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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政策学
1.13.4.4 四、完善利益补偿机制、协调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以减少政策变迁的阻力
四、完善利益补偿机制、协调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以减少政策变迁的阻力

政策调整或政策终结等政策变迁必然会造成利益相关者的损失,引起利益损失者对政策变迁的阻碍,造成政策出台不及时或者无效政策不能及时终结的政治滞后现象。因此,治理和防范公共政策滞后需要完善政策变迁的利益补偿机制。

首先,明确利益受损对象。政策变迁必然涉及许多利益相关者,要区别对待利益受损者与得益者,明确利益受损范围与人数。其次,选择合理有效的利益补偿方式。政策变迁可能会造成相关人员的行政损害(如降级)、经济损害等,因此利益补偿方式要根据实际情况和利益受损者的需要合理灵活选择。最后,确定合理的利益补偿标准。政策变迁对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损害可能有物质的,也可能有精神的,并且要考虑政策变迁可能带来的长久危害,因此,利益补偿标准的确定需要合理、公平、公正。有了完善的利益补偿机制,政策变迁的阻碍和困难可以大大减小,从而减少政策滞后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