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2 二 经济领域:统筹兼顾、适当安排
二 经济领域:统筹兼顾、适当安排

毛泽东将统筹兼顾思想作为方针、政策、原则等制度形态提出,最早可追溯到抗日战争时期。正如毛泽东在1957年1月指出的:统筹兼顾,各得其所。这是我们历来的方针。在延安的时候,就采取这个方针。[10]抗日战争时期,在陕甘宁边区,为了统筹发展公营和民营经济,保障边区党政军队和人民群众生活的需要,毛泽东在1942年12月提出了正确处理公私关系的原则,当时称为“公私兼顾”或“军民兼顾”。解放战争时期,为了粉碎国民党军队对解放区的进攻,毛泽东根据时势变化,适时调整解放区财经工作的方针,即发展生产,保障供给,集中领导,分散经营,军民兼顾,公私兼顾,生产和节约并重等项原则,仍是解决财经问题的适当的方针。[11]解放战争进入战略反攻阶段后,为了进一步发展解放区经济,解放全中国,毛泽东在1947年中共中央“十二月会议”的报告中明确提出:新民主主义国民经济的指导方针,必须紧紧追随着发展生产、繁荣经济、公私兼顾、劳资两利这个总目标。[12]新中国成立前夕,中国共产党面临着从革命党向执政党地位的转变,其主要任务和工作重心也相应改变。1949年3月召开的党的七届二中全会上,中共中央就指出,我们的重心由乡村转移到了城市,城乡必须兼顾,必须使城市工作和乡村工作、使工人和农民、使工业和农业紧密地联系起来。[13]在新民主主义社会向社会主义社会过渡时期,为了顺利完成国民经济恢复和社会主义改造的任务,毛泽东明确提出了发展经济的统筹兼顾的方针。他说:现在我们管事了。我们的方针就是统筹兼顾,各得其所。[14] 1950年6月,在中国共产党七届三中全会上的书面报告中,毛泽东又强调:在统筹兼顾的方针下,逐步消灭经济中的盲目性和无政府状态,合理地调整现有工商业,切实而妥善地改善公私关系和劳资关系,使各种经济成分,在具有社会主义性质的国营经济领导之下,分工合作,各得其所,以促进整个社会经济的恢复和发展。[15]

统筹兼顾思想不仅是中国共产党在革命战争和根据地建设中积累的一条重要经验,而且是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一条重要原则。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后,我国进入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的新阶段。毛泽东再次重提“统筹兼顾、适当安排”方针,并把它作为现阶段正确处理社会主义社会各类矛盾,调动国内一切积极因素建设和发展社会主义的战略方针。1956年4月,毛泽东在《论十大关系》讲话中,围绕着调动国内一切积极因素,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这个基本方针,详细论述了如何正确处理国民经济中的十大关系,其中统筹兼顾的思想贯穿全文,强调应把兼顾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暂时利益和长远利益以及其他各方面、各领域的利益关系,都纳入到整个国民经济发展的大格局中。之后,毛泽东分别在1957年1月27日召开的省市自治区党委书记会议,2月27日的最高国务会议第十一次(扩大)会议和3月 19日的南京、上海党员干部会议上,都比较深入地阐述了这个方针。他说:这是一个什么方针呢?就是调动一切积极力量,为了建设社会主义。这是一个战略方针。实行这样一个方针比较好,乱子出得比较少。这种统筹兼顾的思想,要向大家说清楚。[16]

1957年2月27日,毛泽东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中进一步明确提出了“统筹兼顾、适当安排”的方针。所谓的统筹兼顾,是指对于六亿人口的统筹兼顾,我们做计划、办事、想问题,都要从我国有六亿人口这一点出发,千万不要忘记这一点……无论粮食问题,灾荒问题,就业问题,教育问题,知识分子问题,各种爱国力量的统一战线问题,少数民族问题,以及其他各项问题,都要从对全体人民的统筹兼顾这个观点出发,就当时当地的实际可能条件,同各方面的人协商,作出各种适当的安排。决不可以嫌人多,嫌人落后,嫌事情麻烦难办,推出门外了事。[17]这一方针充分体现了中国共产党的政治远见,就是要调动党内党外、国内国外、直接的和间接的一切积极因素,团结所有可以团结的力量,尽可能变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服务。

第一,统筹兼顾、适当安排体现出一种全局观和整体观,具有广泛的包容性。毛泽东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已经论及公私、军民、劳资、城乡等方面的兼顾两利问题。新中国成立后,他对统筹兼顾的范围和领域作了更为具体的论证。在全局上,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建设的协调发展,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相互适应;在局部上,重工业、轻工业与农业的适当比例、同时并举,沿海工业与内地工业的合理布局、资源互补,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的互为补充,国家、生产单位和生产者个人的利益协调,中央和地方权益的均衡分配;此外还包括汉族与少数民族的和睦相处,中国共产党与其他民主党派的长期共存、互相监督,不同思想流派的百花齐放和不同科学学派的百家争鸣等等,都是统筹兼顾、适当安排在各层面、各领域的重要体现。正如毛泽东所言,统筹兼顾“是指对于六亿人口的统筹兼顾”,是全方位、多层次的,无论是经济领域还是政治领域、文化领域以及社会领域的其他各项问题,都要从对全体人民的统筹兼顾这个观点出发。

第二,统筹兼顾、适当安排是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重要手段之一,具有重要的方法论意义。事实上,各个时期的“统筹兼顾”方针都是以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为出发点和着力点的。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毛泽东就曾针对解决根据地建设中的军内外、政内外、党内外矛盾,提出过诸如军民、军政、官兵一致,“三三制”,统一战线等重要原则和方针。社会主义建设时期,立足于社会主义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在科学分析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后,毛泽东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中系统阐述了统筹兼顾思想对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极端重要性。在目前,社会大变动的过渡时期,困难问题还是很多。又发展又困难,这就是矛盾。任何矛盾不但应当解决,也是完全可以解决的。我们的方针是统筹兼顾、适当安排。[18]也就是说,要兼顾全社会各个方面的利益关系,使其能够各尽所能、各得其所,和谐相处,以便最大限度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此后,毛泽东还在不同的公开场合对统筹兼顾、适当安排的方法作了理论上和实践上的阐述和运用。

第三,统筹兼顾、适当安排的根本目的是要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为建设社会主义社会服务。毛泽东明确提到,统筹兼顾、适当安排这个方针就是团结一切积极力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为建设社会主义社会服务。这个方针,是中国共产党在长期革命、建设的伟大实践中总结出来的宝贵经验。在时间上,必须长期坚持,不断丰富发展。在过去革命年代,我党就实行了调动一切、协调各方的方针,现在搞社会主义建设,同样也要实行这个方针。在空间上,积极因素有着空前的广泛性,包括党内外、国内外一切积极因素,直接的、间接的积极因素。不仅要调动中央和地方的积极性,还要调动基层的积极性;不仅要调动生产单位的积极性,还要调动生产者个人的积极性;不仅在经济领域里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还包括政治领域、科学文化领域等社会其他领域;不仅调动工人阶级和农民阶级的积极性,还要调动知识分子的积极性;同时要充分调动各民族、特别是少数民族的积极性,还要尽可能把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积极性调动起来。因此,统筹兼顾、适当安排的方针,是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角度出发,指明了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基本方针和具体方法,特别是为在经济领域协调各方利益,调动各阶层积极性,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指明了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