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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圣叹史实研究
1.20.1 一 “同时”“同友”考
一 “同时”“同友”考

据康熙刻本《赖古堂集》附录周氏诸子所撰《年谱》,周亮工生于“明万历四十年壬子四月初七日”(1612.5.7),地点为“金陵状元境祖居”[6];而金圣叹生于万历三十六年戊申(1608),地点为苏州。周比金仅小四岁,故两人客观上同时五十年(1612—1661)。在两人共同在世的半个世纪里,虽出生同在江南之地,且“姑苏、白下,一水可达”[7],有舟船之便;但南京与苏州既非比邻州府,地理位置又距离遥遥(约二百八十公里),故少时当无相识之可能。成人之后,金圣叹长居苏城,足迹罕至他郡;周亮工虽十九岁时即与长洲林云凤在南京结星社,然此后因回河南原籍应试,中进士后复于山东为官,晚明多居北方;入清后自顺治二年(1645)官两淮盐运使起,至顺治十五年(1658)因事系京城狱止,期间宦游江淮、福建,始时过吴门,见于诗题自述和他述的有:

1.豫章郭生……去年姑苏,值其四十初度,顷将还里,索予补一诗。[8]

2.与陈阶六期于吴门,予未至,阶六已发云间矣。[9]

3.维舟吴门,欲探梅玄墓,不果。值七建商旅百馀人相过慰勉,涕泗交下,感赋一诗。[10]

4.禧与公同客吴门,心钦钦然,不敢以布衣见。既而闻公卒……[11]

5.今年相遇吴门,乃尽见其赖古堂诸刻。[12]

6.甲午,遇周子元亮于吴门,出《赖古堂文选》属余是正。[13]

7.吴门林若抚……老而贫。公宦闽过吴门,访之,而若抚以是日卒。遂厚遗其子,以为葬具。[14]

以上诸例,除了第一条时间待考、第三、四条似在金圣叹去世之后[15]外,第二条据周亮工《杭川舟中怀陈阶六》诗注“丁亥,阶六期予于吴门,不值”[16],乃是清初顺治四年(1647),亮工此年任福建按察使(阶六乃友人陈台孙);第七条,据周氏《书影》“吴门林若抚云凤”载:“予戊子北上,先数日订若抚出山,晤于舟次;予至之日,即若抚捐馆之夕。”[17]是次年之事;第六条“甲午”,指顺治十一年(1654),或与第五条为同年发生。

考察周亮工一生与金圣叹之同时,不仅可以指出同存于世五十载,而且不难证明周氏入清后曾屡赴苏州。其时《贯华堂第五才子书》早已行世,金圣叹在当地已颇有名气,故起码存在着周氏与苏人了解、谈论金圣叹的可能性;考虑到“同友”“同好”等因素(见下文),甚至不能排除两人相识之可能。同友,是指在周亮工的朋友中,有一些也是金圣叹之友。如周氏同榜进士吴江吴晋锡、嘉兴朱茂暻和无锡秀才嵇永仁等,此处只拟交代同为苏州人的徐增。

徐增(1612—?),字子能,号而庵,圣叹乡人,明遗民。为圣叹“畏友”[18]。虽然在今存赖古堂诗文集并无有关徐增的记载,但周亮工与之关系亦非同寻常,其一,徐、周两人不仅同庚,而且皆为壬子年生,明清时文人雅士因为陶渊明、杜甫、白居易皆生于壬子,且白居易有“何事同生壬子岁,老于崔相及刘郎”诗句(《花前有感兼呈崔相公刘郎中》),而对生年同此干支具有一种天然的亲近情结[19];其二,徐增九诰堂选刻《元气集》,所收七家,居首者便是周亮工《赖古集》,时在顺治十七年(1660)。此际周氏因事在京身陷囹圄已两年,徐增此举应该是有一定风险的。其三,在周亮工康熙元年六月辑刊的《尺牍新钞》卷八,收入徐增之作三篇。在徐增现存诗文集中,同年秋撰有《选<赖古集>毕呈周元亮司农》、《周栎园先生赴任青齐遥送一律》、《岱宗行再送栎园》、《候周青州元亮先生启》[20],至少在选评《赖古集》之前,两人便应有交往。其四,苏州申绎芳(1610—1668.1.16)[21]康熙六年撰《与栎园》尺牍云:“昨日先生欲访徐子能,绎芳以子能所居僻远,且病不能肃客,可不往。先生必拉绎芳徒步往信心庵,与子能握手归。”可见周、徐情意。绎芳信中并请亮工为徐增刻书、作传:

念子能今年五十有六,两足不能步履者数年,贫病以僧舍为家。所选近人诗名《元气集》者,虽已刻数家,竟以贫不能卒业;所说唐诗已成集,竟未付梓;自著《而庵诗》,亦无能出而问世。子能度非久于人世者,先生当为传其书,并作一传,以传其人。[22]

周氏于此眉批曰:“子能著、诗皆可传,予欲为之梓,力不能副,徒有把其书浩叹耳。”流露出深深的遗憾之情。圣叹与申绎芳远房堂兄垣芳(1589—1652,号蔤文)为友,曾撰《题申蔤文像》诗。

与本节题旨密切相关的是,徐增绝不仅仅是金、周两人一般的朋友;在金圣叹与周亮工之间,他还是一位起过特殊作用的人物。关于此点,下面再谈。

以上介绍金、周共同的苏州友人,不仅是想论证这样的可能性,即通过这些友人的转述[23]两人得以心仪神交;而且倾心于认同存在着一种并非无法实现的假设:金圣叹在世期间的周亮工某次吴门之游,因有热心且比邻如申绎芳者[24]的牵线导引,金、周两人从而相识结交——虽然在各自的诗文中尚未发现关于这点的直接记述。考虑到金圣叹因不良死而诗文之作大都亡佚,《沉吟楼诗选》为其婿所抄,仅存“什佰之一”[25];周亮工所撰诗文无论稿本、刊本晚年“尽取焚之”[26],今存别集乃其子后所辑刊,亦远非全帙:故今人自不必以各自别集中有无相关文字而定两人是否相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