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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建筑文献集要. 先秦—五代
1.6.28 法仪(节选)
法仪 [1](节选)

战国·墨 翟

【提要】

本文选自《墨子闲诂》(中华书局1986年版)。

《墨子》是阐述墨家思想的著作,原有71篇,现仅存15卷,53篇,学术界一般认为是由墨子的弟子及其后学在不同时期记述编纂而成,反映了墨家学派不同时期的思想,是研究墨家学派的可靠资料。《墨子》一书一部分是记载墨子言行,阐述墨子思想,主要反映了前期墨家的思想;另一部分《经上》《经下》《经说上》《经说下》《大取》《小取》等6篇,一般称作墨辩或墨经,着重阐述墨家的认识论和逻辑思想,还包含许多自然科学的内容,反映了后期墨家的思想。

政治上墨子主张尚贤、尚同。尚贤是主张突破贵族世袭制度,有能则举之,无能则下之,反映了小生产者对政治上平等权利的要求。尚同则认为国家的职能在于统一全国思想,要求百姓逐级与上级官长保持一致,最后上同于天子,以天子之是非为是非,表现出专制主义的倾向。墨子突出强调了一切要依靠人自己的努力。他以直接经验为依凭,提出衡量人们言行是非的三表法:上古圣王的经验,百姓耳目之实和符合国家人民之利。这在中国哲学史和逻辑史上占有重要地位。墨子代表的是小生产者的特点和愿望。

《墨子》一书中,有不少篇幅记录、反映了墨子的工匠生活,《公输》《备城门》《备梯》《经说》(上、下)、《大、小取》等篇中,先秦时代筑造技术、生活都有不少记录。尤为难能可贵的是,书中阐述的逻辑思想,则已达到相当高的水平,是了解中国古代逻辑思想的重要著作。《墨子》疏注,清人孙诒让有《墨子闲诂》、毕沅有《墨子注》,近人王驾吾《墨子校释》、吴毓江《墨子校注》也可参阅。

子墨子曰:“天下从事者,不可以无法仪,无法仪而其事能成者,无有也。虽至士之为将相者,皆有法,虽至百工从事者,亦皆有法。百工为方以矩,为圆以规,直以绳,正以县[2]。无巧工不巧工[3],皆以此五者为法。巧者能中[4]之,不巧者虽不能中,放依以从事,犹逾己[5]。故百工从事,皆有法所度。今大者治天下,其次治大国,而无法所度,此不若百工,辩也。”

【作者简介】

墨子(约前468一前376),名翟,春秋末战国初鲁国人(一说宋国人)。原是手工工匠,善于制造守城器械等,学过儒学,后创墨家学派。墨子思想的根本精神是自苦利人。他倡导“兼相爱,交相利”以利人为义,亏人自利为不义,以是否利于人民作为衡量是非的重要标准。他的非攻、非乐、节用、节葬等主张,都体现了这一精神。同时他要求人们学习大禹治水、自苦为极的精神,在个人物质生活方面,只取最低的标准。

【注释】

[1]本篇讨论的是社会实践必须遵循行为法则。那什么是法则?父母、学、君皆不可作为法仪。墨子认为,可作为行为法则的唯有天,因天“行广而无私,施厚而不德,明久而不衰”。所以古之圣王法之。法仪:法则。

[2]县:通“悬”。

[3]“无巧”二句:谓工匠无论巧拙。

[4]中:符合,谓中的。

[5]逾己:谓好于自行从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