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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译家巴金研究
1.4.3.2

柏克曼在法国巴黎写作此书的中途,一九二七年一月,时值二十三岁的巴金也来到法国留学,并在法国待了两年,至一九二八年年底才回国。其实早在一九二五年年初,巴金就曾与柏克曼的终身伴侣高德曼有过通信。巴金在法期间,曾于一九二七年,亲自去巴黎郊外圣克劳德(St.Cloud)柏克曼的寓所拜访他[61]。当时,Now and After:The ABC of Communist Anarchism(以下按巴金给该书起的译名,简称《安那其主义的ABC》)还未完稿。

另据巴金在《从资本主义到安那其主义》的《序》[62]中所说,自己因感于中国国内甚至没有“一部极其浅明而有系统解释安那其主义之理论与实际的书”,而中国安那其主义运动的致命伤,正是“理论之不统一,行动之无组织”,而且更有甚者,还有人“在安那其主义的名义之下宣传反安那其的理论”,因此“便有了写一部正确地解释安那其主义的书之计画”。在与高德曼的通信中,巴金得知柏克曼正在著述这样一部书,高德曼还希望巴金将它译成中文。柏克曼自己在给巴金的信中也说:“这书的体裁是非常简明,非常通俗,对于那些完全不懂得社会问题的工人也很适宜。”

不过,巴金又说了:

然而我并不曾翻译柏克曼的书,我却在写我自己的书。自然我的论据大部分是从他的书中抄袭来的(为了方便的缘故),但我却时常用我自己的言语,我的主张也不是和他的完全相同。在书的结构一方面,我虽然极力模仿他,但我也删了几章又另加了几章。柏克曼的书大体是很好的,不过因为一则他的书是写给美国工人读的;二则在有些地方他也许是太idealist了。而克鲁泡特金不是的。所以我只抄袭他的大部分的论据,而不译他的书。自然没有他的书则我的书决不会以这样的形式写成的。

这便成了一个很有趣的问题。一方面巴金否认自己是在翻译柏克曼,强调是在写自己的书,一方面又承认自己大部分论据抄袭于柏克曼,并且全书的结构也极力“模仿”后者。那么,具体情况如何呢?我们且以事实来说话。

据统计,柏克曼原书《安那其主义的ABC》约九万四千个单词,分三个部分,共计三十一章(外加作者本人的一个前言和一个绪论)。巴金脱胎于《安那其主义的ABC》的《从资本主义到安那其主义》也分同样三个部分,但每部分章数单独计数,共计二十九章(外加一个《序》)。

具体而言,巴金的《从资本主义到安那其主义》较之于《安那其主义的ABC》,整章删除了后者的《前言》、《绪论》、第十一章“工会”、第十二章“权力属于谁”、第十九章“安那其主义是暴力吗”、第二十三“非共党的安那其主义者”(合计约一万一千五百单词);增补两章,即第二部分“安那其主义”的第四章“阶级斗争”和第五章“革命的安那其主义”(合计约三千汉字;外加补写的《序》一千三百余字)。此外,其余各章,大大小小(包括一词一语)凡涉及文字内容改写及增删的约三万五千个英文单词。换言之,所有算足,《安那其主义的ABC》全书九万四千个英文单词,任何有牵涉增删改写的约四万两千个单词;而《从资本主义到安那其主义》整章(包括《序》)增补的内容约四千三百汉字。

更进一步说,巴金对《安那其主义的ABC》的改写在内容方面可分为思想观点层面的改写、文化差异层面的改写、语言层面的改写和一般信息内容的改写。其中,思想观点层面的改写并不大,主要涉及整章删除部分,其余大部分思想观点都基本无二;文化差异层面的改写包括异域背景类、文化生活类、社会政治类和宗教类;语言层面的改写包括衔接贯通性语言、个人习惯用语、修辞效果性语言;一般信息内容的改写则较零散。

因此,从以上可以看出,《从资本主义到安那其主义》倘使如巴金自己所言,并非《安那其主义的ABC》的翻译本,则至少可以说是改写或译写。当然,要真说是通常意义的翻译也算不上,因为里面毕竟有不少巴金自己的内容。

这里的一个问题是,当时的巴金,因小说《灭亡》而一举成名,且除大量见诸各大报刊的篇章译品外,更翻译出版了《面包略取》《人生哲学:其起源及其发展》之类的大部头,亦身为安那其阵营的一员老将,他为什么要将这样一部且译且改、以译为主的《从资本主义到安那其主义》坦然归于自己名下呢?

巴金在《从资本主义到安那其主义》的《序》中有过这样一句话:“我们安那其主义者没有教主,也不是某一个人的信徒,因为安那其主义的理想并不是由某一个人创造出来的。”[63]对于这句话,我们不妨这样解读:一部书是谁初创的并不重要,只要后来者为之付出了自己的努力,融入了自己的文字见解,便可署上自己的名字,并汇入安那其革命的浪潮,与其他革命者一道推动事业前进。重要的是目的,不在乎这样的斤斤细节。更何况,柏克曼相当一部分思想也是来自克鲁泡特金的《面包略取》,巴金又因翻译此书,而对该作思想内容了然于心。而且,巴金也说了:“大体上我愿意做一个克鲁泡特金主义者。”[64]而《安那其主义的ABC》的“预备”和“革命之防卫”两章里,也有过这样的话,这便是“目的决定手段”(The end determines the means.[65]/The end shapes the means.[66])。翻译学目的论(Skopostheorie)论者赖斯(Reiss)与弗米尔(Vermeer)在某场合亦有此言——“the end justifies the means”[67]。亦即是说,只要目的正当,手段即为合理。

《从资本主义到安那其主义》亦是如此,只要能得到中国读者认可,有利于目标读者群接受,能达到启迪民众,推动安那其革命的目的,就不在乎严格意义上的译或者写。因此,改写者乐意如此署名,也就顺理成章、无关紧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