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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滋病性病防治指南
1.6.30 30.是救命还是害人
30.是救命还是害人

1998年正月初十(公历2月6日),人们都沉浸在春节的高兴之中。虽已过深夜,老宋一家还在欣赏着电视节目。农村的习惯,实际上也是为了节约用电,看电视一般不开灯,老宋边看电视、边剪脚趾甲,然后随手将剪子扔在沙发上。谁知,15岁的独生子宋鹏飞,“啊”的一声,一屁股坐在了剪子上,将左大腿内侧扎了2个窟窿,鲜血染红了裤子,夫妻俩赶紧架着儿子去看病,到了附近一个医生家,给缝了4针。包扎后,对老宋说:伤口不深,回去后用青霉素消炎就行了。十来天过去了,儿子的伤口还有流血,老宋又带着他去山西临汾第二医院求治。经会诊需要进行探查手术,故将其收入院住进病房。2月18日上午,医院决定在下午给老宋的儿子宋鹏飞做手术,拟先输血300ml,并由外科医生通过“血头”找来与宋鹏飞相同血型(A型)的人,经交叉配血后,将这个人的300ml血输进了宋鹏飞的身上,老宋为此付了300元钱和10元的介绍费。祸不单行,没想到手术过程中碰破了股动脉,鲜血喷溅了医护人员的脸,宋鹏飞一下失血2 000ml左右,半身麻醉的小鹏飞看得一清二楚。医生慌了,又从那个卖血的身上给宋鹏飞输入1 050ml血。2~3天后,医生怕留下后遗症,让老宋赶紧带孩子转院治疗。2月22早,老宋一家人从北京站下车后,直奔解放军304医院,经检查伤口需要做第3次手术,此后需进行动脉造影。第4天,医院告诉老宋,你儿子可能有传染病需要转院治疗了,请带他去地坛医院验个血吧。老宋一家想,传染病无非是肝炎、结核吧,在北京什么病治不了,并没放在心上。验血结果返回304医院后,医生对老宋说:你儿子感染了艾滋病。老宋简直不能相信,差点儿栽倒在地。医生耐心的解释,经过几家医院检查,最后又经卫生防疫站确认,你儿子染上艾滋病病毒是无疑的,至于是怎么感染的,艾滋病传播有3个途径:一是性途径、二是血途径、三是母婴途径。根据你儿子的病史,可能是输血引起的。

于是老宋委托北京和平法律事务所开始打官司。他们向卫生部、公安部门发出了重大疫情报告,当地卫生、公安部门开始了案件调查,从外科医生到“血头”直到找到了那个卖血者,经检测卖血者HIV阳性,这起血染艾滋病的案件找到了源头。1998年4月,临汾的“血头”被公安机关逮捕,追究刑事责任,山西临汾第二医院的外科主任和外科医生被逮捕,分别追究刑事责任,医院院长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罚款2 000元,副院长给予了行政记大过处分,罚款1 000元,相关的化验员及采血护士也受到了降级处分。截止1998年4月,山西临汾第二人民医院向受害者支付21万元的医药费。老宋委托北京和平法律事务所开始打官司。根据测算,向院方提出900万元的赔偿,而医院的总资产不过400万元。这个官司将要继续打下去。

[评析] 此案例曾刊载于1998年10月6日的《长春晚报》上。这个事故是悲惨的,国家卫计委从1991年就要求采供血机构进行HIV检测,1995年又进行了全国性规范整顿供血活动,从防病的角度要求采血前、用血前必须进行艾滋病、梅毒、乙肝病毒、丙肝病毒、肝功能5项检测。

如果临汾市第二人民医院按照要求做,小鹏飞是不会感染上艾滋病的。在全国规范采供血和用血工作中,有些医疗机构的领导和外科医生,曾以各种理由抵制卫生防疫部门对其进行用血前艾滋病、梅毒、乙肝病毒检测情况的监督检查,甚至说:“是救命要紧还是检测要紧”。宋鹏飞的例子就是最好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