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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鲜中古文学批评史研究
1.10.5 第五节 高丽科举发展中的词赋与经义之争
第五节 高丽科举发展中的词赋与经义之争

武臣政变,充分暴露出了高丽社会的各种矛盾。实际上这一切都与科举制度不无关系,甚至可以认为这些都是科举制度畸形发展的结果,也就是说科举制述业极端发展酿成的恶果。高丽王朝看重制述业,将制述业看作培养国家栋梁的摇篮,看重诗赋,词臣受宠,甚至词臣一度成为了国王身边的“近宠”。对这种现象,高丽历代官僚阶层内部曾经有过激烈的争论。活跃于高丽高宗年间的文人崔滋《补闲集》卷上,如实地记录了当时高丽朝廷存在的这方面的事实。其曰:

睿宗御宇,尚章句好游宴。时曾王父尚书崔瀹,在纶阁乃上书,略曰:“昔唐文宗欲置诗学士,宰相奏曰:‘诗人多轻薄,昧于识理,若承顾问,恐挠圣聪。’文宗乃止。帝王当好经术,日与儒雅讨论经史,谘诹政理,化民成俗之无暇,安有事童子之雕虫,数与轻荡词臣,吟风弄月,以丧天衷之淳正耶。上优纳。有一词臣承隙曰:‘所言儒雅,别是何人,瀹短于风月,不乐人唱和,故有此言。’上怒,左迁为春州副使。”

崔瀹是崔滋的曾祖父,睿宗时在纶阁辅佐朝政,历史上以贤臣著名。他看到睿宗尚章句、好游宴,经常与众多词臣燕乐唱酬,沉迷于酒乐之中,乃上书进谏,想提醒睿王,但最后还是被文官词臣反咬一口,被逐出朝廷,贬为地方官。崔瀹借唐文宗古事从正面告诫睿宗,诗人墨客大多轻薄佻挞,“昧于识理”,如果让他们担任侧近顾问,恐怕扰乱君王的“圣聪”。在他看来,诗赋之类只不过是玩赏之物,迷入则丧志害事,君王应该“好经术,日与儒雅讨论经史,谘诹政理,化民成俗之无暇,安有事童子之雕虫,数与轻荡词臣,吟风弄月,以丧天衷之淳正耶。”他的进谏立刻遭到词臣文人的反驳与攻击,最后遭受灭顶之祸。崔滋的这一记录透露出当时的几种情况:(1)睿宗是一个“尚章句,好游宴”的君王,他的这种爱好和追求趋向已经达到了非劝诫不可的地步。翻开《高丽史》我们可以发现,像睿宗一样崇尚词赋、章句,好游宴与词臣吟风弄月的君王不止一两个。光宗以下的成宗、显宗、靖宗、文宗、肃宗等国王和在他以后的仁宗、毅宗等,也都是喜尚词赋、章句,好游宴的君主。其中像毅宗这样的国王,格外喜欢吟风弄月,好游宴,宠词臣,最终导致了武臣政变,使政权交替,自己被武臣驱逐出宫,死于海中孤岛。(2)当时有一种极有代表性的认识就是,尽管词臣深受国王和朝廷恩宠,但他们的治政能力极其有限,除了能够掌管一些文墨之职、陪国王唱和酬答之事外,其他治理政事、经略实务和施展经纶等方面的能力都差一些。也就是说,认为“诗人多轻薄,昧于识理”,所以绝对不能委以实质性的重任,“若承顾问,恐挠圣聪”。(3)在当时高丽的朝野,对这些文人词臣存在着两种截然相反的看法,而且这两种意见的斗争时常很激烈。一种看法认为“文章乃经国之大要”,文以治国,外交专对,“华邦耀国”,不能没有文章、诗赋,所以恩宠进士出身的词臣是应该的。这一派的文人认为善词章的文人不一定都是轻薄之徒,而博通经义的文人也不一定不浮华,其实“轻薄”与“儒雅”不在于“词赋”和“儒雅”之间,而在于每个人的秉性。另一种观点则认为,词臣一般个性轻薄,的确昧于识理,缺乏执政能力,尽量避免委他们以朝廷重任。如果不能及时正确地把握这一点,随便委他们以国家行政重任,就可能导致用人不当的错误。如果这些轻薄词臣在君侧阿谀奉承,与君王一起日夜吟风弄月,不仅消磨君王的经国爱民之志,还可能“挠圣聪”,贻误朝政大事。(4)持这种观点的官僚们认为,君王应该修炼好经术,依靠饱读经史、明经识理之士治理国家,时刻与儒臣学习和讨论儒家经典,从中“谘诹政理,化民成俗之无暇”。

这两种意见实际上代表当时围绕科举制度而进行的两种意见的斗争。当时,在对现行科举制度是否需要进行改革的问题上,朝廷重臣内部存在明显的不同意见。很多人认为在对科举考试制度进行改革时,是以词赋为主,还是以经义为主,孰重孰轻,个中存在着事关“邦国之理乱”的大是大非问题。到了高丽后半期,朝廷总结睿宗、仁宗、毅宗时的科举考试过分重视词赋而导致社会政治大动荡的教训,开始议论改革施行的考试内容的问题。向来对现行考试制度存有不同意见的文人力劝君主科举重视经义,取人注重“儒雅之士”,治国重用实务之臣,并呼吁君主“安有事童子之雕虫,数与轻荡词臣,吟风弄月,以丧天衷之淳正耶”。这种倾向一时占上风,君心随之动摇,使得接受这种意见,康宗、高宗以后遂开始倾向于重经义的考试政策。但是之后重词章之风又起,一些文人又议论起考试重词赋的旧题,这样到了昌王和恭让王时,根据新的利害关系,又恢复考试内容以词赋为主。看起来,在整个高丽一代,围绕科举中的“重词赋”和“重经义”、取“儒雅之士”和取“擅章句之词臣”的问题上确实始终存在过两种截然相反的意见和激烈的矛盾斗争。

从整体上看,高丽科举制度在更长的时期内,重词赋的政策还是占了绝对的上风。高丽的君臣始终崇尚词赋章句和“词臣”得宠,是有其深刻的社会文化原因的。首先,高丽的君臣官僚崇尚词赋章句,是受中国唐宋文化习尚的影响。朝鲜人崇慕中国的文物制度和文化由来已久。到了高丽朝标榜华夏之制的继承者,自称“小中华”,大力吸收唐宋制度文化成果和社会习尚,以文治主义自封。所以儒家思想是其正统思想,诗书传家、词章立身是整个士大夫和学人士子阶层的最高理想。其次,高丽人崇尚诗赋章句是以国王为首的上层集团推动的结果。高丽历代曾经出现过多位“好文之主”,而这里的“文”不仅有文治、文官政治的意思,更重要的是它意味着诗赋章句。一个接着一个“好文之主”的出现,刺激了一代又一代文官两班对词赋章句的偏爱,形成了浓厚的社会文化气氛和文学热情。而多位好文之主执政,使得科举制度更加趋向对词赋章句的考核和追求。结果,高丽的文学爱好者队伍不断扩大,著名的作家也不断涌现,但与此同时文学上的各种弊端也不可避免地出现,从而可以认为科举制度的确与文学的发展有密切的关系。而科举考试所生发出的对文学热情的正面冲击和对创作的负面影响,都形成了每个时代文学矛盾与发展的协奏曲。

毫无疑问,在科举考试的内容问题上注重词赋,还是重视经义,直接影响社会风尚的走向和某种文学风气的形成。所以任何一个时代的科举制度,都不能不重视考试科目内容的选择。同样,从另一个角度考虑,设置什么样的考试科目及其内容,事关人才培养和学术发展的基本方向。尤其是考试科目内容的选择直接反映社会习尚和人们心理变化的动向,也决定社会价值观念演变的趋向。高丽科举考试的内容,在其演化发展的过程中曾经有过多次变化,而每次的变化都是围绕着制述业和明经业考试科目的调整而进行的。

为了便于了解高丽时期重制述、尚词赋章句现象的具体情况,有必要重新整理一下科举考试制度详情。高丽科举科目主要有制述、明经二业和以医、卜、地理、律、算、书、三礼、三传、何论等为分野的杂科。各科以其业别考试,其中制述业(进士科)以诗、赋、颂、策或经义考试,明经业以《周易》、《尚书》、《毛诗》、《春秋》、《礼记》等五经考试,时间间隔或3年或2年一次设试,无定期进行,取士亦无固定定数。在第一回合考试中通过者,京畿地区内的叫作土贡,地方州、县的叫作乡贡,这些考生再会于国子监进行第二次考试,这一次考试叫作监试。京城的国学生徒,在国学学习满三年者方可参加监试。为了确保选拔人才的质量,高丽王朝还设置了国王亲试的帘前试,国王亲设考场,以诗、赋、论三种试考生。这样选拔出来的考生,一般都是能文擅诗者,文学能力很强的高手。同时在国王和国家的推动下,诗赋章句成为科举士子们最为重视和下苦工夫的科目。

在整个高丽王朝的大部分时期内,比之明经业,制述业受到格外的重视;同样,在考试科目上,比之经义,加倍地重视词赋水平的考察。就制述业而论,根据时代的推移不断演进,它的考试科目曾经发生过多次变化。光宗九年(758),进行第一次科举考试时,主要考诗、赋、颂和时务策,到了光宗十一年,取消时务策,只考了诗、赋、颂,而到了光宗十五年和成宗六年(987),又恢复考时务策。穆宗七年(1004)以后,则实行“三场连券法”,分初、中、终三场进行。根据这种考试法,考生通过初场才能进入中场,合格中场以后可以进入终场考试。这种考试的具体内容有:初场考贴经(10条)或经义,中场考诗、赋,终场考时务策或论。到了仁宗十七年(1139),初场考经义,中场考论或策,终场考诗、赋。而毅宗八年(1154),初场考论、策,中场考经义,终场考诗、赋。高丽科举的这些变化显示,无论考试内容怎样变化,对诗、赋的考试总是安排在最有分量的场次中,以示其在科举中的关键地位。科举考试内容安排上的这种格局,一直到高丽末叶朱子性理学传入,经典、经义备受重视时才有了一定的改变,但诗、赋在科举考试中的中心地位始终没有动摇。

高丽时期是朝鲜封建制度日臻完善的时期,也是几经内忧外患,不断改革图新以应对复杂现实的时期。这时期的科举制度,随时代变化,根据政治形势的需要,也经历了不断演化的过程。但是重制述、词赋章句,轻明经、杂科的观念、政策和作法,却始终没有改变。对这种变革过程和情景,高丽后期的大儒李谷(1298—1351)深有感触,他在《贺崔寺丞登第诗序》中指出:

取士之法尚矣。其科目增损,代虽不同,而宾兴之爵禄之,用之文虎,则未尝有异。故六艺居三物之一,而射御在其中。及至后世,乃有文艺之科。又有不由文虎而入仕者,谓之吏,盖古刀笔之任。于是仕之途,遂歧而三,随时所尚而有重轻。然唐之缙绅,虽位极人臣,不由进士者,不以为美。迄宋之盛,尤加重焉。本国法唐体宋,世尚文士。凡侍从、献替之官,选举、铨注之职,实皆专之。而虎与吏,莫敢望之也。矧今圣元佑文,再下科诏,业文之士,皆持满贾勇,争欲角技于战艺之场。至元六年冬,三使司金公,典法判书安公,选士于春官。春轩崔公之子礼卿,中其试。崔公好客,为东方第一,贺者之肩相磨也。余既进贺春轩,退谓礼卿曰:“凡欲登科者,以阶其仕耳。本国旧制,官至六品,不复就试有司,君尝由郎将兼监察纠正,转典客侍丞,年又方壮,日进未已。顾援近例,与白衣之辈弄毫楮于棘闱之间者,将歌鹿鸣而与计偕,射策于天子之廷乎?将为献替以补吾君之过而顺其美乎?将参铨选,题品士流,或嗔而与人官,或笑而不与乎?抑苦其虎夫之豪纵,惩其吏员之奔竞,而托吾儒之迂阔,以自晦于词林醉乡乎?”[16]

在高丽王朝,科举制度始终备受重视,它是社会政治生活中天下注目的、人人为之而奋斗的选官平台。高丽的科举制度随时代而发展变化,经历了由地方官荐举考试并送贤能至国学的荐举制和以乡试“爵禄之”的科举之法等。高丽的科举考试内容主要有诗、赋、颂、策(或论)和经义、帖经等,还有明法业、明算业、地理业、明书业、医业、咒噤业、何论业等诸杂科考相备的内容。后来,根据国家需要增设了武科,以备内务、国防所需。高丽时期还有不通过考试而入的“荫职”,大都是王族、官僚和贵族阶层子孙偶尔受此殊遇,受“荫职”者往往是担任掌管文案的官吏,也就是文中所说的“刀笔吏”。这三大业出身者,所任官职大不相同,就制述业和明经出身者而论,随时代及时尚的变化,其受重视的“轻、重”则不一样。高丽王朝的科举制度,多仿唐、宋之制,而根据自身的需要增减。在中国的唐代,虽是位极“人臣”之高官,如不是科举进士出身者,则不能得到官僚社会的认可和敬重。这种观念和时尚,宋代尤甚,是不是进士出身成为判别一个文人实力、身份高低的标准。

一向崇慕华夏文物制度,以“小中华”自居的高丽王朝,对唐、宋时期的科举制度亦推崇备至,在科举制度的内容和形式结构上基本是“法唐体宋”。在高丽王朝,“世尚文士”,坚持文治政治,崇尚诗赋,已经成为“骨髓之习”,中央的“侍从献替之官,选举诠注之职,实皆专之”,也就是说基本被制述业出身的文人所垄断。高丽王朝中期以后,逐步出现“重文轻武”的观念和现象,国家政策亦推动之,它逐步成为社会痼疾,一时很难扭转。故文人与武人、文官与武官,其官阶和社会地位悬殊,不能同日而语。这种观念和政策,在蒙元的鼓动之下日甚一日,“业文之士,皆持满贾勇,争欲角技于战艺之场”。值得注意的是,高丽科举制度规定在官现职人员也可以参加考试。由于制述科(进士科)出身的文官才有晋级快、得任好官职的优势,许多以“荫职”在位的现职官员,也踊跃参加科举制述业。《高丽史·选举志》所谓“虽名卿大夫,未必不由科目进”,说的就是这种情况。

从文献资料中还可发现,到了高丽后期国家还开设了“开城试”,这种考试是专门为在位官吏准备的。可知高丽朝廷为官僚、贵族子孙的出路,特别发神经,保障他们有好的前景,以缓解统治阶级内部矛盾。这篇文章讲的就是作者的好友崔公之子崔礼卿以典客寺丞之职参加制述科考试而登榜之事。在高丽时期,科举登榜乃是天大喜事,发放红牌这一天,国王亲设御前宴,以庆贺国家新添进士。作为朝廷重臣,李谷看到好友之子登榜,写诗祝贺其有了好的前程。诗序说崔礼卿将被除授朝廷谏官之位或铨选之职,一步登天,大权在握,“将为献替,以补吾君之过而顺其美乎。将参铨选,题品士流。而嗔而与人官,或笑而不与乎。抑苦其虎夫之豪纵,惩其吏员之奔竞。而托吾儒之迂阔,以自晦于词林醉乡乎!”进谏良言以悟君王,参加铨选以题品士流,或围绕朝政人事喜怒于朝官之间,或为处理武将的放纵和文官的违法行为而苦恼,或与愚儒们讨论坟典,或沉浸于词林醉乡之中。这是一幅多么浪漫、美好的入官前景图!在此,李谷道出了科举,特别是制述业出身者断能经历的理想的为官生活,这也是所有赴举的士人学子梦寐以求的人生目标。

不过,科举制度是私有制的产物,不可能做到绝对公平。在下层考生那里,它要求的是绝对公平,可在上层官僚、贵族子弟那里,它往往与营私舞弊连接在一起。他们利用自己的政治、经济地位,托人情,通关节,以因缘为奸,还利用手中的权力把持选举的主导权,因需而干预考试、选拔的过程,为自己的子弟、亲朋好友和贿赂者网开一面。从李谷的这篇诗序中,我们可以掌握这方面的一些信息,文中记录:“至元六年冬,三司使金公、典法判书安公,选士于春宫。春轩崔公之子礼卿,中其试。崔公好客,为东方第一,贺者之肩相磨也。”崔春轩公是得科者崔礼卿的亲生父亲,与李谷一起都是官僚士大夫高层,而选士知贡举金公、安公似乎都是与崔春轩公熟面知性的关系。而且庆贺得榜的这一天,高层云集,比肩相磨,体现出了崔春轩公显赫的社会地位和官场面子。这样,足有理由怀疑崔礼卿的中榜,是否与其因缘为奸有一定关系?

李谷的这篇诗序,还透露出崔礼卿最后参加的御前殿试的情景。他写道:“顾援近例,与白衣之辈,弄毫楮于棘闱之间者,将歌鹿鸣而与计偕,射策于天子之廷乎?”这说明御前殿试考的是诗、赋、策,主要检验考生的文学能力。崔礼卿根据高丽国家的科举考试政策,以在官现职人员的身份参加制述业考试,与身份低下的“白衣”考生一起,经过几个回合的较量,过关斩将,最后参加了御前殿试,在国王的监督之下擢科登第。根据这个描述,崔礼卿“射策于天子之廷”,一跃摘得桂冠而登榜。崔礼卿是不是靠实力入榜登科,我们还得进一步考证,因为作者李谷是其父崔春轩公的好友,而且处于庆贺登科的场合褒奖几句好听的话是人之常情。而且到了高丽后半期,官僚贵族和阀阅集团势力日盛,国王往往被控制在这些政治、经济巨头的手中。高丽科举中殿试的本意,一是为了改变一直以来制述皆为知贡举门生,恩出私门,不复知有人主的局面;二是为了抑制各种社会势力对科举考试过程的渗透。这无疑是加强王权的有力措施和有效步骤。不过,至高丽后半期王权经常受到各种政治势力的挑战,对科举制度的几次改革也都没有收到预期的效果。崔礼卿参加科举考试,经过御前殿试登第是在元顺帝后“至元六年冬”(1340),也就是高丽忠惠王第二次即位元年的事情。高丽王朝的彻底灭亡是在1392年,而崔礼卿登第是在1340年冬天,此时高丽王朝的命运已经日薄西山,在很大程度上已失去了对包括科举考试在内的一系列国家机制的绝对控制。在这种时代背景之下,即使是实行御前殿试制度,试图控制异己的政治势力而加强王权,也难扭转走下坡路的格局。李谷的这一诗序,似乎通过崔礼卿的登科赞扬当时的科举制度及其官僚贵族子弟实现荣耀的过程,实际上不自觉间反映出了当时科举制度的不公和微妙的变化。

综观整个高丽时期,经义和诗、赋、颂一直是科举考试的两大主要内容。围绕这两大内容的主次关系,历代都进行过不断的调整和更替,但如上所述,在统治阶级文治主义思想意识的作用下,大部分时间的制述业考试都更重视诗、赋、颂而轻经义。不过在科举实践中,人们逐渐发现无论是诗、赋、颂还是经义,都存在着不可避免的自身不足和缺陷。因此社会对它们的贬抑、批评和高丽王朝对它们的改革从未中断。对高丽科举的尚词赋章句而轻经义论对的制度,历来都有文人学士提出不同的看法或严厉的批评意见。历经忠烈、忠宣、忠肃、忠惠、忠穆、忠定、恭愍王艰难执政时期,素有“辅政能臣”称号的李齐贤(1287—1367),也对科举考试的这种弊端进行了尖锐的批评。他认为第四代光宗王倡导科举制度的初衷是“以文化俗”,使高丽进入一个更加文明昌盛的封建社会。后周人双冀被光宗王留用为翰林学士,念高丽的选官制度落后,进谏实行科举制度,实为高丽封建王朝的发展作出了贡献。但是这一科举制度也不可避免地产生了一个极大的负面作用,那就是浮华文风。在文治主义政治的怂恿下,这种负面效应逐渐蔓延,对后世的政治、社会风气乃至文学都产生了非常大的影响。他认为这些都是高丽的科举制度偏重制述业,而制述业又过分重视诗、赋、颂的结果。[17]对此他深表担忧,试图号召改变这种状况。他引用中国宋人徐兢的一段话,印证自己的观察和见解。他说:宋人徐兢的《高丽图经》,在议论高丽科举制度时曾说:“乃用诗、赋、论三题,而不策问时政。此其可嗤也。读其文,类于唐之余弊。”李齐贤认为徐兢的这番话完全反映了当时高丽科举的现状,甚至一语中的,指出了高丽科举制度的弊端所在。这种看法在高丽历代进步文人中一直普遍存在,人人希望革除这种弊端,但这种流弊一直相沿而袭,始终得不到纠正。

宋人徐兢(1091—1153)《宣和奉使高丽图经》所涉及的有关高丽科举制度的记录,的确如实地反映了当时高丽科举制度的实际情况。他详细地记录了高丽之人物、习俗、思想、制度、宫室、典章、沿革、仪仗、城邑、器物、车马、馆舍、舟楫、海道、交聘以及来往路径等,对科举制度的考察记录就是其中的一个重要内容。在书中他处处极力赞赏高丽的文物制度,甚至认为许多地方不逊于中国,但当他说到高丽的科举制度时,未免有些不无遗憾地表示有些地方不及宋朝。在他看来,与宋朝来往频繁的当时,高丽的科举制度依然过分注重诗赋,而忽视甚至轻视经义和策问,这完全是不可理解的。他写道:

若夫其国取士之制,虽规范本朝,而承闻循旧,不能无小异。其在学生,每岁试于文宣王庙,合格者视贡士。其举进士,间岁一试于所属,合格偕贡者,合三百五十余人。既贡,又命学士,总试于迎恩馆,取三四十人,分甲、乙、丙、丁、戊五等。赐第,略加本朝省闱之制,至王亲试官之。乃用诗赋论三题,而不策问时政。此其可嗤也。自外又有制科,宏辞之目。虽文具,而不常置。大抵以声律为尚,而于经学,未甚工。视其文章,仿佛唐之余弊云。[18]

徐兢撰写《宣和奉使高丽图经》,最重要的一个原则是专门收集和记录“有异于我朝者”,也就是说突出不同于宋朝文物制度的方方面面。作为宋朝使臣,徐兢第一次来到高丽,一切都感到陌生且新鲜,许多事与物又那样有特色而吸引人,使他秉笔记录下来。据徐兢的调查研究,高丽的科举制度基本上参照宋朝的相应制度而实行,但是考究其来龙去脉和实施过程,发现有许多不同之处。徐兢说高丽的考生每次都会于文宣王庙考试,合格者又会于“视贡士”,通过者最后总试于“迎恩馆”。第一次考试通过者“合三百五十余人”,这些人总试于“迎恩馆”后,从中选拔录取“三四十人”,又将这些人“分甲、乙、丙、丁、戊五等”,然后按等次“赐第”。按高丽的科举制度,最后“赐第”时,严格按照“本朝省闱之制,至王亲试官之”。与宋朝更为不同的是,“乃用诗赋论三题,而不策问时政”。对此,徐兢深表不赞同,甚至认为“此其可嗤也”,以此表示自己的不满。

据徐兢所记,高丽的科举考试“间岁一试于所属”。回顾当时的情况,徐兢的这些记录,基本上符合高丽科举制度的实际面貌,但毕竟是外国人,未免有一些出入。实际上,高丽的科举考试间岁或三四年举行一次,未有定期,取士亦无定员。高丽科试的第一回合被选出者,京城开京内曰“土贡”,在州、县被选拔者曰“乡贡”。这些“土贡”和“乡贡”,又会于国子监参加第二次考试,谓之“监试”。在“监试”中被选拔者,最终会于御前,在国王的亲临监督之下考试,谓之“帘前重试”。“帘前重试”中格者,国王赐“红牌”,又根据档次授之以官。在整个过程中,诗、赋、论备受重视,放在最重要的位置,分量占大部分。特别是国王亲自掌握的“帘前重试”,主要以诗、赋来一决雌雄。至于高丽人对待诗、赋和经学的关系,徐兢指出:“大抵以声律为尚,而于经学,未甚工。”徐兢的上述记录和议论,不仅基本反映了高丽科举制度的实际情况,而且还对高丽人过分注重声律而轻经学的倾向给予了强烈的否定和批评。从宋人的角度考虑,徐兢的这种记录和议论是完全符合常理的和可以理解的。

徐兢字明叔,号自信居士,今福建瓯宁人(或说和州历阳人)。他自小习书画,工山水人物,尤工篆籀之体。他曾任职河南雍丘、原武地方官,传“民咸服其化”。宋徽宗宣和五年(1123),他入选赴高丽使节团,滞留王都开城一个多月。在此期间,处理公务之外,他多接触高丽的文士和文化,仔细观察、收集高丽人的生活和文物资料,归国后写成书进献徽宗。他写此书,“乃就耳目所及,博采众说,简汰同于中国者,详记其与宋国相异者,归后,撰成《宣和奉使高丽图经》以进”。他对高丽科举的记述,尽管简单,但这是迄今为止中国最早记述朝鲜科举制度的文本。

徐兢的这本《宣和奉使高丽图经》记录的高丽时期的科举制度,不仅止于客观记述,还带有明显的主观倾向。回顾他所生活的北宋末年的社会文化状况,我们不难理解他之所以如此的根本原因。中国的科举制度到了北宋时期得到进一步完善,它的社会地位也达到了空前的地步。北宋的科举考试在神宗以前的100多年间,一直重视对诗赋能力的考核。不过到了嘉祐年间(1056—1063),围绕诗赋与经义的轻重、主次关系曾进行过激烈的讨论,其间二者互有沉浮、不断更迭,但大多数的情况下诗赋还是占上风。到了熙宁年间(1068—1077),王安石推行新法,认为当时的科举偏重文词,不能造就国家真正有用的人才,推出学校与科举相结合的新制度。自熙宁四年开始,废除科举考试中的诗赋,实行三舍法,分太学为上舍、内舍、外舍,按档次培养和出炉人才。根据学子的年限和条件,外舍生可升入内舍,内舍生也可升入上舍,最后按照科举考试法,分别确定其出身并授以官职。到了宋哲宗绍圣年间(1094—1098),一度将科举完全废止,专门以三舍为取士之唯一途径。之前宋神宗宣布废除科举中的诗赋,以经义取士之时,大文人司马光立即表示赞同,说:“神宗皇帝深鉴其失,于是悉罢诗、赋及经学诸科,专以经义论策试进士。此乃革历代之积弊,复先王之令典,百世不易之法也。”[19]那么,司马光为什么具有这样的观点,而且坚决支持朝廷“罢诗赋”的新的政策呢?作为当时政坛和文坛上的重要人物,司马光一直主张选拔人才应以本人的“德行为先,文学为后”。因为国家需要的是德才兼备的人才,而不是专善辞华而昧于圣人之旨和应对现实能力的白面书生。他说:

凡取士之道,当以德行为先,文学为后。就文学之中,又当以经术为先,辞采为后。……至于以诗赋、论策试进士,及其末流,专用律赋格诗,取舍过落,擿其落韵,失平仄,偏枯不对,蜂腰鹤膝,以进退天下士,不问其贤不肖。虽顽如跖、蹻,苟程试合格,不废高第;行如渊、骞,程试不合格,不免黜落,老死衡茅。是致举人专尚辞华,不根道德,涉猎钞节,怀挟剿袭,以取科名。[20]

作者旗帜鲜明地认为,“选拔人才当以德行为先,文学为后”。就“文学”之中,“又当以经术为先,辞采为后。”可以看出,他对过去以诗、赋取士的政策是多么地不满,而对神宗皇帝罢诗赋的改革新措施又是多么地赞同。他认为以诗赋与论策考取进士,而不问其贤与不肖,这是一个选举制度上莫大的偏颇,万万要不得。因为“专用律赋格诗取舍过落,擿其落韵,失平仄,偏枯不对,蜂腰鹤膝”,这是科诗的基本特征和弊病所在,用这样的“小技”来进退天下人才,其负面效果是可想而知的。其结果如符合科考的要求,像盗跖、庄蹺这样的人照样也能高第;如果程试不合格,像颜渊、闵子骞这样的贤人也不免黜落,被遗弃于草野。这是一国选举制度上的极大的不公、天大的笑话,是颠倒黑白之举。其中更令人寒心的是,那些登举者中的不少人,虽为“贤人君子”、“善辞华”,实际上都是“不根道德”,专事剿袭前人,骗取科名,盗取功名之人。在当时围绕诗赋与经义的论争中,持有像司马光这种观点的人不在少数,像王安石、苏辙、上官均、彭汝砺等政坛大腕人物和像李常、翟思、王彭年、赵挺之、盛陶等这样的文人官僚们都属于这一派。到了徽宗年间,这种争论尚未结束,争论双方还在不断地向皇帝上言进谏,以实现各自的主张。

徐兢赴高丽时为宣和五年,年方33岁,已经是小有名气的年轻文官。他生活在这样的文化环境之中,对科举界的这种争论定当深受熏染,有深刻的认识。从《宣和奉使高丽图经》中的上述言论中,我们不难发现,他是倾向于经义派的人物。所以他说,高丽的科举制度“乃用诗赋论三题,而不策问时政,此其可嗤也”。在他眼中,高丽的科举制度只重诗赋而轻经义,这是极其不合理的和可笑的现象。他认为高丽的科举制度尽管是在学习唐、宋科举之法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但它更趋向于诗赋取士的模式,而且逐步陷入了极端的境地,这对国家正常发展没有什么好处。徐兢深知宋代元佑年间(1086—1093)围绕诗赋与经义的大论争的内幕,并曾亲眼目睹过当朝科举改革的实际过程,所以他对高丽科举制度的看法决不会是盲目的。尽管他的观点多倾向于经义派,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那就是他确实看到了高丽科举的制度性弱点和结构性不足。

徐兢随宋朝使节团到高丽开京是1123年(宋徽宗宣和五年)。这一年正好是高丽仁宗元年。仁宗王楷是先王睿宗之长子,生于睿宗四年(1110),睿宗去世时(1122)他年方12岁。年幼的他刚执政时多受李资谦等先王重臣的辅佐,各类政策都延续着先王之制。当然,其中包括科举制度。睿宗是高丽历史上有名的崇儒好文之主。他继承祖业励精图治,以儒家思想为治理国家的理论基础,念念不忘教导臣僚努力学习儒家经典,处处以先圣之志为座右铭。在他执政期间,令儒臣定期讲演儒家经典已成为了朝廷的日常制度。在《高丽史》睿宗条,我们随处可以见到这种讲演记录,如丙申“十一月庚子,御清燕阁,命翰林学士承旨朴景仁讲《尚书》二典”,又如“十二月庚申朔,御清燕阁,命宝文阁校勘高先柔讲《书·大禹谟、皋陶谟、益稷》三篇。壬午御清燕阁,命内侍良酝令、池昌洽讲《礼记·中庸·投壶》二篇。”正如此条“史臣赞”所说:“睿宗天资明哲,尝在东宫礼接贤士,敦行孝悌。”可以说儒家学说是他治国安民之理论基础,成为明君之座右铭。

在睿宗那里,科举制度是选士择贤的最有效平台,而办学则是养士厚学的主要途径。在他执政期间,非常重视办学,经常督促有司下达教育经费,过问学校教学。他认为兴学校是教化之根源,育材的基本保证。他说:

所谓“国仙”之事,比来仕路多门,略无求者。宜令大官子孙,行之文武两学,国家教化之根源,早降指挥。欲令立其两学,养育诸生,以备将来将相之举。而有司各执异论,未有定议,宜速奏定施行。且国风欲其俭朴,而今朝廷士庶,衣服华侈,尊卑无等,宜令礼仪详定。

这里的“国仙”,即指新罗时期的花郎徒。新罗王朝在统一三国的过程中,备感人才的不足,为了发现和养育隐没在民间的人才,扶持花郎道组织。《三国史记》真兴王条说:“初,君臣病无以知人,欲使类聚群游,以观其行义,然后举而用之。”国家和民间放纵养育多年,花郎道中人材辈出,成了积蓄“良将勇卒”的人才宝库。统一三国之初,新罗还没有后来科举类的选举制度,完全根据“圣”、“真”二骨系统,实行以“骨品”为基础的选官制度。当时的六头品官吏阶层,尽管有许多优秀的人才,但终因“真骨”贵族的沉重压制,找不到出路。后来虽进行改革,实行了“读书三品科”,但还是离不开既成等级专制的影响。尽管这些都是过去的事情,如今无人问津,但选举制度照样是国家的核心大事。于是高丽各朝君王格外重视办学,睿宗可说是其中较为突出的。在当时私学繁盛而官学沉滞的情况之下,经过周密的考虑,他置七斋于国学,试取学生。自此以后,官学逐渐振兴,可以与私学对等发展。这些“七斋”具体有:(1)《周易》曰丽泽;(2)《尚书》曰待聘;(3)《毛诗》曰经德;(4)《周礼》曰求仁;(5)《戴礼》曰服膺;(6)《春秋》曰养正;(7)武学曰讲艺。这些都是专门的讲座,是国学生徒必修之科目。原来高丽的学校制度中并没有武科,睿宗王第一次在国学中设置武科,培养国防所需专门人才。可是在崇文意识与文治政策之下,在后代国王那里武学逐步消沉,最后有名无实。不过在睿宗王那里,文武二学均受到重视,他说:“行之文武两学,国家教化之根源。早降指挥,欲令立其两学,养育诸生,以备将来,将相之举。”他强调文武两学都应受到重视,不能重文而轻武,便下令有司尽快将此“二学”的事情办好。

丙午年秋八月,他带领文武百官专程诣国学,巡视和监察办学情况。当时朝廷宰臣率百官上表,以贺睿宗亲临国学教导和国学的重新复兴。《高丽史》睿宗条记其事道:

八月乙卯,王诣国学,酌献于先圣先师。丙辰,宰臣率百官上表贺曰:“黄屋翠华,光临黉宇,高官大带,盛集桥门,庆溢臣工,乐均寰海。窃以经术所以明道,而非其人则不行;学校所以养贤,而非其时则不举。发明大典,允属休辰。伏惟圣上道极高明,政由仁义,若高舜之稽古体,殷周之右文,乃据旧章,以兴盛礼。拜圣容而尊酌,命博士以翻经。君子育材,乃见菁莪之雅;虎臣献馘,必成泮水之功。不惟推美于一时,抑亦播馨于千载。伏念幸逢明时,承乏天工,仰咫尺之德威,侍光明之圣学。秋水时至,固莫测于汪洋,春水之莼实,知荣于援手。”[21]

当时国学的显要处,供奉着孔子像。睿宗一到国学,先酌献于先圣先师,诸生备受鼓舞。宰臣代表文武百官所作的贺表,洋溢着盛世气象,充满了对办学兴校积极效果的喜庆气氛。国学是培养人才的最高学府,是国家的希望所在。在当时私学压倒官学的状况之下,君臣齐集国学,意味着朝廷扶持官学的诚意和决心。振兴经术以明道,兴办学校以养贤,这是王朝兴盛、国家发展的关键举措。当世幸逢明君,“道极高明,政由仁义”,还继承“高舜之稽古体,殷周之右文,乃据旧章”,大兴文学之事,发展了自己的民族文化。当时的高丽文武人才辈出,国家强盛,文化兴隆,这些都得益于朝廷兴学养贤的积极政策。文中的“菁莪”,为《诗·小雅》中《菁菁者莪》篇的省称。《诗序》说:“《菁菁者莪》,乐育材也。君子能长育人材,则天下喜乐之矣。”“泮水”一词,出自《诗·鲁颂》。其第5段落云:“明明鲁侯,克明其德。既作泮宫,淮夷攸服。矫矫虎臣,在泮献馘。淑问如皋陶,在泮献囚。”意思是说:贤明的鲁侯,能明德以克制敌谋,修建泮宫以行教化,淮夷感服而来投,威猛的武将在泮宫献敌首,擅审俘虏的鲁侯如皋陶,众将在泮水边献囚。诗的主旨是赞扬鲁僖公重视教化,在治国治敌各个方面都取得显著成绩。据郑玄笺注,泮宫就是学宫,“泮水”为学宫前的水池。整个贺表借鉴《诗·小雅》和《诗·鲁颂》的基本精神,称颂睿宗在普及儒学、养育文武人材和兴学治国方面的辉煌业绩。贺表说办好学校、养育人才,决非仅是一时一代的事情,它是“播馨于千载”的长远大事。而有了睿宗这样的文治之主,这种“光明之圣学”,一定能够在高丽兴隆。注重办学,以教育养贤,这就是高丽国家的基本方针;官、私学昌隆,人材辈出,从而君臣喜乐无穷,这就是此贺表的基本情调。

高丽朝廷为了培养更多更好的人材,还经常派遣留学生入宋朝国学深造。这样一来,整个高丽时期有许多人入宋留学,在宋朝的国学尽情学习儒家经典、诗赋和论辨学术之技艺。这些留学生学成回国以后,深受朝廷的重视,一般都安排要职,使其发挥实际作用。在《高丽史》的各代国王条记中,我们可经常发现派学生如宋的记载。睿宗朝也不例外,其中如《高丽史》睿宗十年条曰:

戊子遣吏部尚书王字之、户部侍郎文公美如宋,谢恩兼进奉。仍遣进士金端、甄惟底、赵奭、康就正、权适等五人,赴大学表曰:“化民成俗,由乎大学之风;用夏变夷,藉彼先王之教。故乎韩遣子于汉室,吐蕃请书于唐家。事虽不同,义则无异。伏惟大宋之兴也,千龄接旦,一统当天,发扬大道之源,扫荡积年之弊。学分三舍,教本六经。矧又开璧水搜,讲上仪,立明堂,复兴盛典,功成理定。新制作于百年,仁洽道丰;一车书于万国,顾惟弊邑。夙慕华风,在乎开宝之时。及至神宗之世,每驰使价参遣生徒,俾以观周,期于变鲁。厥后,偶因中废,久阙前修,传闻承习之已遥,广记备言之半脱。士无定论,学有多歧。混混末流,寥寥几岁。况乎法度宪章之际,声名文物之仪,或历代之遗经,或诸家之异说,苟非质疑于有识,岂能成法于将来?每及兴言,思遵旧贯。今也良晨在遇,素志可伸,谨遣学生五人,令随入朝赴阙。惟此。[22]

从这一记录可知,高丽王朝经常派留学生赴宋朝国子监学习,而赴宋留学生往往都是随高丽赴宋使节团而去。化民成俗,要靠大学之风,“用夏变夷”,应依先王之教,所以周边的蛮夷国家愿意学习“汉室”、“唐家”,海东高丽更是离不开宋朝的文化支持。如今的大宋王朝,一统天下,继承中华传统,“发扬大道之源,扫荡积年之弊”。特别是在科举制度上,一扫过去的积弊,实行“三舍法”,以六经经义为学习和考试的主要内容。在这样的新制度之下,人才无遗漏之嫌,法度明确,盛典复兴,天下之理归于明定。宋朝的选举改革实施100年来,社会出现了“仁洽道丰,一车书于万国”的积极效应。海东高丽“夙慕华风”,紧跟盛世天朝,学习先进文物,以图自身发展。特别是宋神宗执政以来,“每驰使价参遣生徒,俾以观周期于变鲁”,此已成习。“士无定论,学有多歧,混混末流,寥寥几岁”。但儒家之正统地位不能变,经学之正学传统不能移。表中还说“每及兴言思遵旧贯”,这种“旧贯”,便是儒家的“法度宪章”、“声名文物之仪”、“历代之遗经”,是无论何时都不能丢掉的“成法”。这是高丽睿宗派留学生时的表奏,但实际上它是在向宋朝再次明确表明高丽王朝的思想路线、选举政策和事大意愿。

【注释】

[1]《三国史记》卷十《新罗本纪》,209页。

[2]《高丽史·志》(二)第二十七《选举一》,396页。

[3]《高丽史·志》(二)第二十八《选举·科目》,516页。

[4]《高丽史·列传》(三)卷九十三《双冀》,71页。

[5]《宣和奉使高丽图经》卷十九《进士》,亚细亚文化社1972年版,37页。

[6]李丙焘《韩国儒学史略》第二章《高丽中期儒学》,亚细亚文化社1986年版,54页。

[7]《东国李相国集》李需《序》,东国文化社1904年版,2页。

[8]《补闲集·序》,182页。

[9]《东人诗话》(木版本),庆州府出刊本1664年版,第71条。

[10]《牧隐集附录·牧隐诗精选序》,牧隐研究会刊行2000年4月版,417页。

[11]《牧隐文稿》卷之八《贺竹溪安氏三子登科诗序》,韩国文集丛刊,韩国古典综合DB。

[12]《高丽史》(三)九十五《列传·崔冲》,93页。

[13]《补闲集》中卷,279页。

[14]《高丽史》(一)《世家》第三《成宗》,36页。

[15]《东国李相国集》卷二十六《答全履之论文书》,275页。

[16]《东文选·序》VII,635页。

[17]《益斋乱稿》卷九《史赞》,《韩国文集丛刊》,古典综合DB。

[18]《宣和奉使高丽图经》卷第四十《儒学》,亚细亚文化社1972年版,35页。

[19]《传家集》之五十四《起请科场札子》,中华书局1957年版。

[20]《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七一元祐元年三月壬戌条。

[21]《高丽史》(一)卷十三《睿宗·甲午》,199—200页。

[22]《高丽史》(一)卷十四《睿宗·乙未》,19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