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灯下集
1.51 论瞎子摸象
论瞎子摸象

瞎子摸象的故事源出佛经。据说有位国王让九个瞎子共同摸一头大象。从寓言的意义上讲,象可以象征各种事物,因为各种事物都有象;但从现实的角度上讲,瞎子的面前漆黑一团,什么东西都看不见,只好无可奈何摸象去。于是甲摸了耳朵,便说象是一个簸箕,乙摸了尾巴,又说象是一把笤帚。以手代目的瞎子铸成大错,由此推论,这象是看得摸不得的。例如坐井看天,说天只有井大,所见虽小,但天毕竟是天,而不会指天为地。相形之下,坐井的似乎比摸象的还要明白一些,而不明白的瞎子就一直成了方家们谈笑的笑柄。

笑又何妨?只是乐极生悲,很多可笑的事情在笑完之后往往令人感到困惑和哀伤。人世间说瞎话的未必都是瞎子;反之,即使你不瞎,难道你就没有摸过象?人民公社大跃进,公共食堂没饭吃,但是,谁也不敢深究,因为怕捡了芝麻,丢了西瓜,受了假象的蒙蔽。那么,既大且全的真相在哪里?书上不记,报上不登,知情者缄口,我辈成了盲人。但是领导教育群众:你们要胸怀全局。不料落任务,自上而下,层层加码;摆情况,自上而下,层层克扣,全局到了普通人中间,早已所剩无几了。即使你不瞎,你能看见的也不过是一条尾巴,这和摸象的瞎子又有多少区别呢?

瞎子最大的不幸就在于对真相的不明白。不过光有这一面,问题也简单,孔夫子“每事问”,大家向圣贤学习,把不明白的问明白就行了。可惜还有另一面,那就是佛经上写的,国王要让瞎子去摸象。如前所述,这象是看得摸不得的。不过国王的眼睛睁得开,他不仅看见了象就是象,而且看见瞎子的双目失了明。能看的让不能看的去做应该看而又看不见的事,奇怪吗?不奇怪。因为按照传统的习惯,看东西也是一种特殊的权利。供外宾参观,则闲人裹足;归上级掌握,则百姓束手。一切无权了解,或者尚无资格窥其全貌的人们,对不起,请诸位通通站到摸象的队伍里来吧。瞎与不瞎,悉听尊便,反正规矩只有一个: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

请问有何害处?答曰:你能和一群不明真相的瞎子讲公开、讲民主么?在不准明看而只让瞎摸的地方,又能够讲公开、讲民主么?姑且退一步,这公开和民主都暂时放一放,而从另一方面想一想:强扭的瓜不甜,摸出来的象失真,你说你是雄伟高昂的庞然大物,万一不幸,瞎子们不以为然,摇头笑曰,我倒觉得你很像一把扫垃圾用的笤帚呢!这时候,还不来点透明,难道你就不怕被糊涂的瞎子涂成一团漆黑么?

载1988年8月6日《四川政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