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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的建筑
1.5.6.2

对于梁静秋的爱情小说,如果仅仅从“颠覆”、“解构”、“疼痛”、“虚无”等后现代爱情观的视角来解读,就难免会进入一种狭隘的阅读。实际上,梁静秋作品在平实中隐藏着的无奈的苍凉,对私人生活关注背后的犬儒,对价值的嘲弄与颠覆,大多容易被她表面的琐碎所掩盖。我感觉,梁静秋之所以病态般地刻意渲染那种爱情瞬间对心灵的刺痛,实际上是想在消解传统的爱情意义的同时去建构一种新的价值。法国哲学家福柯曾提出“极限体验”的概念,认为人可以通过某种极端的行为来达到真正的自我,力求以非常规甚至“疯癫”的形式去勇敢地投入“极限体验”,在梦幻的兴奋中去感受自我的存在。我想,梁静秋小说中所渲染的虐恋般的“疼痛”实际上正是福柯思想的形象解读。梁静秋是想要在一种本真自我的寻找中完成理想爱情的建构。从这个角度看,梁静秋所追求的爱情并不等同于后现代爱情。她努力想要完成的是一种解构中的建构,一方面,她享受短暂与瞬时的刺激与快感,但这种快感的结果却是极度的无聊和空虚;于是,在另一方面,梁静秋想要做的是一种抗争,她要在那些平凡的故事中,从转瞬即逝的瞬间抽取它所包含的关于永恒的暗示。

让我略感惊异的是,作为一位年轻的女性作家,梁静秋首先是以一种思辨式的否定来完成这一建构的。在她看来,如果想在传统的,诸如道德、家庭婚姻等情爱话语中去寻找新的爱情生长点,几乎是不可能的。在后现代的文化语境中,集体话语的日渐微弱所导致的道德规范约束力的松动,家庭婚姻等一切传统道德伦理框架内的情爱理念彻底土崩瓦解,甚至婚姻本身成了生产爱情的桎梏。在《做情人的事实》这个充满张力的婚外恋故事中,所言说的并不是我们司空见惯的“道德试错”模式,我们看不到道德主义与唯理主义的印记。在这里,“婚外恋”的故事框架主要是为探讨感情的复杂性而设立的。“我”作为王东的情人,并不像其他类似文本所描述的那样,非要争取一个正当的名分,“我”所希望的只是追求一份纯洁的无功利的纯粹爱情。在“我”看来,婚姻是枷锁,是对爱情的扼杀,“因为我始终知道婚姻这个东西,虽然平庸,但它却有着非常巨大的能量,它会在那些平庸的片段里,裹挟着一切可能超越这种平庸的东西,不留痕迹地向前滚动,直到你绞在那里面渐渐丧失了棱角和敏感,变得同它一样的平静,这样你才能合上它那徐徐前行的脚步,渗进所谓的火热生活”。或许梁静秋认为,道德一旦被固化为整个社会的价值标准,那道德本身也就异化为它自身的对立面,我们不可能将纷繁复杂的个体禁锢在一个大一统的价值系统中去评判。由此,道德本身显出它伪善的一面,以传统的道德模式为取向的婚姻也就必然存在着先天的缺陷,它不能满足具有强烈个体差异的情爱要求,在某种程度上,也就束缚了爱情本身。

显然,梁静秋是在传统婚姻道德的价值体系之外来刻印爱情标高的。这一标高在本质上是非道德化,而不是反道德化的,也正因为如此,她将爱情的诠释定位在人性的回归,而不是人性的沦丧,这是与后现代性完全不同的。在梁静秋爱情小说的所有文本中,爱情都被描绘得纯净、自然、美好。爱情不带有任何功利的色彩,不掺杂任何低俗的成分,我们看到她小说中的人物对爱情都异常地执著。《做情人的事实》中,“我”对于王东的爱情是专一而真挚的,虽然在潜意识里“我”对王东的情感取向抱着怀疑的态度,但是“我”依然选择了真诚、坦诚来对待两人之间的感情,渴望获得“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的绵长爱情。在《恋爱课》中,“我”与王东之间的感情同样也是刻骨铭心的。书中写道:“后来我想,那种我只有在王东愤怒的时候才能体会到的确定无疑就是王东对我的专注和感情。他在乎我,因为我,历尽艰辛找到最好的东西给我,也会因为我,把那费尽心机得到的一切全部毁掉而在所不惜。”这种坚定和执著显然与后现代主义对本质、中心、基础、规律等的消解,对稳固性、恒久性的憎恶相背离。我认为,梁静秋想要构建的爱情标高是唯美主义的,摒弃了家庭、婚姻的外在躯壳,纯净如水,不含任何杂质,舒缓地指向永恒。

但是,瞬间与永恒本身就是一个悖论,况且在爱情自足性的框架中,爱情的建构只不过是一种自我指涉的建构。爱情双方在相互折磨的过程中,玩味爱情的意义。因此,那个美丽的永恒便幻化成了一个遥远的乌托邦,爱情只能在瞬间的疼痛中永远定格。我想,梁静秋无疑看到了这一点,她的文本总是在揶揄和笑骂中渗透着无奈的悲凉,或许在我们这个渗透着消费主义文化的时代,一切都被消解了意义,包括曾经神圣的爱情。福柯曾说:在漆黑的夜里,梦的光辉比阳光还要灿烂。在我看来,梁静秋的思考和探寻无疑让我们感受到了这一缕温情的光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