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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滋病性病防治指南
1.6.18 18.血的教训
18.血的教训

血是生命之源泉,血是健康之保证,血能使生命垂危者生还,血还可以使老弱者还童。然而,血也能给人带来灾难,带来疾病,带来死亡。从这个意义上讲,血是最宝贵的,也是最危险的。1992年10月,法国输血感染案的披露,震动了全球,埃菲尔铁塔一时也失去了往日的崇高。据透露,到1985年底,在法国输血中心定期接受换血治疗的2 500名血友病患者中,有一半感染了艾滋病病毒,其中200人已悄悄地死亡,因其他疾病输血的,也有7 000人感染了。艾滋病毒“以血杀人”的事件激怒了公众,人们沸腾了,敦促法国政府承担责任,法国内阁的威信扫地,濒临危机,被法国人称为“世纪丑闻”的输血感染主犯、法国前国家的输血中心主任米歇尔·加雷洛被判处4年监禁和50万法郎的罚款。然而这样的一个判决,又怎么能换回千百人的生命。这“血的教训”,给全世界输血工作再一次敲响了警钟。

我国大陆的第一批艾滋病感染者,也全部是源于污染的血液制品。1985年底,4例感染者在温州、台州一些地区被发现,他们都是血友病患者,都是使用从美国进口的凝血因子Ⅳ因子所致。直接使用血液、血浆感染艾滋病的也发生几起大的事件,特别是1995年以前,全国很多的采供血机构不按要求或根本不进行艾滋病、梅毒、丙肝病毒、乙肝病毒检测,在1995年某省暴发血传艾滋病事件中,有的医疗机构,为防止查封销毁库存血(浆),采供血机构避免经济损失,以最快的速度将血液(浆)用在病人身上。如某省某医院,明知20万毫升血浆已被丙肝病毒感染,仍昧着良心输给病人,甚至输给感冒病人。目前,我国因输血感染艾滋病的报告数有数百例,实际数要比报告数大得多,因输血感染梅毒的也在上升,感染丙肝病毒的更无法统计。这些无辜的人们,他(她)们多数还不知道自己因输血(浆)感染的疾病,不知道自己已经迈进了死亡的门槛,也不知道拿起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评析] 本事例介绍了国内外输血引起艾滋病的事件,警示人们在抓好血液管理的同时,不要忘记不规范输血是不安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