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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鲜中古文学批评史研究
1.17.4 第四节 “使事”与“以文为诗”观念的沾染
第四节 “使事”与“以文为诗”观念的沾染

高丽人从宋人那里深受影响的,还有“以文为诗”的艺术观念和手法。宋人在诗歌创作上“以文为诗”,这在中国文学史上是早已公认的事实。实际上“以文为诗”并不是宋人始创,而自唐人那里早已有这种倾向,只不过在苏东坡那里这种艺术手法达到了前所未有的成熟度。赵翼《瓯北诗话》曾经指出:

以文为诗,自昌黎始,至东坡益大放厥词,别开生面,成一代之达观。……尤其不可及者,天生健笔一枝,爽如哀梨,快为并剪,有必达之隐,无难显之情。此所以继李、杜后为一大家也。而其不如李、杜处,亦在此。”

“以文为诗”自唐韩愈开始,到了苏轼则达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成为能够代表一个时代的艺术形式。在苏轼那里,这种艺术手法如“天生健笔一枝,爽如哀梨,快为并剪,有必达之隐,无难显之情”,促使他成为与李白、杜甫齐名的中国古代大诗人。但是赵翼也同时指出,苏轼诗的不足之处,不如李白、杜甫之处,也在于此。“以文为诗”,它既是苏轼诗之所以能够成功的关键所在,也是其诗致命的弱点。赵翼的这些评价,较为准确地指出了苏轼诗了不起的地方和不可弥补的缺陷。对苏轼的“以文为诗”,后世议论纷纷,臧否不一,赵翼的这种观点,可以说是较为正确地进行了总结。

对苏东坡诗歌创作中的“以文为诗”,在高丽也曾经引起过激烈的争论,但一点是共同的,那就是无论是赞成的、还是提出异议的一方,都是对苏诗的崇拜者或特别崇拜者。这些人的分歧在于,对“以文为诗”、“用事”这些艺术手法,如何符合艺术规律地、合理地去运用。林椿上述的所谓“仆观今世,东坡之文,大行于时……然则学者,但当随其量,以就所安而已。不必牵强横写,失其天质”就是其中代表性的观点。高丽人认为苏东坡的一个了不起的地方,在于“虽追尚其法,而造语益工,了无斧凿之痕”。写诗时如何达到这种境界,这是高丽诗人梦寐以求的愿望。他们为达到这样的艺术水平,仔细反复地阅读宋人的诗歌作品,自己也在创作实践中不断地进行摸索探究,欲以探索出一条适合于自己的新途径。李仁老在《破闲集》卷下中指出“点鬼簿”一语出自无名氏的《玉泉子》,其道:“王(勃)、杨(炯)、卢(照邻)、骆(宾王)有文名,人议其疵曰:杨好用古人姓名,谓之‘点鬼簿’。”这里的杨指初唐四杰之一的杨炯。“点鬼簿”在此指杨炯诗歌创作中的那些有点卖弄学问,堆砌典故,缺乏生气的部分。在文中所说的“西昆体”,实际上指的是北宋初期真宗朝(998—1022)出现的以杨亿、钱惟演、刘筠等为代表的一种诗风。在当时,这些人都是宫廷词臣,景德年间他们以诗相唱和,还有许多人仰慕附和,后杨亿编辑《西昆酬唱集》,一时跟随者众多,作品风格接近,遂称“西昆体”。这种诗风缺乏思想,内容空虚,大多粉饰现实生活,歌功颂德,还以堆砌典故、追求辞藻、讲究音韵为之能事,是一种典型的形式主义诗风。在艺术上,这些人标榜以晚唐李商隐为宗祖,但实际上只继承李商隐诗歌创作中的那些消极的一面而已。高丽的李仁老认为不管是初唐杨炯的“点鬼簿”,还是宋初杨亿等人的“西昆体”,“此皆文章一弊”,不可轻易地容忍其蔓延。到了北宋神宗、哲宗年间,苏东坡、黄庭坚崛起于文坛,“虽追尚其法,而造语益工,了无斧凿之痕”,这是一个典型的“点铁成金”、“化腐为宝”的创作案例。他以苏轼的诗《侄安节远来夜坐二首》等和黄庭坚的两首诗,来说明他们在创作中使事而“了无斧凿之痕”的典型例子。同时他以自己的前辈林椿的“岁月屡惊羊胛熟,风骚重会鹤天寒”、“腹中早识精神满,胸次都无鄙吝生”两首诗,来说明高丽人的创作能力也绝不亚于中国宋朝苏、黄之辈的事实。而且指出“皆播在人口,真不愧于古人”,言中充满了民族自豪感和对高丽文学的“炫耀”之意。

在高丽人的诗话中,往往可以看到诗歌创作中使事、用韵等方面的论辩或逸话。值得注意的是,在这种论辩或逸话中往往渗透着浓厚的诗歌批评意识,使我们从中可以窥见当时高丽人的文学观念和理论批评状况。在很多时候,高丽的文人们为诗中的用事而伤脑筋,下苦心,甚至在文人间酬唱、赛诗时,判上下、分胜负,用事的得当与否往往占有重要比重。李仁老的《破闲集》,在记录一次诗歌玩赏小会时写道:珠秀芝兰,魏公曹操骑牛读书等古事典故,加强了作品的城府和感染力。对李仁老的使事用典,其自然、得体之艺术技巧,在场者拍手叫好。《破闲集》还称赞林椿是使事之高手,举其《遇华严月师》诗云:

牛后,教坊花原玉小字,色艺为一时冠。黄壮元作《牛后歌》,其略云:“应恨蛾眉马前死,欲教返是名牛后。”刘壮元羲云:“牛心只合供羲之。”吾友耆之云:“只应天上随牵牛。”故以“牛后”为名字,请仆同赋:

君不见石崇骑牛迅若飞,绿珠艳质芝兰秀。又不见魏公骑牛行读书,雪儿妙唱云霄透。自古绮罗人,例合居牛后。持此问牛后,得称汝意否。嫣然含笑微俛首,一曲千金为我寿。[8]

这个小诗玩赏会,几乎是一场诗歌创作“使事”研讨会。在场的黄状元也好,刘状元、林椿也罢,都聚精会神地探讨着如何将“牛后”这一诗题安排好,你一言,我一语,兴味津津,人人出手不凡。最后大家还是请李仁老以“牛后”为题,写一首合乎标准的诗。李仁老当场以“牛后”为名赋诗,连用石崇骑牛若飞,其妾绿

华严月师少从仆游,自号高阳醉髡,作诗有贾岛风骨。昨者携访西河耆之,一见如旧识。乃谓曰:“师为李公称誉久矣。何必待握手论交,然后为相知耶?”即于座上伸笔而赠之:

昔有能诗释惠勤,从游长在醉翁门。如今眉叟真奇士,夸我高阳得一髡。长恨闻名犹未见,相逢欲话却忘言。清诗健笔何须问,且说相传自状元。[9]

华严月师是当时颇有诗名的一位诗僧,当李仁老与其一起访问林椿家时,欣慰之际信笔写出这首诗。诗中连用中国古代诗僧惠勤“长在醉翁门”赋诗的古事、李仁老夸其在高阳“得一髡”的现成逸事等,写出了饶有风趣的一首诗。全诗风格隽逸,“使事”无痕迹,构思巧妙,显示出诗人高超的创作水平。李仁老和林椿共同经历武臣变乱的风霜,结下了深厚的友谊,特别是作为文坛盟主,二人经常在一起切磋诗艺,互相勉励,成为了当时文坛上的佳话。《破闲集》再具出林椿的《妓逃归》一诗,以说明其“使事”的精湛。其曰:

西河耆之倦游,侨泊星山郡。郡倅饱闻其名,送一妓荐枕,及晚逃归。耆之怅然作诗曰:“登楼未作吹箫伴,奔月空为窃药仙。不怕长官严号令,谩嗔行客恶因缘。”其用事甚精。此古人所谓蹙金结绣而无痕迹。[10]

林椿倦游泊于星山郡,副郡守久闻其名送一妓女陪侍其枕边,不过这位妓女夜里便逃走,使他怅然无奈,乃赋这首诗以表自己的心迹。诗中的第一句“登楼未作吹箫伴”,出自于《列仙传》,讲的是有一叫萧史的人善吹箫,常出凤凰之鸣声,时秦穆公听后感叹之余许配公主弄玉为其妻之。萧史每天教弄玉吹箫之法,弄玉学到凤凰之鸣声后,遂乘凤凰,萧史驾御腾龙而升天。诗中的“奔月空为窃药仙”,讲的就是中国《淮南子》中有关嫦娥偷丈夫弈羿从西王母那里得到的不死之药,奔走月宫的故事。短短的两句话中,一连使用两则典故,而且用得自然得体,“造语益工,了无斧凿之痕”,可称“有青出于蓝,而胜于蓝之工”。

“以文为诗”,是中国中唐至北宋时期产生的一种创作现象,由于它打破了作诗的常规,不仅在中国,而且在朝鲜也成为较有争议的话题。在朝鲜高丽,否定这种诗法者认为它影响诗歌含蓄的特征,混淆了诗与散文的界线,诗不像正规的诗。而肯定这种诗法的人则认为,它开拓了诗歌艺术新的视阈,丰富了诗歌诗歌的艺术表现手法。但是不管文坛上怎么议论,很多人还是在自己的创作中运用这一艺术手法,创作了大量诗歌作品。其中当然有读之涩滞,不合诗歌创作规律的下品,但也有不少读之朗朗上口,造语生动的优秀之作。由于出现了不少较为成功的“以文为诗”之作,它似乎为高丽诗歌的发展起到了有益的启示作用,为以后高丽汉诗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破闲集》还讲了这样一则高丽时期的故事:

朴君公袭居贫嗜酒,客至无以饮,求酒于灵通寺。僧以皤腹山樽盛以泉水,封纆甚牢固送之。朴公初见喜曰:“此器可受二斗许。昔陈王斗酒十千宴于平乐,杜子美亦曰‘还须相就饮一斗,恰有三百青铜钱’。今吾二人不费一钱而得美酒,各饮一斗,则酣适之兴不减于古人。”开视之乃水也。恨眼目不长,落老胡计中。作诗寄之曰:“有客来相过,囊中欠一钱。分无庐岳酒,浪得惠山泉。似虎林中石,如蛇壁上弦。屠门犹大嚼,何况对樽前。”僧见诗,更以美酒酬之。[11]

嗜酒如命的朴公袭因居贫无钱买酒,一天客人来访不得不到灵通寺求酒,僧人以“蟠腹山撙盛以泉水,封纆甚牢固送之”。朴公高兴无比,乃想到古时陈王(魏曹植)在平乐观以“斗酒十千”举行宴会的事情和杜甫的诗句“还须相就饮一斗,恰有三百青铜钱”。但是到家开樽视之,“乃水也”,百般“恨眼目不长,落老胡计中”,遂作诗以寄之。朴公所作此诗,如实地表达着他求酒不成、反“落老胡计中”的悔恨心境。全诗如讲一番他求酒而反中计的故事,娓娓道来,情节连贯,让人感觉如身临其境。实际上,这样的一个描写,与用散文写出故事并没有二致。在短短的一首诗中,不仅连用“庐岳酒”、“惠山泉”、“似虎林中石”、“如蛇壁上弦”、“屠门大嚼”等中国著名的古事和典故,而且还以文为诗,大大增强了内容的故事性和形象的具体性。灵通寺的和尚,见诗被感染,最后还是“更以美酒酬之”。《破闲集》中还有许多类似的诗话故事和例诗,以展示诗歌创作中用典的艺术技巧和高丽文坛中“以文为诗”的理论与实践得失问题。再举其中一例:

石鼓在岐阳孔子庙中。自周至唐几二千载,诗书所传及诸史百子中固无所传。且韦、韩二公皆博古者,何以即谓周宣王鼓,著于歌词,剖析无遗?欧阳子亦以为有三疑焉。昨在书楼偶读其文,有会于余心者。吟成二十韵,以待后世君子云。

木履传为万世珍,壁经亦鼓诸儒舌。穷隆石鼓古称奇,况是天子玄宫物。周宣昔日启中兴,方召联翩挥将钺。戎车三千若隼飞,北征玁狁南羁越。拓境已复文虎基,盛业宜将播琴瑟。振旅阗阗歌《采芑》,慎徽亦得陈吉日。应念当时将帅勤,几年刀鞘生虮虱。山河作誓可无亡,粉壁图形亦不灭。岂如月斧坠云根,科斗奇文勒勋伐。其辞浑兮简而淳,奥理宜当载风什。胡奈诗官见不收,沧海侧畔遗明月。嗟哉去周千载余,雨打风摧多坏缺。所留一行十数字,蛇龙片甲谁复惜。我车既攻马亦同,此语乃于诗相涉。韩公固亦深于诗,一读即认周宣烈。风云入笔骋雄词,剖析不肯遗毫发。不然斯文成寒灰,岂与崇高得并列。有如梦中游帝所,暂听钧天悉清越。我今吟哦欲补之,毛锥已钝难缉缀。染指虽知九鼎味,飞鸟岂补一字脱。[12]

这是李仁老读完唐韦应物、韩愈以歌词的方式剖析《周宣王鼓》的文字和宋欧阳修对它的《三疑文》以后而写的二十韵五言古诗。所谓的《石鼓文》,是周宣王在岐阳游猎以后,将自己的功绩记刻于一块鼓形圆石上而得名,自此以后这座“石鼓文”长久被保存在岐阳的孔子庙堂之中。李仁老认为“自周至唐”几二千载,诗书所传及诸史百子中固无所传”,但韦应物、韩愈作为博古者,为什么将“周宣王鼓”上的事迹“著于歌词,剖析无遗”?而宋欧阳修又为什么写《三疑文》,提出自己的质疑?后来读了这些文字以后,“有会于余心者”,稍微明白其中的道理,从而拿起笔赋二十韵诗,发表自己的想法,以供后世讨论。这首诗的前半部分写这座“石鼓文”的珍贵性,把它直接与孔子穿过的“曲阜履”、秦始皇“焚书坑儒”以后一百年在孔子故里墙壁中发现的“壁经”相比,以示其珍贵无比。同时,诗中歌颂周宣王中兴周室过程中的光辉业绩,时方叔和召虎以三千戎车连续讨平玁狁和淮夷,开拓和巩固边疆以恢复周文王和周武王时的威严。诗中还赞扬周朝从而进入和平时期,“振旅阗阗歌《采芑》,慎徽亦得陈吉日。应念当时将帅勤,几年刀鞘生虮虱”,但是周宣王还是提高警惕,谨慎处事,进行国家建设。他即使是在“石鼓”上记刻自己的功绩,但还是充满着谦让的语气,字字宣示着人间常理,给人以思考和勉励的意味,“岂如月斧坠云根,科斗奇文勒勋伐。其辞浑兮简而淳,奥理宜当载风什”。时间虽过二千余载,“石鼓“上的文字依然放光彩,给人以鼓舞和教训。诗的最后部分写韩愈学识渊博,诗才卓越,一眼读出了“石鼓文”的这种含义,并用诗歌歌颂无余、剖析淋漓,“韩公固亦深于诗,一读即认周宣烈。风云入笔骋雄词,剖析不肯遗毫发”,从而为中国古代文化史立下了重要贡献,“不然斯文成寒灰,岂与崇高得并列。有如梦中游帝所,暂听钧天悉清越”。李仁老本身写这首诗,一是为了歌颂周宣王的创业精神,二是为了继韦应物、韩愈、欧阳修揭开“石鼓余文”的真意,以补充历史的不足。但他谦虚地说:“毛锥已钝难辑缀”,“染指虽知九鼎味,飞鸟岂补一字脱。”这首诗内容艰深,意境深邃,但造语新奇,风格流畅,给人以一种积极向上的鼓舞感。在全诗二十韵体量之中,一连使用了近三十个古事和典故,虽然有一些读之艰涩之感,但因为作者用得恰倒好处,而且句句琅琅上口,还是让人读之受益匪浅。特别值得注意的是,这首诗带有明显的“以文为诗”的特征。首先,在诗的谋篇、布局、结构等方面,李仁老把散文描写事件、刻画人物、摹写状物的笔法借用过来,运用在自己的这篇诗歌之中。整首诗从“石鼓文”的来历开始讲,较为详细地记录了周宣王一生艰难的创业过程和和平时期国家建设上的丰功伟绩,诗中虽没有具体的外貌特征刻画,但通过巧妙的艺术渲染,将周宣王这个人物形象逐步地突现了出来,给人以深刻的印象。整个诗作虽遵守七古的规格,但其中有情节、有人物,而且写得如倾如诉,投影着散文的某些特征。其次,诗中还运用散文的章法、句式,增强了艺术感染力。如在诗的中间部分写道:“胡奈诗官见不收,沧海侧畔遗明月。嗟哉!去周千载余,雨打风摧多坏缺。”这样直接把口语引入诗中,以散文诉说的方式,增强了诗歌主题的渲染力。这样读完整首诗,如同听完了一则有趣的故事,使读者回味无穷,头脑中长久地闪现着故事及其主人公的艺术形象。还有,诗中以议论直言诗人的观点和情绪,把如话般明白的议论糅进作品中,以帮助读者理解主题。如这首诗一开头就说:“木履传为万世珍,壁经亦鼓诸儒舌。穷隆石鼓古称奇,况是天子玄宫物。”直接以议论的方式,将“石鼓文”珍贵的文物价值道出来,引起读者的注意。还有在最后的结尾中,诗人说:“我今吟哦欲补之,毛锥已钝难缉缀。染指虽知九鼎味,飞鸟岂补一字脱。”以明显的议论之气,表达着自己欲补解释“石鼓文”秘境上存在的不足,而又无能为力的焦躁的心境。

【注释】

[1]崔滋《补闲集》卷中第四十六条,293—294页。

[2]《东国李相国集》卷第二十二《<唐书·杜甫传>史臣赞议》,236页。

[3]《东国李相国集》后集卷第一《论诗》,446页。

[4]《破闲集》下第4条,142页。

[5]《东文选》V五十九《与眉叟论东坡文书》,762页。

[6]《补闲集》卷中第四十七条,293页。

[7]《东国李相国集》卷第二十六《答全履之论文书》,275页。

[8]《破闲集》卷上第二十三条,大洋书籍1978年版,104页。

[9]《破闲集》卷中第15条,126页。

[10]《破闲集》卷下第八条,145页。

[11]《破闲集》卷下第十二条,149页。

[12]《破闲集》卷下第二十一条,15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