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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圣叹史实研究
1.5.1 一 问题的缘起
一 问题的缘起

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因为自身包蕴的揭露封建统治残酷暴戾的文化因素,因哭庙案而被杀的金圣叹,引起了当时热衷于反满复汉的民族主义人士的广泛关注。光绪二十三年(1897),邱炜萲撰《金圣叹死时语》,云其:

名喟,又名人瑞,旧姓张,名采,字若采。为文俶傥有奇气。少补博士弟子员,后应岁试,学使视其文不能句读,以为诡众,褫之。来年冒金氏子名科试……遂再入吴县邑庠,而金人瑞之名遂仍而不易矣。[1]

当时所据哭庙记闻的版本,可能是《记载汇编》本《辛丑纪闻》,有光绪都城琉璃厂刻和《申报馆丛书》排印本,有关文字为:

金圣叹,名喟,又名人瑞,庠姓张,原名采,字若采。为文倜傥不群,少补博士弟子员,后以岁试之文,怪诞不经,黜革。来年科试,顶金人瑞名,就童子试。

邱炜萲为光绪二十年(1894)福建举人,知道“庠姓”为何物,如果以为“顶金人瑞名”不误,则只能将“庠姓张”理解成“旧姓张”了。

宣统三年(1911),乐天居士辑《痛史》出版,第一集收入《哭庙记略》[2],有关文字断句为:

金圣叹。名人瑞。庠生姓张原名采。字若来(原文如此——引者注)。文倜傥不群。少补长洲博士弟子员。后以岁试文怪诞黜革。及科试。顶金人瑞名就试。

此本于民国初年多次重印,成为这一时期研究哭庙案和金圣叹的最常见史料。当时博学如徐珂(1869—1928),亦云其“名人瑞,原为张采”(以下文字同《哭庙记略》)[3],可见该文的影响。此后,诸如圣叹“原来不姓金,姓张名采,字若采”[4],“他本姓张,名采,字若采”[5]的说法,似乎成为主流。于是有了陈登原(1900—1974)《金圣叹传》中的专门辨析,他首先正面立论:“圣叹姓金名人瑞”,引用廖燕《金圣叹先生传》、周亮工《赖古堂尺牍新钞》以及圣叹有族兄金昌等清初史料,有力地证明了“圣叹姓金,固确凿有据者”,对驳斥“张姓”说立功甚伟,故后来学者认为“金圣叹的姓氏,陈登原的《金圣叹传》中辨之尤力”[6]。同时,从反面驳论:“或谓其本名张若采,殊未足信也”。后者无论从提法还是从论证,却存在问题多多:

廖说谓名采,字若采,则沿袭“张若采说”之讹。考圣叹原名“张若采”之说,始见于无名氏《哭庙纪略》。《纪略》云:“金圣叹名人瑞,庠生。姓张,原名采,字若采,文倜傥不群。少补长洲博士弟子员,后以岁试文怪诞黜革;及科试,顶金人瑞名就试,即拔第一,补吴庠生。”无名氏《辛丑纪闻》则多出“名喟”二字。谓:“金圣叹名喟,又名人瑞。姓张,原名采,字若采。为文倜傥不群,少补博士弟子员。后以岁试之文,怪诞不经,黜革。来年科试,顶金人瑞名,应童子试,而文宗即拔第一。”盖皆谓圣叹即张若采,以科举故,而改名也。[7]

这里有意回避、模糊或否认“金采”和“庠姓张”的历史记载,为论述需要和方便,漏掉《辛丑纪闻》本“姓张”前面的“庠”字,虚拟了“本名张若采”的“或谓”(按照其引文,也最多是说前人谓圣叹本名张采而非张若采),并以后世有乾隆末年进士娄县张若采而证晚明金圣叹不可能有此姓名,其文献和逻辑错误以及产生原因,笔者已撰专文评述[8],此处不赘。此书对后世影响颇大,尤其是将宣统《痛史》本《哭庙记略》中原为一句的“庠生姓张原名采”,断句成为“庠生。姓张,原名采”(而《辛丑纪闻》的断句则全据原文,造成“后以岁试……黜革”的前后两处引文句读疏密不一),使得“姓张”说的支持者和反对者均以此为文献讨论的出发点,同时由此而彻底否定“庠姓张”的存在,以致此后数十年间罕见正面引述者,其中破绽也始终没有引起注意。《辞海》“金圣叹”条长期以来保存着“一说本姓张”的提法[9],既是对经过陈登原改造过的原始文献的一种认同,其实也说明这一问题学界尚未形成共识。何默《记金圣叹》当时便对陈登原的观点及其论证提出不同意见:“我以为这说根本不能成立,原因是天下不能无同姓同名的人,如果偶然相合,就说一个是真货,一个是赝鼎,那在姓名还没有实行专有权以前,恐怕是不可能的罢!”[10]

建国初,关注这一问题的学者不多。只有陈登原为了便于重申“圣叹姓张不足信”的观点,在撰写《金圣叹》一文时,再引《辛丑纪闻》中有关文字,干脆改动了原文,变成“原姓张,名采,字若采”[11]。1979年,是金圣叹研究史上重要的一年。埋没人间三百年的《沉吟楼诗选》抄本由上海古籍出版社影印问世。黄霖先生为撰《出版说明》:

人瑞原名采,字若采,又名喟,号圣叹,庠姓张,长洲(今江苏吴县)人。少补长洲博士弟子员,以岁试文怪诞不经黜革。及科试,又顶金人瑞名就试,拔第一,补吴庠生。

就个人观点而言,虽然“原名”“又名”之说未必成立,但在当代学术史上,首次明确(在我看来也是正确)地指出圣叹的籍贯和庠姓以及不提“鼎革后”号圣叹,功不可没!表面上看文字多同于《哭庙记略》,实际在关键点上采纳了《辛丑纪闻》。“庠姓张”是经过作者仔细“斟酌”后,始“认定此说可信”的[12]。不过认为圣叹“又顶金人瑞名就试”,也显示了对“庠姓”的隔膜。按照其后来质疑“庠生,姓张”语句不通的思路,同样存在疑问:金圣叹既然庠姓张,与“顶金人瑞名”又是怎样的关系呢?

次年,黄霖《读金圣叹的<沉吟楼诗选>》发表。这是最早一篇全面介绍金圣叹诗集的重要论文。在考证其临难家书时,文章曾涉及过有关史料的先后问题:“关于金圣叹临刑以及哭庙的主要记载有多种,若以时间先后为序,当首推成于康熙六年的顾予咸的《遭难自述》和差不多同时的无名氏的《辛丑纪闻》(《哭庙纪略》当于(为?——引者注)康熙三十年后的《辛丑纪闻》的删改本)……”并在句末的脚注中,以文中细节的有无和篇名文字的差别,来说明自己判断的依据:

《辛丑纪闻》载:“是日,余适入城,寓养育巷陈毓承家,因见十八人及松交家眷入狱……。”可见,作者是目睹了这场悲剧的,因此文章的标题就用了“纪闻”,而《哭庙纪略》的标题就显然有节略的意思。另外,今本《辛丑纪闻》的“县总吴之行”下,有双行夹注:“吴之行,《苏州府志》作吴行之。”《哭庙纪略》即改为“吴行之”。可见,《辛丑纪闻》至少早于康熙三十二年的《苏州府志》,而《哭庙纪略》则在《苏州府志》之后。[13]

应该说,“余适入城”之例是有说服力的,这三句在《哭庙记略》中被压缩改写成“籍没诸眷属入狱”。但是,用“纪闻”与“纪略”之别作为先后的判断理由,不够给力。因为以“纪略”之名详记某事,古今均不乏例证;如按其说法,题名“异闻”就更不可信,而《哭庙记略》一名《哭庙记》,尤足以说明这一旨意。此外,原文“吴之行”未必就能证明此本《辛丑纪闻》“至少早于”康熙府志。因为《辛丑纪闻》在记录事件过程时,面对的是实有的历史人物,且是与普通百姓密切相关的县吏,极有可能是不错的,错在后人抄录或刊行时;而所谓“《苏州府志》作吴行之”的夹注,亦不一定就是根据康熙本府志所校勘。事实上《苏州府志》康熙本卷八一、乾隆本卷七八、道光本卷一四五、同治本卷一四八的“杂记”类,均有哭庙案和“仓总”吴行之的记载;且有关夹注并非现存各种版本皆有,惟民国《又满楼丛书》本独有(无“州”字),无法据此判断“今本”是根据何种版本《苏州府志》所加注。同理,以《哭庙记略》已是“吴行之”来断定其晚于《辛丑纪闻》并出自府志之后,也是缺乏唯一性的:只有当此人的确名“之行”而非“行之”,据方志所改的推测或许才能成立;否则,何以见得就不是据史直书而一定是据志所改呢?

可以说,有关哭庙记闻版本和金圣叹庠姓张的争论和研究,现代是由陈登原引发,当代是由黄霖再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