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 顾维钧与近代中国外交


顾维钧,字少川,江苏省嘉定县(今上海市嘉定区)人,1912年任袁世凯英文秘书,后任中华民国国务总理摄行大总统职,国民政府驻法、英大使,海牙国际法院副院长;1945年任中国驻联合国筹备委员会首席代表,1945年6月26日,代表国民政府首先签署了《联合国宪章》;1946年至1949年,任驻美国大使兼驻联合国中国代表团团长,被誉为“民国第一外交家”。

1888年1月29日,顾维钧生于江苏嘉定。初入旧式私塾,后于1899年考入上海英华书院,1901年考入圣约翰书院。1904年入美国哥伦比亚大学,专攻国际法及外交,获博士学位。1912年,顾维钧回国后,进入北洋政府担任袁世凯英文秘书,随后进入外交部任职,才华在工作中日渐显现。

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在美国的策动下,中国加入协约国一方。经过四年战争,协约国集团取得战胜,双方在巴黎举行战后和会。

1918年深冬,31岁的顾维钧作为中国代表团成员抵达巴黎。然而,中国代表团在巴黎和会上处处受到不公正待遇,同时日本提出接管德国在山东的一切权力。面对忧患局面,顾维钧临危受命,就山东问题做了一次缜密细致、淋漓尽致的发言,深刻地说明山东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驳斥日本的无理要求。

“中国的孔子有如西方的耶稣,中国不能失去山东正如西方不能失去耶路撒冷。”

然而,这场精彩的雄辩并没有为中国赢回山东。日本以退出和会为要挟,要求满足其在山东问题上的利益。其他帝国主义国家最终牺牲中国的合法权益,向日本妥协。

中国代表团最终拒绝在《凡尔赛和约》上签字。顾维钧在他的回忆录中写道:

“汽车缓缓行驶在黎明的晨曦中,我觉得一切都是那样黯淡——那天色,那树影,那沉寂的街道。我想,这一天必将被视为一个悲惨的日子,留存于中国历史上。同时,我暗自想象着和会闭幕典礼的盛况,想象着当出席和会的代表们看到为中国全权代表留着的两把座椅上一直空荡无人时,将会怎样地惊异、激动。这对我、对代表团全体、对中国都是一个难忘的日子。中国的缺席必将使和会,使法国外交界,甚至使整个世界为之愕然,即使不是为之震动的话。”

1865年11月,清政府与比利时签订的《中比通商条约》和《通商章程:海关税则》,比利时从中国获得了公使驻京、领事裁判权和片面最惠国待遇等除割地赔款外与列强一样的种种特权。1926年4月,鉴于修约期满,当时的北京政府通知比方,决定终止旧约,以便在平等互惠基础上举行缔结新约的谈判。但比利时方面坚持要求中方保证在新约生效前,旧条约继续有效,双方难以调和。1926年,在顾维钧的主持下,北京政府自主宣布了终止中比条约的声明,开创了中国政府在面对另一缔约国公开、正式反对的情况下单方面废除不平等条约的先例。

1945年6月,顾维钧出席旧金山会议,参加《联合国宪章》起草工作,并代表中国在《联合国宪章》上签字,其后任中国驻联合国代表。此后的二十年中,顾维钧先后担任海牙国际法庭法官、国际法院副院长等职,直至1967年退休定居美国。

主讲人

 金光耀,复旦大学历史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复旦大学中华文明国际研究中心主任。主要研究方向为中国对外关系史。

《顾维钧与近代中国外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