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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典诗词创作与鉴赏
1.3.3.3 第二节 曲的用韵
第二节 曲的用韵

一、用韵依据

曲(不管是散曲还是剧曲)用韵的依据都是《中原音韵》。《中原音韵》是元代周德清所撰写的戏曲(北曲)曲韵专著,是我国出现最早的一部北曲曲韵和北曲音乐论著。该书内容主要包括三个方面:曲韵韵谱、正语作词起例和作词十法。其中“曲韵韵谱”把当时曲子里经常用作韵脚的5866个字按照当时使用的官话语音分成19个韵部,每个韵部再分为平声阴、平声阳、上声、去声等类,入声则按照当时曲子里行腔的念法归入以上各类中,按照“每空是一音”的方式列出同音字组,称为“小韵”。后人创作散曲,用韵基本都按照《中原音韵》规定的韵部来押韵。

二、用韵特征

(1)一般只能押同一韵部的字,不管是小令还是套曲,中间均不能换韵,须一韵到底(也有极少数例外)。

(2)同部的平、上、去声可以通押,如顾均泽的《中吕宮·醉高歌》

长江远映青山,回首难穷望眼。扁舟来往蒹葭岸,烟锁云林又晚。

韵字“山、眼、岸、晚”声调为“平上去上”,均属寒山韵。

(3)多数曲牌句句用韵,少数曲牌中间可插入不押韵的句子,如张可久的《双调·庆东原》:

依山涧,结草茅,清风两袖常抒啸。问江边老樵,访山中故交,伴云外孤鹤。他得志笑闲人,他失脚闲人笑。

韵字为“茅、啸、樵、交、笑”属萧豪韵,中间夹了不押韵的“鹤、人”两字。这种按照曲谱允许不押韵的句子,也可使之押韵。使之押韵的情况称为“赘韵”。反之,要求押韵的句子却没有押韵的,叫做“失韵”。失韵一般是不允许的。哪些句子可以不押韵,曲谱中都有具体的规定。

(4)不避“暗韵”。“暗韵”是指在句子中间使用了和韵脚字同韵部的字。相当于诗韵中的“挤韵”。如徐德可的《中吕宮·红绣鞋》:

一榻白云竹径,半窗明月松声,红尘无处是蓬瀛。青猿藏火枣,黑虎听黄庭,山人参内景。

韵字为“径、声、瀛、庭、枣”,属庚青韵,而二、四、五句中用了同韵部的“明、青、听”。

(5)不避“重韵”。这里的“重韵”和格律诗押韵避忌中“重韵”的意思一样,指在押韵的字中重复使用了同一个字的现象。重韵是格律诗押韵时必须避忌的。而散曲中则不用避忌。如曾瑞的《南吕宮·骂玉郎》:

纱厨烟淡波纹簟,惊午梦恨厌厌。别离情绪难绝念,闷转添,恨转添,愁无厌。

最后一句的“厌”就与第二句的“厌”重韵。

三、入声字派入《中原音韵》与派入现代汉语的不同

《中原音韵》有四个声调:平(又分阴平、阳平)、上、去。现代汉语也分阴、阳、上、去四声,这一点是相同的。但入声字派入《中原音韵》阴、阳、上、去的情况与现代汉语有所不同。具体体现为以下两点:

(1)入声字在《中原音韵》中只归阳平,不归阴平。

(2)归入《中原音韵》上声中的入声字最多。而当时归入上声中的入声字有相当一部分在现代汉语中又分化到阴、阳、去三声里去了。

因此,和现代汉语相比,《中原音韵》里上声中的入声字最多,阳平次之,去声又次之,阴平中没有入声字。而现代汉语中,去声中的入声字最多,阳平次之,阴平又次之,上声最少。因此,在看曲谱时,要特别注意:凡遇到那些在曲谱中注明“作上声”的入声字,不要因为它们在现代汉语中不读上声而感到迷惑。如阙、拙、贴、歇、撤、节、瑟、质、七、劈、吉、昔、国、吸、泣、碧、不、屋、客、色等。

四、曲律对四声的要求

诗律只要求平仄对立即可,不要求在平声中再分阴平阳平,在仄声中再分上声去声。词律也只有少数词谱对仄声押韵字的上声、去声和入声有所限定。而曲律对四声的要求则要严格得多。它要求平分阴阳,上去分立,韵脚和全曲末尾的声调更是有比较严格的要求。至于哪些地方要求必须用什么声调,曲谱中都有注明,填曲只要应严格按照曲谱要求填写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