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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应用基础
1.7.3.2 二、Excel公式的使用
二、Excel公式的使用

在Excel中,可以利用公式进行各种运算,公式就是一个运算表达式,由运算符和运算对象按照一定规则连接而成。运算对象可以是常量(即数字数据、文字数据和逻辑数据),也可以是引用(即单元格地址或区域),还可以是函数。公式必须以等号(=)开始,否则系统将把输入的内容按文本方式处理。

1.公式中的运算符 公式中的运算符包括算术运算符、比较运算符、文本运算符和逻辑运算符四种。

(1)算术运算符:包括+(加)、-(减)、*(乘)、/(除)、(乘幂)、%(百分号)。如“=A13”就是一个乘幂公式,是求A1单元格中值的3次幂,若A1单元格中的值是5,则公式的运算结果是125。

(2)比较运算符:包括=(等于)、>(大于)、<(小于)、>=(大于等于)、<=(小于等于)、<>(不等于)。比较运算的结果是逻辑值。如A1单元格中存放的值是34,A2单元格中存放的值是83,则公式“=A1>A2”的运算结果是FALSE(逻辑“假”值)。当两个文字数据进行比较运算时,西文字符比较对应的ASCII码的大小,汉字比较对应的拼音字母的大小。逻辑值中,TRUE(逻辑“真”值)大于FALSE(逻辑“假”值)。

(3)文本运算符:&(连接符),用于将两个文本连接成一个文本。如A1单元格中存放的值是“护理”,A2单元格中存放的值是“专业”,则公式“=A1&A2”的运算结果是“护理专业”。

(4)逻辑运算符:包括逻辑与(AND)、逻辑或(OR)、逻辑非(NOT)。逻辑运算符不区分大小写,参与运算的对象在逻辑运算符后面的圆括号内给出。“与”和“或”运算可以带多个对象,对象之间用逗号隔开,“非”运算只能带一个对象。逻辑运算中的对象可以是逻辑常量TRUE或FALSE、比较运算公式、任何数字或文本、结果为逻辑值的函数或另一个逻辑公式。如公式“=AND(10>3,5)”的运算结果是TRUE(系统默认0为逻辑假值,非0值为逻辑真值);公式“=OR(10<3,0)”的运算结果是FALSE;公式“=NOT(9>7)”的运算结果是FALSE。逻辑运算规则见表4-1。

表4-1 逻辑运算规则_

注:T表示“TRUE”;F表示“FALSE”。

如果在公式中出现多个运算符,则必须*按照运算符的运算优先级进行运算,运算符的优先级从高到低是:百分号(%)、乘幂()、乘和除(和/)、加和减(+和-)、连接符(&)、比较运算符(=,<>,<,>,<=,>=)。同一级别的运算符遵守“从左到右”的规则,如果有括号,括号的优先级是最高的。如公式“=AND(8<3+43,0)”的运算结果是FALSE。

2.公式的输入 若要向一个单元格输入公式“=24+63”,则输入公式的同时在单元格和编辑栏中显示输入内容,当按“Tab”或“Enter”键或编辑栏中的“√”按钮后,在单元格中显示公式的计算结果,当再次单击该单元格时,在编辑栏中显示公式。若用鼠标单击编辑栏或双击该单元格,则可以对公式进行编辑。

[例4-1] 计算药品的总价,药品的单价及数量如图4-36A所示。药品的总价等于单价与数量的乘积。请计算第一种药品的总价,其他药品的总价使用复制公式的方式填充。

(1)单击要存放计算结果的*单元格D2。

(2)从键盘输入公式“=b2c2”,如图4-36A所示。

(3)按“Enter”键完成输入。

(4)鼠标单击D2单元格,在该单元格右下角出现一个填充柄,鼠标移动到填充柄变成黑色十字形时,拖动鼠标到D6单元格后松开,则D3~D6的每一个单元格中显示相应药品的总价,如图4-36B所示。

图4-36 药品清单

上面的鼠标拖动过程实际上就是公式的复制过程,即对公式“d2=b2*c2”的复制过程,由于是在同一列复制,所以单价、数量和总价单元格的列标不变,而行号2依次变为3、4、5、6,如在D3单元格中的公式为“d3=b3*c3”。

在对公式或函数进行复制时,若使用的是相对地址,则在复制过程中列标和行号将随着单元格的变化而同步变化;若使用的是绝对地址,则在复制过程中列标和行号保持不变。如上例中,若D2单元格中的公式为“=$b$2*$c$2”,则在复制过程中,该公式将保持不变,即复制后每个单元格中的公式都为“=$b$2*$c$2”,其显示结果都为3036。

在对公式或函数进行剪切和粘贴操作时,相对地址将不会发生变化。如单击D2单元格,按“Ctrl”+“X”将该单元格中的公式“=b2*c2”剪切,然后单击E8单元格,按“Ctrl”+“V”将公式粘贴到该单元格,则该单元格中的公式为“=b2*c2”。

在公式的编辑过程中,按键盘上的“F4”键可以改变单元格地址的引用方式,多次按“F4”键,公式中的单元格地址就在相对地址、绝对地址、混合地址之间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