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艾滋病性病防治指南
1.5.4.2.5 五、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随访管理实施
五、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随访管理实施

科学、规范管理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是为了及时掌握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病程进展,为感染者和病人提供咨询、治疗、干预、转介和关怀支持服务,减少艾滋病的二代传播,降低病死率。随访管理感染者和病人一般遵循属地管理原则。随访管理执行单位应建立健全随访工作制度、档案管理制度、数据和信息报告制度等,确定随访责任人。

首次,在随访原则上由报告地完成首次随访工作,并安排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进行CD4检测。之后,对感染者和对艾滋病病人定期随访。随访内容包括:询问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的个人基本信息、临床症状、家庭成员接受HIV抗体检测情况、高危行为等信息,进行配偶告知和检测,提供咨询和CD4检测,发放安全套和宣传材料,提供相关转介服务。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每年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配偶(HIV抗体检测结果为“阴性”或“不确定”)提供一次HIV抗体检测。为感染者和病人18个月以上子女提供一次HIV抗体检测,对18个月以下的子女视其具体情况安排检测。

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如发现本地管理的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迁出至其他地区,应告知迁入地疾控机构,提供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的姓名、联系方式、迁入地具体地址等相关信息,经迁入地核实确认后,在专报系统中进行地址变更,写明具体情况,以后由迁入地进行随访管理。

公安、司法监管场所内的随访工作应依据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市、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提供技术支持,并做好被解除监管状态和保外就医的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的随访交接、转介管理工作。

随访管理执行单位为每一位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建立档案,包括:相关信息收集表、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报告卡和传染病报告卡艾滋病性病附卡、个案随访表、相关检测结果、死亡相关信息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