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题一:何为艺术?
“艺术”一词本身是抽象的,而丹纳坚持不采用抽象的概念和法则。所以尽管书名叫“艺术哲学”,作者一开始又提出“美学的第一个和主要的问题是艺术的定义”,但全书通篇都没有给“艺术”下定义。这似乎不合逻辑,作者始终都在用事实诠释着“艺术”,而这个事实就是艺术的实物形式——艺术品。作者开诚布公地指出:“我的唯一的责任是罗列事实,并阐明这些事实如何产生。我想应用而已经为一切精神科学开始采用的近代方法,不过是把人类的事业,特别是艺术品,看做事实和产品,指出它们的特征,探求它们的原因。”这样的解释方法合乎作者的学术立场,同时并不妨碍读者的理解。因为通过事实论证一个概念要比解释概念本身更直观、更通俗易懂。另一方面,作者的美学理念是“从历史出发而不从主义出发”,所以他对艺术品的特征和产生的原因是从另一个事实——历史中得出的。由此,我们可以从两个事实,即微观上的艺术品和宏观上的历史来理解“艺术”的内涵。
既然要在历史中分析艺术品,那么两者间就要建立起联系。作者是通过明确研究的出发点来达到这一目的的。他的出发点在于认定一件艺术品不是孤立的,在于找出艺术品所从属的并且能解释艺术品的总体。首先,每个艺术家都有他的风格,见之于他所有的作品,单件的作品隶属于这个总体。这一点很容易理解。其次,单个艺术家的风格不是自己所独有的;艺术家同他所产生的全部作品,属于和他同时同地的艺术宗派。即使像莎士比亚和鲁本斯这样似乎独一无二的艺术巨匠也是如此:因为他们的同行有着一样的时代情感,表现的现实是一样的,技术条件也相差不多,只不过因为才能差异而出现了大师这个最显赫的代表。这一点从流传下来的作品中得到了证实。最后,某个艺术宗派也不是凭空产生的,而是所属的时代精神和社会风俗的产物。艺术家生活在社会中,在信仰、教育、语言和趣味等方面和同时代的人完全一样,作品的形式和内容也依时代和风俗而定。古希腊悲剧、哥特式建筑、荷兰绘画和法国悲剧都兴盛于各自特定的时代,并随时代精神与风俗的消失而凋零。经过单件艺术品——作者的全部作品——艺术宗派——时代精神和风俗概况这条线,艺术品就和历史产生了联系。既然找到了解释艺术品的总体,且证明艺术创作不仅是艺术家的个人行为,也不光是艺术宗派的团体行为,而是受着时代发展的制约,那么艺术的发展演变就不光是艺术本身的事。在研究中不能就艺术论艺术,而是要将艺术发展置于一个更大的舞台——人类社会的发展历史(主要是精神发展史)中去考察;通过考察“精神气候”,来分析艺术“种子”如何发芽、成长、开花和凋谢。诚如作者所说:“要了解一件艺术品,一个艺术家,一群艺术家,必须正确理解他们所属时代的精神和风俗概况。”
尽管要从历史中把握艺术品的产生,但艺术品是以单件的实物形态存在的,一幅画、一出悲剧、一座雕像皆是如此。在知道了各个时代产生不同的艺术品的基础上,还要弄清艺术品是如何反映特定历史事实的。是完全真实地反映呢,还是有选择地反映呢?艺术品的内容和历史事实是否有差别呢?为此,作者在微观上明确了艺术品的共同特征,这个特征是通过艺术与现实的关系得出的。作者要研究的艺术品包括诗歌、雕塑、绘画、建筑和音乐五大类。他考察的是前三种和现实联系密切的“模仿的”艺术,因为这三者表现的人或物都有现实原型。首先,由于素材来源于现实,艺术品要对现实对象有真实的反映。如果一个艺术家或艺术宗派离开活生生的模型,光凭技巧搞创作,那么他必定失败。米开朗琪罗晚年按照一定的程式作画,就陷入了墨守成规与衰退的时期。拉韦纳的宝石镶嵌是由艺术家临摹前代大师的作品创作的,后来又临摹临本的临本,造成了作品与现实模型的严重偏离,成为不可救药的作品。其次,这种反映不是面面俱到的反映,而是大体上的反映。绘画反映的是人体各器官的比例和姿势形式,即肉体的逻辑而非单纯的外表。文学作品不是要写人物和故事的外部表象,而是要写人物与故事的整个关系的主客的性质,就是说逻辑。最后,艺术品不是纯粹模仿现实,还要进行理想加工,明确反映现实对象的本质特征。如在画美丽的女性时,拉斐尔的模特儿或多或少与理想的妇女有些差别,但他不能照实画,而要加以改变,把真人身上不美的东西删节掉,将美的东西尽量发挥。又如,米开朗琪罗的大理石雕像和鲁本斯的油画,都是通过适当改变人体器官的比例和姿势而取得突出的艺术效果的。
由此,艺术品与现实的关系可以被简单地理解为“艺术源于现实,但又高于现实”,而通过两者的辩证关系,我们理解了艺术品的本质。丹纳的定义就是:“艺术品的目的是表现某个主要的或突出的特征,也就是某个重要的观念,比实际事物表现得更清楚更完全;为了做到这一点,艺术品必须是由许多互相联系的部分组成的一个总体,而各个部分的关系是经过有计划的改变的。”建筑和音乐通过数学关系将建筑材料或旋律、和声组织起来,拥有一个总体但不模仿实物,可是也反映一个主要特征,这一特征体现在建筑师和音乐家的风格方面。所以这个概念适用于全部艺术品。
以上我们从微观的事实——艺术品的角度分析了艺术品是如何反映历史事实的。现在,我们需要再从宏观的事实——历史的角度考察这种被反映的关系。“艺术品的产生取决于时代精神和周围的风俗”,作者以欧洲文化的四个主要时期及其代表性艺术的演变论证了这一规律。一个是古希腊文化与古代雕塑,—个是中世纪文化与哥特式建筑,一个是17世纪的法国文化与古典悲剧,一个是近代文化与音乐。其基本逻辑是:首先,每个时期都有一定的客观形势。在古希腊是好战与蓄养奴隶的自由城邦;在中世纪是蛮族的入侵,政治上的压迫,封建主的劫掠,狂热的基督教信仰;在17世纪是宫廷生活;在19世纪是工业发达,学术昌明的民主制度。其次,客观形势引起人们心理的变化,产生某种需求与才能。在希腊是肉体的完美与机能的平衡;在中世纪是幻想过于活跃,漫无节制,感觉敏锐;在17世纪是盛行上流人士的礼法和贵族社会的尊严;到现代社会是膨胀的野心和欲望得不到满足的苦闷。再次,这种需求与才能占了优势以后产生了一个中心人物,成为同时代的人钦佩与同情的典型:这个人物在希腊是血统优良,擅长各种运动的裸体青年;在中世纪是出神入定的僧侣和多情的骑士;在17世纪是修养完美的侍臣;在近代社会是不知厌足和忧郁成性的浮士德和维特。最后,通过声音、形式、色彩或语言等手段,艺术家把中心人物变成形象,并介绍给群众。绘画、雕塑、小说、史诗和戏剧等模仿艺术直接创造一个艺术人物,建筑与音乐不创造人物而只唤起人的情绪。可见,艺术品所反映的主要特征正是这个“中心人物”,正如丹纳所说,“一切艺术都决定于中心人物”。
由此,我们可以得出如下结论:艺术品与历史事实有联系;艺术品反映历史事实的主要特征,而这个主要特征集中体现在历史中心人物身上。这是全书的理论脉络,对具体艺术品和流派的分析都是围绕这个理论展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