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灯下集
1.24 文章与钱
文章与钱

白居易提出,“文章合为时而著,诗歌合为事而作”,“总而言之,为君为臣为民为物为事而作,不为文而作也”。我以为这是不错的,不过应当补一句:还要不为钱而作也。为文而作,大概属于为艺术而艺术,除艺术之外就没有别的目的了。那么,为钱而作呢?姑且叫作为实用而艺术吧!在一切向钱看的人看来,钱最实用,有了钱,就有了一切;“为君为臣为民为物为事”都在一切之外,除了钱,大概也就没有别的目的了。

文章卖钱,古已有之。卖钱不等于一切向钱看,只是看钱作文,自当别论。东汉的蔡邕一辈子写了很多墓碑文字,后来他对一位朋友说,这些东西,于人于己,都无益处,实在惶恐;唯有给郭太写的那篇,才使我不觉得内疚。须知古人写墓志是要卖钱的。人们曾经把这类收入定名为谀墓钱。可惜很少有人对这类创作活动作过探幽索隐式的考证,因而我们不太明了其底蕴,但从一个谀字推想,免不了吃人嘴软,多少要受一点钱的束缚。蔡邕的碑文自然也有谀的成分,但他是否卖钱,这却于本传无征。不过,顾炎武的《日知录》写道:“蔡伯喈集中为时贵碑诔之作甚多,如胡广、陈寔各三碑,桥玄、杨赐、胡硕各二碑,至于袁满来,年十五,胡根,年七岁,皆为之作碑,自非利其润笔,不至为此。史传以其名重,隐而不言耳。”这可谓一针见血。

名家看钱作文,史传削而不书,很显然,这是给名家保全面子;殊不知正因为名家是人大面大,所以才有那么多的人去请他谀墓。那时候,托一位颇有名气的高手为自己的长辈或亲朋写一篇寿文,至于业已寿终正寝的,那就写一篇墓志,这是一种时髦。凡时髦的东西,对其实用价值,又是必须另眼相看的。例如这类寿文和墓志,文章质量的高低,倒成为次要问题,而主要是作者的名气。名气愈大,卖钱愈多。这是不奇怪的。因为对于买方来讲,主要并不是买文章,而是买文章作者的名气。而对于作者来讲,别人厚礼相求,盛意难却,信笔雌黄,在所难免。由此看来,这等文章,又岂能不谀?如果你要不谀,对方也就不买了。

一讲人情,办啥事都很难认真,何况还要讲时髦!讲时髦是要花大钱的。于是,时髦的文章不仅值钱,而且还会有时价。根据俞弁的《山樵暇语》记载,明朝天顺初年,请翰林写一篇送行的序文,“润笔二、三钱可求也”。成化年间,陡涨至二两。到了正德,“江南富族著姓求翰林名士墓铭或序记”,没有二十两到五十两银子,对不起,学士们是不会欣然命笔的。行情扶摇直上,这并不是因为文坛之中又涌现了什么新一代的韩柳欧苏,而多半是由于翰林学士们的身价在不断提高的缘故。《儒林外史》的范进,当了学道,还愁着眉说:“苏轼既文章不好,查不着也罢了。”即使这样,如果范进给人写一篇墓志,那是仍旧要卖高价的。为什么?时髦之故也。当然,中举以前的范进又还没有这个赶时髦的资格。

有人说,钱能通神,但不能通文,这里似乎出现了例外。文章和名利结成通家,金钱就照样有本事把文章“通”出来。可惜我们读不到范进的大作,就连俞弁也没有举例;假使他能引证一二,让我们看一看这些高价脱手的宏文究竟像个啥模样,也许很可以开一下眼界。好在明清人中间还流传着一句口头禅:“翰林院的文章,读不得!”既然读不得,又为什么能卖高价?这事儿也并不费解,被钱“通”出来的不仅有文章,而且还有名气,名气比文章更值钱嘛!不是说人怕出名么?其实出名并不可怕,令人忧虑的倒是把名气标上价格,从而把人品和作品都一齐化成了商品。

是要问一句:为谁辛苦为谁忙?白居易说,要为君为臣为民为物为事。难道我们不应当比古人回答得更好一些吗?

“鸟翼上系上了黄金,这鸟便永不能再在天上翱翔了”。受到名缰利锁的桎梏,作家又怎么可能自由自在呢?

载1984年3月《现代作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