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 一 国际形势
一 国际形势

(一)1956年苏共“二十大”和波匈事件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遭受巨大冲击

1956年2月,苏联共产党举行第二十次代表大会(以下简称苏共“二十大”),赫鲁晓夫在大会闭幕前夕作了长达四个半小时的题为《关于个人崇拜及其后果》的秘密报告。该报告揭露和批判了斯大林搞个人迷信、破坏法治、肃反扩大化、以非人道的方法处理民族问题和国际关系问题等一系列严重错误,对斯大林采取全盘否定的态度。同年6月4日,美国国务院首先发表了赫鲁晓夫的秘密报告,《纽约时报》于当日转载了报告全文。随即,在全世界范围内尤其在社会主义国家内部引起强烈震动。美国等西方国家借机在全世界掀起一股反苏、反共的潮流,一些资本主义国家的共产党党员纷纷要求退党;许多社会主义国家引发对斯大林的争议以及对共产主义信仰的动摇,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处于异常艰难的境地。

就苏共“二十大”对斯大林进行的批判,毛泽东的态度是反对全盘否定斯大林的,认为赫鲁晓夫在这个问题上“捅了娄子”。他强调应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来评价斯大林的功过,其错误的一面必须纠正,但正确的一面不能抹杀。更为重要的是,毛泽东认为苏共“二十大”为我们“揭了盖子”,解放了思想,使人们破除了对苏联的绝对迷信。因而,他主张认真反思和吸取斯大林的教训,从而更好地考虑和解决我们中国自己的问题,在社会主义建设中少走弯路。

为此,毛泽东于1956年3月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会议,并起草《关于无产阶级专政的历史经验》,针对赫鲁晓夫秘密报告和斯大林问题展开讨论。毛泽东敏锐地看到斯大林所犯的一个重要错误就是否认社会主义社会存在矛盾。他在文中指出,“否认矛盾存在,就是否认辩证法;社会主义社会的发展也是在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中进行着的”。

苏共“二十大”之后不久,东欧相继发生了波兰事件和匈牙利事件(简称“波匈事件”)。1956年6月,因波兰政府在处理工人罢工问题上严重的官僚主义以及对人民群众政治、经济上的要求估计不足,致使矛盾激化,罢工、游行示威最终演变为一场骚乱和流血冲突,导致了波兹南事件的发生。随后,波兰统一工人党在7月召开的七中全会上深刻总结波兹南事件的教训,提出了进一步加强党和国家政治生活民主化和社会主义法制等改革措施,同时决定于10月召开的八中全会上改组政治局,选举哥穆尔卡为第一书记。这就引起了赫鲁晓夫等苏共领导人的高度警惕,并准备出面干涉波兰的党和国家事务。自此,苏波两国冲突日益加剧。为抗议苏联的粗暴态度和大国主义行为,波兰人民群众又一次举行示威游行,公开支持哥穆尔卡为首的波兰党中央,波兰事件爆发。

10月21日、22日,毛泽东在中南海颐年堂先后召集中央政治局常委扩大会议和政治局会议,专门讨论波兰问题。中共中央决定应苏共中央的邀请,派遣由刘少奇、邓小平、王稼祥、胡乔木组成的中共代表团前往莫斯科,同苏共中央商议解决办法。与此同时,毛泽东约见苏联驻华大使尤金,表明中共中央对波兰问题的立场和意见。毛泽东建议苏联应在平等的基础上同波兰合作,不要采取武装干涉的硬办法,从而争取波兰留在社会主义阵营和华沙条约组织里面。之后不久,苏共中央改变了之前解决波兰问题的态度和方针,从波兰撤军,并承认改组后的波兰党中央和哥穆尔卡担任党的第一书记,波兰形势有所缓和。

波兰统一工人党中央改组的消息传到匈牙利后,匈牙利劳动人民党党内外人士纷纷要求效法波兰,走独立发展的社会主义道路。匈牙利国内一些反共势力也乘机煽动人民对社会主义的不满情绪。10月23日,匈牙利首都布达佩斯爆发了20万人参加的示威游行,游行群众在一些反动分子的煽动下提出反政府口号,占领电台和一些军事场所,冲击劳动人民党及政府机构,群众游行逐渐演变为一场失控的袭击党员和政府官员的反动暴乱。10月30日,匈牙利形势进一步恶化,纳吉政府宣布退出华沙条约组织,废除人民民主专政体制并代之以多党制,暴乱分子残酷袭击保安队人员和共产党员,全国处于混乱一片的无政府状态。

从10月24日开始,毛泽东连续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会议和政治局扩大会议,讨论波兰问题和匈牙利问题,并同当时还在苏联的刘少奇保持电话联系。29日,毛泽东指示刘少奇,建议苏联对其他社会主义国家在政治上、经济上应采取放开的态度,让这些国家独立。刘少奇向苏方转达了毛泽东的上述意见,并谈道:“我听毛泽东同志讲过,在社会主义国家之间,也可以实行和平共处五项原则。”30日,苏联政府发表《关于发展和进一步加强苏联同其他社会主义国家的友谊和合作的基础的宣言》,表示愿意接受中方意见,同其他社会主义国家和平共处。但后来随着匈牙利事件的逐步恶化,苏共领导人决定放弃之前的声明,对匈牙利采取武装进攻的方针。匈牙利国内局势最终因苏联军队的进驻而趋于缓和。

11月10日至15日召开的中国共产党八届二中全会,主题是讨论时局问题,毛泽东做了总结性讲话。他提醒大家要以苏共“二十大”和波匈事件为鉴戒,着重指出“世界充满着矛盾”,现在,在所有制方面同民族资本主义和小生产的矛盾也基本上解决了,别的方面的矛盾又突出出来了,新的矛盾又发生了。并且强调,以后凡是人民内部的事情,党内的事情,都要用整风的方法,用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方法来解决,而不是用武力来解决;我们主张和风细雨……在人民内部,对犯错误的人,都用保护他又批评他的方法,这样就很得人心,就能够团结全国人民,调动六亿人口中的一切积极因素,来建设社会主义。[1]

接着,从11月下旬开始,毛泽东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常委扩大会议讨论波匈事件,同时主持起草《再论无产阶级专政的历史经验》并进行多次修改。他强调既要解决敌我矛盾,又要解决人民内部矛盾。人民内部矛盾不仅存在,而且如果处理不当,还可能由非对抗性矛盾发展成为对抗性矛盾。

波匈事件给国际共产主义运动造成巨大冲击,同时也充分暴露出社会主义社会存在的各种矛盾和问题。经过反复思考和分析,毛泽东尖锐地指出了波匈事件产生的几个原因:官僚主义,脱离群众,工业方针错误,工人减薪,资本家简单地被打倒,知识分子未被改造,反革命分子没有镇压等。[2]在毛泽东看来,正是对社会主义社会内部矛盾的处理方式不当直接导致了波匈事件的发生。因此,我们要引以为戒,正确处理好我国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出现的各类矛盾,尤其是人民内部矛盾。应当承认,苏共“二十大”和波匈事件暴露出的一系列社会主义社会的矛盾,引发了毛泽东对社会矛盾问题的进一步思考,推进其“人民内部矛盾”学说的成熟和完善。

(二)冷战趋向缓和及第三次科技革命兴起引发社会主义阵营探索社会主义建设的新思路

20世纪50年代中期,国际上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两大阵营之间的冷战继续,但初现缓和趋势。1953年1月,美国总统艾森豪威尔上台之后开始调整对苏政策,对东欧国家由原来的“遏制政策”改为“解放政策”,企图用战争以外的一切手段特别是“和平演变”的办法把东欧从苏联的控制中解脱出来;军事上用“大规模报复战略”取代“军事遏制战略”,奉行“战争边缘”政策,并在东亚签订一系列军事条约。苏联方面,自50年代中后期赫鲁晓夫上台之后,改变了斯大林时期的对美积极防御方针,开始推行同美国争取霸权的政策。苏共“二十大”提出“三和”外交政策,即同美国等西方国家进行“和平共处”“和平竞赛”,对第三世界国家采取渗透扩张的策略,通过“和平过渡”走上非资本主义的发展道路,并把它们纳入自己的战略轨道中来。其目标即是缓和冷战开始以来僵硬的美苏关系,实现“美苏合作”,共同主宰世界政治经济新格局。这就为其他社会主义阵营国家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提供了一个和平稳定的国际环境。

此外,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到20世纪50年代中期,以核能、原子能、电子计算机、空间技术和生物工程为标志的第三次科技革命兴起,它不仅推动了世界经济、政治、文化等各领域的变革,也影响了人类的生活方式和思维方式。一方面,资本主义国家为适应社会化大生产的客观需求,在资本主义制度范围内,调整其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以适应随着第三次科技革命的推进而不断提高的生产力发展水平,逐步进入了一个经济社会发展的相对稳定期。另一方面,由于社会主义革命大多发生在经济文化相对落后的国家,因此如何在落后国家更好地进行社会主义建设,成为摆在各社会主义阵营国家面前需要不断研究和探索的重大课题。

苏联在20世纪30年代中期形成的经济上高度集中、政治上高度集权的“斯大林模式”成为传统的“权威的”社会主义建设模式。它在相当长的一个时期内,被其他社会主义国家当作国际社会主义的样板,被神圣化、绝对化、凝固化。这种封闭僵化的政治经济体制,也为之后苏联及其他社会主义国家的社会主义建设埋下了隐患。随着冷战局势趋向缓和及第三次科技革命的兴起,社会主义阵营也出现了从各国具体国情出发建设社会主义的强烈呼声。各社会主义国家在建设过程中,逐渐认识到高度集中的政治经济体制阻碍了科学技术的进步和经济的发展,因而从理论上进行了不同程度的反思,并先后进行社会主义体制改革,希望突破传统的苏联社会主义模式的束缚,开始探寻适合本国特点的具体道路。此前也曾出现过波兰的“分权模式”、东欧的“锡克模式”、南斯拉夫的“市场模式”和匈牙利的“计划市场模式”等探索实践。

毛泽东等中共中央第一代领导集体也开始反思斯大林时期苏联社会主义模式的经验教训,主张既要“以苏为鉴”,又要“以苏为戒”,积极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毛泽东在1956年4月初召开的中共中央书记处会议上,谈到对苏共“二十大”应采取的正确态度,指出最重要的教益是独立自主,把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基本原理同中国革命和建设的具体实际相结合。民主革命时期,我们在吃了大亏之后才成功地实现了这种结合,取得了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现在是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我们要进行第二次结合,找出在中国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道路……如在农业合作化的建设上考虑能否不用或者少用苏联的拐杖,不像第一个五年计划那样照搬苏联的一套,自己根据中国的国情,建设得又多又快又好又省。现在感谢赫鲁晓夫揭开了盖子,我们应从各方面考虑如何按照中国的情况办事,不要再像过去那样迷信了。[3]陈云也在中国共产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中提出了“三个主体、三个补充”的经济思想,即在工商业经营方面,以国家经营和集体经营为主体,一定数量的个体经营为补充;在生产计划方面,计划生产是主体,按照市场变化而在国家计划许可范围内的自由生产为补充;在市场方面,国家市场是主体,一定范围内国家领导的自由市场为补充。这些都是我国在借鉴社会主义阵营国家建设社会主义的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充分结合本国国情,探寻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积极尝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