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高丽制述业考试中诗赋地位之演变史回顾
自光宗九年五月施行科举制度以来,高丽王朝的制述业(进士科)一直重视诗赋颂,也就是说诗、赋、颂写作的好坏决定一个士子能否通过科举考试的主要因素。正如《高丽史》所说的那样:
光宗九年五月,双冀献议,始设科举试,以诗、赋、颂及时务策取进士,兼取明经、医、卜等业。[22]
后来各朝部分增减帖经、论策和经义,但诗、赋始终占据着制述科考试最主要的内容。这样,高丽的科举考试,从乡试到春闱,一直以诗赋为鉴别人才的主要标准,甚至国王亲试的殿试也基本以诗赋为重要内容。
直到毅宗八年五月改革科举考试制度,施行了“三场连卷法”,即“更定初场迭试论策,中场试经义,终场试诗赋”,但是在制述科的考试及录取中,起关键作用的还是诗、赋的成绩。实际上到了毅宗年间,高丽的科举考试内容变得几近僵化,只要考生能造出合乎形式的诗、赋和文章,就能摘得桂冠。这样,考生的实际学识和才干反而变得不重要,遵守形式规则、配合好声律框框就变成首要的因素。在这样的科举考试制度下,大多数读书人为应考,就得死记硬背,掌握一大堆四书五经的内容和诗赋的声律、格式等形式上东西。大部分士子原来都以通过科考为最终目的,加上科试陷于既成套式,泥于表面的格式和声律,这样读书变成了为对付考试的游戏。大多数士子整日埋头于四书五经和诗赋声律的形式之中,无论其眼界、创造潜质,还是独立思考能力,都大大受到了限制。另外,科举制度亦埋没了大量有实际学识和才华的人才。到了高丽后半期,由于科举考试制度的僵化,不少无论在学识还是在文学创作或各式才干方面很有潜质的优秀人才或名家,却失意于科场。当然人才的流失也因有其他社会原因,如贿赂的公行、权势家的暗箱操作、漏题等,也极大地伤害了铨选的正常进行。同时,科举制度为政府发掘人才的同时,也埋没了大量隐藏于民间的杰出人物。在整个高丽王朝时期,有多少像林椿这样的杰出人物被困科场,虚耗光阴,浪费一生。由于科举选拔大权牢牢地掌握在一部分官僚士大夫手中,特别是武臣掌管国家事务以后,各种舞弊活动愈演愈烈,人才选拔失去了原来意义上的真正含义,变成了武臣及其追随者们的“自留地”,乃至生意场。
科举制度对文学领域的戕害,更是既多且深。文学原本是人类最富创造性的一种活动,它是社会生活的能动反映,它的特点是以生动的艺术形象反映客观生活。也就是说它一般都是通过个别而生动的具体艺术形象,再现以人为中心的富有审美教育意义的日常社会生活,表现作家对生活的认识和评价,抒发作者的思想感情,然后以此来娱乐人们,从而在精神上和思想上影响人们。正因为它有这样的美感特点和感化人的功能,自古深受人们的喜爱,使人们在得到审美享受中,受到审美教育,使它具有强烈的社会教化功能。但我们应该承认的是,任何时候的文学都是其思想内容和艺术形式统一的产物,文学的美感效应是通过其内容和形式的高度统一显现出来的。文学的各种体裁所显示的美,语言表达上准确、丰富、生动的发挥,塑造艺术形象过程中所运用的各种艺术描写手法等等,都是一部成功的文学作品必备的要素。文学作品的思想内容依靠其艺术形式表现出来,而艺术形式也依赖于思想内容而显现其应有的美感作用,二者相互依赖,在均衡合力作用下才能发挥真正的审美功效。如果一旦失去了这种均衡和依存度,文学作品则失去应有的美感作用,审美享受或审美教育之类的话也就无从谈起。在东方古典文学中所频繁出现过的那些形式主义的和拟古主义的文学思潮或现象,都是违背了这种文学自身的铁的规律的产物,危害性在于对其时代文学发展的扭曲和阻碍。进士科以诗、赋、颂取人,是东亚文人政治环境下的选举制度的产物。这种科举制度下的诗、赋、颂,是被政治上的选拔制度所左右的诗、赋、颂,而不是真正文学意义上的诗、赋、颂。在众多考生当中,为了分档次显优劣,它往往在作诗文的考题上设置种种形式上的条条框框,来让考生钻进去,作出一套合乎考试形式要求的诗文来。
自高丽的科举制度建立起来,一直到二百多年以后的毅、明年间,诗、赋在其中跃居首位。在出题、判卷和录取过程中,有成格可守是促成这一现象的重要原因。考试用诗、赋,有严格的格律要求,而且掌握起来有一定的规则,考官容易掌握客观评判标准。可是这样写出来的东西,完全是闭门造车的形式主义的产物,不可能有多大的艺术价值。问题是这是决定一个士子能不能摘得桂冠、进入官界和光宗耀祖的事情,是个马虎不得的大事。广大士子熬过“十年寒窗苦”,都是为了这一刻,为了写出令考官满意的答案,有朝一日获得进士资格。高丽光宗朝开始推出的这一科举制度,其初衷应该是选拔可以经世致用的官员,以充实国家的管理队伍。可是现下考试制度的要求下降至这种地步,特别是武臣掌权以后各种舞弊、贿赂之风盛行,考试选拔人才名存实亡,但别无他途可寻的士子们依然沉迷于此道,这种制度不知埋没了多少有真才实学的读书人。
科举考试始终以诗、赋为首重,这种情况也反映出高丽社会上重视文学,特别是诗、赋创作盛行的风气。高丽一代,是朝鲜汉文学大踏步发展的时期。如上所述,这时期汉文学全面普及,不仅出现了大量著名于世的作家和作品,在民间读书人中间也普遍形成了学习汉文学的热潮。这时期也出现了不少好文之主,崇文好学之风在这些好文之主的倡导之下蔚然成风,其中第十六代睿宗就是一位出色的诗人,不仅经常与那些文人词客唱和酬答,而且自己还写了大量的诗歌作品,出版了《睿宗唱和集》。高丽一代的科举制度,贵制述科而贱明经科和杂科,而制述业主文艺,由是在读书人那里长期盛行“刻烛赋诗”、“设酌竟日酬唱”的风气。高丽王朝的有些国王为了保持文人间的文学风气,在已经科举通过入官的文人那里,还实行了每月作诗以进的“月科”制度。也就是说,不分地方官,还是中央官僚,凡是文官必须每个月写出一定数量的诗歌,上交中央,让国王和相关官署长官审查。这些制度派生的文学风气,为其汉文学的普及和深入起到了不可否认的作用,也足可以为高丽王朝成为东方诗的国度,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值得注意的是,与科举制度的弊病和社会制度的弊病紧紧连在一起一样,科诗的通病与社会上负面的文学风气也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高丽文学发展到毅、明期间,形式主义和模拟宋诗之风已经成为文坛应该克服的首要问题。高丽开国之初,新罗末叶晚唐余波尚在,在诗歌上多用近体,歌颂山水花鸟的山水诗流行一时。在散文方面,朝廷公文还是个人写作,则多用骈文体。到了高丽中期,随着政治、经济的发展,文人的心理自信感越来越增强,大部分文人则多学习盛唐之风,诗歌创作上显现出洋溢的热情,奔放的情绪,出现了以郑知常、金富轼等为代表的一批优秀诗人和散文家。而到了高丽中后期,随着社会矛盾的复杂化和科举制度的深入发展,文学上逐步出现了较为理性化的倾向,反映在诗坛上便向宋诗一边倒的倾向。社会和文学上的这种变化,也很快影响到科举考试的内容和形式,制述科的诗、赋考试逐渐惟以苏、黄之诗为最高典范。即使是科举制述科考试中的时务策还是经义论对,一般都是堆砌典故和辞藻的四六文,很少有新意。不管是论策,还是模拟苏、黄的诗赋,都免不了文章浮艳,体性轻薄。偏偏是这种模拟过来的东西,受到朝野的赏识和考官的认可。于是,不管是在朝文官,还是作应考准备的在野士流之辈,都纷纷起而效法。引起的问题很快就显露了出来。由于高丽一直以来的科举考试,始终重诗、赋、章句,考试的题目、内容和形式,又多循老一套或雷同化,士子们所学的基本不是对现实生活有用的学问,也不是钻研经史子集所受的熏陶,而是练习模拟旧有对策和诗、赋的题式和属于形骸的东西。还有更多的应考者们,根据往年的体式和经验,揣摩应试的技巧。这样的结果,大多数人基本上欠缺真才实学,甚至有不少人连经义的要旨或诗、赋的起、承、转、合也欠通。这样的科举考试,能选拔出什么样的人才?如此选拔出来的人才的素质又好到哪里去?都可想而知。为了扭转这种毛病,高丽的选任当局遂仿照明经科的作法,增加帖经,以试考生进一步的实力。然而事与愿违,作为选拔制度中最重要的部分,制述科日益走入主要以诗、赋取人的瓶颈。
据林椿的《与皇甫若水书》,在高丽科举的制述科考试中,对声律技巧的要求很高,甚至于因此而大大限制了考生真才实学的发挥。前面说过,高丽的科举制度学唐制而设立,这种说法是把唐代的科举制度从其整体来把握而说的,实际上唐代的科举制度是几经变迁的。唐初的科举法继承隋制,一开始只试策问,高宗调露二年根据刘思立的奏请,进士才与明经一起加考帖经。到了武则天掌权以后,进士试改为帖经、杂文、策文三场考试法。这说明初唐七十余年间,诗赋与科举考试是没有关系的。把诗、赋纳入科举考试是从中唐开始的,韩愈的《答崔立之书》在提到当时进士的眼羡地位时说道:“就求其术,或出礼部所试赋、诗、策以相示。”[23]《全唐文》卷第八四六记载五代牛希济说过的话一段话:中唐进士试三场,“初以词、赋”,“复对经义”,“终以时务策”。从而可知,中唐的进士科考试场次是词赋、经义、时务策。把词、赋放在第一显要的位置上,这种三场科试法,足以证明诗、赋在进士科考试中的重要地位。应该知道中唐以后进士科的三场考试法,是每场定去留的,也就是说,在哪一场败落,就从下一场即终止考试,没有任何回旋余地。所以首场即成为关键,主要难度在首场。
高丽王朝的科举制度虽仿照唐制,但其体制和作法完全按照自己的具体情况和需要而定。特别是科举考试的场次顺序,与唐制截然相反,它是将诗、赋放在最后第三场。论策第一场,经义第二场,诗、赋在终场,其意思就是诗、赋比策论和经义重要得多,所以放在终场之中,让有实力者过前二关以后,最后才闯诗、赋这一难关,意味着连第三关也能闯过的人,实力肯定是上乘的。高丽的科举制度自光宗九年(959)一直到睿宗执政时期的160余年间,大部分时候都以诗、赋取人,这大概与它一直实行文人政治有着密切的关系。翻开《高丽史》的相关内容,到处可见高丽科举主要以诗、赋取人的记录。如高丽实施科举之法的第一年,“光宗九年五月,双冀献议,始设科举试,以诗赋颂及时务策取进士,兼取明经、医卜等业”,其“十一年,只试诗赋颂”,其“十五年,复试以诗赋颂及时务策”[24]。还有,高丽第五代“景宗二年,(以诗、赋)亲试进士”。高丽第六代“成宗二年,始临轩覆试,然不为常例,亲试、覆试例用诗赋”,其“六年,除颂,试以诗赋及时务策”。高丽第八代“显宗元年四月,国子司业孙梦周奏,只试诗赋,不试时务策”。又有高丽第十六代“睿宗五年二月,除论,试以诗赋策。……十四年,东堂始用经义”。再有,第十七代“仁宗五年三月,诏复用诗赋论。九年三月,判防丁监试,虽入仕,必以诗赋选取”,其“十年八月,中书门下奏,国学诸生行艺分数,十四分以上直赴第三场,十三分以下四分以上赴诗赋场”。可以看得出,在高丽的各代科举考试中,基本上以诗、赋为主要内容和衡量人才的具体标准,即使是增加了时务策、帖经和论对之类的内容场次,但都把诗、赋放在最终关键测试的位置上。
如上所述,从整体上看,中国的唐代和朝鲜的高丽王朝都看重以诗、赋取人,其中有什么潜在的主客观原因呢?宋王钦若、杨亿等辑《册府元龟》卷六四一《贡举部·条制三》有一段记录指出:“(大和八年)十月,礼部奏进士、举人,自国初以来,试诗赋、帖经、时务策五道,中间或暂更改,旋即仍用,盖以成格可守、所取得人故也。”这一记录明确指出,唐人以诗、赋取人的原因主要是“盖以成格可守,所取得人故”。明代文学家胡震亨也在其《唐音统签》卷十八《诂笺》第三条中,对其原因发表意见说:“唐进士重诗、赋者,以策论惟剿旧文,帖经只抄义条,不若诗、赋可以尽才。又世俗偷薄,上下交疑,此则按其声病,可塞有司之责。虽知为文华少实,舍是益汗漫无所守耳。”胡震亨说得更明白具体,认为唐代进士试取人重诗、赋,主要原因在于策论“惟剿旧文”,帖经“只抄义条”,没有任何新意,根本考不出考生的真正实力,只有诗、赋才能见出其是否真才实学。对当时科举考试中的策论和帖经考试中存在的严重抄袭问题,一些文献也有所记录。如《高丽史》的《选举》,曾记录睿宗时相关科考中严重抄袭问题的事项:“十年五月,章事赵仲璋知贡举,翰林学士朴升中同知贡举取进士,其合格人对策颇蹈袭古作,落第者诉之王,覆试赐金精等三十九人及第。”考试落第的考生揭发,已经合格通过的人中有在对策试卷中“颇蹈袭古作”的卑行,从而睿宗王进行复试,重新以实力选拔人才。
不过社会人心日趋“偷薄”,“上下交疑”的状况也日益严重,考诗、赋也免不了满卷声病的毛病和巧妙舞弊的不法行为。实在是左右为难的事情,朝野都知道其弊,知道“文华少实”,但重诗、赋作为权宜之计,只能继续实行下去了。上述的两种观点,都贴近历史事实,切中了当时只能实施以诗、赋取人政策的主要原因和所产生弊病的不可避免性。同样,这种情况在朝鲜的高丽科举中也完全存在,而且有过之而无不及。上述记录说明,高丽科举在很多时候连策论、帖经也不考,而直接以诗、赋定去留,这可能是因为认为像胡震亨所说的那样策论和帖经大都以剿袭为能事,只有“诗、赋可以尽才”。
在选举考试中,如此地把诗、赋看成“可以尽其才”的必考内容,对它的烦琐规定看成“金科玉律”,在这种比中国有过之而无不及的政策走向中,无疑体现着东方文化的某种独特因子。高丽的科举考试之所以把诗、赋放在如此重要的位置,无非有以下几个原因:(1)这是高丽王朝文人政治的观念和政策在科举考试领域中的体现。在郑仲夫武臣叛乱之前的二百多年中,高丽王朝一直实行了文治主义的政策乃至文人政治。这种独特的政治和观念形态,以文人的执政和亲王权氛围为基本的特征,而朝鲜封建时代文人的含义与后来所说的文学有着极密切的关系,其中多数人都是能文善诗的知识阶层。(2)与整个高丽一代极其重视诗歌的社会风气也有密切关联。高丽王朝在地理上与中国山水相连,历来与中国有着密切的外交关系和文化交流,特别是自建国的那天起格外仰慕中国文化,其中很大一部分就是文学。从一开始就把中国历代各种体裁的文学当作典范,举国上下读之、学之、仿之,汉文学逐渐成为高丽文学的主流,中间出现了大量著名的汉文学家和汉文学作品,成了世界汉文化圈中除了中国本土以外汉文学最发达的国家。甚至世界上的很多人,将高丽称之为“海东诗国”。这样一个独特国家的科举考试中,把诗、赋引进来,当作选拔人才的考核内容和标准,实际上是不足为奇的事情。(3)以诗、赋考试,易于评分,易于掌握档次。从高丽科举考试的实际情况看,考后分档次、评判优劣是比较艰难的工作,以诗、赋为考试内容,可以解决这一难题。应该知道,高丽科举制述科的考试用的诗、赋都是律诗、律赋,考生写出来有格律、声韵可寻。一是考官出题时方便,也就是说考试主管当局可在试题中明确规定诗、赋题的字数、行数和用韵要求。一是对考官来说,在判卷时很容易掌握一定的标准,可以作到公平合理。在社会状况比较复杂的高丽中后期,尽管这么作也避免不了各种舞弊和通人情行为,但作为权宜之计,它也很容易被各方接受。
可是到后来,根据时议,高丽科举考试的这种简单模式,开始松动,向策论、经义、诗赋相结合考核士子实力的方向发展。这大概与高丽中后期又深受宋代科举制影响的结果有关。据《高丽史》七十三的记载,这种松动实际上是从睿宗晚年开始的。“(睿宗)十四年(1120年),东堂始用经义。”自此十三年以后的仁宗十年(1133)“十一月,判凡制述业,经义、诗赋连卷试取”,到了仁宗十七年十月,高丽朝廷的礼部贡院向仁宗王起奏曰:“我朝制述业,于第三决场,迭试策论之无着韵偶对者,因此诗赋学渐为衰废。今后,初场试经义,二场论策相递,三场诗赋,永为格式。”[25]意思就是当时高丽的科举考试实行三场连试法,考的主要是论策、经义,而它们偏偏都属于散韵杂文之类,结果是传统的诗、赋之学逐渐衰废,对此礼部贡院深表遗憾。为了保持高丽科举以诗、赋选人的传统,乃至为了振兴民族诗、赋之学,礼部提议:“今后,初场试经义,二场论策相递,三场诗赋,永为格式。”这种最终还是以诗、赋终场的三连科举法,到了毅宗那里进一步固定下来,成为国家政策角度的定法。对此,《高丽史》七十三《选举》之第一条中指出:“毅宗八年五月,更定初场迭试论策,中场试经义,终场试诗赋。”这种政策,在其后的各代国王那里,延续了好长时间。无疑,在高丽的科举制度史上,以诗、赋取士或以诗、赋为取人的关键内容的时间比较长,尽管高丽后期在宋朝科举制度的影响下和李齐贤等儒家学者的倡议下,曾经一度以经义和论对为主,但其末叶还是重新恢复了以诗、赋为主取人的政策。这种以诗、赋为主要内容而考试取人的观念和政策,在李朝五百年中也一直延续下来,“为摘得月桂”而“刻烛赋诗”的传统未曾停顿过,抑扬顿挫的吟诗声,伴随着地方乡、州学和京师国学里的朗朗读书声,一直响彻了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