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进上流社会
在那段光景惨淡的日子里,这座房子也曾落入一位杂技团老板之手。作为承租人,这位老板曾在当地教区注册,故而找到他的姓名,并非难事。但是他本人却难觅行踪。他习惯了流浪的生活,居有定所的人瞧不见他,而那些自恃身份尊贵的主儿,往往羞于承认与此人有何交集。最后,在戴特福德和临近的菜园之间,靠近河岸的一片沼泽地上,人们发现了一位头发花白的老人。他穿着一身绒布衣服,那张久经风霜的脸,仿佛被刺了纹印一般。只见他坐在一间活动木屋的门口,吸着烟斗。每到冬天,这间木屋通常被移到泥泞的小溪口;而附近的一切,那烟笼雾罩的河道、沼泽,以及冒着水汽的菜园,都仿佛和白发老人一道抽着烟斗。在这一片烟雾缭绕之中,活动木屋的漏斗形烟囱也不愿闲着,与周遭的同伴一道,开始吞云吐雾起来。
有人问这位白发老人,是否曾租过那座正在招租的房子;老人虽神色诧异,但点头称是。那么他姓马格斯曼?没错,托比·马格斯曼——他合法的教名是罗伯特,但是在杂耍圈内,自小就被叫做托比。他大概是想,叫托比·马格斯曼也未尝不可吧?谁要觉得这名字不妥,但说无妨!
没人对此名字提出质疑,他大可放心。但是,有桩关于那座房子的事儿得问一下。他介不介意谈一下,为什么要离开那里?
当然不介意,为啥要介意呢?他离开那里,只因为自己是个矮子。
只因为他是个矮子?
马格斯曼先生不慌不忙、镇定自若地重复了一遍——只因为自己是个矮子。
如果马格斯曼先生不反对,而且觉得方便的话,能不能行行好,再告知一些细节呢?
马格斯曼先生便讲述了如下的细节。
那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了,通常都是这么开头的——那时候彩票,还有其他许多东西都还明令禁止呢。马格斯曼先生想要物色一个更好的演出场所,他看见了这座房子,便对自己说:“如果这房子对外出租,我就把它拿下。只要花钱能租到,出多少我都不在乎。”
孰料邻居们大为光火,颇多抱怨;其中原因,马格斯曼先生本人也不得而知。那座房子确实挺漂亮的。首先,他得挂上一张帆布油画,上头是一位巨人,穿着西班牙灯笼裤,脖子上还围着一圈轮状皱领,个子足有这房子的一半高。这幅画用绳子穿起,通过滑轮吊在房顶的柱子上。这样,巨人的脑袋就正好和阳台的栏杆高度一致。接下来,还要挂上另一幅帆布油画,画的是一位患白化病的女士,正将自己的满头白发展示在军容整齐的陆军和海军将士面前。接着,还有一幅帆布油画,描绘的是一个狂野的印第安人,正在扒一个外族来者的皮。再接着,还有一幅帆布油画,上头一个英国种植园主的孩子,被两条巨蟒缠住了身子——我们非但从未见过这样的孩子,也从未见过这样的蟒蛇。相类似的,还有一张帆布油画,上头是大草原上的一头野驴——我们这儿从来就没有这物种,其他国家也从未将此作为礼品赠送。最后,还有一张帆布油画,画的是一个矮子,那样子跟他有几分神似(你可以想见吧)。乔治四世若是看了这幅画像,估计也会大吃一惊,不知如何安放自己那彬彬有礼,又有些发福的神态。房子的前面几乎挂满了油画,从这头望去,根本无法得见一丝光亮。前门和客厅的窗户上,高悬起一条长15英尺、宽两英尺的横幅,上书“马格斯曼游乐园”。有一条绿色的呢子和花园树木搭成的过道,还有一只手摇风琴不停地演奏着。要说体面——如果3便士还不算体面的话,要多少才够呢?
但是,我们现在要谈的主要对象是这矮子,他还是值几个钱的。他落在纸上的名号是“王家保格拉德里安旅的特普绍夫基少校”。这名字谁都读得来,但他似乎没想让人读出来。众人于是按照读音规则,改口管他叫乔普斯基。在他们那行里,大伙儿管他叫乔普斯;一方面是因为那缘故,另一方是因为他的真名——如果他有真名的话(这一点委实值得怀疑)——唤作斯泰克斯。
他矮得可不寻常,确实如此。当然了,他不像大家想象的那样矮,但的的确确是个矮子。他的个子异乎寻常地矮,脑袋却异乎寻常地大。那大脑袋里到底装着些啥,恐怕除了他没人知道了——这当然还得取决于他是否仔细盘点过,恐怕这事儿他自己也是做不来的。
他可是我见过的心地最善良的矮子啦!他精力充沛,但待人从不傲慢。每回和穿着斑点服的小丑一道出游,他都像母亲一样照料着小丑;虽然他明白小丑的斑点服是假扮的,而自己的个子却是天生的。你绝不会听到他给身边的“巨人”起难听的绰号。虽然冲着诺福克郡的那位胖女士,他是蹦出过几个脏字的,但那都是因为动了脾气。男人的脾气若是被一位女士挑动起来——她的确把他贬得不如印第安人——就别指望他能控制自己的言行了。
当然了,他也总是在恋爱,这毕竟是人之常情嘛。可他恋爱的对象,却总是找块头很大的妇女。我见过的矮子,倒还没有谁会跟身材同样娇小的妇女谈恋爱的呢。正是这点,让这个群体之于我们显得更加离奇。
他脑袋里总有一个古怪的念头——那肯定是有他自己的道理的,不然又怎可能存在呢?他总觉得,自己有朝一日会拥有一笔财产。他从来不会在任何文件上签下自己的大名。他曾经学过写字,是跟一位无臂青年学的,那是个靠着脚趾谋生的人(他可算是一位书法家,也在这个行业中教过不少人)。可要是乔普斯靠着卖字维生,那是一块面包也换不来的,非得饿死不可。想起这茬,就愈发觉得奇怪,因为他没有任何财产,更没有希望得到财产——除了一座房子、一只盘子,便一无所有了。我所说的房子,其实只是一只箱子,刷过油漆,从外面看来,仿佛一座有6个房间的房子。他常会爬进箱子里,伸出戴着钻戒(抑或是看着像钻戒的啥玩意儿)的食指来,从大家眼里的那个客厅窗户口摇着铃铛。至于我说的盘子,那是一个磁盘子,每回表演结束了,他总举着那盘子到观众面前要赏钱。他那要赏钱的吆喝,可是从我这儿学来的:“女士们,先生们,我这小矮子现在要绕着大篷车走3圈,然后退到幕后去啦。”在现实生活中,但凡有重要的事儿要说,他总是以这样的一番话收尾。每晚上床之前,他也多半用这样的话向我道别。
在我看来,他的内心非常细腻——有一颗诗人的心。他坐在手摇风琴边把它摇动的时候,那个发财的念头就会来得格外凶猛。旋律只要从他脑袋里窜过,哪怕一刹那,他总会大声叫喊:“托比,我觉得我就快发财了——赶紧摇啊!我手里的金币多得数也数不过来啦,托比——赶紧摇啊!托比,我就要变成个大富翁啦!我能听见自己口袋里,好多硬币在叮当作响,托比,我都快胀成了英格兰银行啦!”音乐遇上诗人的心,免不了产生这效果。但是除了手摇风琴,他对其他乐器素无好感,甚至还心怀憎恶。
对于观众,他总有一肚子挥不去的牢骚:凡是要靠别人给钱过活的人,你总不难在他们身上看到这一特质。他这行当最让他感到反感之处在于,他总因为工作被上流社会所排斥。他老是喋喋不休地说:“托比,我的理想就是跻身于上流社会。身处我的位置,之所以时常对观众恶言相向,就因为这工作没法让我在上流社会有一席之地。对于一个下等的印第安种来说,这当然算不了什么,因为他本就不是上流社会的料;对于穿着斑点服的小丑,也算不了什么,他也不是上流社会的料——可我是啊。”
乔普斯把自己那点钱花哪儿了,谁也不知道。他工钱拿得不少,每到周六晚上就靠打鼓挣钱,何况还包他伙食——他食量贼大,吃起来跟个啄木鸟似的——矮子大抵如此吧。举着盘子跟观众讨的赏钱,也是一小笔收入,半便士的硬币一个礼拜积下来也不少,他总拿一块手帕包着收起来。可尽管这样,他还是身无分文。大家原来以为钱都花在诺福克的那位胖女士身上了,可后来证实并非如此;因为他素来对印第安人心怀恶感,见了面肯定恨得咬牙切齿,他跳舞的时候,肯定也忍不住要发出嘶嘶的声响——这样的话,他也没有理由自己掏空口袋,让胖女士去养一个印第安人了。
最出乎大家意料之外的是,谜底终于有日在艾格汉的赛马场上揭晓了。观众多数羞于来此场合,乔普斯却又在那客厅的窗户处,摇响了他的铃铛。一边摇,他还一边跪下,两条腿都伸到了后门外面——他要是不跪下,可钻不进这小房子,可那双腿实在是装不下了——一边还转过肩上那脑袋,冲我嚷嚷道:“这就是你的宝贝观众;真见鬼,他们凭什么不滚进来啊?”这时有一人正巧从人群中走出,胳膊上站着只信鸽,回喊道:“这儿有没有人买了彩票啊,刚开奖了,头奖的中奖号码是3、7、42!3、7、42!”我真是想冲这人大发一通火,观众的注意力全被他吸引过去了——这帮观众但凡听到什么新鲜事,甭管什么时候,都能立马走开。你要是不信,就哪天找个理由把一帮人聚集起来,让两个人故意晚到会儿,然后就等着看他们是对你更感兴趣,还是对晚来的那两个人更感兴趣吧——反正我说,这大声嚷嚷的人让我挺不开心的,心里也绝不会为他祈福。可当我看到乔普斯把那小铃铛扔出窗外,砸到一个老太太的身上,自己又一跃而起,把脚边的箱子都踢翻了的时候,他的秘密总算是全部暴露了。他又狠命抓住我的小腿,对我说:“把我扶上车去,托比,再拿一桶凉水浇我头上,不然我非死不可。我真的发财啦!”
12000多镑,乔普斯的奖金足有这么多。头奖的奖金是25000镑,他只买了半张,如今中奖了。他拿这笔钱做的头一件事,就是甩出500镑来跟那个印第安野人决斗。他手拿一枚毒针,印第安人持着一根大棒。可没人肯为印第安人出那500镑,这场决斗也就不了了之了。
他就这样足足疯了一个礼拜——这阵子的心理状态,简而言之,要是我再让他坐在手摇风琴旁边摇上两分钟,那玩意儿准散了架不可——幸亏我们帮他把手摇风琴藏好了。后来乔普斯先生总算缓过神来了,人也变得慷慨大方,讨大家喜欢。后来他又找了个他认识的年轻人过来,那人看着十足体面,实际上却是赌场里的一个托儿(这人出身可不错,父亲在马房行里原本是个有头有脸的人物;不幸的是,后来在一次金融危机中走了背运,因为他想着把一匹灰色的老马涂成深棕色,再混在纯种马里卖出去)。这托儿管自己叫诺曼底,后来才知道这并非他的真名。乔普斯先生对他说:
“诺曼底,我就要进入上流社会啦。你愿意同我一道去吗?”
诺曼底说:“如果我没理解错的话,乔普斯先生,这一路的所有费用都由您自己承担吗?”
“没错,”乔普斯先生说,“你还能得到一笔堪与王子媲美的津贴。”
那托儿把乔普斯先生举到椅子上,跟他握手,满含热泪,用诗一样的句子答道:
“我的船在岸上,
我的舟在海上,
一心别无他求,
只愿——与你同游。”
就这样,他们进入了上流社会,穿着丝绸的衣裳,坐着4匹灰马拉的马车。他们在伦敦的蓓尔美尔大街住下,从此杳无音讯。
这故事再往下说,就已经是第二年秋天,在巴特莱米市场的一次演出了。有一个穿着乳白色灯芯绒裤子和长筒马靴、打扮得花里胡哨的仆人走了过来,捎来一封请帖。在请帖约定的那个晚上,我洗得干干净净,来到了蓓尔美尔大街。这些绅士们已经用过正餐,正在品酒。看着乔普斯先生那颗大脑袋,那双愈加无神的眼睛,我不免为他担心了。那儿一共有3位先生(我是说,陪着他的有3个人),第三个人我也挺熟。上回碰到他时,他正穿着件白色的罗马式衬衫,戴着一顶主教冠,上面还披着豹皮。他们在一个名叫“野兽杂技团”的乐队里吹着单簧管,却没一个在调儿上的。
这位先生装着不认识我,于是乔普斯先生介绍道:“先生们,这位是我旧时的老友。”诺曼底透过眼镜望见我,说道:“马格斯曼,见到你真高兴!”不过我发誓,他心里肯定不这么想。乔普斯先生为了方便够着桌子,把他的椅子垫在一尊王座之上(就像画像上乔治四世坐的那尊);可是除此之外,他从任何角度看来都毫无帝王之相,倒是他身边那两位先生,像皇帝似的呼来喝去。他们都穿得像过五月节似的——可漂亮了!至于酒,他们也是各种都喝,仿佛浸在其中。
我每一瓶都轮着尝了一口,一开始是分开喝(喝完一杯再另一杯),然后又把各种酒混在一起喝(又喝完一杯再一杯)。再后来,又把两种酒对半掺在一起喝,喝完再混另外两种。总的来说,我那一晚过得还是挺开心的,可到后来却喝得头昏眼花。幸亏我有所节制,起身告辞:“乔普斯先生,你最好的朋友这就得告辞了。我得谢谢你用这么多洋酒招待我,我干了这杯红酒祝你身体健康,不过我得走啦。”乔普斯先生答道:“劳驾你让我搭一把你的右手,帮我坐起身,马格斯曼,这样我好送你出去。”我说这样我可不敢当,但是他坚持要送,我只得把他从王座上举了下来。他满口都是马德拉酒的气味,我扶他下楼时忍不住想,我手里这就像是一大瓶葡萄酒啊。那瓶口还有个异常难看的瓶塞,大得不合比例。
我把他放到了大厅的门垫子上,他伸手抓住我的衣领,凑近我耳朵,低声耳语:
“我不幸福,马格斯曼。”
“你有什么心事呢,乔普斯先生?”
“他们待我可并不好,这帮人不知感恩为何物。只要我不给他们喝香槟酒,他们就把我放到壁炉架子上。只要我不给他们钱,他们就把我锁到餐具柜里。”
“那就让他们滚蛋,乔普斯先生。”
“我不能这样做。我们是一道来到上流社会的,我这么做,身边的人会怎么说我?”
“那就离开这上流社会啊!”我说。
“这可不能,我都不明白你在说什么。你一旦进入了上流社会,就不可能离开了。”
“那么,如果你不介意我实话实说,乔普斯先生,”我一边严肃地摇着脑袋,一边说出我的意见,“我觉得,你进入这上流社会真是太可怜了。”
乔普斯先生又摇了摇他那大脑袋,幅度大得有些惊人,还用手拍了六七下。他那股恶狠狠的劲儿,我之前可从没在他身上看到过。他又接着对我说:“你是个好人,但有些事情你不明白。晚安,回去吧。马格斯曼,我这小矮子现在要绕着大篷车走3圈,然后退到幕后去啦。”那一晚他留给我的最后一个身影,就是在几乎毫无意识的情况下,单凭着手和膝盖,一步一步爬上了楼梯。要是在神志清醒的状态下,他是断不会爬的,毕竟楼梯太陡了。可如今,已经于事无补。
那晚之后不久,我从报纸上得知,乔普斯先生进入王宫接受觐见。报纸上是这么写的:“这一刻会被人们记住”——我这一辈子都发现,但凡不会被人们记住的事,报纸上却通常会强调这点——“乔普斯先生生来身材短小,可他在上次国家彩票中一举取得巨大成功,赢得举世瞩目。”好吧,我对自己说,这就是人生啊!他终于如愿以偿,进了王宫,让乔治四世好好吃了一惊!
(为了纪念这件事,我又添了一幅大油画,画的是他手拿一大袋钱,呈送给乔治四世。旁边一个帽子上插着鸵鸟毛的女士还爱上了他,他则戴着假发,配上宝剑,衣扣扣得整整齐齐。)
现在咱们再说回这座房子吧,我把它租下来了——虽然里面的模样你们还未曾得见——我在那里开办了“马格斯曼游乐园”,前前后后经营了13个月。有时演这个,有时演那个,有的时候干脆没有特别的节目,可那些油画却始终挂在外面。有一天晚上,我们结束演出后,正欲送走那帮不甚热情的观众时,天上却下起了瓢泼大雨。我坐在后台的楼梯上,抽起了烟斗,旁边有个用脚趾叼烟斗的年轻人,这招我足足学了一个月才学会(但是从没见过他用脚趾画画——除非是在纸上)。就在那时,我们听到有人踢门。“哈喽,”我对那年轻人说,“去看看出了什么事!”他用脚指头揉了揉眉毛,对我说:“我可想不出来,马格斯曼先生。”——他平时也啥事都“想不出来”,实在是个无聊的同伴。
那声音并没有远去,于是我放下烟斗,拿起蜡烛,走下楼去把门打开。我探头朝街上张望,但什么也没看见,至少我是没觉察到什么。我迅速转过头去的那一刻,忽然有个小东西从我两腿间窜了过去。那居然是乔普斯先生!
“马格斯曼,”他说,“你就收了我吧。条件照旧,我给你干活;你要你点头,咱就拍板了!”
我一下子糊涂了,但还是说:“成交,先生。”
“你同意了,我也同意,这事儿就这么拍板了!”他说,“你家有啥吃的不?我还没吃晚饭呢。”
我还记得在蓓尔美尔街上,我们一同豪饮的那些闪闪发光的洋酒,这回我只能给他吃些冷香肠,喝些掺了水的杜松子酒,我的面子就挂不住。但是他毫不在乎,吃了个精光;我拿了张椅子给他当桌子,他也像以前那样,坐在凳子上吃了起来。直到那时,我还是不太明白发生了什么。
他很快把桌上的香肠一扫而光(那是牛肉香肠,我计算着估计有两磅四盎司重吧),这个小矮子的智慧和他满头的汗珠一道渗了出来。
“马格斯曼,”他说,“好好看看我吧!现在站在你面前的,正是一个走进了上流社会,又走出来的人。”
“噢!你离开上流社会了,乔普斯先生?你是怎么做到的,先生?”
“我破产了!”他说。能说出这样的话,足见他脑袋里还是有些智慧的,跟以前可不一样。
“马格斯曼,我的朋友,我愿意把我的一个大发现告诉你。这可是花了代价的,足足费了我12500镑呢。这个发现,能让你终身受益——这个关键的秘密就在于,与其说是一个人走进了上流社会,倒不如说是上流社会吞没了一个人。”
我并不能完全领会他话的意思,于是摇了摇头,换上一副深沉的表情,对他说:“你说得对,乔普斯先生。”
“马格斯曼,”他扭住了我的大腿对我说,“上流社会把我毁了,让我输得一分钱都不剩了。”
我感觉自己瞬间变得苍白,虽然平时能说会道的,可这时我却啥也说不出来了,只能问:“诺曼底去哪儿了?”
“跑了,还带走了我那盘子,”乔普斯先生说。
“那另一个呢?”我指的是之前戴着主教冠的那位。
“也跑了,带着我的珠宝一道走的,”乔普斯先生说。
我坐下来望着他,他也站起身看着我。
“马格斯曼,”他说话的声音虽然变得更粗,言语间却透着更多的智慧,“所谓上流社会,整个儿来说,就是一群矮子。在圣詹姆斯宫的宫殿里,他们经营的都是我旧日的营生——都是绕着大篷车走上3圈,穿着旧式宫廷的朝服,拿着那时的道具。出了那地方,他们大都是摇着小铃铛骗骗观众。甭管走到哪儿,都拿着个盘子四处讨赏钱。马格斯曼,这盘子可是个放之海内皆准的习俗啊!”
我觉察到,你们应该也能感受到,太多不幸的事儿让乔普斯先生变得酸腐乖戾,我还挺同情他的。
“至于那位胖女士,”他边说,边拿脑袋朝着墙壁狠狠地砸了一下,“上流社会中有许多她这样的人物,甚至比她本尊还要糟糕。我们认识的这位不过是品味低俗——也仅仅是品味低俗而已——以致招来别人的轻蔑——最后遭受惩罚,落在一个印第安人的手里。”说到这儿,他又朝墙壁上撞了一下头。“但是这些人,马格斯曼,唯利是图的程度可真是叫人发指。她们披着开司米的围巾,买了手镯,屋子里四处都是漂亮的扇子之类的东西。因为她们知道,但凡说两句好话,有钱人就会为她们花钱如流水。像那个不咋跟你的手摇风琴一起上台的胖女士,她们会从各个角落蜂拥到你周围,不管你是什么样的人。她们会在你的心中钻上一个洞,马格斯曼,就跟过滤器一样。当你没法再给予她们什么的时候,她们就会当面取笑你,任你被晒干的骨头被秃鹫叼走,好像大草原上的野驴一样——活该如此!”说罢,他又狠命地朝墙壁撞了一下,旋即倒下。
我以为他死了。他的脑袋那么大,那一下又撞得这么重,摔得又那么结实,肚子里肯定晃了个天翻地覆——所以我想,他肯定没命了。但是不久之后他就恢复了意识,小心翼翼地从地板上坐起,眼中带着之前从未有过的智慧光芒,对我说:
“马格斯曼!你这位闷闷不乐的朋友,体会过的两种生存状态中,最本质的不同就在这里,”他伸出那可怜的小手,泪水滴到了胡须上——他花工夫留了这么长的胡子,还是要给他点表扬的,尽管这胡子并不足以为他带来成功——“差别就在这里。我不在上流社会之时,别人来看我时会给我几个小钱。可待我进入了上流社会,别人来看我,反要我付出一大笔钱。我更愿意选择前者,哪怕没有人强迫我。就吹响这号角,跟大家说我回来了吧,明天就开始演出。”
在那之后,他又回到了杂技团,干得得心应手,仿佛从来都是这样惬意。但是我们没有让他再碰那架手摇风琴,也没有再让他生出发财的臆想——至少与我们在一起的时候是如此。每一天,他都变得更加聪明;他对于上流社会和观众的看法,有时清楚明白,有时令人困惑,有时甚至叫人害怕。他的脑袋也一天比一天大,因为智慧在里面膨胀。
他上手很快,在9个礼拜里为我们招揽了不少观众。这段日子结束之时,他的脑袋就已经成了一处奇观。一天晚上,送走最后一批观众之后,他提出想来一点音乐。
“乔普斯先生,”我说(称呼他时,我从没有落掉过“先生”这个称谓;可能全世界都觉得这无足轻重,但我却坚持如此),“乔普斯先生,你觉得现在坐回手摇风琴边上,你的身体和心智都能承受得了吗?”
他是这样回答我的:“托比,如果下一回出去演出还能遇上她和那印第安人的话,我肯定会原谅他们。其实,我现在已经原谅他们了。”
于是我开始摇手摇风琴,心里有些害怕,双手直哆嗦;可他却像只绵羊那样乖乖地坐着。也许到我离开这世界的时候,我会相信,我亲眼看着他就这么坐着,脑袋越变越大;这样你便可以判断,这里面到底蕴含了多少智慧。他就这样坐着欣赏音乐,最后终于醒来。
“托比,”他带着一丝安详的微笑说,“我这小矮子现在要绕着大篷车走3圈,然后退到幕后去啦。”
第二天早晨,我们想去叫醒他时,只发现他已经去了另一个世界——那是一个比上流社会、比蓓尔美尔大街都要美好的地方。我尽己所能,为乔普斯先生张罗了一场还算体面的葬礼。我自己作为葬礼主持人,跟在他后面,又派人举着乔治四世的那幅油画,像一面旗帜一般在前面引路。他去世之后,这座房子变得幽暗异常;后来我退租了,重新回到了我那大篷车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