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共和与立宪:两种模式的争夺
立宪派与革命派在20世纪初年主要表现为两种政治理想和分道扬镳的对抗形式,无非是君主立宪制与民主共和制两种模式的争夺。
改良派与革命派在甲午战争后相继登场的初期,即以各自的斗争形式表现出了它们的不同面貌。但在维新运动的高潮中,互不干预,且以互为中国的前途履险而默认。直至因自立军的宗旨矛盾,兴中会的毕永年与唐才常激辩而去,由改良向革命转变的章太炎也割辫明志,开始表露出二者的“道不同,不相谋”。自此,它们在活动中的龃龉、文字上的辩难就层见叠现了。1903年12月,曾以“彼此均属逋客,应有同病相怜之感”,谋求同改良派合作以实现中国社会变革的孙中山在《敬告同乡书》中公开宣布:“革命、保皇二事决分两途,如黑白之不能混淆;如东西之不能易位。”(4)他的话表达了对改良派的失望,同时又明确地划分了革命和改良两个阵营的界线。章太炎在同一年发表的产生过很大影响的《驳康有为论革命书》一文,则用更加尖刻的语言说明了二者的对立,从而揭开了革命与改良大论战的序幕。

汪精卫
1905年至1907年之间以《民报》和《新民丛报》各为一方的两派大论战,已远远超出了单篇文章和个别人物的范围,在《民报》与《新民丛报》之外,革命派与改良派的其他报刊也是唇枪舌剑,互不相让;就是局外旁观的报刊对双方的论旨也不能不曲折地、隐晦地表示自己的意见。这固然体现论战的规模,同时也表明此时的革命派与改良派已由原来的互不干预走向了全面对峙,前此的革新与守旧两种思想的冲突一变而为在革新的道路上革命与改良的冲突。这场大论战所涉问题至广,其论旨由建立一个什么样的国家为核心,波及与此相关联的各种理论和实践。要乎言之,论战主要围绕三个基本问题展开:一、要不要推翻满清政府;二、要不要建立共和政体;三、要不要实行社会革命。在这三个问题上,革命既是那时的趋势,自然也就代表了正确的方向。但是,在很多实际问题上改良派的议论又具有历史的合理性,并不是全部真理都掌握在革命派手中。曾是章太炎“莫逆之交”的孙宝瑄说过:
今日海内,党派有四:曰变法党,曰革命党,曰保皇党,曰逐满党。变法党者,专与阻变法者为仇,无帝后满汉之见也。保皇党者,爱其能变法之君,舍君而外,皆其仇敌也。革命党者,恶其不能变法之政府,欲破坏之,别立政府也。三党所持,皆有理。惟逐满党专与满人为仇,虽以变法为名,宗旨不在变法也,故极无理,而品最下。(5)
这段话出现于革命与改良大论战之前,但它所作的评论已经触及了论战中的若干问题。孙宝瑄是个要求变革的知识分子。他的话公允地反映了革命与改良在中国变革的道路上的地位和价值。革命派和改良派用激烈的论战来证明自身的合理和进步。但对这一时期中国的民族意识来说,这种论战又在某种程度上构成互补,二者都在近代思想的发展历史上留下了自己深深的印痕。大论战本身虽然没有结论,但在革命派与立宪派的两种反抗形式——武装起义和请愿斗争之间的分途较量必然要决出分晓。

钦、廉、上思起义军事指挥黄兴
革命派的武装起义,在1906年的萍浏醴起义后,由间歇而频繁,由小试而大干。几年间,革命势力大大地激荡起来。与此同时,立宪派由少数人的局部的立宪活动,至1910年末发展为数十万人一再签名的全国性大请愿。他们满想通过清朝政府实现他们的立宪主张,“俾希望立宪之人心迎机而大畅,鼓吹革命之患气不遏而自熸”(6),避免革命的流血破坏。一个旨在推翻清朝,建立民主共和政体;一个力争改造清朝,使之走上君主立宪的轨道。双方各自对着同一个对象——清朝开展斗争。过去说的“逐鹿中原”,是指同一形态的起义英雄们的武装角逐,清末则是资产阶级内部两种政治势力采取不同方式的角逐。这是随社会形态发生变化而来的阶级结构和斗争方式的变化,不仅对封建时代的角逐是一个进步,即与中国进入近代社会以来的反封建斗争比,也是一种进步。革命派和立宪派在角逐中各自的力量都在增长。增长的社会因素,固然有不少原来的改良派分子投向革命,但也有许多从旧营垒中游离出来的分子还不能一步跨进革命的门槛,只能成为立宪派的补充力量。由于革命派与会党、新军的结纳日多,而千波万澜的群众自发性斗争也有利于革命派的武装起义,革命的声势已大于立宪,它代表了时代的大方向。但立宪派在晚清社会政治格局中能够成为站在革命派与清政府之间的“第三种势力”,作为一个颇有声势的社会群体而存在本身,说明了他们仍有其依以生存的社会基础,他们作为新派人物的颜色并没有完全脱落。比照革命派,立宪派在社会经济、文化领域也有优势。在经济领域,立宪派直接从事工商业的人不少,与工商界有较广泛的联系;革命派直接从事工商业的人却罕见,与工商界联系不密切。所以,与工商界利益攸关的抵制美货运动、收回利权运动和保路运动,多为立宪派发动,在社会政治生活中产生过很大影响。立宪派基于保护和发展工商业的要求,敢与帝国主义进行挽回利权的斗争,却害怕革命带来破坏,他们更要坚持立宪以抵制革命。在文化领域,在那时的学堂、报刊、著译等资产阶级新文化事业中,革命派固然已很活跃,但立宪派和倾向立宪的人数却要大得多。如从戊戌时期创办起来的作为新文化教育事业重镇的京师大学堂和商务印书馆,大抵仍以立宪人士为核心。如梁启超的论著,严复的译书,尽管他们的影响已大大地超越了立宪的政治界线,然而梁、严的立论毕竟是为立宪说法的。由于这种复杂的社会历史关系,在1900年至1911年间,武装起义和群众斗争虽已如火如荼,但立宪思想在知识群及其他领域仍很流行,为许多人所接受。这里且以1911年2月23日黄尊三的一段记述为例:
晚,(熊)芷斋来谈,多为人处世之言。余询其对国事之主张,则不能明白答复,只云立宪即足救亡。余谓立宪不过一种制度,制度之运用在人,今之政府,能运用立宪之制度乎,吾殊未之敢言。况立宪之空名,政府亦未敢轻与。以余拙见,简直说非革命不可。熊君听余言革命二字,勃然变色曰,宋遯初素称革命巨子,今日尚不言革命,汝辈何幼稚乃尔,可谓不知时务。余曰,宋之言革命与否,非余所敢知,不能以宋某个人不言革命,使天下人均不言革命,足下未免太迷信遯初,而轻视天下人。况遯初未必真真不言革命也。足下盖中立宪党之毒而于国情为昧昧也。熊君闻余言愤甚,欲继与余辩,下女报客来,而余二人之谈判遂中止。(7)
黄尊三、熊芷斋当时同在日本留学。20世纪初期的留学生是中国政坛的晴雨表。过去相关辛亥革命著作大都强调了留日学生的革命化,其实那十年前后留学日本的两三万人中,持熊芷斋这种态度、坚主立宪的人比比皆是。前此,胡汉民所说“其学业将成而自命前辈者,辄畏言革命,且信仰至日本维新立宪而止”(8),就是指的熊芷斋这类留日学生。

清廷颁布成立内阁上谕,称年限不再更张
20世纪初年,革命与改良之由纵向的递嬗变为横向的对峙,除了上述所说的情况外,还有外来和内在两个原因。
就外来因素而言,资本主义取代封建主义都不外采取君主立宪制或民主共和制,君主立宪与民主共和构成资本主义世界的两种基本政治模式。对于中国新兴的资产阶级来说,两者都是现成的榜样。革命派和改良派各自择取一种榜样以打倒另一种榜样。康有为曾经作过统计,得出了君主立宪比民主共和多的比数,借以阐发他的主张。但因为两者的成功都已被过去的实践所证明,所以就理论论争而言,其中的任何一种都没有足够的力量彻底打倒另一种。这种情况又决定了两者都能用自己的逻辑来说服一部分爱国的中国人。那时来自西方的外部条件有极大发言权,日俄战争的胜败既是那样令人信服,何况君主立宪与民主共和在西方是同一社会形态里两种并存的政治模式,改良派也就更有理由与革命派争夺,要求在中国实行君主立宪。然而,中国究竟应采用哪种模式,是君主立宪还是民主共和,并不是一厢情愿的事,而是由特定的时代、国情、社会环境与文化传统决定的。厚此薄彼,以一方否定另一方,是缺乏历史依据的。但在新兴资产阶级前进的历史上,采用民主共和还是君主立宪,对封建势力的打击程度是不一样的,也就是说民主共和对封建势力的打击大于君主立宪。在那时的中国,不把皇帝拉下马,历史就不能前进。民主共和与君主立宪两种政治模式的争夺,反映了中国近代社会新陈代谢过程中的矛盾和曲折。
就内在关系来说,在当时中国,封建制度是社会进步的最大障碍,而帝制又是这种制度最直接的体现者。革命派以铲除帝制为己任,固然代表了中国社会的客观要求,革命之具有主导意义,其理由正在于此。但是,把实现立宪政治作为革故鼎新的最高目标的戊戌变法的失败,并不同于没落阶级的失败,而是新旧势力的悬殊、新的暂时不能克服旧的而遭致失败。戊戌后,立宪仍是一个为人们憧憬的新图案。而且,在戊戌时光绪皇帝曾经支持过维新变法,并在变法失败后饱经折磨,与改良派同历劫难。所以,在不少中国人心目中的光绪是主持新政而有立宪希望的“皇”,是维新变法的象征,他们深信老耄的慈禧总赛不过年富的光绪。难怪康有为挥舞着“衣带诏”在海外华侨中有很大市场,在国内也仍然有影响。特定的历史条件使得保守的形式具有了进步的内容。当革命派把握了正确的方向,以破竹之势行进的时候,改良派却把根须扎进了现实的社会变动之中,以捕捉时机,实现立宪的政治理想。两者展开竞赛,但两者都不是倒行逆施。须知立宪在中国的实现并不是全无可能的,即便是到了1905年之后,也还存在着立宪的微弱前景,还有一些号召力,特别是对那些从旧营垒中渐次苏醒过来而又害怕革命的人们。其一,日俄战争之后,公使孙宝琦和总督周馥、张之洞、岑春煊、袁世凯在统治集团内部先后吁请“变更政体”、推行立宪,主张内而依顺舆情,外而跟上时代潮流,这种事实说明了洋务派向改良派的大步接近。尽管他们各有用意,但这种时局逼迫下的变化毕竟能够容纳比洋务运动更大的改革。其二,立宪派于1910年1月、6月、10月相继举行的“速开国会”的请愿运动,曾遍及了16个省,牵动过数十万人,光是参与签名者,就达20万人。它显示了拥护立宪的社会基础。其三,在20世纪初期的风云变幻中,国内出现了一批改良派的后劲人物,其中尤以张謇最为著名。他没有康有为那么多理论,但他比康有为更富于策略;作为众多实际运动的领袖,他的才干又高于康有为。他以状元的身份而毅然辞官南归,创办实业,体现了由一个中世纪的儒生到近代中国人的转变。(9)但他并不能从封建的束缚中完全脱颖而出,仍只能把戊戌提出来的立宪作为自己追求的政治目标,并把各项新政集中到立宪这个总目标上来。就这一点来说,立宪运动是戊戌维新的继续和发展,而康有为是立宪的前驱,张謇则是立宪的后劲。前驱和后劲既体现了改良派自身的代谢,又表现为立宪的社会接力。以上三者的存在,是一种历史的安排。“东边日出西边雨,道是无晴却有晴”。它们为立宪派的目标提供了可能实现的条件。然而,可能实现的东西最终并没有实现,革命以先声夺人之势推翻了帝制。造成这一结果除了当时中国的客观情势外,还有两个方面的契机:
(一)立宪具有双重意义。一方面,它是中国社会的一种变革,立宪派要求限制君权,推行资产阶级的议会政治,要的是真立宪,因而有其合理性和积极意义。另一方面,它又是对早该淘汰的清王朝的一种挽救。只有变革王朝才能挽救王朝,二者是统一的。新政的实施说明了清王朝已有自我挽救的意识,但慈禧太后只取立宪之名又说明它并没有相应的变革意识。立宪派一再警告清政府:“国运非收拾人心,无可挽回;人心非实行宪法,无可收拾”。并“以假立宪者真革命之说儆之”(10)。但种种迹象表明,“自先帝(指光绪——引者)立宪之诏下,三年以来,内而枢密,外而疆吏,凡所为违拂舆情,摧抑士论,剥害实业,损失国防之事,专制且视前益剧,无一不与立宪之主旨相反”(11)。当时人曾说:“今日之政府,所谓以振作为敷衍者也。昔有再醮之妇,嫁续娶之夫,人赠以一联云:又是一番新气象,依然两件旧东西。可以为今日政府写照。”(12)虽然形容太过刻薄,但意思是很传神的。老耄昏聩的西太后和继起的少年贵胄载沣均非百日维新中的光绪之可比。历史提供了可能的条件,但清王朝却没有一个认识这种条件的人。他们用假改革来欺骗历史,而欺骗历史是不可能不受历史惩罚的。1911年年初外国人已经看到:“中华帝国正在没落,其四肢已经烂掉。”(13)显示了局外旁观者的敏锐与清醒。

载沣与溥仪
(二)这一时期中国正处于“山雨欲来风满楼”的大变革前夕,“政府之专己自逞,违拂民心,摧抑士论……于是人民希望之路绝,激烈之说得而乘之,而人人离畔矣”(14)。以下层群众为主体的民变如千波万澜,起伏于南北各地。他们用自发的形式反映了20世纪头十年中国社会矛盾的激化。民变以动乱的形式为革命创造了社会环境。历史矛盾运动常常互为因果,这些民变大都是清王朝为筹集新政费用摊派捐税而引起的。新政以自我挽救为动机,但当新政成为人民群众头上沉重的经济压力时,它又变成了加速王朝覆灭的催命符。在革命和改良的对峙中,下层群众以自己特有的方式作出了抉择。这是一种不自觉的抉择。但它一经出现,就会改变历史已有的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