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阿拉伯语的地位规划
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亚非大地掀起了民族解放运动的高潮,阿拉伯国家也迎来了独立的高峰,尤其是五六十年代,绝大多数阿拉伯国家都获得了独立。详见下表(按独立先后)。
表7 阿拉伯国家独立时间表
阿拉伯国家的纷纷独立,代表了英法殖民霸权在中东北非地区的终结,阿拉伯民族迎来了新生。政治的独立、国家的解放、经济的发展为这一时期阿拉伯语的迅速发展铺平了道路。随着战后阿拉伯民族解放运动同时高涨的还有阿拉伯民族主义浪潮,以及对阿拉伯团结和统一的呼声,这些社会浪潮都对标准阿拉伯语的普及和推广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这一时期,在二战前已基本完成的阿拉伯语复兴运动的基础上,标准阿拉伯语的普及和推广又取得了新的进展。除了外部环境的变化,阿拉伯国家的内部情况也发生了显著的变化,这都影响到了阿拉伯语的改革、普及和推广。复兴阿拉伯语的推动力量已经由战前的民族主义知识分子、文学家、翻译家、语言学家等知识界和学术界精英转变为新兴独立国家的政府部门和法律以及学术界人士,大力推广和普及标准阿拉伯语已经远远不是“一个人的战斗”,而是迅速调动起来的国家意志和政府行为。从长远的历史眼光来看,战后阿拉伯国家的再次“阿拉伯化”的核心是阿拉伯语教育的再造,而这一切都是建立在普及和推广标准阿拉伯语基础上的。
在讲到当代阿拉伯语的语言战略时,我们有必要对先前所述的“阿拉伯语”这个概念进行一下厘清,以利后面的陈述。其实直到二战后,我们才可以对阿拉伯语这一语言进行详细的层面切分,因为一方面是它的发展至此才相对稳定,另一方面是它的形态已经基本固定,可以从理论的角度进行分析和研判。我们基本可以将阿拉伯语的形态归为三类。一是古典阿拉伯语,它是《古兰经》的语言,古代典籍和文学作品使用的语言,古典阿拉伯语基本上属于宗教仪式用语或者说是古籍研究用语。二是标准阿拉伯语,它是在古典阿拉伯语的基础上加进了很多反映现代生活的词汇和一些西式表达的语言,与古典阿拉伯语有些区别,但是双方在语法结构、修辞表达和词法句法均保持了很好的传承。标准阿拉伯语就是现代阿拉伯各国旨在普及和推广的用语,广泛使用在政府公文、法律条文、科教文卫、新闻媒体和文艺作品等各个领域,是通行于阿拉伯各国的官方语言。三是盛行于不同阿拉伯国家的方言土语,主要形式有埃及土语、叙利亚土语、伊拉克土语、摩洛哥土语、海湾土语等。阿拉伯土语主要应用在日常生活、影视小品、体育娱乐等领域,在阿拉伯各国民间通行。
陆续取得独立的阿拉伯各国,纷纷开始重建自己的国家,在语言文化领域大力推行“阿拉伯化”政策,首要的步骤就是以法律的手段确立标准阿拉伯语的地位。
“地位规划”是语言政策学说中的一个理论问题,它可以说是其他理论问题的前提和基础。打个比方来说,如果说“本体规划”是确定标准,而“习得规划”是执行标准的话,那么“地位规划”则是选择标准的问题。通俗地讲,它是整个语言战略链条上的第一环,是所有工作开始的地方。具体来讲,地位规划就是某个国家或当局用法律的形式确定一种或几种语言具有超越性或排他性的地位,并保护它所具有的地位和权利。但是地位规划并不仅限于立法角度,也就是语言立法只是地位规划的一部分,但远不是地位规划的全部。
所谓“语言立法”,就是从法律的角度规定一种或几种语言的权利,规定这种或这些语言的使用范围,优先保护或推广一种或几种特定的语言,并规范其使用,以避免产生语言冲突、语言混乱和语言不公。一般而言,语言立法指的是官方语言立法,也就是规定一种或几种语言为国家语言或官方语言,一般在立法、司法、行政和教育领域使用。
国际上的语言立法现象,一般有三种形式:1)在一个国家的宪法里用具体的条文明确一种或几种语言所享有的地位;2)一个国家为解决语言问题而专门制定的法律或规定;3)在相关的国际公约中专设有关语言的条款,规定一定地域或领域内对语言使用的规范、语言权利的保护或语言享有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