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科举弊端戕害下的士类众生相和当时文风
如果说实施科举制度的结果是推动了社会普遍的学习热潮,那么实施科举考试以后无非导致两种结果,那就是极少一部分士子荣登科榜,走上“富贵荣华”之路,而绝大部分士子则名落孙山,走上了要么是落榜再赴考、赴考再落榜的道路,要么是走上著述心迹、失意漂泊的老路。这不仅在中国,而是在东方汉文化圈封建各国都成了一种不可避免的“轮回”。几人喜,几人悲,无非都是科举制度本身所带来的必然的结果。
高丽的科举制度,至其中期,逐渐出现了一些不健康的因素,各种弊端也不断显现,造成了一系列围绕科举的冤屈和不良影响。这时期科举的弊端,首先产生自考官和考生之间的利益关系,也就是科举对荣华富贵的象征意义,使得这个神圣的领域逐渐产生双方的利益疏通关系。这种利益疏通关系的确立,首先表现为收受贿赂,而这种形式毫无疑问成为败坏科举制度风气、导致选举不公和伤害社会良知的病害。特别是自1170年的武臣政变以后,这种不正之风有愈演愈烈之势。《高丽史·选举》记录这一现象道:
原其立法定制之初,养育之方,选取之制,铨注之法,井然有条,累世子孙凭藉而维持之,东方文物之盛拟诸中华。自权臣私置政房,以贿成,铨法大坏,而科目取士亦从而泛滥。于是黑册之谤,粉红之诮传播一时。而高丽之业遂衰矣,其制度、节目之详,遗失殆尽。[18]
高丽的科举制度自第四代光宗朝以法律的形式开创以来,一直顺利发展,并没有什么波折,真正成为了权威的选举制度。“养育之方,选取之制,铨注之法,井然有条”,它不仅带动了学校教育制度的发展,也健全了国家之用人制度,同时它的井然有序的实施,一直延续到高丽睿、仁年间。“累世子孙凭藉而维持之,东方文物之盛拟诸中华”,后人依照先人之制累世继承维持,使得高丽的文物制度几乎“拟诸中华”,成为东方重要的汉文化圈中的文明古国。然而后人不肖,以贪佞之心,对待祖先的良苦用心,“以贿成,铨法大坏,而科目取士亦从而泛滥”。自毅宗王代以后,特别是武臣掌权以后开始,社会风气流于侈糜,在选举领域里贿赂之风逐渐抬头,不按成法选拔人才的现象日益泛滥。于是场屋之外交易公行,甚至权门之家年小幼子一夜登第的现象也时有发生,从而高丽的科举制度日趋见衰,“其制度、节目之详,遗失殆尽”。这种现象无疑引起了社会的强烈不满和批判,巷间的“黑册之谤,粉红之诮传播一时”,从此高丽王朝也逐渐走向了衰退之路。仔细考察,高丽科举制度实施过程中的这种不健康风气,在此之前早已出现征兆或一系列现象,只不过其中的各种矛盾和弊端尚未完全暴露而已。
朝鲜古代封建社会选举制度的发展过程证明,科场风气的好坏,实际上是与社会风气的变化有着密切的关联。文中所说“自权臣私置‘政房’”一语中的“权臣”,即指高丽武臣政权的第四代掌权人崔忠献之子崔怡(后改瑀),“政房”也指崔怡执政时处理人事行政的地方。高丽明宗晚年武臣崔忠献独揽朝廷大权,号令天下,擅行废立,一生中共废二君,拥立四王,拜门下侍中,封晋康侯,立晋康府,置僚属,设“都房”于私邸,专断朝政。崔忠献死,中央大权落于其子崔怡之手,为了更加严密控制国家权力,崔怡步其父之踵,于朝廷之外另设私宅“政房”,专断朝廷之人事事务,当然包括独揽科举要务,制定选举政策,选拔文士,安排官职等。私邸设“政房”,专断科举要务,这必然导致科举的紊乱和选人的不公,引起朝野的不满和公愤。
实际上,选举场上的这种贿选之风于崔忠献父子之前,已经在人事领域中蔓延开来,达到了不可收拾的地步。《高丽史》记曰:
明宗时,吏部员点初筮仕者姓名入奏号曰点奏,于是求入仕者,皆赂白银,以为贽,上自判事,下至令史,习以为常,竞占下点。[19]
高丽明宗的执政始于1171年,结束在1197年,这时期高丽朝政的实际控制人是第三代武臣统治者李义旼。李义旼利用在这之前设立的武臣理政机构——“重房”,左右朝政,各方官僚贵族为了某种目的“趋利奔竞”,朝野的阿谀奉承之风悄然兴起。根据这一记录可知,吏部各级掌权者们利用对“初筮仕者”进行“点奏”的机会牟利,“于是求入仕者,皆赂白银,以为贽,上自判事,下至令史,习以为常”。这种坏风气起于何时尚难考证,但从记录中这种“烂风”的严重程度看,它已惯习了好长时间。
按高丽后半期的选举制度,即使是科场及第者,一开始不能马上任命其实际官衔,等到规定年限以后才根据实际情况除官。这种制度本身给人留下了人为操作的余地,更何况一介武夫出身的李义旼跋扈于朝廷,擅断人事之权之时。此时履职于武臣重房的各级将军及其他官僚顺势私举,以权势逼铨选之官,从中牟利。在当时的高丽封建社会中,出现这种现象毫不为怪,这是历史的必然结果。对当时选举领域的贿赂之风,《高丽史》还记录道:
十一年正月,中书门下郎舍议奏:旧制文吏散官外补者,皆有年限,非有功不得超迁。今有一二年而超受者,有三十余年而不调者,政滥人怨。请限及第登科者闲五年,自胥吏为员者闲八年以上,许得施行。余皆追寝之。诏可。时政出,权门奔竟贿赂无复廉耻,自重房上将及宿卫之臣,有气势者,各举一人,占官请调如不得诣执政家,张拳极口争诘,执政畏缩许之,铨注猥滥,故有是议,然其追寝者,亦行赂遗。[20]
文中所说,皆为高丽明宗执政第十一年(1182)前后发生的事情。对官吏的任免,高丽历代王朝都有明确规定,如越级升迁必须是有功者,但是到了明宗年间这一制度早已紊乱,有入仕刚一二年而越级者,也有三十年官龄而滞留原位者,从而“政滥人怨”,人心浮动。还有,通过科举考试登科者“限闲五年”,一般胥吏出身者闲置八年,朝廷的这一政策一出台,“权门奔竞贿赂,无复廉耻”,上下官僚中“有气势者,各举一人”。为了擢拔自家人,各方争斗四起,执政者惧怕得罪而许之,从而选举制度猥陋泛滥,社会秩序大坏。人事政策上的这种紊乱现象,自然波及科场考试,使得高丽的科举制度不得不经历浇漓世道的洗礼。武臣执政下的这种“乱局”,不仅损害了国家的铨选制度和科场秩序,还严重影响了国家的正常发展。
显然,高丽后半期武臣专制政权的专横跋扈和利己的人事政策,导致了科举制度的紊乱,助长了科场腐败,其结果是“以贿成铨法大坏,而科目取士亦从而泛滥”。以科举考试选拔国家所需要的人才,这应该是高丽封建国家的大法和国家稳定发展的关键,这种制度的趋向紊乱,无疑意味着这个封建国家已开始走向下坡路。同样,在高丽封建社会里,通过科考进入官界是整个士子群体唯一的出路和希望所在,除此之外无他途可寻。国家设科举制度的初衷无疑也是为这些人预备公平竞争的环境,选拔出出类拔萃者,以供国家任用。要达到这样的政治目的,必须保持清明的政治环境,可是后半期的高丽王朝形势多舛,社会环境变化不定,社会道德逐渐沦丧。这些都反映在科举制度领域里,铨法往往被权势和利益所左右,过去的清净与公平被打破,广大士子成了牺牲品。天真的“芸芸士子”,不知自己已处在不幸的轮回之中,还在梦想着登上红榜,走上富贵荣华之路。“科举之法大坏”,意味着海东“礼仪之邦”已经走上衰微之路。
科举制度所造成的弊端,还来自于考核的内容和考试形式。开创于光宗九年(958)的高丽科举制度,经过二百余年的发展,到了毅宗朝,考试内容已成定法,有些僵化。考试制度逐渐变成只要求考生能够造出合乎相关形式规定的诗赋或文章即可,而不注重考生的实际学识和能力。结果是,大部分学子为应付考试,讲求短期效应,只在声律、四书五经和八股式文范围里打转转。这种狭隘的学习内容和科试模式,极大地限制了读书人的思想和创造力,甚至其中不少人变成了近乎迂腐、对社会毫无用处的人。在这种情况之下,绝大部分士子的目的,无非只是通过科考一关,进身官场,光宗耀祖。与中国一样,书中自有黄金屋,萤光自勉只为登榜,成了千百年来朝鲜广大士子的“黄粱梦”。
武臣刚刚掌握大权之时,跋扈于朝廷,擅自废立,仇视文人,实行了所谓“棍棒政治”。但是毫无理政经验的他们,逐渐认识到文人在政治生活中的不可或缺性,遂不得不怀柔并任用一些文官。他们深知自己在治理国政上的弱点,备感文人士大夫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重要性,便逐步开始拉拢一些知识分子,使之为自己的统治服务。对此高丽后期大儒李齐贤回忆道:
毅王季年,武人变起所忽,熏莸同臭,玉石俱焚。其脱身虎口者,遁逃穷山,蜕冠带而蒙伽梨,以终余年。若神骏、悟生之流,是也。其后,国家稍复用文之理(治),而士子虽有愿学之志,顾无所从而学焉,未免裹足远寻蒙伽梨以遁穷山者,讲习之。故神骏有送其学者应举京师诗云:“信陵公子统精兵,远赴邯郸立大名。天下英雄皆法从,可怜挥涕老侯嬴。”此其证也云云。[21]
在毅宗年间过分的重文轻武政策之下,近幸文臣则尽权利之极,得意醉饱,而武臣大部则无异于奴仆,常饥困于扈从之役,甚至有些年老武臣常受辱于年少文臣。其结果是,将军郑仲夫等愤怒发乱,虐杀大小文臣无数,废掉乃至杀害毅宗,另立明宗,继续追杀有仇之文臣之属,高丽政权悉归武臣之手中。为逃避这种血腥屠杀,很多文人纷纷逃入深山或寺庙保命,史称此为“庚癸之乱”。然而不久,武臣统治者发现光靠武力治不了国,理国必须得到文臣的支持和参与,于是不得已“裹足远寻蒙伽梨以遁穷山者”。当时神骏、悟生之流都是高丽的饱学之士,在武臣变乱之中不得已遁入山中,藏身佛门。武臣政权恢复科举,他们也不敢下山。山中的一些学者赴京应举之时,心中百感交集,赋出了“天下英雄皆法从,可怜挥涕老侯嬴”的伤悲之情。天下英雄都被迫遁入山门,有家不能归,有国不能报,只能叹息怀才不遇,自比战国时魏国隐士侯嬴。在武臣统治炙手可热之时,这种“遁山法从”之士,何止神骏一个人?
通过科举考试选拔人才,是历代武臣统治集团基本的人事政策。他们为了选拔自己所需的文臣任用林民庇、任濡、李知命、百光臣等,令他们掌教育、主科举考试,选拔优秀人才。这些文臣屡为知贡举,每每选拔出有用人才,使得高丽王朝逐渐恢复文治之风。赵冲、琴克仪、韩光衍、俞升旦、李奎报、刘冲基等著名文人都是这一时期入官的登榜知识分子。到了崔忠献、崔怡父子独揽朝政时期,虽还是实行武臣专制统治,但他们比其前人稍微开明一些,更懂得文人在理国治民政治中的重要性。他们总结前人的经验和教训,一再表示“颇爱文士之诚”,在各个方面“厚遇之”,常聚集文人墨客饮酒赋诗,以取悦于文人知识分子,从而欲与之建立“厚笃之盟”。故在崔氏父子周围汇集了一批能文善诗的文人,宾主互相吹捧,形成一种文武之治相得益彰之势。尽管武臣统治者用心拉拢一批对己有用的文人知识分子,但他们贪婪的本性难改,仅在科举制度上,他们收受贿赂,以利害取舍登第与否,使原来神圣的月桂之域逐渐转落为互争利害之场所。由于逐渐增多的科场腐败,加上科举考试本身的弊病和局限性,更多的赴举士子被百般愚弄,屡试不第,最终完全失意于科场,成为海东山林中的侯嬴。这些失意于科场的文人中,不乏在文学创作或各方面取得杰出成就的名家。活跃于高丽后半期的著名文学流派——海左七贤,就是这种混乱的社会政治和科举制度的产物。所谓“海左七贤”,就是由1170年郑仲夫武臣叛乱时幸免于难的文人聚集而成的文人文学团体。他们都是武臣政变的受难者和腐败的科举制度的受害者,在身无一官半职,又受武臣威迫的窘况之下,他们中的多数人身无分文,衣食不保,只能靠朋友的接济维持生活。他们在社会境遇、人生道路上都经历过类似的过程,都具有基本相同的社会批判精神和人生理想,他们啸聚山林,饮酒赋诗,笑傲人生,批判现实,成为天下人注目的文学社团。海左七贤的主要成员有李仁老、林椿、吴世才、赵通、皇甫沆、咸淳、李湛之七人。在这七贤中,处境最凄惨的要算林椿和吴世才。他们都是当时文坛上卓有名气的大家,但在教条的科诗、科文的束缚之下,屡试不中,加之在科场上“权门奔竞贿赂,无复廉耻”,根本无法再梦想摘得榜上桂冠。恰好此时又遭遇武臣之乱,只好四处躲藏逃命,流离失所的生活增添了他们生计困难和无限的心理痛苦。在当时的条件下,他们只不过是成千上万个科场失意知识分子中的极小一部分而已。可以推想,高丽的科举制度在为王朝政府发掘人才的同时,亦埋没了多少各方面优秀人才。长期以来,由于高丽社会腐败和科试本身的严重弊病,无数各色精英科场受困,隐居山林,或浪迹天涯。特别是高丽后期的武臣统治者,为了笼络知识分子,更是严格束缚科举考试的内容,或加强科场外的暗箱操作,使科举变成武臣统治势力的独家专有物。在高丽社会中,知识分子进身社会唯此一途,所以他们明知科场如黑洞,还是硬着头皮上,最终结果则不说自明。其中的不少杰出分子,深知这并不是简单的社会现象,或断然入山中隐居不出,或入佛门,或流落天涯过一辈子穷困潦倒的生活。上述的林椿、吴世才等就选择了后者。
【注释】
[1]《栎翁稗说》后集,423页。
[2]《高丽史》(一)卷十四《睿宗·丙申》,朝鲜:劳动新闻出版社1958年版,199页。
[3]《破闲集》卷中,121页。
[4]《破闲集》卷中,121页。
[5]《破闲集》卷中,121页。
[6]《破闲集》卷中,121页。
[7]《高丽史》(一)卷十四《睿宗·壬寅》,202页
[8]《破闲集》卷上,100页。
[9]《破闲集》卷下,140页。
[10]《补闲集》卷上,93页。
[11]《高丽史》(一)卷十四《睿宗·乙未》,198页。
[12]《高丽史》(二)卷第七十三《志·选举》,495页。
[13]《破闲集》卷下,161页。
[14]《破闲集》卷上,95页。
[15]《破闲集》卷下,164页。
[16]《破闲集》卷下,150页。
[17]《高丽史》(三)卷一百一《列传·李齐贤》,320页。
[18]《高丽史》(二)七十三《志》二十七《选举》,497页。
[19]《高丽史》七十五《志》二十九《选举二》,511页。
[20]《高丽史》七十五《志》二十九《选举二》,514页。
[21]《栎翁稗说》前集一,37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