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顾予咸与清初史狱
“史狱”一词,不见于各种词典,乃是由著名史学家谢国桢先生于其成名之作《晚明史籍考》中所独创。该书卷十六专辟“史狱”一门,单收“记明清之际史狱之书”[37]。据各书提要归纳,所谓“明清之际史狱”,乃是指庄氏明史案、哭庙案、奏销案、通海案、科场案、《南山集》案等。而一身与其中三案有牵连者,顾予咸似乎是唯一之人。
(一)顺治科场案
顺治十四年(1657)丁酉为乡试之年,秋闱后因情弊丛生、物议沸腾,于顺天和江南,北南两闱先后事发;次年审决,北闱受贿考官斩首五人,南闱处死十九人,相关之家属和士子皆发配东北(圣叹友人刘隐如亦在其列)。顾予咸此际正在吏部为官,其幼弟予鼎亦赴京城与试,“名公巨卿争相迎致,交欢款洽”,予咸“方严自立”、不妄交接,予鼎遂名落孙山;“是秋闱事果变,论者服考功先几之哲”[38]。在南闱案中,士子有桐城方章钺,因与主考方猷联宗而获中,事觉遣戍,其父少詹事方拱乾,其长兄侍读学士方孝标、次兄监察御史方亨咸、四兄举人方膏茂均牵连谪徙。此桐城方氏与顾予咸颇有渊源,如方拱乾所云:“岁丙戌,予长儿孝标、仲儿亨咸,与比部顾子松交同举于乡;丁亥,仲儿同举南宫,同为令畿北、同调越,以七年卓异令入为比部。”[39]两榜同年,情同手足,一旦有难,必伸援手。对此,顾予咸曾有自述:
桐城方氏,长君娄冈讳孝标、次君邵村讳亨咸与余为同年友,称莫逆交,遘科场之祸,阖门戍宁古塔,亲故皆敛足。余奔走求救不得,问所欲,两君各言有幼女未字。余以二幼子与之缔姻,并抚其冢子云旗为子,挟之以归。——《雅园居士自叙》
这件事情,在家谱中是可以查证的:其第五子顾延,“顺治十四年丁酉十一月初九日生,康熙四十二年癸未八月二十二日卒,年四十七;配方氏,顺治丁亥进士、陕西道监察御史邵村公女,例赠孺人,顺治十五年戊戌正月二十九日生,雍正二年甲辰六月二十七日卒”[40]。可见这是在方家落难后缔结的婚约,于患难危急之际,颇显其古道侠风。
(二)辛丑哭庙案
辛丑是顺治十八年(1661),此案概而言之,有谢国桢的《辛丑纪闻》按语:
邑令任维初以苛征民赋,平仓获私,人士皆为之不平。于是诸生倪用宾、沈玥、金圣叹等,遂有抗粮哭庙之举,适清世祖哀诏至苏,抚臣朱国治以哀诏初临之日,正臣子哀痛之时,乃千百成群,肆行无忌,列罪不可逭者三条,乃穷治其罪,自倪用宾、金圣叹以次十八人,皆坐斩。惟顾予咸独免于难。[41]
据清无名氏《辛丑纪闻》、《哭庙记略》诸书载,事由诸生哭庙而成狱,与在籍乡绅顾予咸何干?一般的说法是因为他在哭庙之后曾对来访官员说:“任令似不可再胜民社之责矣!”巡抚朱国治“知其言,恨之,故及于难”(《哭庙异闻》[42])。而据邑人韩菼所披露的实情是,之所以将“顾先生诬指使、论至死”,是因其“素有直声,巡抚朱国治时方昵令,畏先生,造而请焉,若求援状,曰:‘令无罪,当罪诸生。’先生正色曰:‘诸生讦令事皆实,何罪?当罪令!’乃愕然去”[43];加之朱国治刚莅吴时,曾拜访予咸,所语皆讲情之事,而顾氏均答以道义之理,以致国治“退而言曰:‘此老倔强,利不可动,将来必长短我!’而杀机伏矣”(《雅园居士自叙》)。故一旦哭庙案发,“及狱具,榜掠诸生万状,必须引先生;不承,乃强之”[44]。此乃哭庙案何以牵连顾予咸的隐情所在。
(三)江南奏销案
此案主其事者亦为朱国治。顺治二年(1645)清朝平定江浙,改南直隶省为江南省,设江宁巡抚驻苏州,辖五府。顺治十六年朱国治莅任巡抚后,不顾江南大荒而搜刮无度,人称“朱白地”,并将江南士绅一万三千多人,列名造册,上报朝廷,指为“抗粮”,“凡绅衿欠粮者,无论多寡,一概奏请褫革,名曰:奏销。绅士继黜籍者万馀人,被逮者亦三千人”[45],其时亦在顺治十八年辛丑。无论就时间还是从规模看,与奏销案相比,哭庙案只不过是一个小插曲,但两案颇有关联:其一,造案兴狱者皆是酷吏朱国治;其二,因奏销而起哭庙:“朱抚正起奏销案狱,于是诸生倪用宾等有哭庙之举”[46];其三,顾予咸是“连接”两案的关键人物,他于哭庙案本拟处死,临难之际侥幸获免,但“不坐哭庙被绞,卒坐奏销落职”[47]。其于康熙六年(1667)痛定思痛,反思朱国治何以会在自己哭庙“祸甫脱,复以抗粮之罪加三吴”,认为表面上“虽三吴之劫运,而实余阶之厉也”[48],即是因自己一向“直言无隐,往往触当途忌讳”而得罪朱国治所致(《雅园居士自叙》)。此说固然有把新朝因当时“海贼入犯江南,衣冠陷贼者坐反叛,兴大狱”(《顾先生墓表》)而弹压江南桀骜士绅的历史事件简单化之嫌,但确实显示出顾予咸在此两案中的特殊地位;而且因为个人之间的
龁龃龉而触发大事变的事例,在历史上亦并不鲜见。
在清初江南尤其是苏州的历史上,顾予咸以其“出则为良有司、佳吏部,处则为缙绅大夫之贤者”[49]的品格风范,在当时拥有极高威望。哭庙案中,“当公系狱时,苏城汤火沸腾,视前明吏部周忠介公忤珰北逮也,悲号填路,后先一辙矣!”[50]几于酿成民变;得释归里后,“倾城求见,雅园三径,肩相摩、趾相错”[51],凡此可见公道人心。其于康熙八年七月初五(1669.8.1)去世,阖郡哀之,于仲秋分两批“公奠”(似按乡绅与布衣或诸生身份之不同来组合)。参与祭奠的人士,除了“姓氏不能尽载”者外,见于名单的就有二百三十四人,其中周荃、沈志斌、许来光、杨廷章、许定升、王瀚、王玉汝、金昌、吴愉、许王俨、沈元鼎、王复阳、徐燇禧、蔡方炳、王宪武、陆志舆等(见金之俊撰《公奠皇清奉直大夫吏部考功司员外郎松交顾公文》和郑敷教撰《公奠大台柱铨部松翁顾老年台老先生文》[52]),皆是与圣叹生前过从甚密者。不知他们在“呜呼哀哉尚飨”之际,是否会在心中默默地怀念着已经冤死九泉的友人金氏。只是无论顾予咸当时有怎样的哀荣,在后世已渐渐被人淡忘;即便在今人专谈哭庙案的文字中,他亦往往被忽略不论,尚不如其有“留一个不要钱的新会令,成一个不昧心的苏州人”之联的第七子顾嗣协和因编纂《元诗选》而得名的第八子顾嗣立之稍在人口。相反,金圣叹不仅早已跻身为哭庙案的主角,其大名更是随着贯华堂《才子书》的广泛传播而声震遐迩、妇孺皆知,在文化史和文学史上有着不容忽视的地位——其中的幸与不幸,留于后人评说吧。
附录:金圣叹唯亭顾氏友人亲缘图
【注释】
[1]沈藻采:《元和唯亭志》卷13《人物》,1934年元和沈氏三益堂铅印本。
[2]冯时可:《处士顾小山先生暨配张硕人合葬墓志铭》,沈藻采《元和唯亭志》卷10《冢墓》。
[3]沈藻采:《元和唯亭志》卷12《生监·生员》。
[4]顾瀚等:《皇清廪膳国学生显考尼备府君行述》,顾来章纂《重修唯亭顾氏家谱》卷7,光绪二十九年(1903)刻本。
[5]沈藻采:《元和唯亭志》卷13《人物》。
[6]顾嗣曾:《文学季父五玉公墓志铭》,顾来章纂《重修唯亭顾氏家谱》卷8。
[7]沈藻采:《元和唯亭志》卷13《人物》。
[8]魏学渠:《访顾五玉园居不值》,沈季友《槜李诗系》卷25,《四库全书》本。
[9]《贞丰里戴氏族谱》第九世小传,清抄本。
[10]顾来章:《重修唯亭顾氏家谱》卷1《世系·七世》。
[11]沈藻采:《元和唯亭志》卷12《生监·生员》。
[12]沈藻采:《元和唯亭志》卷12《生监·生员》。
[13]《长元吴三邑诸生谱》卷1,光绪三十二年(1906)刻本。
[14]沈藻采:《元和唯亭志》卷13《人物》。
[15]韩菼:《浣雪山房记》,民国《吴县志》卷39上《第宅园林·吴县》,此文未见《有怀堂文稿》。按:《清人室名别称字号索引》著录顾尼备名嗣昌,并未载其一字省吾、号樗金、改名樗、号沙村、室号浣雪山房。“昌”乃“曾”之误。
[16]《金圣叹选批唐诗》,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1985年1月版,第519页;曹方人、周锡山标点:《贯华堂选批唐才子诗》,《金圣叹全集》第4册,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1985年9月版,第52页;周锡山编校:《贯华堂选批唐才子诗》,沈阳:万卷出版公司2009年4月版,第69页。
[17]周锡山:《贯华堂选批唐才子诗》编校前言,第2页。
[18]顾瀚等:《皇清廪膳国学生显考尼备府君行述》,顾来章纂《重修唯亭顾氏家谱》卷7。
[19]王士禛:《渔洋续诗集》卷12《己未京稿》,袁世硕主编《王士禛全集》第2册,济南:齐鲁书社2007年版,第907页。
[20]陈维崧:《迦陵词全集》卷13,康熙二十八年(1689)刻本。
[21]钱澄之:《田间诗集》卷23,诸伟奇校点,合肥:黄山书社1998年版,第481页。
[22]沈藻采:《元和唯亭志》卷19《艺文》。
[23]此字未见《清人室名别称字号索引》记载。
[24]顾予咸:《家社缀言》,顾来章纂《重修唯亭顾氏家谱》卷5。
[25]顾予咸:《雅园居士自叙》,1938年排印《戊寅丛编》本。
[26]陆林:《金圣叹与长洲唯亭顾氏交游考——兼论顾予咸与清初三大史狱之关系》,《艺术百家》2002年第2期。
[27]顾震涛:《吴门表隐》卷4,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1986年版,第43页。
[28]陈洪:《金圣叹传论》,天津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第3、14页。
[29]顾予咸:《雅园居士自叙》。
[30]尤侗:《西堂全集》附录《悔庵年谱》,康熙刻本。
[31]江洪等主编:《苏州词典》,苏州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289页。
[32]金圣叹:《葭秋堂诗序》,嵇永仁《抱犊山房集》卷4,雍正刻本。
[33]沈藻采:《元和唯亭志》卷19《艺文》。
[34]顾来章:《重修唯亭顾氏家谱》卷7。
[35]顾嗣立:《闾丘先生自订年谱》,《秀野草堂合编》本,道光二十八年(1848)刻本。
[36]杨保同:《金圣叹轶事》,两友轩1919年版,第31—32页。
[37]谢国桢:《增订晚明史籍考》,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年新版,第723页。
[38]顾嗣曾:《文学季父五玉公墓志铭》,顾来章纂《重修唯亭顾氏家谱》卷8。
[39]方拱乾:《顾岳宗暨配鲁孺人墓志铭》,沈藻采纂《元和唯亭志》卷10《冢墓》。
[40]顾来章:《重修唯亭顾氏家谱》卷1。按:《方孝标文集》卷6《祭顾松交文》“公子虽夭,谊比朱陈”,故家谱未载顾子娶方孝标女事。
[41]谢国桢:《增订晚明史籍考》,第716页。
[42]顾公燮:《丹午笔记》第264条,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1985年版,第157页。
[43]韩菼:《顾先生墓表》,顾来章纂《重修唯亭顾氏家谱》卷8。
[44]韩菼:《顾先生墓表》,顾来章纂《重修唯亭顾氏家谱》卷8。
[45]顾公燮:《丹午笔记》第264条《哭庙异闻》,第155页。
[46]顾公燮:《丹午笔记》第264条《哭庙异闻》,第155页。
[47]孟森:《奏销案》,《心史丛刊》,长沙:岳麓书社1986年版,第13页。
[48]“阶之厉”意指导致祸害的人,语出《诗经·大雅·瞻卬》:“妇有长舌,维厉之阶。”
[49]尤侗:《雅园居士自叙》跋,《雅园居士自叙》附录。
[50]彭定求:《雅园顾公祠记》,顾来章纂《重修唯亭顾氏家谱》卷4。
[51]顾用霖:《雅园居士自叙》识语,《雅园居士自叙》附录。
[52]顾来章:《重修唯亭顾氏家谱》卷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