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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中国社会的新陈代谢(插图本)
1.74 三、民主革命的基石

三、民主革命的基石

对于革命来说,民变的最大意义乃在于它们以自己的出现和存在推进了形势,促成了清朝统治秩序的瓦解。

(一)晚清最后十年的民变具有风起云涌之势,包含了各种社会力量。它以全面的动乱全面地挖空现存封建秩序的墙脚,把清王朝推入四面楚歌的绝境之中。民变中出现过“三月四月旱,五月六月乱,七月八月烂(时事糜烂),九月十月换(换朝代也)”的民谣,也出现过“力扶汉种,志夺乾坤”的口号,这些民谣和口号,既反映了当时中国普遍的社会心理和民众的认识水平,也反映了自发行动中的朦胧的政治意识。虽然这种意识还带有过去时代的色彩,但它又成为革命党人“驱除鞑虏”口号的现实回声。在民变挖空旧秩序的墙脚之后,革命造成的奋力一击,遂使封建帝制应声倒塌。

(二)清政府曾把“新政”当作永固皇基、熄灭革命火焰的灵水。但历史作弄了欺骗历史的人。以“新政”挽救王朝气数的动机,却换来了推翻王朝以实现改革的结果。“新政”加重了捐税,因而大大地扩展了自己的对立面;新式学堂培养了近代学生,因而造就了成批的反封建志士;新军淘汰了绿营练勇,结果却铸成了把枪口指向王朝的武装力量。早在1903年8月,就有人在《江苏》第五期上发表文章指出,清政府是“革命制造厂”,它想以鼎镬之威摧抑民气,遏乱萌而弭隐患,结果却“诛数人而数十人出,诛数十人而数百人、数千万人出”。矢志追求立宪的梁启超不胜其感慨地指出:“畴昔守旧时代,取之民也有制。……贪墨之风,犹未至大长也。自厉行新政之议起,乃不啻为虎缚之翼矣。自顷以来,教育之费取诸民也,警察之费取之民也,练兵之费取之民也,地方自治之费取之民也。甚至振兴实业,所以为民间维持生计者,而亦徒取之民也。民之所输者十,而因之所得者二三,此什之七八者,其大半皆经由官吏疆臣之手,展转衔接,捆戴而致诸辇下矣。试观昔日虽极顽固竺旧之徒,举无不攘臂而言新法者,使其中非有大利存焉,胡以先后之判若两人耶!”(28)清政府上下贪官污吏借口“新政”,专务肥己,结果“新政”非但没有达到自救的目的,反而成了速乱之阶。一个署名“长舆”的人在1910年就已看出:

我国今日之新政,固速乱之导线也。十年以来,我国朝野上下,莫不奋袂攘臂,嚣然举行新政。兴学堂也,办实业也,治警察也,行征兵也,兼营并举,日不暇给。然而多举一新政,即多增一乱端,事变益以纷挐,国势益以抢攘。夫我国今日所谋之新政,固行之东西文明诸国,致治安而著大效者也;然移用于我国,则反以速亡而召乱。(29)

这是立宪派的言论,但它极为准确地说明了一个真理,即在一种腐败的制度下移植一部分新事物,并不会使腐败的东西新生,而只会使新鲜的东西腐败。“新政”之所以促成民变,其原因盖在于此。立宪派在绝望之后转向革命,其原因也在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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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咨议局议长兼全浙铁路公司总理汤寿潜

(三)在几千年封建社会里,民变和农民战争推动社会的历史作用是通过统治阶级的让步政策而实现的。“文景之治”,“贞观之治”,莫不如是。因此,农民群众的反抗不过是历史不自觉的工具。但清末民变并非如此。一方面,民变阻遏了清王朝的自我挽救,从而取消了统治阶级谋求让步改革的最后机会。另一方面,所谓“匪徒谋逆,往往假借革命名词,摇惑人心”(30),说明民变的一部分又往往自觉地借助革命的声威。而这两方面都是在为革命铺路。近代社会新陈代谢机制的变化,决定了清末民变已经不是历史不自觉的工具了,而成了民主革命的基石。

【注释】

(1)参见张振鹤、丁原英:《清末民变年表》,载《近代史资料》,总49、50号,1982。

(2)《裁缺通政使郭曾炘奏宜徐议宪政折》,见故宫博物院明清档案部:《清末筹备立宪档案资料》,上册,207页。

(3)《论近日民变之多》,载《东方杂志》,第1卷第11号,270页,1904。

(4)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等编:《辛亥革命前十年间民变档案史料》(上),355页。

(5)参见上书,25页。

(6)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等编:《辛亥革命前十年间民变档案史料》(上),158页。

(7)据《清末民变年表》统计,载《近代史资料》,总49、50号,1982。

(8)《论莱阳民变事》,载《国风报》,1910(18)。

(9)参见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等编:《辛亥革命前十年间民变档案史料》(下),820~821页。

(10)张振鹤、丁原英:《清末民变年表》,载《近代史资料》,总49号,1982。

(11)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等编:《辛亥革命前十年间民变档案史料》(上),188页。

(12)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等编:《辛亥革命前十年间民变档案史料》(下),632页。

(13)刘师培:《论新政为病民之根》,载《天义报》,1907年8~10期合刊本。

(14)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辛亥革命》(三),395页。

(15)参见上书,389页。

(16)参见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等编:《辛亥革命前十年间民变档案史料》(上),64页。

(17)《湖南省城乱事余记》,载《东方杂志》,第7卷第5号,15页,1910。

(18)《宣统二年五月初一日两江总督张人骏致军机处请代奏电》,藏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

(19)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等编:《辛亥革命前十年间民变档案史料》(上),418页。

(20)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等编:《辛亥革命前十年间民变档案史料》(下),469页。

(21)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等编:《辛亥革命前十年间民变档案史料》(上),418页。

(22)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等编:《辛亥革命前十年间民变档案史料》(下),415页。

(23)参见上书,804页。

(24)参见石殿峰:《甘宁青的人民武装斗争》,见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编:《辛亥革命回忆录》,第五辑,457~485页。

(25)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等编:《辛亥革命前十年间民变档案史料》(下),157页。

(26)同上书,469页。

(27)同上书,469页。

(28)梁启超:《六月廿五六两日上谕恭跋》,载《国风报》,第一年第十八号,1910。

(29)《论莱阳民变事》,载《国风报》,第一年第十八号,1910。

(30)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等编:《辛亥革命前十年间民变档案史料》(上),41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