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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鲜中古文学批评史研究
1.10.4 第四节 高丽时期科举制度及其对文学负面影响的批评
第四节 高丽时期科举制度及其对文学负面影响的批评

高丽的科举制度以国家统一的文化考试选拔国家管理人员,从根本上改变了过去新罗以骨品制为基础的读书三品科的影响和高丽初以勋臣阀阅旧族为基础的乡里选举制的人事制度,从而开启了以文章、诗赋致身的新的选举格局,这自然带来了各种社会关系的嬗变。这种社会关系的变化,使得人们的价值观念、文化习尚和世风人情,亦随之发生变化。如果说朝鲜古代社会及其文化,到了这时期开始了一个新的阶段,那么在这个过程中科举制度就起到了积极催化的作用。如上所述,高丽的科举之法突破旧的选才制度,刷新了现实的政治体制,从而也改变了封建的人事、教育制度,使整个封建社会进步了不少。同样,高丽的科举之法为扩大文学的后备力量、造就大批文学精英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文学领域日益显现厚重感和繁荣景象。这些都是高丽科举制度对社会政治、文化和文学所产生的积极影响。应该指出的是,科举制度也带有一系列先天的复杂性、后天的矛盾性和自身的可变性。

新罗统一三国以后,加强与唐朝的友好关系,大力引进中国先进的文物制度,试图加快自身的发展步伐。科举之法就是它所引进的诸多文明中的重要一项,对选举制度——读书三品科的形成起到了一定的催化作用。不过,由于当时新罗的人事制度尚处于骨品体制之下,政治架构和社会关系仍然受制于这种以血缘为纽带的诸种关系之中。在这种状况之下扩大选才范围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尽管新罗王朝接触到了唐朝的科举文明,但它积重难返,圣骨、真骨和世袭六头品阶层对国家权力的垄断一时很难改变。它所实行的读书三品科,虽受唐朝科举之法的影响,但因其政治、经济基础的特殊性,还未能发展成像唐朝科举文明那样的新制度的层面上。也就是说,新罗读书三品科是本土政治经济和思想文化基础之上的产物,是为满足王朝权力再分配和行政管理之需要而设的选举制度。换句话来说,新罗的科举制度是以骨品体制为前提的畸形的“科举”制度。

在新罗,读书三品科主要以国学生为选拔官吏的对象,而国学则是专门为骨品子弟和六头品出身而设的教育机关。实际上,新罗的读书三品科是在不打破骨品体制的前提之下,参酌个体能力而选人的考核制度。新罗统一三国以后,为统治整个朝鲜半岛,需要大量的各个阶层的管理人才。为了适应新的国家现实,它改变原来的骨品制度,设置国学,实施以学问高低选拔人才的读书三品科,在骨品体制的范围之内,兼顾血统和能力选拔人才。但是由于骨品制本身的缺陷和读书三品科的局限性,国家大小权力还是被真骨贵族所掌握,这种选举制度最终还是失去了原来的意义。

高丽的科举制度使得社会身份等级制度发生重大的变化。过去新罗骨品体制之下,真骨出身者和六头品出身者以及一般庶民之间的等级关系隔若天壤,真骨出身者几乎垄断中央所有高层官职,六头品出身者只能在具体的行政部门和地方任中下层官职,而一般庶民根本没有出仕的资格和权利。而在高丽时期的科举制度之下,过去的骨品体制彻底被打破,良人以上的各个阶层的人群都可以经由科举入仕。具体来讲,高丽初叶的科举分制述业(进士)、明经业、杂业(杂科)三科,前二者的应试资格主要落在中央贵族、地方豪族和副户正以上地方官吏子弟身上,其中杂业一科,允许庶民子弟参加。后来高丽王朝实行“氏族登录制”,允许登录有姓者可参加科举考试。随着高丽官僚体制的整备和中央政权的巩固,一般的下层乡吏和民间良人也大都“得姓而安”,获得了一系列社会人身资格。高丽文宗朝实行了“立贤无方”的选举政策,给予这些有姓良人参加科举考试的资格。据《高丽史》记载,高丽仁宗十四年(1136),下召允许庄丁、白丁等良人参加包括制述业、明经业在内的所有科考。这样,过去士庶可以走入科场和官场。由壁垒森严的对立,演变为逐步接近,甚至同场参试、官场合流。这在朝鲜选举史上是一大转变,使得整个社会关系得以向前调整,大大充实了人才资源的开发和利用。

不过,这毕竟是一种封建国家的选举制度,是为维护封建王朝一姓和官僚、地主阶级利益而设置的,无论它怎样改变参试资格和方式,都改变不了自身的缺陷和矛盾。高丽王朝虽然扩大了科举考试资格范围,后来的仁宗朝甚至不光是良人,连门仆、佃吏、大丈、杖首、所由、注膳、幕士、躯史等杂类身份的子孙也允许与军人一起参加科考,而且可参加进士科在内的所有考试,但最终还是限制这些下层平民子孙的官价品第。在扩大科举参试资格的同时,高丽王朝实施了“限品叙用”制,从制度层面上限制这些下层平民出身子孙的官品。这一“限品叙用”制规定,这些平民子孙入格制述业、明经业者限赐五品以下官职,入格医、算、卜、地理、律等杂业者限赐七品以下官职。这说明这些下层平民子孙即使是通过各种科举考试,也受到严格的等级限制,不可能担任高职位和重要的职务。查阅高丽时期的有关文献,我们很少发现这一阶层子孙通过科举拔擢的情况。这说明对这些平民子孙即使是获得了参加科试的资格,但由于生活的贫穷和地位的卑下而无法受系统的教育、无法筹措科举考试所必须的斡旋经费等原因,很难具有有效的客观竞争力,成为科举制度绝对的劣势群体。

实际上,在高丽的科举应试者中,地方乡吏阶层便是最广泛的来源。高丽前半期尚未完全形成所谓的两班阶层,社会上层主要由王族和开国功臣及其家族、京畿的阀阅势力和地方豪族集团构成。随着科举制度的实施,新兴地主阶级和士林阶层逐渐登上历史舞台,成为了社会上层的主体,而地方乡吏阶层则充当了这两大势力的人事土壤。也就是说,高丽科试的主要应举者是乡吏阶层,后来他们充当了两班的主要人事来源。特别是武臣掌握政权以后,乐意起用能文能吏的管理阶层人士,这为地方乡吏阶层进入国家管理系统提供了极大的方便。不过到了高丽后期,官界人浮于事,处于饱和状态。国家应对这种状况的措施,自然就是逐步抬高这一阶层的应试资格,严格限制他们的入任途径和人数。经过三百余年的科举制度,逐步形成的两班阶层早已成为王朝巩固的统治基础,从国家的角度考虑,不再需要这一中低层的人事来源。于是高丽政府出台“限制乡吏进出”政策,规定“三丁一子”比例,大幅限制他们及其子孙进入官界的路径。高丽的两班阶级实际上是这些乡吏阶层的分娩儿,但最终还是被他们限制,大半被堵在科举出仕的大门之外。到了李朝时期,他们沦落为中人阶层,完全被排挤于科举制度之圈外。

即使是国子监生,尽管他们是科举制度最优待的宠儿,但根据出身的高下,还是受到不同的待遇。如据仁宗朝的规定,文武二品以上、勋官二品以上并受县公以上封号者和京官中勋封三品以上者子孙可入国子监,文武五品以上、正从三品和勋官三品以上无封者子孙可入太学,文武7品以上、勋官三品以上无封者和勋官四品有封者子孙可入四门学,还有八品以上官的子孙可入杂学和州郡学。根据高丽的科举政策,这些国子监生、太学生、四门学生和州、郡学生,登科以后的官品阶层都有相应的差异。从这种随其祖宗官品差异而授不同学阶的政策可以看得出,高丽王朝的科举制度虽扩大了参试资格范围,但实际上实行了严格的等级差别政策。

因为科举制度是为封建王朝的切身利益而设置的,它代表的是自上而下的各级别地主阶级的利益,作为利益分配的重要一环,科举制度上出现这样的差别政策是再自然不过的现象。高丽王朝为那些勋籍大官僚和一些在职特殊待遇者子孙网开一面,照顾特惠“荫补”之职。这种“荫职”不用参加激烈的竞争,免予考试之苦,国王直接任命官职,使之享受与考试入官者同样的待遇。在当时的高丽科坛上,这种“荫职”数量不是很多,但它深受人们的慕羡。实际上,这种“荫补之职”政策是统治阶级特权的象征,给科举竞争带来极大的不公。再说,不管高丽统治者制定科举制度的目的是多么“高尚”,也不管有关它的规定是多么地“公平合理”,但最终还是杜绝不了种种走私舞弊的现象和自身缺陷所引起的弊端。随着经验的积累,高丽的科举制度越来越严密,各种规章和防范措施日趋完备,但科场舞弊案时有发生,走关节的现象屡禁不绝。

高丽的历代国王都想方设法探索科举考试的公平合理性,试图为国家选拔真正有能者,但由于各个阶层官僚们的抵制和暗箱操作,总不能达到预期的目的。高丽各个时期的科举制度都无法完全防止人为因素的参与。如高丽前半期的科举制度,在资格审查方面模仿汉代的“察举制”,实行了乡举里选法。根据这个制度,乡贡生不经过任何预备考试可直接参加科举考试,但规定根据州、县的人丁数荐举人才。如显宗时规定州、县行政区域内人口1000丁以上可推荐3人,500丁以上可推荐2人,其以下者则可推荐1人。这种乡贡荐举制,实际上是为地方豪族子孙而设置的,实际操作过程中未免人为因素在起作用,引起种种不公平。还有高丽的科举制度吸收唐朝科举制度的一系列章法,再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而设置了一连串的关口程序。如在进入手续阶段,必须向贡院提出家状和行卷,经过贡院的审查通过以后方能参加科考。高丽初科举中的乡贡,主要是乡吏中的上层才有资格参加制述业,尽管在科试法中对其有严格的资格审查制度,不过其中不能不掺杂一些人为因素。还有,科举考试是空前激烈的竞争行为,一些不公正行为不可避免。高丽王朝为了杜绝各种舞弊行为采取了一系列防范措施,如临考时禁止携带书籍、纸条等物品进场,封盖应试者之姓名及信息,以隔墙隔离考生之间的接触,将考生的答卷重新抄录,用副本判卷等,即是当时逐步实施的防范舞弊措施。“封弥法”、“易书法”、“搜检通考法”等,就是在历届科举考试中使用过的政策用语。上边有防范措施,下边就有应对之策。尽管高丽王朝为科举考试的正规化绞尽脑汁,但各种不正当行为还是屡屡发生。

到了高丽中后期,对科举制度的最大冲击和破坏还是来自于王公贵戚、武臣官僚和文班贵族,因为这些社会上层都与政府各个领域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高丽时期的考试官叫作知贡举,副考试官叫作同知贡举,此正副考官则统管乡贡、土贡和国子监试的出题、监考、判卷、放榜和一系列组织工作。随着高丽王朝官僚化的加强,各种重大权力逐渐集中在少数各阶层王公、官僚、贵族手中,王朝诸多事情无不经过他们点头。特别是高丽前半期实行重文政策,重用文班中的“佼佼”者,中央三省(内史门下省、尚书都省、三司)和六部(吏部、户部、礼部、刑部、兵部、工部)等国家的主要行政部门以及地方道、州、县的长官基本上都是文人两班担任。即使是高丽后半期武臣执政时期,武臣集团要治理国家也不得不依靠文人两班,于是出现了许多受武臣集团重用的文人官僚。这样,无论是高丽前半期还是后半期,各朝都出现了一批又一批得势的文、武两班官僚贵族及其亲朋党羽。在高丽的人事体制之中,知贡举并不是专设官位,而是在现役官吏中有德行和学识的人来担任。高丽历代的这些考试官一般都出自三四品现职官吏,他们属于中级官员阶层。在官本位的高丽社会中,他们经常受制于这些权势家,违心地漏题、提分或串通,使门阀家族子弟高中。

为了防止这种腐败现象,各朝国王往往设御前复试,亲自参与最终选拔。可是武臣政变以后,国王也受制于武臣集团,有时这种御前复试也往往走过场。武臣统治下的文人两班大都度日艰难,何况知贡举阶层原来就权力有限,这时也逐步失去应有的独立权威。由此可知,在权力的重压下,历代的考试官往往被门阀贵族及其追随者左右,失去了原来的清明选举的意义,国家的初衷也被复杂的现实大打折扣。为了抗衡门阀贵族势力对选举领域的影响,高丽后半期出现了座主门生制。所谓座主门生制,就是考试官与主管考试期间内状元或登第的门生之间结成的纽带关系。以知贡举为座主,在其主管期间合格出炉的登榜生为门生。在武臣统治之下,这种座主门生制立即吸引广泛的文人知识分子,以座主、门生的名义集结在一起,为的是提高及第出身文人的地位。在当时,知贡举们为了扩大影响而举行的“学士宴”、“品呈”和同榜者们便于联络的“同年录”、各代科举及第者们的“桂籍”、历代状元郎的“桂苑录”、“龙头会”等长期流行并传承。这些都说明科举制度对社会政治关系和士人风气都产生了很大的影响,甚至使得整个社会不断地重新划分势力范围,各朝的政治形势处于更加复杂的动态变化过程之中。

科举制与封建官僚制,是分娩儿与母体的关系,二者血脉相连。官僚体制孕育了科举制度,而科举制度发展并完善了官僚体制,二者又是相辅相成,相互影响的。从而可以说,作为选举制度,科举制本身则是官僚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二者之间的这种关系,又决定了科场为官场的前奏乃至附属部分。母体有病情,分娩儿也会受不利的影响,这是一个很自然的母婴关系。我们要说的是,高丽各朝的官场不正之风带动科场不正之风,官风不正引起士风不正。与中国科举制度一样,高丽科举每次的录取数量非常少。在济济的应试者中,能及第的是极少数,其中制述业的及第比例更少。在高丽,中国宋朝苏东坡的影响非常大,不仅在诗坛上如此,在整个文化界也是如此,苏东坡的名字几乎家喻户晓。而科坛上更是如此,为了考好诗赋这一关键的科目,学子们事先做大量的准备,因为苏诗在高丽深受爱戴,考试时如运用得当,能取得好的结果。学子们认为其中最重要的一步就是熟练地掌握苏东坡诗词的法式、技巧,以备考试时模仿运用。从而学习苏东坡、模仿苏东坡之风蔚然兴起。对这种风气,高丽中后期的李奎报以批评的口吻说道:“每岁榜出之后,人人以为今年又三十东坡出矣。”[15]这一记录传达以下三个信息:一是高丽科诗的模仿之风尤其普遍,一是高丽科试只囿于狭小的知识范围之内,再一个就是这一信息透露出本章所要议论的高丽科举每次所录取的数量问题。李奎报明确地透露了高丽科举制每次录取数只有30名左右,这与整个科考参加数相比少之又少。这所谓30人,当包括制述业、明经业和杂业各种。在这仅有的30多人中,有相当一部分名额当由官僚和门阀贵族出身子弟占去,其他中小地主阶层子弟和家境贫寒的学子可占比例极其有限。那些权贵们依仗手中权力,取得各种方便,加上施展各种场下交易,使得他们的子孙稳操胜券。在这种状况之下,期望科举考试的公平合理,是一件不切实际的事情。到了高丽末叶,官僚贵族科场上的不正行为达到了极点。

为了控制过分的不正行为,各朝国王们试图加强殿试的地位,以巩固王权,但由于官僚贵族和门阀势力的反对和阻挠,最终还是望科兴叹。高丽末叶恭愍王对科举制度的一连串改革,也因门阀旧贵族的反对而付诸东流,他本人也因此而被亲元势力弑害。在高丽的科举史上,因为身份卑下或家境贫寒而落第的文士,不知有多少。登上桂榜,参加御前庆贺宴,除授官职,锦衣还乡是他们的平生梦想。他们为了早日科举及第,实现富贵荣华梦,殚精竭虑,但屡试不第,梦归东流。对他们来说,眼前的科举制度如同鬼门关,登榜难于上青天,但他们还是不甘心。在朝鲜历史上,自幼习业,屡试不第,屡屡再战,年老到死的士人大有人在。对绝大多数的考生来说,考试准备阶段的辛酸,落第的悲叹和迷惘,就是整个过程本身和最终结果。他们偏偏不了解科举制本身是私有制的产物,是为少数官僚地主阶级的政治需要而设置的。而且他们置身于其中的那个社会,正处于腐败空气笼罩之下,连封建统治阶级原来巩固和发展封建秩序的目的和初衷也无法实现,何况社会中下层出身学子的美好愿望呢?

科举制度的实施,在原则上给广泛的各阶层学子提供了入仕的机会。正因为科举制度把读书习业与做官紧紧捆绑在一起,使得读书人长年不问窗外事,在书本中寻觅“黄金屋”,科场上争夺“富贵荣达之门”。这种生活使他们的知识结构和社会技能以及思想天地,变得越来越狭小,其结果很多人只知书本中的“圣贤之旨”而不知窗外的社会变迁。科举制度使广大士子思想迂腐,士人的精神境界变得越来越卑下。他们中的极少数人,即使是通过科举考试挤进官场社会,往往是遇事不知所措,除了燕集酬唱之外,面临实际的行政管理事务只有滥竽充数的份。高丽王朝是一个极其重视文教的东方国家,它之所以走文治主义的道路,与科举制度的实施有着密切的关系。崇文意识加强了科举制度,科举制度又反过来促进了文治主义的巩固。这种崇文意识和文治主义曾经给高丽王朝带来高度发达的封建文明,使得高丽王朝在东方古代文明中占有一席之地。同样,这种崇文意识和文治主义思想使得高丽的文人统治阶级走上极端“重文轻武”的危险道路,造成了尖锐的社会矛盾和政治经济的滞后,最终导致了武臣政变和100年武臣武力统治时期。

随着科举制度的发展,在高丽国王周围逐渐出现了“词臣”这一“宠臣”群体。高丽历代舆论也都有对这一“词臣”的贬斥和批评。如上所述,高丽的科举制度最注重制述业(进士科),而制述业则主要考试诗赋,主要以诗赋的优劣来决定结果。这是因为高丽的科举制度,自初便仿唐宋之制,抬高进士科地位的结果。中国唐代以科举取士,网罗天下人才,遂登上东方帝国的地位。唐代科举几经变化,但通常所说的科目主要有进士、明经、制举。在这其中进士一科尤其受重视和青睐,《全唐文·请更定三考奏改并及第人数奏》说:“国家取士,远法前代,进士之科,得以为盛。”王定保《唐摭言·三序进士》也道:“进士科始于隋大业中,盛于贞观、永徽之际。缙绅虽位及人臣,不由进士者终为不美……故有诗曰:‘太宗皇帝真长策,赚得英雄尽白头。’”在中唐以后的科举各科中,进士科出身当大官、入“紫闱”者居多,认为进士出身者大都具备古人理想的美德与才艺、方策与智谋。中唐以后,进士登榜者名声最响,像文人姚合在其《寄陕府内兄郭冏端公》(《姚少监诗集》)中所赞美的那样:“蹇钝无大计,酷嗜进士名……出榜四三飞,数日遍八闳。”张籍也在《喜王起侍郎放榜》(《张籍诗集》卷四)中说道:“二十八人初上牒,百千万里尽传名。”读这些诗文可想而知,当时的唐人对进士登榜是何等地企羡和崇慕。到了宋代,加强了文治,文人取得了国家政治的主导地位。这种主导意识使得科举中的进士科更加地位显赫,使它变成了天下士子人人追寻的“象牙之塔”。《宋会要辑稿》中的《选举》卷第四之四十一条也有这方面的详细记录。时任权尚书礼部侍郎的南宋文人周必大曾说:“本朝取人虽曰数路,而大要以进士为先。”宋人的这种观念习尚,传承着中唐以后的选举意识和惯习。在这种观念和习尚之下,宋朝历代人事制度,多重用文官中的进士出身者。南宋孝宗年间的大学者吕祖谦《历代制度详说》卷一道:“到本朝,待遇不同。进士之科往往皆为将相,皆极通显。至明经之科,不过为学官之类。”在此所说的“待遇不同”,便是进士和明经出身者的待遇有所不同。宋王朝在诸科中,最重视进士出身,把它放在各科之先加以重用。有宋一代,能够登上中央要职者,大都为进士科出身,因此进士科又被称作“将相科”。清汪森所辑《粤西文载》有这方面的具体记录,据其记载同为孝宗朝文人郭见义在《创建三元庙碑》中说道:“斟酌前代取士之法,杜塞他蹊,专尚进士。昔人指此为将相科者,非虚言也。”在宋朝,进士科一度担负培养高级人才的重任,在人们心目中享有崇高的地位。可是,过分重视往往招致负面影响,围绕着进士出身者的能力问题宋代曾经引起过激烈的争论。

海东高丽国历来崇尚唐朝文物制度,与宋朝来往频繁,建立了长期的友好关系。两国使节履行外交公务之外,都要进行文化交流,在这个过程中相互了解访问国的政治、经济、文化,那是再自然不过的事情。特别是高丽使节一方,学习和带回宋代文物制度,原本就是一大使命。这样包括科举制度在内的宋朝制度文化,陆续不断地输送至高丽国,成为决策时的参照。许多文献资料表明,高丽自从人才的拔擢由读书三品科过渡到科举制以后,整个社会逐步转入文治制度,国家的高层官位基本被控制在进士出身的文人两班手中。特别是高丽各朝国王,几乎都能文擅诗,格外看重科举进士试及进士出身的官僚,结果那些具有诗歌才华的文人官员受到特别的器重和宠爱。这样,最终形成了文臣垄断中央一级几乎所有官位,各级文臣两班骄横一时,歧视甚至凌辱武臣两班的事情或事件经常发生。高丽国家实行文治主义政策的结果,那些制述科出身的文人两班个个得势,这样社会就自然出现了“重文轻武”的思想倾向。物极必反似乎是事物发展的必然法则,科举制度的偏差引起的这种现象,自然惹起了严重的社会矛盾,最终导致武臣群体的政变。高丽第二十四代国王毅宗二十四年(1170)8月,一场反对文臣两班歧视政策和维护人身尊严的武臣政变终于在开京郊区的普贤院爆发了。在这场政变中,武臣和武将们将毅宗王软禁起来,杀死了在场的全部文臣和在朝的大部分文官,控制了局面。掌握政权的武臣势力将毅宗驱逐出宫,发配至巨济岛,另立其弟为国君,号明宗。这样,一场血腥的武臣政变举事成功,高丽的政权彻底被武臣接替,一时骄横无比的文臣两班变成了武臣统治之下的被统治阶层。文人两班垄断国家最高权力,左右一切局面的时期,由于武臣两班反抗行使自己的权力而一去不复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