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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中国社会的新陈代谢(插图本)
1.45 五、三个方面的反思

五、三个方面的反思

甲午战争之前,早期改良派已经对洋务运动作过不同程度的批评。其中虽然不无深刻见解,但那终究不过是见诸言论。在洋务运动气运未衰的时候,单靠言论是不会造成很大的社会影响的。甲午一战,北洋水师全军覆没。日本用武器打破了洋务运动补苴罅漏的惨淡经营,比之笔墨议论,它更严酷得多。于是,前后凡三十年的洋务运动,因此而成为民族反思的矢的。

其一,是维新派的反思,梁启超批评“中兴以后讲求洋务”者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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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启超

今之言变法者,其荦荦大端,必曰练兵也,开矿也,通商也,斯固然矣。然将率不由学校,能知兵乎?选兵不用医生,任意招募,半属流匄,体之羸壮所不知,识字与否所不计,能用命乎?将俸极薄,兵饷极微,伤废无养其终身之文,死亡无恤其家之典,能洁己效死乎?图学不兴,阨塞不知,能制胜乎?船械不能自造,仰息他人,能如志乎?海军不游弋他国,将卒不习风波,一旦临敌,能有功乎?如是则练兵如不练。矿务学堂不兴,矿师乏绝,重金延聘西人,尚不可信,能尽利乎?机器不备,化分不精,能无弃材乎?道路不通,从矿地运至海口,其运费视原价或至数倍,能有利乎?如是则开矿如不开。商务学堂不立,罕明贸易之理,能保富乎?工艺不兴,制造不讲,土货销场,寥寥无几,能争利乎?道路梗塞,运费笨重,能广销乎?厘卡满地,抑勒逗留,朘膏削脂,有如虎狼,能劝商乎?领事不报外国商务,国家不护侨寓商民,能自立乎?如是则通商如不通。其稍进者曰:欲求新政,必兴学校,可谓知本矣。然师学不讲,教习乏人,能育才乎?科举不改,聪明之士,皆务习帖括以取富贵,趋舍异路,能俯就乎?官制不改,学成而无所用,投闲置散,如前者出洋学生故事,奇才异能,能自安乎?既欲省府州县皆设学校,然立学诸务,责在有司,今之守令,能奉行尽善乎?如是则兴学如不兴。自余庶政,若铁路,若轮船,若银行,若邮政,若农务,若制造,莫不类是。盖事事皆有相因而至之端,而万事皆同出于一本原之地。不挈其领而握其枢,犹治丝而棼之,故百举而无一效也。(32)

这段话,语气是严峻的,但全然不是肆口攻击。它表达了历史长流中后起的一辈对前辈人的认真评判。否定洋务运动的地方,正是维新运动准备继起而致力的地方。因此,“吾今为一言以蔽之曰:变法之本,在育人才,人才之兴,在开学校,学校之立,在变科举,而一切要其大成,在变官制”(33)

其二,是洋务派的自我反思。奕说:“中国之败,全由不西化之故,非鸿章之过。(请予鸿章以商让土之权)。”(34)这里,值得注意的是“不西化”,“化”之为义,在意思上同“彻底”是相近的。当然,从满清王朝恭亲王口里说的“西化”与后来另有背景的“全盘西化”在质和量上都是不相同的。它反映了更多接纳一点资本主义的愿望,在19世纪90年代,在维新变法行将出台之际,这种舆论是顺应时势的。因此,奕对洋务运动的总结似乎已经触到了问题的实质。但也因此,他用否定句表述出来的思想,已经溢出了我们今天对洋务运动的界定。

其三,是来自实践的反思。这主要见于甲午海战幸存者们的亲身叙录:

我国地广人众,沿海甚多,不能不设海军护卫。既设海军,必全按西法,庶足不(以)御外侮。西人创立海军多年,其中利弊,著书立说,无微不至。我国海军章程,与泰西不同,缘为我朝制所限,所以难而尽仿,所以难而操胜算也。

海军所有章程,除衣冠语言外,均当仿照西法,万不得采择与中国合宜者从之,不合宜者去之。盖去一不合宜,则生一私弊。(35)

这些人力言“西化”或“西法”,不是崇洋媚外,而是生死血战之后的心得。他们身在军中,熟见用中国“朝制”择取“西法”的种种私弊,并深受其苦,深受其害。其条陈愤愤然言之的“合宜者从之,不合宜者去之”是切中“中体西用”以新卫旧之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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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远舰部分官兵

这种种反思说明,时代已经把中国民族的思想主流推到了洋务运动与“中体西用”的前头。但是,正如甲午战争使一部分洋务派承认了维新之必要一样,甲午战争也使一部分顽固派开始接受洋务运动的东西。因此,在中国社会“中体西用”还不会消失。对于很多人来说,这仍是一道不可越过的界河。

【注释】

(1)《筹办夷务始末》(同治朝),卷78,24页。

(2)同上书,卷82,3页。

(3)同上书,卷79,7页。

(4)转见范文澜:《中国近代史》,上册,220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55。

(5)罗惇曧:《中日兵事本末》,见胡寄尘编:《清季野史》,8页,长沙,岳麓书社,1985。信夫清三郎:《日本外交史》上册,145页,北京,商务印书馆,1980。

(6)琉球属中国,起自明洪武十五年(1382),直到光绪初年,五百余年中琉球按期进贡,未曾中断。但在明万历三十年(1602),琉球又向日本萨摩诸侯称藩,就成了中日两属之地。蒋廷黻称之为“好像一个女人许嫁两个男子”。于是,在日本维新中力行废藩之后,中日之间关于琉球归属的问题就发生了。参见蒋廷黻编:《近代中国外交史资料辑要》中卷,171~172页,上海,商务印书馆,1932。

(7)《大日本外交文书》,卷7,1页。

(8)当时任日本顾问的法国人巴桑纳后来说:“一八七四年日清两国缔结的条约,最幸运的成果之一,说是使清帝国承认了日本对琉球岛的权力”,因为在条约的字面上把遇难的琉球人“称作日本臣民”。见清泽洌:《外交家大久保利通》,253页,1942。

(9)胡寄尘编:《清季野史》,9页。

(10)《筹办夷务始末》(同治朝),卷98,41页。

(11)蒋廷黻编:《近代中国外交史资料辑要》中卷,364页。

(12)《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奏拟劝朝鲜交聘各国片》,见北平故宫博物院编:《清光绪朝中日交涉史料》,卷1,32页,北平,北平故宫博物院,1932。

(13)《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奏朝鲜乱党围攻日本使馆并劫王宫请派兵援护折》,见《清光绪朝中日交涉史料》,卷3,31页。

(14)《李文忠公全书·译署函稿》卷16,10页。

(15)罗惇曧:《中日兵事本末》,见胡寄尘编:《清季野史》,12页。

(16)参见陈恭禄:《中国近代史》,上册,354页。

(17)《清光绪朝中日交涉史料》,见戚其章主编: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续编《中日战争》,第2册,624页,北京,中华书局,1989。

(18)池仲祐:《海军实纪·述战篇》,见张侠等编:《清末海军史料》,320~322页,北京,海洋出版社,1982。

(19)《李文忠公全书》奏稿,卷78,61页。

(20)池仲祐:《海军实纪·述战篇》,见张侠等编:《清末海军史料》,315~316页。

(21)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洋务运动》(三),141页。

(22)《覆奏海军统将折》(光绪二十年七月二十九日),见《李文忠公全书》奏稿第78卷,52~53页。

(23)胡思敬:《国闻备乘》,卷1,“名流误国”,见荣孟源等编:《近代稗海》,第1辑,230页,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85。

(24)梁启超:《戊戌政变记》,附录一《改革起原》,113页,北京,中华书局,1954。

(25)同上书,113~114页。

(26)《谭嗣同全集》,增订本,上册,167~168页,北京,中华书局,1981。

(27)包天笑:《钏影楼回忆录》,145页,香港,大华出版社,1971。

(28)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太平天国》(二),532页。

(29)《人境庐诗草笺注》,附录各家诗话,412页,上海,古典文学出版社,1957。

(30)《日本变政考·跋》,《进呈日本变政考序》。

(31)康有为:《康南海自编年谱》,见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戊戌变法》(四),150页。

(32)梁启超:《论变法不知本原之害》,见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戊戌变法》(三),19~20页。

(33)同上书,21页。

(34)黄遵宪:《马关纪事》。

(35)盛宣怀档案资料选辑之三《甲午中日战争》,下册,400、414页,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