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灯下集
1.57.3

杂文要说理。把杂文看成是骂人文学,纯属误解。

任何议论,都是讲道理。有些道理,可以编著一部大书,但杂文只能小题小做。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版序言中有这么一句话——“已经发育的身体比身体的细胞容易研究些”,而杂文家的研究对象,不是“身体”,乃是“身体”的“细胞”。这个比喻不仅告诫我们,小有小的难处,不可因其小而等闲视之;与此同时,它还进一步提醒我们,杂文家应该对“个别的实物和个别的运动形式”多下一点精雕细刻的功夫。不要一开口就侈谈什么“小中见大”,最好首先问一问,你对这小小的“细胞”吃透没有。

杂文需要文采。但是,强调杂文的艺术性,淡化杂文的说理性,却未必是一个好办法。杂文和纯文学各有不同的素质,抹杀两者的区别和界限,必然导致创作的混乱。而且,淡化杂文的说理性,实际上就是淡化了杂文的政治思想性,杂文也就不成其为杂文了。

说理又不能架空。任何道理都是从客观事物中抽象出来的,想把文章写得有血有肉,必须力求做到理与事的高度统一。因此我主张在杂文作品里引用必要的历史材料和现实材料,不过引用的时候,一忌牵强附会,二忌故作高深。在学术文章里,引用是一种论证方式,而在杂文作品里,引用是一种比兴手法。古人云,取象曰比,取义曰兴,都是借以发端起情,连类况物,旁敲侧击于有意无意之间,从而使议论的主旨有所寄托和得到映衬。如果比兴有方,涉笔成趣,杂文的韵味也就自然而然地流露出来了。

载1991年7月《杂文创作论》,重庆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