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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滋病性病防治指南
1.5.5.3.4 四、临床服务
四、临床服务

(1)按照卫生部颁布的诊断标准和处理原则诊断和处理性病,参照卫生部性病治疗推荐方案治疗性病。

(2)有门诊工作制度、性病门诊日志制度、性病患者隐私保密制度。

(3)实行首诊医师负责制,提供规范的诊疗服务。要求病史采集完整,体格检查规范;病历书写合格、完善,并有专人保管;诊断准确;检验项目选择合理;治疗及时、规范。

(4)性伴通知。临床医生有医嘱,病历上有性伴通知记录,发放性伴通知联系卡。

(5)提供必要的咨询与健康教育服务,发放健康教育处方。

(6)宣传安全套的使用。

(7)提供艾滋病检测前后的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