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灯下集
1.21 名家要惜名
名家要惜名

凡属名家,大都是名声在外。应当说,出名是一件好事;不过名家要珍惜自己的名气和声誉,名家而不惜名,那就会把好事弄成坏事。

这是什么意思?

现在不是存在着一种艺术商品化的倾向吗?写字作文,唱歌演戏,按劳付酬,理所当然,但不能使精神产品一律商品化。精神产品商品化,这就使人担心,恐怕不仅是艺术成了商品,而是连艺术家的名声也一起“化”进去了。比如,有人把名家的名气当成摇钱树,以赚钱为目的,竟不惜拿名家的名气做招徕观众或读者的诱饵;而有的名家亦乐得而为之,那就确乎证实了马克思的说法,一切东西都可以买卖,既然连圣徒的遗骨都要抛进商品交换这个巨大的社会蒸馏器之中,那么,名家的名声也难免要被它们的所有者当作商品出售,以换取金钱。上文不是说过,出名是一件好事吗?好就好在名家的名声是一种社会荣誉,你的造诣愈精,成果愈多,名声就愈大,总而言之,社会给你的荣誉就愈高。这种荣誉是无法用货币来估量价格的。名声是名家的无价之宝。为了区区一点票房价值,就轻易脱手,这样的名家也就未免太不爱惜自己了。

于是我又想起了古人。古人写字作画也是要卖钱的,虽说卖钱,但有的认钱不认人,也有的认人不认钱。明代画家文徵明,“四方乞诗文书画者接踵于道,而富贵人不易得片楮”,里巷乡邻持饼饵一盒,便可换得作品一幅,但一位王爷遣使者致送金银厚礼,登门求画,却拒不接纳。在文徵明看来,你附庸风雅,糟蹋斯文,我就是不卖。卖字画,不卖名声,这才是名家的惜名之道。

但是,天地间的事物好像都有一正一反,有惜名之道,也就有不惜名之道。据昭梿的《啸亭杂录》记载,清代名学者王西庄曾寄居在一位富翁家中,每入宅时,必双手作搂物状。人问之,答曰:我欲将其财旺气搂入己怀也。入仕以后,多所乾没。旁人问他:先生富有学问,而又为人贪鄙,岂不畏后世名节有损?王答:贪鄙不过一时之嘲,而学问却是千古之业,我自信著作可以传世,若干年后,口碑早已消失,名气依然长存,这就于我无妨了。言下之意,笑骂由人笑骂,名家我自为之。心计倒是不错,然而许多事情又往往在心计之外。例如王西庄自信自己的著作可以传文名于后世,但他未必料到昭梿的著作也同样可以替他传贪名于千古。这又证实了一句俗话:大风吹倒梧桐树,自有旁人说短长。西庄先生的短长并没有因为岁月的流逝而消失,这难道不是一个教训么?

但愿前辈名家不借令名的教训,能使后来的名家们引为鉴戒。

载1983年6月6日《成都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