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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政策学
1.13.3.4 四、决策者的政策整合和政策创新能力不足,导致过时、无效的政策未能及时更新,产生政策滞后
四、决策者的政策整合和政策创新能力不足,导致过时、无效的政策未能及时更新,产生政策滞后

政策整合是指将政策资源进行合理分配,对原有的各种政策进行合理归置,正确调整或适当终结政策,政策创新是指政府根据政策需求,运用政策资源的重新组合,冲破原有的政策,建立一项新的政策或制度。在实际政治生活中,政府的政策整合能力与政策创新能力往往不尽如人意。由于政策覆盖的是政府辖区甚至是全国,因此政策的整合需要考虑不同地区不同省市的特殊情况,寻找合理政策,但政府往往无法顾及全局,不能及时地整合政策,导致无效政策继续发挥作用或者无力出台有效政策,造成政策滞后出现。除此之外,政府决策经常受制于知识的不足与信息的制约,没有能力创新政策解决政策问题,对政策问题的新的政策的有效供给不足。而且政府行为的路径依赖现象严重:政策整合与政策创新必然会受到相关利益受损者阻碍,政府为了回避这些阻力就会转而沿袭原有的政策,而尽量避免政策的变迁。我国官员财产申报与公开制度滞后就是如此。由于没有官员财产公开制度的先例,相关财产标准也不明晰,而且制定该政策会受到相关利益者的阻碍,需要巨大的协调成本和政治风险,所以政府部门无力进行官员财产申报与公开制度的创新,导致政策滞后现象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