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1 治国安邦的总章程




依宪治国

治国安邦的总章程






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核心,在全面依法治国中具有突出地位和重要作用。我国宪法确认了党领导人民长期奋斗取得的辉煌成果,规定了人民民主专政国家政权的性质和根本制度,明确了国家未来建设发展的根本任务和总的目标,是党的指导思想、中心工作、基本原则、重大方针、重要政策在国家法制上的最高体现。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把国家各项事业和各项工作全面纳入依法治国、依宪治国的轨道,把实施宪法提高到新的水平。

依宪治国划时代的里程碑

禹治洪  吉林省司法厅

《新长征》 2018年第3期


党的十九届二中全会进一步提出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载入宪法,充分反映了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意愿,体现了党和人民意志的统一,为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在新时代继续团结奋斗提供了共同的思想基础和基本遵循。治国凭圭臬,安邦靠准绳。党的十九届二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央中央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将依宪治国提升到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必将对我们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论党的全面领导与依宪治国

柯华庆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

《学术界》 2018年第11期


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是由长期历史的选择、长期执政取得的成就、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经济基础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所决定的,中国人民通过具有最高法律地位、法律权威和法律效力的宪法充分肯定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之所以确立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根本在于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与人民主体地位是相互依存的。中国共产党依党内法规管党治党、依据国家法律治国理政、依据党导法规领导国家和社会。依法治国是依据国家法律治国,依规治党是依据党内法规治党,依规领导是依据党导法规领导。由此,依规领导使得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实现了有机统一,依宪领导使得依宪治国和依章治党实现了有机统一。




推进依宪治国的目标与途径

姜明安  北京大学法学院

《中国司法》 2018年第6期


我国推进依宪治国的总目标可以归结为:一切公权力=均依宪法和法律运作;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均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都不与宪法法律相抵触;公民的人权和其他合法权益都得到有效保障;任何组织或个人都不具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宪违法行为,都能得到追究。要在我国推进依宪治国,其主要途径和重要措施有四:其一,执政党依宪执政。其二,全国人大依宪立法。其三,完善释宪和合宪性审查制度。其四,增强国民宪法意识,树立宪法信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