持绝对忠于对一个人有养育之恩的朝廷”的思想),就是对清王朝的新立场的生动注解。由于不再有任何挑战者,清王朝要努力维持现状了。为了继续把儒家的“忠君”思想作为一种抽象的价值观来加以弘扬,朝廷舍弃了归顺满族大业的汉族官员的记忆。到了此时,这些汉族官员对大清的忠诚或要受到指责。
对“贰臣”的重新评价是与皇家对汉军的态度的转变相始终的。在18世纪末和19世纪,削减旗人津贴的意图对满洲旗人有利,而对汉军则形成严重打击。许多汉军被开除旗籍,成为普通百姓。简言之,统治者越来越把汉军视为“汉人”而不是征服精英集团的成员了。同样的趋势也体现于帝国对待臣民的各项政策中。弘历把自己视为统一帝国治下的各个民族的唯一君王,这也推动了征服者精英集团内部认同各自文化的观念的形成和普及。皇帝本人力求使人人满意,而其臣民——蒙古人、藏族人和讲突厥语的穆斯林——则在宗教、语言和传统习俗方面保持着明显的民族特色。[3]乾隆皇帝实施的各项政策使这些民族的领袖人物在清末民初公开宣布了本民族的奋斗目标。这也是乾隆时期朝廷的帝国观所造成的一个后果。
满族人创建了一支多民族的战斗力量——八旗军,授予功勋卓著的满族、蒙古族和其他民族的领袖人物以贵族头衔。作为大清统治的重要支柱,这些八旗贵族被历史渊源、帝王恩宠和通婚等维系到皇室周围。八旗精英的核心圈由属于皇室宗亲爱新觉罗一脉的亲王组成。王公、八旗贵族和旗人被精心地与明朝降民区分开来,他们在有清一代的大部分时间掌控着内廷。在17世纪和18世纪初,皇帝成功地取消了王公的自主权,使所有贵族都臣服于皇帝的意志。这样一来,皇帝就可以在管理帝国的过程中让征服者精英集团与汉族文人相互制衡了。
旗人
清代的社会—政治结构向满洲、蒙古和汉军旗人提供了各种特权。他们都是八旗旗人,而八旗制度是创建具有长远历史意义的新的身份认同的主要制度。八旗始建于1601年,是一种规模较大的军民一体化组织,用以取代努尔哈赤早期作战时使用的规模较小的狩猎小队。[4]旗由多个牛录组成,每个牛录由(至少在理论上)300个作战家庭组成。满族人、蒙古人、汉人和其他加入努尔哈赤及其亲戚的队伍的人都以牛录为单位编入八旗。八旗遂成为办理登记、征兵、征税、动员各部族和1644年前加入满族大业的人们的行政管理单位。1616年创建的满洲八旗不断扩大,到1635年有了蒙古八旗,到1742年有了汉军八旗。征服中国的大业就是由这些多民族组成的军队完成的。[5]
八旗组织把东北的各族民众聚集到一个政权之下,从而促进了满洲国家的创建。旗人的民族背景与八旗的民族界限并不总是一致的。有学者对1644年以前的档案材料加以仔细分析后指出, 1635年以前创建的每一个旗都有一支蒙古骑兵。1635年蒙古八旗建立以后,一些蒙古骑兵仍留在满洲八旗。满洲八旗中还有朝鲜族和汉族牛录:前者属于正规部队,后者则是包衣牛录,为旗主和大汗扛旗抬鼓。在镶黄旗中甚至还有一个俄罗斯牛录,是由在17世纪末的历次战斗中被俘获的俄罗斯士兵组成的。[6]
除了17世纪40年代的一个短暂时期外,旗人(无论是满洲、蒙古还是汉军八旗的旗人)都与被征服的汉族民众明显地区别开来。他们是自由人,与世袭包衣截然不同,后者是被编入八旗牛录为奴的蒙古族、朝鲜族和汉族战俘。包衣,特别是17世纪末改由皇帝直接掌握的上三旗(镶黄旗、正黄旗和正白旗)的包衣,也被委以内务府的重要职务(参阅第五章)。旗人由单独的法律加以约束,他们被禁止与被征服的汉人通婚。[7]至少在理论上他们是由国家供养的,政府让他们驻扎在全国的战略要地和东北、华北的牧场里。尽管一些旗人被逐渐同化——生活在中原各要塞的旗人失去了讲满语的能力,但在汉人的眼中,他们仍然是一个与众不同的群体。[8]
旗人与八旗贵族的关系是由历史传统和努尔哈赤的建国活动形成的。[9]随着旗主贝勒地位的上升,旗人或诸申——16世纪女真社会中最大的一个群体——的地位逐渐降低。“贝勒”一词最初是指首领,甚至只有很少下属的首领。例如,努尔哈赤就是16世纪80年代初期的5个宁古塔贝勒之一,当时他手下至多有500人。[10]在此阶段,努尔哈赤与其下属,也即他的同伴(古出)的关系,是比较亲密的,他只是他们的领头人。[11]
自16世纪90年代努尔哈赤巩固了对建州女真的控制并开始降服海西女真后,这种局面发生了变化。诸申一词有了奴隶的含义。[12]1600年后,努尔哈赤可以惩罚甚至奴役他的诸申。与此同时,战场上的胜利使女真社会中的奴隶人口越来越多,而这个群体在努尔哈赤青年时期是很小的。这个群体的成员后来被编入了八旗的包衣牛录(参阅第五章)。
1644年,就在进入中原之前,满族社会被分成了不同的层级:人数不多的精英集团,他们拥有特权,其地位来源于显赫军功;人数众多的作战家庭,处于从属地位;人数日益增多的战俘,被贬为奴。这些人都以牛录为单位编入八旗,继续遵奉老的氏族称号(穆昆)。牛录由数个不同的氏族组成,其中最强大的氏族首领往往被称为牛录额真(牛录首领)。牛录是八旗的基本组成单位,由固山额真(旗首领)统率,他们都是著名的军事将领。固山额真之上是旗主(贝勒),他们是皇太极的儿子或其他近亲。贝勒和昂邦(理政听讼大臣)都是满洲国家参与最高决策的官员。[13]
除了继承世袭军事职位以外,旗人也开始按特定比例在科举考试中参与竞争,并进入清朝的官僚体系。中央政府的六部尚书,一半由旗人担任;总督一般由旗人出任,而巡抚通常是汉人。这是大清联合统治制度的一个基本要素,旨在确保前明土地不被汉臣完全掌控。有一项研究表明,雍正皇帝委任的21位“内阁高级官员”中,有12人来自皇帝直属的上三旗。[14]旗人也与皇亲一起积极参与了清朝的统治。
满洲贵族
世袭的八旗贵族是由非皇室嫡亲和不属于宗室的爱新觉罗组成的(参阅下文)。努尔哈赤给予率众来归的东北部族首领大量奖赏,赐予他们妻子、奴隶、良马、军职和世袭头衔,其中持续最久的是八旗牛录首领的头衔。[15]1615年,努尔哈赤委任了五个理政听讼大臣(昂邦),他们是努尔哈赤最著名的非亲戚部属,他们的历史可用以说明满洲贵族集团的形成过程。这五个人是:额亦都(1562—1621),1587年他在努尔哈赤早期发动的一次战役中攻占巴尔达城后被称为巴图鲁(英雄);费英东扎尔固齐(律法制订者,1564—1620),被誉为“努尔哈赤最有价值的部属”;何和礼(1561—1624);扈尔汉(1576—1623),他“是努尔哈赤当做亲生儿子一样养大的”;安费扬古(1559—1622)。[16]
他们当中有几位是通过婚姻与努尔哈赤结盟的。与其他非汉族政权一样,清帝国在禁止与降服的前明民众通婚的同时,也利用通婚来加强与内亚盟友之间的关系(参阅第四章)。额亦都娶了努尔哈赤的妹妹;何和礼娶了努尔哈赤的长女;费英东娶了努尔哈赤的长孙女。他们在战斗中都表现得异常英勇,为满族取得了一个又一个胜利。[17]据他们的官方传记记载,他们都是“一等大臣”,但这似乎是个一般性的称谓,没有具体的官阶内涵。1620年,为了使八旗组织更为完善,努尔哈赤给八旗官职使用了汉名。他委任额亦都为左翼总兵官;费英东也成了左翼总兵官——左翼是由各旗集结而成的两大主力之一。费英东、安费扬古及何和礼均被封为固山额真,这是旗主之下最高的职位,后来改称为都统。
从一开始,满族就有军事头衔——因君主的意愿而获得——和世袭头衔之分。五个理政听讼大臣都先于努尔哈赤而死,分别把军事头衔传给了自己的一个儿子。额亦都的儿子遏必隆继承了一等总兵官的头衔;费英东、何和礼及扈尔汉的继承人被任命为三等总兵官;安费扬古的继承人承袭了一个十六等头衔。1634年,努尔哈赤创设的军事职衔被转换为满洲贵族的头衔。[18]
在顺治朝(1644—1661),世袭头衔被分为八级,前六级[公、侯、伯、精奇尼哈番(昂邦章京,总兵官)、阿思哈尼哈番(梅勒章京,副将)、阿达哈哈番(甲喇章京,参将)]各分为三等。1736年和1752年的改革形成了27级贵族爵位,其中前15级是最为重要的。[19]每一级爵位都确定由几代人承袭:爵位越高,传之后世的辈数就越多。公的爵位可以传26代,而最低一级爵位(恩骑尉)只能传1代。不过,随着征服大业的完成,这些特权被扩大了。1670年,前3级爵位的拥有者被赐予“世袭罔替”之权。1651年后,其他高级爵位的拥有者被授予至少世袭最低一级爵位的权利,以保证他们的子孙后代永远不会成为平民百姓。
努尔哈赤的继承者赐予了努尔哈赤的理政听讼五大臣许多殊荣。当皇太极自立为帝(1636年)时,他追封了这五个大臣。额亦都被封为弘毅公,费英东在早几年(1631年)被封为直义公。他们二人在奉天的爱新觉罗祖庙中都有牌位。不过,额亦都的继承人——他的儿子遏必隆(1618—1673)——是位列于鳌拜之下的、年幼的康熙皇帝的辅政四大臣之一,他因1669年的清洗行动而丢掉了承袭的爵位(一等子爵)。1713年,康熙皇帝恢复了遏必隆的继承人的爵位;1755年,乾隆皇帝将其世袭爵位提升为二等公。[20]
钮祜禄氏是额亦都11个儿子的后代,籍隶满洲镶黄旗,是清王朝前半期主要的满洲贵族家族之一。在努尔哈赤、皇太极和福临时期,额亦都和他的儿子是帮助大清征服中国的将领。他的两个孙子从军讨伐准噶尔蒙古首领噶尔丹,其他一些后代则出任旗和各省的高级官员。在大清统治的前两个世纪,这个家族共传了9代,每一代都有人与爱新觉罗氏联姻,共有77个钮祜禄氏男子迎娶了爱新觉罗氏的女儿,有72位钮祜禄氏女子嫁给了皇室(其中有几位成了皇后)。钮祜禄氏也与其他著名的满洲贵族家族通婚,如富察氏、马佳氏、苏完瓜尔佳氏。[21]
征服结束后提升征战英雄(如理政听讼五大臣)贵族爵位的政策,强化了大清精英认同中征服经验的中心地位。1659年,皇帝把费英东的世袭爵位提升为三等公,以纪念他的赫赫战功。1778年,爵位被提升为一等公,到1789年已传了11代。[22]何和礼的爵位于1628年被提升为三等公,1701年恢复了世袭制,到乾隆末期,已传了12代。[23]
安费扬古和扈尔汉的后代没有这样顺利。安费扬古的一个孙子通过自己的军功获得了一等男爵爵位。[24]但是,扈尔汉的世袭爵位因其子准塔的不当行为而被褫夺。在顺治朝,扈尔汉的三等子爵世袭爵位得到恢复,用以纪念他的丰功伟绩。[25]
对征服的纪念促成了皇帝关于组建新的八旗牛录的决定。八旗牛录的世袭首领地位由费英东的父亲索尔果传给子孙,不仅包括满洲镶黄旗第二佐领的第17、18和20牛录,而且包括分别于1667年、1684年和1695年新建的3个牛录。额亦都的子孙后代占据着满洲镶黄旗第一佐领的9个牛录首领的位置,其中7个牛录是1644年以后组建的。满洲正白旗第一佐领3个牛录之一由扈尔汉的子孙统领,满洲镶蓝旗第一佐领4个牛录中的2个由安费扬古的子孙统领,这些也是1644年以后组建的。[26]
费英东的苏完瓜尔佳氏、额亦都的钮祜禄氏、何和礼的董鄂氏,都属于满洲贵族八大家——其他为舒穆拉氏、那拉氏、辉发氏、伊尔根觉罗氏和马佳氏。1644年以前共有50位满洲人被授予高级爵位。[27]
爵位和家族声誉使这些英雄人物的后代拥有在承袭祖宗爵位之外出任军事和行政官职的特权。除辉发氏之外,这些家族的后裔都与爱新觉罗氏保持着广泛的通婚关系。[28]
1683年以后,征服时期著名英雄的后代更容易出任高级军事和行政职务。八旗爵位的承袭者还可通过自己的功绩获得新的爵位。在后征服时代,特别是在18世纪,满洲旗人中有人获得了新的世袭贵族爵位。因侍奉三个皇帝而获高官厚禄的富察氏就是一个例子(参阅下文)。
蒙古贵族
蒙古王公与爱新觉罗氏关系极为密切,这种关系始于16世纪,一直持续到20世纪初叶。蒙古贵族被纳入征服者精英集团的过程,与蒙古人归顺大清帝国的过程是一致的。
在17世纪,蒙古人可能占据着当时满洲的一半土地和后来名为承德的地区,所以,赢得他们的支持对满洲人统一东北地区是至关重要的。努尔哈赤和皇太极采取了同样的政策:提拔和赏赐率众来归的蒙古部族首领。早期的归顺者,如喀尔喀巴约特部贝勒的儿子古尔布什等,被赐予高级爵位、牛录(既有蒙古牛录也有满洲牛录)、各种礼物和爱新觉罗氏妻子。1644年之前共有37位蒙古人拥有高级爵位。[29]在整个清代,统治者都承认并奖赏战功和行政业绩。然而,清朝创立蒙古贵族圈的意义不在于承认个人的功绩,而在于他们与皇帝的战略和地缘政治考虑有直接关系。
早期的满族历史表明,努尔哈赤和皇太极能够抓住蒙古部族之间的世仇所提供的机会,分化和征服蒙古人。虽然1593年科尔沁部参加了进攻努尔哈赤的九族联盟,但他们于1627年和1628年决定与皇太极结盟,共同对付察哈尔蒙古领袖林丹汗。其他部族踵行于后,东部蒙古各部和女真组成的联军打败了察哈尔蒙古人,他们在林丹汗于1635年去世后归顺了满洲。
蒙古联盟通常是暂时性的,而且性质特殊。清朝成功地改变了这种状况。他们赐予蒙古盟友贵族头衔。起初他们对察哈尔蒙古首领也采取了同样的策略。虽然林丹汗的儿子额尔克孔果尔额哲成了额驸(他的母亲成了满洲亲王济尔哈朗的王妃),但察哈尔亲王布尔尼的反叛(1675年)凸显了更好地控制察哈尔蒙古人的必要性,他们被遣回了大同、喀拉干(今张家口)和独石口以北原来的牧区。1675年以后,每个察哈尔旗都被置于一位总管的掌控之下,后来(1761年之后)由一位都统掌管。察哈尔各旗还被安插进了不少喀尔喀、科尔沁和卫拉特军队。[30]
奖赏盟友惩罚敌人是政治活动的一个通例。在这方面,清统治者走得更远。他们通过把蒙古部族编入旗籍的办法来削减蒙古世袭贵族的自主权。1636年,科尔沁、土默特、翁牛特、敖汉、奈曼、巴林、阿鲁科尔沁和札鲁特等部被编入旗籍,他们最终形成了两个盟:卓索图盟和西盟(或昭乌达盟)。内蒙古最后共有24部49旗。[31]新建各旗的行政控制权都不掌握在贵族之手。一个新的官职——札萨克——被设立起来负责旗务。虽然札萨克是从世袭贵族中挑选的,但清廷能够以各种各样的理由(包括无能、年老和疾病等)委任不同世袭家族的后人出任这个职位。札萨克也被置于高级行政官员的控制之下。负责蒙古各旗和各盟人事的中央机关是理藩院。
东部蒙古各部相对弱一些,并在17世纪陷于分裂。他们最后被完全纳入了清朝的政治体系。清统治者接下来面对的是喀尔喀蒙古人,他们在16世纪末17世纪初控制着现今的蒙古人民共和国。与东部蒙古各部一样,喀尔喀蒙古分裂为三个群体。左翼的7个喀尔喀旗在扎萨克图汗的领导之下,汗位继承争端把他们与土谢图汗统领的喀尔喀右翼分裂开来。喀尔喀的第三个群体由薛禅汗统领。各部族间的内部争端削弱了喀尔喀蒙古的凝聚力,使他们难以抵挡其他蒙古部族的攻击。[32]
虽然一些喀尔喀首领在1635—1637年间向满洲人进贡,但满洲人与喀尔喀蒙古人的关系在整个17世纪40年代和50年代都是极不稳定的。[33]虽然内部四分五裂,但对满洲军队而言,散布在广袤地域的喀尔喀蒙古人是一支非常可怕的力量。随着17世纪70年代新的准噶尔汗噶尔丹统一漠西蒙古各部(厄鲁特),喀尔喀地区的力量平衡出现了重大转折。噶尔丹是准噶尔重要领袖巴图尔洪台吉的儿子,他曾在拉萨学习,皈依了藏传佛教。因他父亲去世而引发的系列斗争使噶尔丹重返世俗社会。他于17世纪70年代统一了准噶尔各部,当时满洲军队仍在巩固对中原地区的占领。1678年达赖喇嘛授权噶尔丹代表厄鲁特联盟与东部的喀尔喀蒙古人商讨厄鲁特人希望迁入部分喀尔喀草原之事。
当1688年噶尔丹率领准噶尔人对付喀尔喀人时,土谢图汗帐下的蒙古各部寻求清廷的保护,而扎萨克图汗及其帐下各部与噶尔丹结了盟。最后,所有喀尔喀部族于1691年5月在多伦诺尔正式归顺了康熙皇帝。他们的归顺对此后的事态发展是至关重要的。厄鲁特与喀尔喀之间的和谈失败了,康熙皇帝御驾亲征,经过一系列战役(以1696年的昭莫多之战为高潮),打败了噶尔丹。噶尔丹的死亡并不意味着准噶尔帝国的终结,他的侄子策妄阿拉布坦承袭其位,准噶尔人和他们的盟友继续挑战清朝的边疆政策至18世纪。清朝平定帝国内亚边疆的军事努力直到攻占伊犁(1756年)以后方告结束,在这些战役中获得的新疆域把中国的边界扩大到了史无前例的程度。[34]
1691年以后清朝对喀尔喀的政策仿效了他们对待东部蒙古人的模式。汗国(爱马克)也被编入旗籍。虽然朝廷确认了薛禅汗、土谢图汗和扎萨克图汗的头衔,但只给了他们名义上的统治权。1728年,当赛因诺颜汗在土谢图汗的领地上被立起来后,爱马克就变成了4个盟。旗和盟都由理藩院委派的札萨克掌管。[35]消除喀尔喀自治的时间不少于40年。
在行政上外藩蒙古各旗与蒙古八旗是分开的,在整个清代都保持着更大的自治权。[36]因而,皇帝创建了一系列行政职务监管外藩蒙古事务。18世纪中叶,皇帝委派一名将军监管喀尔喀旗务,他驻扎在乌里雅苏台。乌里雅苏台将军取代了原先设在科布多的指挥部,该部是1718年设于当时的喀尔喀与准噶尔边界的。[37]科布多成了新机构的治所,有自己的办事大臣,管理漠西蒙古疆域(1761年)。1758年,有一位大臣驻于库伦,管理哲布尊丹巴呼图克图的事务。1786年,库伦办事大臣又接管了东部土谢图汗和薛禅汗的爱马克行政管理事务。[38]
到清代末期,外藩蒙古共有大约18个盟201旗(译者按:原文为200个旗,经详查后应为201个旗,其中漠南51旗,漠北86旗,漠西64旗)。由于夏冬季节逐水草而迁徙的范围被限定在清廷划定的区域之内,传统部族民众的生活发生了变化。蒙古人不能迁往本旗之外的牧场了。1843年以后,想迁出限定区域的蒙古人和喇嘛需要申领关防。[39]此外,在泛满洲化的背景下,在清廷的鼓励下,藏传佛教寺庙在蒙古地区急速扩张,对蒙古文化产生了意义深远的影响(参阅第七章)。
作为征服精英集团组成部分的蒙古贵族内部是有区别的。皇帝施予内蒙古贵族的恩宠最多最厚,他们与清统治者结盟的历史也最久。虽然清统治者确认了喀尔喀可汗们的传统的地位,但他们非常谨慎地限制喀尔喀贵族的领地和爵位。有一项研究表明,喀尔喀札萨克中有一半是一等台吉(蒙古的亲王衔),超过三分之一是辅国公,而内蒙古各旗的札萨克中有五分之三是拥有头三等爵位的王公。虽然也有明显的例外,但喀尔喀贵族和青海、新疆的蒙古贵族一样,贵为额驸者较少。[40]
无论地位高低,所有蒙古人都得服从北京设立的官僚规制。他们的爵位须得到理藩院的确认,该院保存着贵族爵位证书,并负责处理继承事务。没有理藩院的批准,任何人不得承袭爵位。[41]即使清廷真的惩罚蒙古贵族,也比惩罚皇亲国戚宽容得多。有一项研究表明,多数蒙古贵族得到了提升而非降级,虽然世袭爵位依辈分递减(除非拥有者得到“世袭罔替”之特权)。[42]
蒙古人给予了清朝很有价值的帮助。驻扎在清俄边界上82个要塞中的许多官兵是蒙古人,他们还出兵参加了征伐漠西蒙古人的大多数战役。蒙古王公和满族人同在理藩院为官。许多蒙古人担任清朝的文武官职,并以出色的成绩获得贵族爵位。其中一个例子是班第(死于1755年),他是隶属于蒙古正黄旗的博尔济吉特蒙古人。他从八旗官学毕业后进入官场,先后在理藩院、兵部和各省任职。他在1754—1755年平定准噶尔之役中的表现得到了皇帝的认可,并获得世袭一等子爵。班第是50名画像悬挂在紫光阁、画像上有乾隆皇帝亲笔题名的大臣之一。虽然班第本人被升为一等公(1755年),他去世以后,他儿子巴禄承袭的是子爵爵位(译者注:此处原文有误,应为一等诚勇公)。[43]
清廷以官职和荣誉表彰著名的蒙古部族后代,与对待满洲征服者英雄的后代一样。土谢图汗爱马克的名将桑斋多尔济是土谢图汗的弟弟察珲多尔济的后代。他是清廷公主之子,在迎娶一位公主之前就被提拔到北京的宫廷任职。他在1756年平定青滚杂卜叛乱中起了重要作用,后来担任驻库伦的蒙古大臣,与他们家族的其他许多成员一样。[44]
策凌(死于1750年)是另外一个值得注意的例子。策凌是一位喀尔喀贵族,在他的部族领袖土谢图汗于17世纪80年代归降满洲人后,他被引介到清宫。1692年,康熙皇帝叫他到上书房学习。1706年,他迎娶了皇帝的十公主。1710年十公主去世后,策凌率下属来到额尔德尼召西北的牧场,他在那里成功地统率清军在平定厄鲁特的战役(1721年)中打了胜仗。1723年,已是郡王的策凌奉命巡视阿尔泰山各处关隘。他帮助族人获得了赛因诺颜汗位,代表朝廷在恰克图进行谈判(1727年),并签订了条约。他因1731年平定厄鲁特之役中的战功而被封为亲王,并获赏银10000两。翌年,他被授予“超勇”称号,以表彰他在额尔德尼召击败厄鲁特战役中发挥的作用。作为乌里雅苏台将军和赛因诺颜汗的盟长,他被允许“像皇室成员一样”系黄带子。[45]策凌是在太庙立有牌位的仅有的两个蒙古人之一。策凌的孙子拉旺多尔济迎娶了乾隆皇帝的七公主(参阅第四章)。策凌家族与皇家的姻亲关系一直保持到清王朝结束。第七代孙那彦图亲王,迎娶了庆亲王奕劻的长女。义和团运动后慈禧太后逃往西安时,那彦图陪伴左右,在她召见蒙古贵族时充任翻译。[46]
汉军
并非所有汉军都是汉人后裔,汉军的名称也不是起源于种族(如我们所理解的那样)。柯娇燕指出,“尼堪”一词(后来被译为“汉人”或“中国人”)最初的含义更为宽泛,指的是按照“汉人的方式”生活的人。这个名词被用于称呼1644年之前居于辽东并加入满洲征服大业的各族民众。1644年前自愿归顺满洲的东北人都被编入汉军。汉军最初是辅助蒙古和满洲骑兵的炮兵队。[47]
归降满洲的最著名的汉人是吴三桂、尚可喜和耿继茂。这些前明降将被加封亲王衔,并有公主下嫁。但后来他们在失败的反清叛乱(1673—1681)中失去了一切。许多名气略小的人物——其中有25人在1644年以前就有了高级爵位——也建立了贵族世家并一直维持到清亡。他们当中最有名的人物之一是李永芳(死于1634年)。他是守卫抚顺的明军将领,未经力战就把抚顺拱手让给满洲人。在努尔哈赤活着的时候,他被编入汉军正蓝旗,成为三等总兵官。他的后代承袭三等子爵爵位,子孙中有许多人以自己的功业获得了贵族爵位。到乾隆末期,李永芳的爵位已传了10代。[48]
康熙皇帝把自己的九公主赐婚给了佟国维——皇帝的舅舅和岳父——的孙子。佟国维是家族中侍奉满洲人的第二代。[49]抚顺佟氏最终因功业卓著而被改编入满洲镶黄旗。佟家有5人在满洲军队中为将,6人为大内侍卫,13人在八旗中任都统,12人出任巡抚或总督,数人出任中央各部尚书。佟家的另一个名人是隆科多,他在康熙末年担任步军统领。一般认为是他辅助胤禛登上了皇位。[50]
贵族还有其他几种。第一种是宗室(将在下文讨论),由宗人府统管。第二种是外藩蒙古贵族,由理藩院管理。其他贵族都由吏部管理。约定俗成的一条规矩是,皇帝一般要把岳父封为公,可承袭三代,妃嫔的父亲所获爵位低一些。与以前各朝各代一样,清朝也封赏孔子后裔,授予曲阜的孔氏家族族长公爵爵位。1724年,雍正皇帝还授予明朝皇室后裔朱之琏一等侯爵爵位,春秋两季还派他前去祭祀明朝皇帝陵。1749年,这个朱氏家族被封为延恩侯。[51]
爱新觉罗
宗室是由努尔哈赤及其子孙创建的。通过采用这个名称(“爱新”在满语中意为“黄金”,是金朝的名称),努尔哈赤确认了女真金朝的合法性,并把自己的子孙后代与其他觉罗(或氏族)区分开来。[52]正如佟万伦指出的,关于满族起源的说法于1612年在《满文老档》中初次出现,在1635—1636年的《旧满洲档》中得到了详细阐述。到1655年,《大清实录》(1635年以后以满、蒙古、汉文编撰)中收入了关于爱新觉罗和满洲人起源的解说。完整版的神话宣称,满洲人起源于布儿湖地区,该湖位于长白山(现今中国吉林省与朝鲜边界的界山)东北布库里山下。有一天,三位仙女到湖里洗澡,圣鸟喜鹊衔来一枚红果,当名叫佛库伦的仙女吃下红果时,红果下沉入腹,怀胎成孕。佛库伦不能再与姐妹重返天庭,她留在凡间,生下了满族的始祖布库里雍顺。布库里雍顺听从母命,乘一小舟顺流而下,来到有三个部族长期争斗不休的地区。布库里雍顺对他们宣布,上天已赐予他爱新觉罗姓氏,派他前来调解部族间的纠纷。他解决了他们之间的争端后,他们尊他为主。布库里雍顺采用满洲为其国名。[53]
关于满族起源的神话综合了流传于许多女真部族中的传奇故事,用以说明努尔哈赤的祖先乃是神人。布库里雍顺遂成为女真—满洲人的始祖。他有一个后人,名叫猛哥帖木儿,是生活在现今中国吉林省与朝鲜边界地区的东部女真部族首领,也是努尔哈赤的六世祖。18世纪编撰的关于满族历史的著述把满族的起源追溯到长白山。在1677年派人考察了长白山山脉以后,皇帝把长白山山神列入了国祭名册。从1678年开始,每年春秋两季举办祭祀之礼。1682年和1698年,康熙皇帝两次巡幸吉林城,在乌苏里江畔叩头祭山。后来在吉林城东的温德亨山上修建了一座山神庙,每月初一和十五由吉林将军焚香致祭。1754年,乾隆皇帝在这座庙里祭祀了长白山。[54]
在创始神话确认满洲皇室的东北身份的同时,努尔哈赤和皇太极又以确立皇家血统之法在汉文化圈中彰明了合法性。这么做需要树立一种祖先崇拜。汉族王朝的创建者一般都加封四代直系祖先。当皇太极于1636年使用了汉人的“皇帝”称谓并建立清王朝时,他把自己的主要祖先都加封为“王”。[55]从1636年开始,清朝统治者在汉族风格的太庙中祭祀他们的祖先,起初在盛京,后来在北京。[56]1648年,当清政府采用汉人习俗追赠这些祖先庙号和谥号(他们在清代以这些称号名世)时,他们的头衔从“王”上升为“皇帝”(参阅附录一)。
皇室的祭祖礼仪要求为祖先修建陵墓,包括墓穴、石碑、祭祀大殿和围墙。努尔哈赤最初在辽阳附近为他的父母和祖父母修建了陵墓,1622年他进驻辽阳后,将辽阳改名为东京。后来,清统治者又在兴京郊外修建了新的陵墓群,并于1657年将祖宗迁葬于此,其中包括最有名的猛哥帖木儿及其曾孙。1659年,这个墓葬群被命名为永陵,立有铭刻着满、蒙古、汉三种文字的巨大石碑。努尔哈赤的陵墓在盛京东北,名曰福陵;他的继承人皇太极的陵墓在盛京郊外,名为昭陵。与“三陵”一道形成的,是一整套礼仪规章,与后来在关内修建陵墓所用的完全相同。[57]
皇太极是第一个确定宗室成员的人,他在1635年3月14日的一道谕旨中说:“遇太祖庶子,俱称阿哥;六祖子孙,俱称觉罗。凡称谓者,就其原名,称为某阿哥、某觉罗。”[58]阿哥是满语,意为“兄弟”。由于这道谕旨,阿哥的含义变为“王”。皇太极上谕中对“宗室”和“觉罗”的用法与这两个词后来的用法完全不同。此时,阿哥和觉罗都是更大的子孙群体——宗室的组成部分。通过专用名词(阿哥)的使用,皇太极缩小了努尔哈赤子孙后代的范围,把他们与“六祖”——努尔哈赤的祖父觉昌安的儿子——的子孙后代(他们是觉罗)区别开来。[59]
1636年,宗室成员的界定发生了变化。据康熙年间编纂的《钦定大清会典》记载,其时“宗室”包括努尔哈赤父亲塔克世的所有后代,取消了原有的努尔哈赤的子孙与他的兄弟的子孙之间的区别。“宗室”的这个定义一直延用到清亡。“觉罗”在当时指的是皇族,他们与皇室的关系稍远一些。
从1636年开始,所有的爱新觉罗后裔都登记在册,并与其他人区别开来。1655年又制定了报告出生、婚姻和死亡等情况的详细规章。1652年设立的宗人府负责管理所有的爱新觉罗,在满洲八旗中,宗室由“族长”管,觉罗由“首领”管。清廷要求按季度向宗人府报告宗室的出生和死亡情况,宗人府用这些档案材料编纂满汉文版的《大清玉牒》(每十年更新一次)。有清一代,玉牒被重修了28次。[60]宗室犯罪将被褫夺爵位,极端严重者将被开除宗籍,贬为庶民。[61]
宗室成员的特权是有规制的。1612年努尔哈赤举办汗位登基典礼,仪仗队举黄幡(皇帝专用之幡)、乐队奏雅乐在他前面开道。1622年,他颁布第一道诏谕,确定了不同级别的贵族成员所用之旗、幡、号和鼓的数量。1631年、1632年和1636年的诏令规定了贵族及其妻子进入皇宫时的服饰。1644年以后,关于服饰的法令不断得到修订,并越来越细化。[62]
与汉人的习惯一样,宗室的每一位男性都由国家供养。所有爱新觉罗少年儿童和成年男性(年满十八岁者)都可按月领到俸银,按年领到口粮,残疾男子还有额外的补助。如遇婚娶和丧礼,还发放津贴以支付特别的开支。相关规定一般都有利于宗室。18世纪的宗室成员以黄带子为标志,觉罗以红带子为标志。只有宗室成员有资格授亲王衔,薪俸的数额也大不相同。在清朝的不同年代,薪俸的具体数额是不同的。例如,1671年的条例规定,无头衔的宗室成员年薪为白银36两,粮食45斛;觉罗为白银24两,粮食21.2斛。17世纪末,宗室成员结婚时可得津贴100两银子,觉罗可得20两;如遇丧礼,宗室成员可得120两,觉罗只有30两。[63]
皇室王公
爵位制度的演变
努尔哈赤似乎是于1598年初次使用贝勒头衔的,当时他把这个头衔封赏给了长子褚英。贝勒是女真部族首领的头衔。他还用了另一个头衔——台吉,这是蒙古贵族的头衔。后来,为纪念自己登上后金的可汗之位(1616年),努尔哈赤封赏诸子,把其中四个儿子封为和硕贝勒。和硕贝勒的地位高于其他封为贝勒的儿子们。王公爵位的制度化发生于皇太极时期,他在宣布建立清王朝不久之后,为宗室确立了九级爵位制度。[64]爵位制度于1748年定型,当时末三级爵位被细分为九级,使爵位达到18级。
1748年以后,清朝的宗室被分为18级(参阅附录二中的具体衔名)。一级王爵为和硕亲王,年俸银10000两,米5000担;最低一级的王公年俸银110两,米55担。[65]只有亲王和郡王有称号(与头衔一起使用),此外,也只有他们能在死后自动得到谥号。[66]王公爵位也被分为所谓的八分。七级和七级以下的爵位不能享受六级以上爵位拥有的8项特权:佩紫色纽扣,戴三眼花翎,在朝服上绣龙,在府邸大门上挂红矛,在马衣上缀缨穗,用紫色马缰,用一个仆人专门端茶倒水,就座时用特制的毯子。[67]
1644年以后皇室关于宗室的各项规定是与征服活动造成的新形势相适应的。皇帝成功地发动了对最有权势的皇亲——八旗旗主——的斗争,把他们置于中央权威之下(参阅第三章)。为了永久保持满族的鲜明特性,皇帝对征服时期的英雄大加颂扬,降旨“永远”保护他们的子孙后代。出于同样的原因,以前对汉人皇位“嫡长继承”制度的强调让位于爱新觉罗贵族应体现满族文化和价值观的一种理念。最后,为了减轻供养大量皇亲所造成的财政负担,皇帝大幅度削减了拥有高级爵位的王公的数量和他们的俸禄。为了部分地补偿他们的俸禄损失,爱新觉罗和其他旗人一样,可以参加科举考试,争取功名,并出任文职官员。关于爱新觉罗宗亲演变成为层级繁多的社会团体的情况,将在下文进行描述。
功绩与皇恩:世袭的形式
清朝关于爵位世袭的政策随着政治和军事环境的变化而变化。在征服时期,特别是在1644年以前,爵位继承还不是问题,因为八旗军队的不断扩大和军事行动的绵延不绝为皇亲提供了充分的晋升机会。努尔哈赤次子代善的子孙就是很好的例子。代善(1583—1648)是和硕贝勒之一,是一员能征善战的名将,在征服乌拉部的战役(1607年、1613年)以及后来的抚顺之战(1618年)、萨尔浒之战(1619年)和沈阳之战(1621年)中赢得了极高的声望。他在早期与明朝之间的历次战役(1629—1634)中发挥了主要作用,终生都是最高决策圈中的杰出人物。[68]除了继承代善亲王衔的七子满达海之外,他的长子岳托、三子萨哈廉和四子瓦克达都以善战闻名,并靠自己的功业获得了亲王或郡王衔。[69]代善、岳托和萨哈廉的儿子勒克德浑都建立了亲王衔“世袭罔替”的功业,都位居宗室“八大家”之列。
17世纪和18世纪,“世袭罔替”的特权越来越受到限制。1684年的皇命把这种特权限定于亲王和郡王衔的拥有者,他们可以把头衔传给一个儿子。其他儿子的头衔则依次递减,直到拥有“八分”的最低一级。[70]如果一位亲王死时无子,朝廷不会自动指派一个继承人来承袭他的爵位和香火:在玉牒中可以看到许多家族消亡的例子。当然,皇帝可以指派一个继承人,有时候,他让自己的儿子充当其他王公的继承人。[71]
1750年,礼部递上奏折,要求皇帝对促成一项调查活动的方案给予指示,该项调查最终形成了关于世袭制度的新政策(1751年),这些新政策一直延用到清末。首先,弘历要求所有潜在的继承人到皇宫觐见。贵族头衔的继承不再依赖出身而是成绩,要看说写满语和骑马射箭的水平。这项新政策在1762年德昭——他承袭了多铎的郡王衔——去世、皇帝召见了他的儿子后得到了体现。皇帝以厌恶的口吻说:
俱不能清语,拉弓亦属平常。是以朕复令于原立王爵多铎子孙内,拣选人员,与德昭之子一同带领引见。今观该衙门所拣选者,俱优于德昭之子。而德昭诸子内,竟有年逾四十,不能清语、不能拉弓者,岂可令其承袭王爵耶?此皆信郡王德昭在日,并不教训子弟所致。德昭王爵,原不应令其承袭,但系伊祖军功所立,若不令其承袭,朕心殊为不忍。[72]
由于弘历不想割断征服时期的皇亲多铎的亲王爵位传承,所以他不太情愿地选择德昭“最好的”儿子如松承袭了郡王衔。他补充说:“著传谕王等,各宜加意教诲子弟。倘袭爵时不能清语骑射,朕必照此办理。”[73]
1764年,皇帝降旨说,亲王衔的拥有者应量才录用,为国效力,不管他的母亲地位是高还是低。他的谕旨否定了康熙朝确立的原则,并在《钦定大清会典》中明确指出:“以嫡子孙承袭。无嫡子孙,方准庶子孙承袭。”[74]这项规定与汉人的继承原则——正妻所生长子承袭爵位——区别不大。此外,亲王儿子可以赢得自己头衔的年龄于1688年被从十五岁提高到十八岁。皇帝指出,应考察候选人的文字水平、骑术和射术。[75]不过,承袭去世父亲头衔的儿子不受年龄限制。
弘历时期,因功业而获得王位(功封)与世袭获得王位(恩封)是区别开来的。功封涉及王位建立者的功业,大多数是征服时期的英雄人物。1644年以后,皇子继续获得亲王衔,但他们是通过恩封而非功业获得封赏的。大多数(虽非全部)都能获得亲王和郡王爵位。虽然恩封的头衔可以传承,但它是依次递减的。与爵位相配套的是俸禄、牛录、府邸、家具、奴仆和侍卫。作为交换,皇子可以得到京城内外的典礼、军事、外交和行政官职(参阅第三章)。
乾隆皇帝这样区别对待他的近亲(和他的儿子),以纪念征服时期的爱新觉罗氏,他们堪为当下和未来宗室的楷模。1767年,弘历降旨曰:
不知王公等应袭封爵,原当视其祖宗功绩,分别定制,方合酬庸之义。如简亲王、信郡王等王爵,俱系我朝定鼎之初,伊祖宗竭诚宣力,懋著勋劳,或多立战功,或殁于王事,国家锡爵报功,承袭罔替。[76]
1776年,弘历重申了他所做的决定:授予因军功而获得的爵位世袭罔替之权,同时削减皇帝恩赏的头衔。他说他给予子孙的“恩赏”仍然远远超过宋朝皇帝所给予子孙者。[77]他希望这些新规章恒久有效,所以下令让所有宗室王公传看这道谕旨。[78]
皇帝意识到“此等王公之功业年代久远”,已不再广为人知。他建议编写传记,记述宗室王公的功绩,刊印后公发给王公和高级官员。征服英雄的爵位永远不降等级,而通过恩封获得的亲王和郡王衔每传一代递减一等。[79]
同样的动机促使弘历为以前遭清洗的一些人恢复了名誉。开国功臣(1644年以前成为贵族者)在17世纪皇帝与王公之间的斗争中遭受了严重的政治迫害(参阅第三章)。[80]1788年乾隆皇帝特别注意到在子孙后代中永远保持皇家传统的问题:“朕自临御以来,间日恭阅列祖列宗实录一册,因得备知祖宗创业艰难,及尔时懿亲荩臣,勤劳佐命,底定中原,伟伐殊功,实为从古所未有。”[81]爱新觉罗氏子孙后代应该熟悉祖先的丰功伟绩,以便在实践中效仿他们。但是,在像多尔衮等一些为满洲的胜利做出过巨大贡献的宗室被不公正地排除在玉牒之外的情况下,又如何做到这一点呢?多尔衮的兄弟多铎和阿济格也是英雄人物,但由于他们与多尔衮的关系,同样受到错误的谴责并被除名。在其他满洲贵族原样传承其爵位的同时,爱新觉罗氏的爵位却都发生了变化,使得创始人与其子孙后代的传承产生了断裂:“去祖渐远,几忘其先世锡封之由。”[82]
皇帝降旨把多尔衮重新写进玉牒中。他的血统(已于1652年断绝)由皇帝指派的继承人加以承续——他承袭了多尔衮的亲王爵位。努尔哈赤的三个儿子、皇太极的两个儿子和舒尔哈齐的儿子济尔哈朗的初始爵位得到了恢复。代善(努尔哈赤次子)的两个儿子的郡王初始爵位也得到了恢复。皇帝赐予这八位亲王和郡王的子孙后代“世袭罔替”之权,他们还被称为“铁帽子王”。1775年,“世袭罔替”之权被授予怡亲王允祥(玄烨十三子)的子孙。在19世纪,恭亲王奕和醇亲王奕的子孙也都得到了这项特权。[83]
建国一代的其他皇亲也受到了纪念。1778年,乾隆皇帝注意到饶余亲王阿巴泰和他的儿子安亲王岳乐只有一个后代承袭亲王爵位,遂封赏他们的子孙第六等爵位。他赐予敬谨亲王尼堪的子孙第五等爵位。至于谦郡王瓦克达、巽亲王满达海和没有爵位的屯齐的后代,皇帝分别赐予他们第九、第十二和第十五等爵位。这些人都得到了“世袭罔替”之权。[84]通过这些措施,乾隆皇帝象征性地恢复了征服英雄与他们的子孙之间的历史联系。
乾隆皇帝的继承者延续了他确认爱新觉罗氏尚武历史的做法。1830年,道光皇帝用他祖父的理由拒绝“恩封”永皓,同时降旨调查应该承袭第十八等爵位的华英。道光皇帝说,华英承袭了其祖先傅勒赫的爵位,而傅勒赫是死后才被追封为“公”的,后来因事牵连而被剥夺了爵位。傅勒赫是努尔哈赤十二子阿济格的次子,本身是政治阴谋的牺牲品。虽然傅勒赫后来被恢复了名誉,但阿济格的其他儿子仍被排除在爱新觉罗氏之外。道光皇帝谕命宗人府调查阿济格的后代,并选择潜在的继承人。[85]
考封爵位
从1688年开始,皇室贵胄被定期考核评估,作为封赏的参考。这项要求最初只适用于承袭爵位的子嗣和年幼或成年而未承袭爵位的子嗣:承袭爵位者考文化和武术水平,未承袭爵位者考满语、骑马和射箭。在18世纪中叶,考封成为选拔宗室担任官职和确保最低程度的满语水平的制度化方式。十岁以上的皇亲都要上在下五旗开办的宗学,并定期参加考核。[86]成功通过翻译、骑射和步射考试的候选人将根据其父亲的爵位被授予相应的头衔,并有可能到内务府、八旗、理藩院和其他各部担任官职。未通过考试的爱新觉罗可能被降低爵位,或被罚俸三年。1760年以后,未通过考试者在一定时期内不得再参加考试。[87]
奴仆贵族
尽管清朝贵族的爵位与欧洲贵族的相同,但与欧洲贵族不同的是,他们更坚定地臣服于皇帝。大清贵胄没有自主权。他们的财产由官衙管理。军事资源也是如此:17世纪末18世纪初,八旗贵族个人对牛录的掌控让位于官僚体系的掌控(参阅第三章)。爱新觉罗氏各支脉、著名满洲家族和其他八旗家族的历史表明,皇帝对贵族经常加以监管,根据自己的最高利益采取赏罚措施。如果说旗人是旗主的奴仆的话,贵族就是他们的主子——皇帝的奴仆。清朝贵族是奴仆贵族,他们的权力完全来自皇帝。
侍卫
关于侍卫及其在清朝国家体制中的地位的相关研究,忽视了西方学者对清朝制度的分析。不过,最近的一部中文著作指出,侍卫是征服精英获得提升的一个渠道。侍卫是负责皇帝安全的卓有声望的精英团体。他们的服装表明了他们的特殊地位。侍卫被允许穿明黄马褂、戴花翎,在清初,只有内廷官员可戴花翎。1661年的一道上谕允许这些高级官员及侍卫和额驸在帽子上佩戴单眼花翎(花翎被分为单眼、双眼和三眼三级)。同样,明黄是皇帝专用色,如未获得特别允许,即使是亲王也不能使用。由于侍卫在公开场合始终陪伴皇帝左右,所以他们的马褂和帽子使他们与众不同,这有利于培养他们的团队精神。[88]
侍卫起源于16世纪末17世纪初,当时所有的贵胄都有自己的私人卫队。努尔哈赤用包衣、重要盟友的弟弟和儿子、宗亲和著名武士充当自己的卫兵。虾(或“辖”)喀达拉哈多尔吉昂邦不但保证了努尔哈赤的个人安全,而且在公开场合打他的旗号、在可汗与军队将领之间传递文书并保卫皇宫安全。
在皇太极时期,“虾”(或“辖”)获得自主权和一个指挥体系,并在内部分为三级。皇太极封赏了陪伴他父亲左右的那些人的子嗣。他的侍卫来自不同的社会阶层,包括包衣和皇室宗亲。内大臣一般由蒙古和满族英雄及爱新觉罗氏充任。内大臣在战场上充当先锋,他们在将帅与军队之间传递信息,或者接替倒下的将领的职位。皇帝也委派侍卫精英充当特使前去拜会蒙古部族首领,到明朝和朝鲜行觐见之礼,或者充当蒙古额驸、皇室王公或其他重要人物的护卫。皇太极规定,他的侍卫人数要双倍于八旗贝勒的侍卫人数,其级别也要高于后者。侍卫的级别也被纳入军事职级的大系统中,所以内大臣与梅勒章京(八旗最高职位,后来就成了八旗都统)地位相等。
1644年后,侍卫的招募范围有所扩大,八旗官员的子嗣亦包括在其中。但从17世纪50年代开始,大多数侍卫都来自上三旗、八旗贵族或皇室宗亲。随着皇帝权威的增长,侍卫的组织架构也在17世纪末发生了变化。1652年设立了最高职位——领侍卫内大臣,官拜一品。一般情况下,由皇帝亲选6人(上三旗每旗2人)充任此职。领侍卫内大臣负责上三旗侍卫和亲军的所有军务。他们负责570名侍卫的招募、培训和升降级事务,分派日常任务和皇帝出巡时的护卫任务。
高级助手(内大臣,二品衔)和次级助手(散秩大臣)是领侍卫内大臣的重要下属。后来共有6位内大臣,上三旗每旗2人。散秩大臣一般是“恩封”的,授予蒙古额驸、功勋卓著的将领、征服英雄的后代和皇室宗亲。为预防皇帝本人对这个重要安全机构的绝对控制权在侍卫不断官僚化的过程中受到侵越,康熙时期又增设了两个高级侍卫官职,他们不受领侍卫内大臣管辖。第一个是御前大臣,统领御前侍卫和乾清门侍卫。御前大臣由满洲和蒙古王公的子嗣(通常是皇帝的姻亲)或宗室充任,由皇帝钦点。负责内廷安全的这些精英卫队由此在组织上与负责紫禁城外朝安全的卫队分离开来。
御前大臣——到了清末,原来没有定额的这个职位在任何时候都由4人充任——昼夜不停地轮流侍奉皇帝左右。虽然他们的名誉和非正式权力因时时伴君而高于领侍卫内大臣,但其职位在官僚体系中没有级别。同样,乾清门侍卫也来自上三旗的著名旗人、王公子嗣和皇室宗亲。另有两个名义上的职位——御前行走和乾清门行走,是通往乾清门侍卫和御前大臣的进身之阶。这两个职位一般由宗亲或八旗贵族充任。[89]
紫禁城被置于最严格的安全管理条例之下。皇帝不允许任何一个官衙控制皇宫的全部防务,而是精心创设了职权互相重叠、互相牵制的一系列机构。侍卫守在进出内廷的各个大门口。大殿侍卫和乾清门侍卫都是宫廷卫队的精英。作坊、库房和嫔妃寝宫由上三旗的包衣卫队单独守护。夜间大门关闭后,巡夜人来回查看内廷的各个大门。这些机构的长官都直接对皇帝负责。此外,领侍卫内大臣、高级官员和八旗都统也要巡夜并检查侍卫值班情况。1813年天理教叛党攻入皇宫以后,这些检查措施进一步得到了加强。[90]
享有进入乾清门的特权的官员极少。进入内廷拜见皇帝的王公和文武大臣所带随员人数都有定额(依级别而定)。工匠和仆役更涉及安全问题,所以经常引起皇帝的注意。所有工匠必须带腰牌,腰牌每三年更换一次。有份奏折报告说,1773年共为内务府各部门发放了3668块腰牌,并请求再增加100块。从1777年开始,相关条例规定每个工匠进门时必须登记,并向皇帝报告,这个条例到1819年仍在执行。[91]由于担心失窃,进出紫禁城的货物也受到严格监控,货物清单必须呈送守门侍卫查验。
侍卫的职责逐渐变得多起来。许多侍卫在宫廷的其他重要部门有兼职。御前大臣兼管奏事处,内大臣和散秩大臣兼管武备院、上驷院和奉宸苑。由于烹饪与安全直接相关,侍卫奉令在内务府大臣的统属下守护御茶膳房。侍卫还担任庆典、早朝、国宴、大婚及在坤宁宫举办的萨满教仪式的安全保卫工作。
上述这些是他们的日常职责。他们的额外任务可使我们了解,皇帝在实施其政策时是如何用内廷侍卫来补充外朝官僚机构之不足的。内廷官员最有可能被分派与侦察、情报搜集和军事战略有关的任务。例如,1677年皇帝谕命内廷官员考察长白山。长白山是传说中满洲人的发祥地,一直未载于地图,处于渺无人烟的茂密森林中。皇帝命内大臣武默讷和三名侍卫前去“瞻视行礼”。武默讷是皇室远支,已经担任侍卫很长时间了。他于1677年6月3日离京,22日抵达吉林将军衙门。寻找向导花费了一些时间,后勤工作也费时不少,因为侍卫和随行的卫队所需要的足够的物资要靠河道运输。
萨布素——他是满洲旗人,后来在对俄战争中赢得了声誉并荣获晋升——奉命率领从宁古塔调来的200名官兵支持从7月1日开始的勘探活动。从7月10日开始,勘探队在环绕长白山的密林中砍出一条通道,于16日进至长白山麓,建起营帐。侍卫爬上山顶,祭拜各个山头,亲眼目睹了祥瑞之兆:7只野鹿从山顶上失足跌落,摔到营帐旁边,为饥肠辘辘的官兵提供了食物。勘探队于7月17日开始回撤,于9月17日抵达京城。皇帝接到他们的奏折后降旨礼部和内阁:“长白山,祖宗发祥重地,奇迹甚多,山灵宜加封号,永著祀典,以昭国家茂膺神贶之意。”[92]
中俄边界冲突期间,侍卫在东北地区担任侦察任务,并帮助搜集编绘《皇舆全览图》的相关资料。他们裁决官僚之间的争端,如1688年的治理黄河方案争端;他们调查贪污腐败,如1820年的通州官仓案。1753年,乾隆皇帝派一名御前大臣调查满洲旗人违法迁居外城的传言。1826年新疆的一次暴动被镇压后,皇帝委任那彦成为钦差大臣前去考察新疆局势,他同时派遣一名乾清门侍卫作为“皇帝耳目”一同前往。侍卫被分派给各种各样的任务,与康熙皇帝对包衣的使用相同,所不同的是,侍卫是训练有素的士兵。
许多人漫长的职业生涯是从侍卫开始的。1669年任命的六部非汉族尚书、理藩院尚书、都察院非汉族都御史都是从侍卫开始做起的。著名的佟氏家族的许多成员都是从侍卫而逐步升官的。富察氏也许是通过担任侍卫而赢得皇帝恩宠的最佳实例。担任侍卫的第一位富察氏是哈什屯(死于1663年),他原为努尔哈赤的前锋,后成为皇太极的侍卫,于1644年被晋升为内大臣。在多尔衮死后发生的清洗活动中,他未受牵连,得以幸存。他因侍奉福临有功,荣获男爵爵位。哈什屯的长子米思翰担任户部尚书,主持议政王大臣会议(他在康熙朝担任内务府大臣)。到1674年去世时,他已成为皇帝最信任的重臣之一。[93]
米思翰4个儿子中有3个是从侍卫开始官宦生涯的。他的长子马斯喀因在平定噶尔丹之役中功勋卓著而参与议政王大臣会议。他的三子马武担任侍卫,曾随皇帝出征噶尔丹,但随后(1709年)因在皇帝病危期间与其他内廷官员参与允禩集团的密谋而失宠。后来,他先后担任内廷和八旗官职,并于1721年升为领侍卫内大臣。四子李荣保承袭了米思翰的男爵爵位,前后担任过多种侍卫官职,最终升为前锋参领和护军参领。1709年他因马武而失宠,死于1710年,不过他的女儿成为皇后(1736年)以后,他被追封为一等公。[94]在内廷和八旗任职的富察氏第四代有傅良、保祝和傅清。傅清开始时也是侍卫,历任八旗多种官职,包括以副都统衔在西藏任职4年(1744—1748)。1749年,西藏内部发生危机,傅清被任命为驻藏大臣。傅清和他的同僚拉布敦做出的谋杀统治者珠尔墨特·那木札勒的决定引发了暴乱,清朝官员的公署悉遭攻击。傅清竭力自卫,最后绝望自杀了。两位大臣的死亡使清朝加强了在拉萨的军力。[95]
傅清有个著名的弟弟叫傅恒。他作为皇后的兄弟以有利的条件担任了侍卫。他在内廷获得快速提升。到1748年,他已是户部尚书、协办大学士。他最大的功业建立于金川之役(1748年)期间,他为此被封为二等公,并获双眼花翎。他是赞成平定准噶尔的重臣之一,该次战役把包括伊犁在内的新疆地区纳入了清帝国的版图。虽然他在缅甸的最后一次战役没有获胜,但他于1770年去世后被追封为郡王。[96]
乾隆时期,富察氏的第五代通过担任侍卫而获得高升。他们是明仁、明瑞、明亮、福灵安、福隆安、福康安和福长安。他们使富察氏的荣耀达到了最高峰。傅恒的儿子福康安和福长安都担任着内廷和中央政府的高级官职。福康安是因其在第二次金川之役(1773—1776)中的军事行动而引起皇上注意的,在18世纪80年代和90年代先后担任过数省总督。他作为行政官员的名声并不佳,但被公认为“清军中最能干的将领之一”,协助平定了甘肃(1784年)、台湾(1787年)和西南(1795—1796)的反叛。福康安统率清军成功地击退了廓尔喀对西藏的入侵(1792年)。他是非爱新觉罗氏而荣获亲王衔的唯一一个满族人。[97]
由于侍卫,特别是那些内廷侍卫,是在皇帝的亲自监督之下,所以能够得到迅速提升和丰厚赏赐。在皇帝看来,侍卫是能够在行政官僚体系中体现皇帝意志的另一条途径,这增加了帝王统治的弹性。从八旗精英的角度来看,进入侍卫行列可获得高升的机会。
爱新觉罗氏的衰落
在18世纪末和19世纪,因宗室人数的不断增长而造成的日益沉重的财政负担迫使帝王限制王公的数量和俸禄。1848年实施一项新规定:通过恩封获得并传承三代的最低爵位不再续传,通过功封获得并传承五代的最低爵位不再续传。[98]清政府还成功地削减了王公的俸禄,只支付原定数额的50%—60%。无爵位的爱新觉罗的薪俸也降低了,1740年只有原定数额的81%。1762年至1853年,婚丧津贴被“暂停”。1671年实际支付给无爵位的宗室男性的津贴(每年36两银子)远低于定额。1740年,每人所得平均低于定额6两银子,同年,有爵位的宗室中只有极少部分人得到了78%的银子和70.4%的口粮。[99]
到清亡前,即使是最有特权的亲王和郡王,也只能得到他们额定年薪的50%和额定口粮的约70%。有少数王公继续承蒙皇恩得到赏赐(在实践中被称为“加衔”或“赏衔”),清廷由此把荣誉头衔加封于可世袭的爵位上。在康熙和雍正朝,人死后追衔的事例很多,为的是提高死者葬礼的规格。然而在同治和光绪朝,这些恩赏(可以增加俸禄)只赐予了数位亲王。[100]
经济上的区别待遇可能是觉罗的后代比宗室的后代妃子少、人口增长率低(平均每年1.1%比1.5%)的原因。到19世纪末,每个爱新觉罗(包括觉罗和宗室)只有1个妻子,与17世纪末的平均多于5个形成了鲜明的对比。[101]最近的一项人口统计研究指出,爵位低的宗室贵族中有杀女婴的现象,1700—1840年,爱新觉罗氏生下的所有女婴中估计约有10%是“杀婴的牺牲品”,18世纪末杀女婴的实例更多。[102]
在18世纪,贫穷已成为无爵位宗室的一个问题。1724年巴明多神甫写道:
有必要提醒你注意你业已形成的关于中国王公贵族的看法:如果你把他们与欧洲的王公贵族相提并论,你就会误导自己……我所说的王公贵族非常接近他们的本源;他们只传了五代;他们的数量在如此短的时间内快速增加,据估计已超过2000人……这么多的人……尤其是那些……被剥夺了爵位和职业的人,不可能过与他们的出身相符的生活;正是这一点使同一血脉的王公产生了鲜明的对比。[103]
宗人府的档案中包括许多人的请愿书,如1811年无爵位的宗室永泽的上书。他寡居的母亲只靠他一个人赡养,所以他报告说他等不及年底再领年薪和口粮了。宫廷被许多酗酒闹事和吵吵嚷嚷的宗室所困扰:有一个案例是这样的,有个男子三番五次被他寡居的母亲告到宫廷,说管不了他贪恋杯中物。最后,这个人被判处在母亲活着时受圈禁之刑(他是独生子)。另一案例是,皇帝本人要求调查一个在京城的汉人聚居区用污言秽语辱骂一位妇女的宗室。[104]宗室中甚至还出现了一位黑帮头目。
混混(北京方言称混儿)是“游手好闲之徒”,是在内城混事的旗人恶棍。关于他们的生平和他们打架斗殴的逸闻在整个清代广泛流传。有一个例子是阿里玛,他的种种违法乱纪行为最终引起了顺治皇帝的关注,被降旨处死了。阿里玛很不情愿地接受了皇帝的判决,但拒绝到宣武门外受刑,因为在那里行刑可被汉人看到。最后他是在内城被处死的。
宗室中的黑帮首领是小崇,从19世纪60年代直至光绪朝中叶死去为止,他一直统领着一个大帮派。当以邓家第五虎为首的另一个帮派侵入小崇的地盘后,他就开始走下坡路了。邓家第五虎籍隶内务府的一个旗,他是同样残暴的5个兄弟(分别为大虎、二虎等)中最小的“虎”。到19世纪末,原来解决帮派之间争端的办法——首领一对一单打独斗,已被双方在地安门外的群殴所代替。他们在该处分别聚集于两个饭馆中,以棍棒为武器。每方各派数人上前辱骂对方,然后是互相争吵。在一次对峙中,小崇挑战邓家第五虎,结果在冲突中被杀死了。邓家第五虎被逮捕,不久因打死百姓而被处死。[105]
此类事件促使朝廷采取行动把害群之马驱逐出京城。雍正朝和乾隆朝的努力是半心半意的,嘉庆皇帝最终采取了决定性的措施。虽然颙琰拒绝接受1808年的一份奏折中提出的把无爵位的宗室迁到盛京的建议,但此类家庭经济和社会状况的持续恶化促使他改变了想法。1812年8月,嘉庆皇帝谕命盛京将军和宁着手筹建住宅并筹措津贴以备提供给家道中落的宗室。即使到了此时,分配给宗室的住宅还集中在一个封闭的区域,如同在北京一样,有卫兵检查进出大门的人。预备分配给宗室的住宅的大小也很有指导意义:与王公的府邸不同,这些住宅大小适中,有正房3间,厢房4间,中间是庭院。[106]
宫廷打算把没有财产、游手好闲和作奸犯科的宗室迁出去。清廷首先以在正常年薪之外加发津贴的办法(十五岁以上的宗室每年加发2两银子,二十岁和二十岁以上的加发3两银子)诱使自愿迁居,并承诺给每个离京的家庭360亩地的地租(等于每年21两银子)。并不令人惊奇的是,许多宗室更喜欢京城的悠闲自得的生活:当宗人府试图迫使拥有小康生活的果敏迁居时,他自杀了。[107]经过一年的努力,宗人府的官员挑选了70个家庭,派卫队护送至盛京。每个家庭都收到了迁居津贴15两银子,还有马车装家具什物。第三批是1815年迁出的,其中包括被逮捕的宗室:对于他们,宗人府的官员说只给一半迁居津贴,其他什么都不给。[108]
作奸犯科的爱新觉罗的量刑都被减轻了(谋叛者除外)。乞丐首领成方原判流放新疆,但被皇帝赦免了,因为他的母亲是爱新觉罗氏,她年迈体衰但举止得体,给皇帝留下了深刻印象。[109]迁居者中也有爱新觉罗罪犯,如宗室德克吉泰,他因1823年的一宗诈骗罪而被送到吉林监禁。1831年获释后,德克吉泰被允许居住在盛京,但1852年他悄悄离开了该城。虽然抓捕他的努力在前期失败了,但他最终在北京被抓获。
在许多人的合力推动下,鸦片销售于19世纪在中国达到了空前的程度,皇室贵族也在其列。清廷试图严惩瘾君子。此前宗室将吸食鸦片的刑罚由死刑改为流放吉林,罪犯在吉林将被监禁两年,挨30大板。[110]1907—1909年对宗室和觉罗的判刑资料表明,他们犯有各种各样的罪行,从杀人、伤人到诈骗、盗窃,无所不有。[111]
许多爱新觉罗氏的经济情况持续恶化,这从反应他们清末的职业和收入情况的资料中可以看到。1959年北京所做的满族人口调查包括三家觉罗后裔。一家在清朝存在的最后一年仍靠年薪(共10两银子)维持生计。最好的一家是依靠祖父1911年以前的官俸生活的。辛亥革命以后,这家人卖掉了不动产,靠所得款项生活,而另外两家则沦为小贩、苦力和工匠。驻于北京的满洲正黄旗的年薪表显示,664名觉罗每月领1.4两银子,13名宗室后人及53名较受宠的宗室每月领2.1两银子。[112]
人数不多的贵族集团
王公只占努尔哈赤及其兄弟的子孙后代——他们构成宗室——的极少一部分。清朝覆亡之前共有177名宗室拥有王公头衔,只占当时在世的宗室男性的约1%,所有爱新觉罗男性(包括觉罗在内,参阅表一)的约0.6%。[113]占有前六级爵位的王公,享有“八分”,在皇室贵族中的比例不到25%。高等级贵族和低等级贵族的特点大不相同。与比例达27%的低等级贵族相比,享有“八分”的王公没有一个是通过考试获得爵位的。享有“八分”的王公中有41%的人拥有永远传承爵位之权(低等级的贵族中只有4%的人拥有此项权利)。1907年高等级王公的核心部分是拥有永久世袭权的精英,而其他贵族则大多呈衰落之势。
表一 王公衔名来源表(1907)

*本表中王公的十八个等级引自H.S.卜鲁内特、V.V.哈格尔施特罗姆著,A.伯尔特琴科等译:《当代中国政治结构》,注释第10—27,福州,1911。1907年王公头衔拥有者的资料引自杨学琛、周远廉:《清代八旗王公贵族兴衰史》,第472—485页表5—8,沈阳,1986。
皇帝的子嗣建立拥有永久世袭爵位权利的家族的能力是各不相同的(参阅表二)。前两代的所占比例较高,是乾隆皇帝授予征服英雄“世袭罔替”特权的结果,这项特权没有授予福临的兄弟。胤禛同辈的王公经历了长久的严酷斗争(参阅第三章):如果乾隆皇帝没有指派自己的一个兄弟和两个儿子接续绝嗣王公的香火的话,他们的贵族比例会更低。[114]
表二 宗室贵族头衔继承表

资料来源:《宗室王公世职章京爵秩袭次全表》卷1,24~39页,数字代表1906年底的人口数。该书中记载的宗室中的王公人数是177名,与《爱新觉罗宗谱》(奉天, 1937—1938)中记载的数量(168名)略有出入;前者中似乎包括居住在奉天的王公。
*总数不包括皇帝、早夭的皇子和过继给其他家族的皇子,后者以其他家族继承人的身份计数。
这样一来,王公几乎都是前三代征服者英雄的传人:他们占有第一等亲王衔中的8席和拥有永久世袭权的低等级贵族的全部。甚至到了王朝覆亡前夕(参阅表三),前两代的子孙后代仍然占有全部王公爵位的38%,考虑到爵位每传一代都要递减等级——这是导致早期王公的后代家道中落的原因,这个比例还是相当大的。
表三 皇子皇孙贵族头衔分布表(1906)

续前表

资料来源:《宗室王公世职章京爵秩袭次全表》卷1,24~39页。
这是一个很小的皇室贵族团体。通过不留情面地削减可以世袭的王公贵族的数量,清政府成功地减轻了财政负担。在许多朝代,依靠皇俸皇粮生活的皇亲国戚消耗了大量国帑。正如前文指出的,清朝统治者发放给宗室和觉罗的薪俸是大不一样的。只有前者有可能得到王公衔,它意味着各种特权和高官厚禄;而且不是每个皇子都能得到王公衔。
1660年在册的宗室男性只有419人,到1915年,这个小团体扩大到16454人。1911年发生辛亥革命,三年以后,津贴制度全部废止。我们可以比较一下,明朝灭亡时清朝只有10位亲王,而明朝有30位亲王(原来共有50个亲王),更明显的是,1644年清朝只有两位第二等王公,而明朝拥有此爵位的共有220人。在明朝的8级爵位体系中拥有低等级的人“成千上万”。[115]在这个群体的下层是大批无爵位的爱新觉罗,这与明朝的情况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明朝皇帝的每个男性后代……理论上都能得到爵位和相应的薪俸”[116]。
到1915年,爱新觉罗氏估计有73418人,而1644年前后明朝皇族的估计数字,低者超过8万人(只比清朝宗室稍微多一点),多者达到20万之众。1740年和1742年的数字表明,发放薪俸的支出不到户部库银的1%,到19世纪中叶这个数字可能上升为全部税收的1.25%,这与明朝的数字形成了鲜明的对比——1615年发放给皇族的薪俸是每年所收田赋的143%。[117]
对于局外人来说,贵族身份意味着出身压倒了功勋。把满洲王公与明朝王公加以比较,可以看出清朝统治者更多地是以功勋为标准授予宗室永久性的经济特权和地位的。通过限定王公贵族的人数,皇帝构建了一个容易控制的小规模贵族集团。清廷让宗室和八旗贵族担任要职以进一步加强皇室的利益。作为征服精英的核心,贵族是清王朝相互制衡的复杂行政管理体系中最重要的一环。
【注释】
[1]参阅柯娇燕:《论<满洲源流考>与满族传统的形成》,载《亚洲研究杂志》, 1987,46(4),779页。
[2]参阅柯娇燕:《论<满洲源流考>与满族传统的形成》,载《亚洲研究杂志》, 1987,46(4),779页。关于女真/满族血缘组织的最新研究,参阅高丙忠:《东北驻屯满族的血缘组织——从氏族到家族再到家户的演变》,载《满族研究》,1996(1),16~24页。
[3]参阅柯娇燕:《乾隆朝汉军八旗考》,载《帝制中国晚期研究》,1989,10(1), 63~107页。
[4]关于八旗制度最初数十年的发展历程,参阅张晋藩、郭成康:《清入关前国家法律制度史》,沈阳,辽宁人民出版社,1988。
[5]参阅房兆楹:《估计早期满洲军队数量的一种方法》,载《哈佛亚洲研究杂志》, 1950,13(1),192~214页;蒙林:《<满文老档>与蒙古史研究》,载《内蒙古社会科学》(汉文版),1987(4),85~86页。
[6]参阅赵凯:《清代旗鼓佐领考辨:兼论有关清代包衣的若干问题》,载《故宫博物院院刊》,1988(1),3~11、20页;吴洋:《清代俄罗斯佐领考略》,载《历史研究》,1985(5),83~84页;王火:《清代八旗中高丽人名字的语言和民俗特征》,载《满族研究》,1995(2),43~49页。
[7]参阅王锺翰:《清代八旗中的满汉民族成分问题》,载《民族研究》,1990(3), 36~46页;1990(4),57~66页。
[8]参阅柯娇燕:《孤军:晚清最后三代满洲人和清朝世界的灭亡》,普林斯顿,普林斯顿大学出版社,1990。
[9]参阅周远廉:《关于十六世纪四十—八十年代初建州女真和早期满族社会性质问题》,载《清史论丛》,1979(1),161~171页。
[10]参阅杨学琛、周远廉:《清代八旗王公贵族兴衰史》,47页,沈阳,辽宁人民出版社,1986。
[11]参阅杨学琛、周远廉:《清代八旗王公贵族兴衰史》。
[12]此点是王锺翰提出的,参阅王锺翰:《关于满族形成中的几个问题》,见《满族史研究集》,6页,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张晋藩、郭成康:《清入关前国家法律制度史》,187页。
[13]参阅张晋藩、郭成康:《清入关前国家法律制度史》,211~215页;杜家骥:《清代宗室分封制述论》,载《社会科学辑刊》,1991(4),94页。
[14]参阅赵志强:《雍正朝军机大臣考补》,载《历史档案》,1991(3),93~104页;联合统治与“双头政治”不同(费正清:《中国沿海的贸易与外交:条约口岸的开放,1842—1854》,坎布里奇,哈佛大学出版社,1953)。“双头政治”意指两个集团分享统治权,但清朝分享统治权的制度还吸收了蒙古人、藏族人和讲突厥语的穆斯林的代表人物,以及汉族的代表人物。
[15]参阅张晋藩、郭成康:《清入关前国家法律制度史》。欧立德:《外来居民:满人在中原的经历,1644—1760》,博士论文,加利福尼亚大学伯克利分校,1993;任桂淳:《清代八旗军的兴衰——以广州、杭州、荆州驻防军为例,1644—1911》,博士论文,伊利诺伊大学,1981。
[16]参阅恒慕义主编:《清代名人传略》,247页,华盛顿特区,1943;关于安费扬古的生平,参阅(清)弘昼、鄂尔泰、福敏、徐元梦等编纂:《八旗满洲氏族通谱》卷1,1b~2b页,奉天,1937—1938。
[17]关于额亦都,参阅恒慕义主编:《清代名人传略》,221~222页;(清)鄂尔泰等编纂:《钦定八旗通志》,第6册,3706~3707页,沈阳,1989;《八旗满洲氏族通谱》卷5,1b~2b页。关于费英东,参阅恒慕义主编:《清代名人传略》,247页;《钦定八旗通志》,第3册,1544页;第6册,3693~3695页;《八旗满洲氏族通谱》卷1, 1b~2b页;柯娇燕:《孤军:晚清最后三代满洲人和清朝世界的灭亡》,42~44页。关于何和礼,参阅恒慕义主编:《清代名人传略》,291页;《钦定八旗通志》,第3册, 1589页;第6册,3953~3954页;《八旗满洲氏族通谱》卷8,1b~2b页。关于扈尔汉,参阅恒慕义主编:《清代名人传略》,275页;《钦定八旗通志》,第6册,2857~ 2859页;《八旗满洲氏族通谱》卷19,8a~9b页。关于安费扬古,参阅恒慕义主编:《清代名人传略》,13页;《钦定八旗通志》,第6册,4118~4120页。
[18]参阅杨学琛、周远廉:《清代八旗王公贵族兴衰史》,45页;《钦定大清会典》卷12,1899年初版,台北,新文风出版公司,1976。傅吾康:《清代世袭爵位和荣誉头衔的授予》,载《华裔学志》,1942(7),38~67页。明朝军事名词的英文翻译选自贺凯:《帝制中国官衔辞典》,斯坦福,1985;关于清代的满族官衔,参阅欧立德:《外来居民:满人在中原的经历,1644—1760》,博士论文,加利福尼亚大学伯克利分校,1993。
[19]职衔参阅H.S.卜鲁内特、V.V.哈格尔施特罗姆著,A.伯尔特琴科等译:《当代中国政治结构》,944页,福州,1911。关于其发展演变,参阅杨学琛、周远廉:《清代八旗王公贵族兴衰史》,45~46页。
[20]参阅劳伦斯·凯思乐:《康熙与清朝统治的巩固,1661—1684》,71~73页,芝加哥,芝加哥大学出版社,1976,此处有关于康熙剪除摄政大臣鳌拜等的内容。凯思乐错误地认为遏必隆拥有的是公爵爵位;参阅《钦定八旗通志》,第3册,1549页;《钦定八旗通志续编》,第47册,19289~19290页,这两处记载了额亦都爵位的世袭情况。
[21]参阅黄培:《清初的满洲贵族(1583—1795)——钮祜禄族》,见《劳真一先生八秩荣庆论文集》委员会编:《劳真一先生八秩荣庆论文集》,629~664页,台北,商务印书馆,1986。
[22]参阅铁保等编:《钦定八旗通志续编》,第7册,19275~19276页,台北,学生书局,1968。
[23]参阅《钦定八旗通志》,第6册,3953~3954页;《钦定八旗通志续编》,第47册,1901~1902页。
[24]参阅《钦定八旗通志》,第6册,4118~4120页。
[25]参阅《钦定八旗通志》,第6册,3857~3859页;《八旗满洲氏族通谱》卷19, 8a~9b页。
[26]参阅《钦定八旗通志》,第1册,29~31、25~27、77、171页。何和礼的子孙似乎只承袭了满洲正红旗第一佐领的佐领衔,参阅《钦定八旗通志》,第1册,92页。
[27]参阅杨学琛、周远廉:《清代八旗王公贵族兴衰史》,第61~63页之表格。
[28]关于婚姻,参阅罗友枝:《清代皇室婚姻与统治问题》,见鲁比·华生、伊沛霞编:《中国社会的婚姻制度与不平等》,170~203页,伯克利,加利福尼亚大学出版社, 1991。
[29]参阅杨学琛、周远廉:《清代八旗王公贵族兴衰史》,63~75页,第75~76页之表格。
[30]参阅欧文·拉铁摩尔:《满洲的蒙古人:部落、地理分布,与满族和汉族的历史渊源,及当前的政治问题》,第七章,纽约,1934;亨利·司律斯:《清代察哈尔人口研究》,载《亚洲历史杂志》,1978(12),58~79页;冈田英弘:《察哈尔蒙古人源流考》,载《蒙古研究》,1991(14),155~179页。
[31]参阅佟佳江:《清代蒙古贵族爵职琐议》,载《民族研究》,1987(1),63~70页。
[32]参阅查尔斯·鲍登:《蒙古近代史》,第二章,伦敦,1968;宫胁淳子:《17世纪的喀尔喀蒙古与厄鲁特蒙古》,载《亚洲历史杂志》,1984(18),136~173页。
[33]参阅袁森坡:《喀尔喀蒙古札萨克的设置与演变》,载《清史研究通讯》,1988(2),1~10页。
[34]参阅扎合鲁丁·艾哈迈德:《17世纪汉藏关系研究》,第八、九章,罗马, 1970;托马斯·巴菲尔德:《危险的边疆:游牧帝国与中国》,277~293页,牛津, 1989。
[35]参阅查尔斯·鲍登:《蒙古近代史》,105~107页;赵云田:《关于乾隆朝内府抄本<理藩院则例>》,载《西北史地》,1988(2),122~125页。
[36]参阅张晋藩、郭成康:《清入关前国家法律制度史》,273~275、356~387页;郭成康:《清初蒙古八旗考释》,载《民族研究》,1986(3),51~58页。
[37]参阅亚历克斯·M·波兹涅夫著,约翰·罗格、达尔·布兰科译:《蒙古与蒙古人》,第四、六章,布卢明顿,印第安纳大学,1971。
[38]参阅查尔斯·鲍登:《蒙古近代史》,56页;罗伯特·A·鲁蓬:《清时期的库伦城》,见《阿尔泰研究:尼克劳斯·波普60华诞纪念文集,1957年8月8日》,157~ 169页,威斯巴登,1957;亚历克斯·M·波兹涅夫著,约翰·罗格、达尔·布兰科译:《蒙古与蒙古人》,46页,布卢明顿,1971;桑吉多尔济著,乌尔干奇·奥农编译:《满洲中国在漠北蒙古的宗藩统治》,110页,纽约,1980。
[39]参阅康右铭:《满蒙贵族联盟与清帝国》,载《南开学报》,1986(2),59~66页。
[40]参阅佟佳江:《清代蒙古贵族爵职琐议》,载《民族研究》1987(1),67页。
[41]参阅《钦定大清会典》卷66;贾宁:《清代前期的理藩院》,110~113、126~128页,博士论文,约翰·霍普金斯大学,1992,关于蒙古贵族的俸禄,参阅第130页的表格。
[42]参阅佟佳江:《清代蒙古贵族爵职琐议》,载《民族研究》,1987(1),65页。
[43]参阅查尔斯·鲍登:《蒙古近代史》,103~105页;《钦定八旗通志续编》,第7册,19263~19264页;恒慕义主编:《清代名人传略》,15~16页;聂崇正:《谈清代“紫光阁功臣像”》,载《文物》,1990(1),65页。
[44]参阅查尔斯·鲍登:《蒙古近代史》,83页;另外参阅他的《1756—1757年的蒙古叛乱》,载《亚洲历史杂志》,1968,2(1),1~31页。
[45]参阅恒慕义主编:《清代名人传略》,755~757页;包桂芹:《清代蒙古官吏传》,711~714页,北京,民族出版社,1995。
[46]参阅孟允升:《北京的蒙古王府》,载《满族研究》,1989(3),51~55页;该文作者是策凌的后代,是那彦图亲王的孙子。这篇文章描述了在北京拥有府邸的另外7个蒙古王公家族,他们在清朝灭亡之前一直很兴旺。
[47]参阅柯娇燕:《乾隆朝汉军八旗考》,载《帝制中国晚期研究》,1989,10(1), 63~107页;张晋藩、郭成康:《清入关前国家法律制度史》,302~311、318~326页;谢景芳:《八旗汉军的名称及含义沿革考释》,载《北方文物》,1991(3),84~88页。
[48]参阅《钦定八旗通志》,第3册,1590页;《钦定八旗通志续编》,第47册, 19403~19404页;恒慕义主编:《清代名人传略》,499页。
[49]关于三位将军(指吴三桂、尚可喜和耿继茂),参阅劳伦斯·凯思乐:《康熙与清朝统治的巩固,1661—1684》,第四章;关于佟氏家族,参阅柯娇燕:《两个世界中的佟氏家族:试述13—17世纪辽东和奴儿干地区的文化认同》,载《清史问题》,1983,9(4),21~46页。孙承运,康熙皇帝另外一个汉军女婿,是一个三代世家的八旗子弟,他的父亲在1695年击败厄鲁特的著名的昭莫多战役中曾立过战功,参阅恒慕义主编:《清代名人传略》,682页。
[50]参阅侯寿昌:《康熙母系考》,载《历史档案》,1982(4),100~105页。
[51]参阅《钦定大清会典》卷12,1b页。
[52]参阅柯娇燕:《对清朝发祥神话的介绍》,载《帝制中国晚期研究》,1985,6(2),13~36页;据考证,“爱新觉罗”这个名词第一次出现是在1612年,参阅刘厚生、陈思玲:《<钦定满洲祭神祭天典礼>评析》,载《清史研究》,1994(1),66~70页。
[53]参阅佟万伦:《论满族“三仙女神话”的形成与家世》,载《民族研究》,1992(3),33页。参阅柯娇燕:《论<满洲源流考>与满族传统的形成》,载《亚洲研究杂志》,1987,46(4),761~790页。这个神话是由E.T.威廉姆斯提到的,他观察到太庙周围的树上住着一窝喜鹊,参阅E.T.威廉姆斯:《在北京祭拜皇室祖先》,载《皇家亚洲学会华北分会会刊》,1939(70),49页。
[54]关于萨布素的传记,参阅恒慕义主编:《清代名人传略》,第2册,630页;常江、李理:《清宫侍卫》,197~198页,沈阳,辽宁大学出版社,1993;刘厚生提到末代皇帝溥仪1934年在这个庙里举行过祭礼,参阅刘厚生:《长白山与满族的祖先崇拜》,载《清史研究》,1996(3),93~96页。
[55]参阅哥罗特:《中国宗教体系研究》,第3卷,1353~1354页,莱顿,1892—1910,台北,1969年重印。
[56]盛京的太庙位于该城的东南角,参阅夏南悉:《中华帝国的城市》,第170~ 171页图片147,火奴鲁鲁,1990。
[57]关于永陵,参阅李凤民、陆海英、傅波编:《兴京永陵》,沈阳,东北大学出版社,1996;哥罗特:《中国宗教体系研究》,第1卷,1354~1356页。关于福陵,参阅李凤民、陆海英:《沈阳福陵》,沈阳,东北大学出版社,1996;关于昭陵,参阅李凤民、陆海英编:《盛京昭陵》,沈阳,沈阳出版社,1994。
[58]张晋藩、郭成康:《清入关前国家法律制度史》,第446页中引用的这道谕旨,发布于天聪九年一月丁酉(1635年3月14日),见《太宗文皇帝实录》卷22,6a、b页。
[59]参阅张晋藩、郭成康:《清入关前国家法律制度史》,446~447页。
[60]关于编纂情况,参阅鞠德源:《清朝皇族宗谱与皇族人口初探》,见《明清档案与历史研究: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六十周年纪念论文集》,北京,中华书局,1988。关于报告居住在紫禁城的阿哥、格格出生的情况,参阅内务府奏案446—5—55/39,乾隆七年六月十七日(1742年7月18日)内务府大臣的奏折。该奏折说他们将提交所有的出生记录给玉牒馆,以备修订玉牒时使用。
[61]参阅张晋藩、郭成康:《清入关前国家法律制度史》,447~449页。
[62]参阅李理:《论清初仪仗之制的演变》,载《辽宁大学学报》,1992(5),42~ 46页。
[63]参阅鞠德源:《清朝皇族宗谱与皇族人口初探》,载《明清档案与历史研究: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六十周年纪念论文集》,433页,北京,中华书局,1988。赖惠敏认为,只有住在北京和盛京的爱新觉罗家族成员才能得到津贴,参阅赖惠敏:《清代皇族的经济生活》,载《“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集刊》,1985(24),485页。
[64]参阅晏子有:《清朝宗室封爵制度初探》,载《河北学刊》,1991(5),67~74页;杜家骥:《清代宗室分封制述论》。关于满族衔名,参阅雅路:《谈清代宗室封爵等级》,载《满语研究》,1990(2),112~113页。
[65]参阅《钦定八旗通志》,第2册,976~979页;鞠德源:《清朝皇族宗谱与皇族人口初探》,第428~429页的表格6。“担”是计量单位,等于2.7蒲式耳。到晚清时期,这些俸银被削减,王公只能得到额定俸银的50%~60%。
[66]《钦定大清会典》卷1指出,有人也许会呈递请求为其他王公和高级大臣赠予谥号的请愿书;精英集团对于谥号问题采取的具体行动,参阅哥罗特:《中国宗教体系研究》,第1卷,175页,台北,1969年重印。
[67]参阅H.S.卜鲁内特、V.V.哈格尔施特罗姆著,A.伯尔特琴科等译:《当代中国政治结构》,17~27a注释。
[68]关于代善的传记,参阅恒慕义主编:《清代名人传略》,214页。另见《钦定八旗通志》,第6册,3536~3539页。
[69]参阅《钦定八旗通志》,第3册,1423~1426页;《爱新觉罗宗谱》。
[70]有关皇室贵族的规定记载于《钦定大清会典事例》卷1;另外参阅《钦定八旗通志》,第3册,1421页。晏子有《清朝宗室封爵制度初探》(载《河北学刊》,1991(5))第69页对1653年的变化做了总结,但这没有第一手史料予以证实。
[71]参阅《爱新觉罗宗谱》。没有后世子孙的皇族的名单中包括皇太极的第二、第三和第十一子,以及顺治的第七子。类似的例子还有康熙皇帝的第十六子允禄(后来成为庄亲王博果铎的继承人)、雍正皇帝的第六子弘曕(后来成为他的叔叔果亲王的继承人)、弘历的第四子和第六子以及颙琰的第五子。
[72]《钦定大清会典事例》卷2。
[73]《钦定大清会典事例》卷2。
[74]《钦定大清会典事例》卷2关于“袭封”的部分。
[75]参阅《钦定大清会典事例》卷2。有关考察候选人的记录还可参阅宗人府档案550—6—9—1/779(乾隆朝至同治朝)。内务府奏案446—5—55/565,咸丰十年一月六日(1860年2月24日,译者按:原文误为1871年)的一份奏折为瑞敏郡王指定了一位继承人。
[76]《钦定大清会典事例》卷2有关袭爵的部分。
[77]弘历的恩宠确实很大。弘历的感情使他施惠于他兄弟的孙子绵伦和他自己的长曾孙奕纯——他们的爵位无须代代递减,参阅《钦定大清会典事例》卷2。
[78]参阅《高宗纯皇帝实录》卷1018,657页,乾隆四十一年十月四日(1776年11月14日)谕旨,转引自吴玉清、吴永兴:《清朝八大亲王》,3页,北京,学苑出版社,1991。
[79]参阅《钦定大清会典事例》卷2,乾隆三十二年和乾隆三十九年谕旨。其结果是编纂了《宗室王公世职章京爵秩袭次全表》,参阅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刻本中的光绪三十二年十二月八日(1907年1月21日)序言,该序言称,1781年后对乾隆朝首次编纂的版本进行了修改,后一直沿用到1898年。在义和团运动爆发之前的1898—1900年间,参照当时尚完整无缺的档案材料,五易其稿,最终完成。
[80]1634年以前成为贵族的34个宗室的名字,参阅杨学琛、周远廉:《清代八旗王公贵族兴衰史》,39~40页,沈阳,辽宁人民出版社,1986。关于这个团体的政治前途,参阅恒慕义主编《清代名人传略》中的个人传记。
[81]《高宗纯皇帝实录》,乾隆四十三年一月九日(1778年2月5日)。
[82]《高宗纯皇帝实录》,乾隆四十三年一月九日(1778年2月5日)。
[83]上述前两个亲王爵位中唯一保留的是庆亲王,这是源自弘历的第七子永璘的头衔,但没有世袭罔替之权。1830年继承不动产的奕劻因其在总理衙门任上的业绩而重新得到了亲王头衔,参阅恒慕义主编:《清代名人传略》,964~965页。
[84]参阅《高宗纯皇帝实录》,乾隆四十三年三月二日(1778年3月29日)。
[85]参阅《钦定大清会典事例》卷2,1830年谕旨。
[86]参阅柯娇燕:《满族教育》,见本杰明·艾尔曼、亚历山大·伍德赛德编:《帝制中国晚期的教育与社会,1600—1900》,353~354页,伯克利,加利福尼亚大学出版社,1994。
[87]参阅《钦定大清会典事例》卷2。
[88]此处和其他地方关于此点的讨论,笔者依据的是常江、李理:《清宫侍卫》,沈阳,辽宁大学出版社,1993。
[89]参阅昭梿:《啸亭杂录》,93~94、378~379页,北京,1980。
[90]参阅《钦定宫中现行则例》(1856年初版,1979年台北影印)中关于这个主题的上谕和有关规定,该书第1卷第4页题名“门禁”。更多资料参阅《钦定六部处分则例》卷31,1b~2b页。另外参阅崔艾莉:《帝都北京之卫护:清朝步军研究,1650—1850》,博士论文,哈佛大学,1981;该文论述了清朝时期与其他部队共同担任北京安全警戒任务的步军。另外参阅秦国经:《清代宫廷的警卫制度》,载《故宫博物院院刊》, 1990(4),66~68页。
[91]参阅内务府奏案446—5—55/215,乾隆三十八年十一月五日(1773年12月18日)奏折;另外参阅乾隆四十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1777年2月4日)和嘉庆二十四年二月(1819年3月)奏折,见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圆明园:清代档案史料》,第1卷,191—201、471页,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1,分别为第127号和第245号奏折。关于圆明园的安全问题,参阅第74号奏折,日期为乾隆四十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1777年2月4日),见《圆明园:清代档案史料》,第1卷,79~81页;内务府奏案446—5—55/540,咸丰元年六月四日(1851年7月2日)奏折。
[92]转引自常江、李理:《清宫侍卫》,197页;关于勘探队的全部情况,参阅该书第193~198页。
[93]参阅常江、李理:《清宫侍卫》,148~150页;恒慕义主编:《清代名人传略》, 9580~9581页。
[94]参阅恒慕义主编:《清代名人传略》,568、580~581页;常江、李理:《清宫侍卫》,150~151页。
[95]参阅恒慕义主编:《清代名人传略》,249~251页;伯戴克:《十八世纪前期的中原和西藏》,213~218页,莱顿,1972;吴丰培、曾国庆编:《清朝驻藏大臣传略》, 18~24页,拉萨,西藏人民出版社,1988。
[96]参阅恒慕义主编:《清代名人传略》,252~253页;常江、李理:《清宫侍卫》, 152~153页。
[97]参阅恒慕义主编:《清代名人传略》,253~255页。
[98]参阅《钦定大清会典事例》卷2。
[99]参阅鞠德源:《清朝皇族宗谱与皇族人口初探》,见《明清档案与历史研究: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六十周年纪念论文集》,第432页表8,北京,中华书局,1988。1742年,宗室得到的是81%的银子和70.8%的口粮,宗人府档案550—6—9—2/1579则记载1838年许多宗室和觉罗要求支付婚丧津贴。
[100]参阅宗人府档案550—6—9—2/265,1907年宗人府奏折;口粮分配仅涉及亲王的定额。另外参阅晏子有:《清朝宗室封爵制度初探》,载《河北学刊》,1991(5),71页。
[101]参阅李中清、康文林、王丰:《最后的帝王:清代(1644—1911)皇族人口统计方法介绍》,见大卫·S·雷恩、罗格·斯科菲尔德编:《历史人口统计学的新旧方法》,第374页图表195,牛津,1993。1660—1915年人口增长情况实际会更多一些,参阅鞠德源:《清朝皇族宗谱与皇族人口初探》,第427页图表5,此处他对1915年实际人口做了估计。
[102]参阅李中清、王丰、康文林:《清代贵族家庭幼婴和小孩的死亡率:检验两种可行理论的新途径》,载《人口研究》,1994(48),400页。这项研究利用了《大清玉牒》中的资料;“低级别”的贵族被定为四品宗室,参阅该杂志第404页注30。
[103]M.A.爱默马丁编:《关于亚洲、非洲和美洲的可资借鉴的稀见通信,使团的一些报道,以及一些地理和历史笔记》,第3卷,366~367页,巴黎,1843。
[104]参阅宗人府档案550—6—9—1/135,道光三年五月十九日;550—6—9—1/ 898,嘉庆二十三年十一月二十八日。就后一个案例而言,罪犯的父亲因允许儿子住在鞑靼城外而受到了惩罚。宗人府档案550—6—9—3/1839保存着镶红旗的宗室鹤龄请求帮助收呆账的奏折。宗人府档案550—6—9—3/2937有1838年推荐某人补缺的满文推荐书。
[105]参阅金启孮:《京旗的满族》,载《满族研究》,1988(4),61~62页。
[106]参阅李凤民:《嘉庆皇帝设宗室营》,载《紫禁城》,1988(4),46、37页;鞠德源:《清朝皇族宗谱与皇族人口初探》,见《明清档案与历史研究: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六十周年纪念论文集》,435页,北京,中华书局,1988。“间”是房屋的传统计量单位,四柱之间的空间为一“间”。
[107]参阅李凤民:《嘉庆皇帝设宗室营》,载《紫禁城》,1988(4),46页。
[108]参阅李凤民:《嘉庆皇帝设宗室营》,载《紫禁城》,1988(4),46页;宗人府档案550—6—9—1/135第3件;550—6—9—1/904,嘉庆二十年一月二十八日宫廷奏折。迁居透露出这样的信息:有些家庭似乎没有向有关方面报告所有孩子的出生。参阅宗人府档案550—6—9—1/135第14件,嘉庆二十年奏折。在这份奏折中,一位孀居的母亲请求让她和她的男婴跟随她唯一的成年儿子迁居盛京;同一包档案中的第15件档案记载,预定迁居的她的家庭成员名单中又增加了两个孙子。
[109]参阅卫周安:《清中叶的流放:发配新疆,1758—1820》,197页,纽黑文,耶鲁大学出版社,1991;罪犯的生活津贴减半发放,参阅赖惠敏:《清代皇族的经济生活》,载《“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集刊》,1995(24),485页。
[110]参阅宗人府档案550—6—9—1/900,咸丰二年二月六日(1852年3月26日);咸丰七年二月七日(1857年3月2日);《钦定总管内务府现行则例》卷4,1a~4b页。
[111]参阅杨学琛、周远廉:《清代八旗王公贵族兴衰史》,第467~471页附录4。
[112]参阅“民族问题五种丛书”辽宁省编辑委员会编:《满族社会历史调查》,123~ 129页,沈阳,辽宁人民出版社,1985。关于旗人津贴的资料记述的是1918年的情况,当时旗人被遣散了。
[113]据估计,1915年男性宗室总数大约是16454名,爱新觉罗男性约有11430名,参阅鞠德源:《清朝皇族宗谱与皇族人口初探》,第422页图表1和第423页图表2。王公总数来自牟其汶编:《宗室王公世职章京爵秩袭次全表》卷1,24~39页。如果和杨学琛、周远廉的《清代八旗王公贵族兴衰史》第472~485页的附录5有细微差别,可能是有41名王公在前六级里,还有127名在后十二级里。
[114]胤禛的第六子弘曕被指定为他的叔叔允礼的继承人,弘历的儿子永珹成了允祹的继承人,另外一个儿子永瑢承袭了允禧的爵位,参阅《大清玉牒》和《爱新觉罗宗谱》。
[115]这是赵毅的估计数字,参阅赵毅:《明代宗室人口与宗禄问题》,载《明清史月刊》,1986(11),24页。16世纪的统计数字来源于张德信:《明代宗室人口俸禄及其对社会经济的影响》,载《明清史月刊》,1988(4),25~30页。
[116]贺凯:《传统的汉族政权明王朝(1368—1644)》,9页,图森,亚利桑那大学出版社,1961。关于明代皇族后裔的情况,参阅柏杨:《中国帝王皇后亲王公主世系录》,第2册,695~708页,北京,中国友谊出版公司,1986。
[117]参阅赵毅:《明代宗室人口与宗禄问题》,载《明清史月刊》,1986(11),第28~29页图表1,该表估计,至万历末年,也就是17世纪早期,皇室人口已超过20万人;张德信:《明代宗室人口俸禄及其对社会经济的影响》,载《明清史月刊》,1988(4),26页,该处估计1604年皇室人口为8万人,1644年是221667人;另外参阅鞠德源:《清朝皇族宗谱与皇族人口初探》,428~429、435、432页图表8、431页;张德信:《明代宗室人口俸禄及其对社会经济的影响》,第28页图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