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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滋病性病防治指南
1.4.2.11.1 一、性接触途径的预防
一、性接触途径的预防

“性”乃人生之本能,从“性”的字面解析,“心”与“生”的组合,心而生情则为“性”,性是美的,植物的性器官是花朵,它不但艳丽而好看,还遗传自己的后代。“万物之灵”的人类,也正是性的作用而繁衍生息。性是丑的,这是人类从穿裤子那天起逐步形成的意识。今天,我们又从医学和疾病的侧面对性产生了一个不太公平的认识——性是“万恶之源”,是传播性病的罪魁祸首。其实这是一种偏见,是人类为自己在性的问题上穿了一条无行的、高尚的“裤子”。这种“裤子”对我们正确的认识性、理性的研究性病的预防问题是一种障碍。也就是说,我们不能离开性的本能谈性病的预防,应该以积极的态度正视性病的预防。

(一)深入开展性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

“女子二七、男子二八”这是国人对性成熟年龄的记载,从这个年龄开始,有多少人真正的了解关于性和性病的预防知识,不同地区可能有所差异。农村不及城市,欠发达地区不及发达地区,这是一个事实。从许多性病病人的座谈中,相当一部分人不知道是如何染上性病的,也不知道如何能有效地预防性病。如果性成熟人群,人人都了解,并掌握防病之术,性病可能与之无缘。作为社会的一员,应该积极索取有关性及性病的常识,掌握防范性病的本领。作为政府有关部门,应该充分利用公众媒介进行性与性病知识的宣传,作为教育部门应将性与性病的预防教给学生,培育青少年健康的性心理,这是预防性病的基础。

(二)强化性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

性道德教育在预防性病中主要是强调中国式的“一夫一妻”制,或保持专一性伴,避免多性伴性行为,这实质是控制性交叉传染的措施,但这是对性的一种压抑。随着经济发展,人的需求层次的提高,性观念的不断解放,性道德教育对一部分人是不起作用的。因此,必须进行法制教育,依法来约束人的性行为。其中《婚姻法》是约束公民性活动的基本法律。在预防性病工作中,要特别对艾滋病性病病人和病源携带者强化进行道德和法制教育,使之了解故意将病原体传给别人是一种不道德行为和违法行为。

(三)大力推广使用避孕套

推广使用避孕套是具体性行为活动中预防性病的最有效、最可行的措施。这个措施在我国推广的力度很不够。①在一些场所、人群在性行为时获得避孕套的可能性还有困难;②性行为的双方,特别是男方对使用避孕套的认可程度还不够。因此,在大力宣传避孕套的防病作用的同时,应该打破一切禁区,打破行业垄断消费市场使之广泛流通。将避孕套作为普通生活用品一样,满足人们容易获得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