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艾滋病性病防治指南
1.4.1.7.1 一、心理咨询
一、心理咨询

(一)咨询的目的和作用

预防艾滋病病毒的传播:①一级预防,对未感染者提供信息,使他们更好地了解有关知识,强调安全性行为的重要性,避免感染艾滋病病毒;②二级预防,使感染者能够早期诊断,早期得到治疗、教育和咨询服务,延缓HIV感染者发展成艾滋病病人,同时减少HIV在人群中的进一步传播;③三级预防,通过医疗和其他社会支持服务改善艾滋病病人的生命质量,延长他们的寿命。

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应给予社会心理支持,当出现危机时提供帮助,帮助他们找出解决问题的办法。

对感染者的家人、朋友、照顾他们和为他们服务的人,如医务人员,提供心理支持。

(二)咨询对象

(1)有感染艾滋病病毒危险行为的人。

(2)正在考虑接受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的人。

(3)得知HIV抗体检测阳性者。

(4)无症状艾滋病病毒感染者。

(5)因病情变化而需要改变治疗方案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

(6)患有艾滋病相关综合征的人。

(7)遭到社会压力如失学、失业和歧视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艾滋病病人。

(8)照顾、支持与艾滋病病人接触的人,如配偶、性伴、朋友等。

(9)吸毒者、提供商业性性行为者和男男性接触者。

(三)咨询的内容

(1)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提供心理和社会支持。医生应帮助他们及其家属减轻诊断后的心理压力,告诉家属应该督促病人定期到门诊复查,增加营养,保持正常的工作生活和饮食起居,维护良好的健康状态。这样做可以推迟发病,争取等到特效药问世后便可以治愈,以鼓励感染者和病人增强生活信心。

(2)提高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的社会责任感,劝告他们不要发生高危性行为。要告诉他们艾滋病病毒变异多,有毒性大小不同的毒株,在性行为方面必须严格约束自己,做到洁身自爱,不仅为了保护他人,也为了保护自己不再传染上毒力强的艾滋病病毒。不要以为已经受感染的人不会再感染,而最可怕的是第二次感染艾滋病病毒。

(3)如果感染者和病人或其妻子是育龄妇女,要提供预防母婴传播的知识和信息,并转介到提供母婴阻断服务的机构接受母婴阻断措施。

(4)要告诉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不能参加任何形式的献血、捐献精液和器官。

(5)对于已婚的感染者和病人,要告诉其必须严格防止配偶受到感染,为了保护对方,要正确使用避孕套。但双方必须知道,使用避孕套只能减少受感染机会,并不完全安全可靠。

(6)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已知道自己有传染性,而故意传播造成他人感染,或者拒绝接受医学认为有必要的隔离治疗时,均要受到法律制裁。医务人员有责任将有关法律条文告诉他们,促使其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7)医务人员应替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保密,不要将他们的情况告诉其他无关人员,取得他们的信任,以便有情况随时主动与医务人员联系。

(8)在同性恋问题上不做正常、异常或合法、非法的判断和争论,而是从预防艾滋病的需要出发,对同性性行为者进行健康教育。

(9)介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包括《传染病防治法》《艾滋病防治条例》“四免一关怀”政策等。

(10)安排后续的服务或按需求转介:为感染者和病人介绍有关的社会支持服务机构,如咨询机构和咨询电话、抗病毒治疗机构、性病艾滋病防治协会等,以便感染者和病人得到进一步帮助。

总之,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的咨询是一件非常重要的工作。回答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的问题必须是非常慎重和经过深思熟虑的,既不能伤害求询者,更不能任其对社会起消极作用,而是既要帮助求询者,更要使咨询产生积极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