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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文明的轨迹
1.24.5 欧洲建设与民族国家

欧洲建设与民族国家

在欧洲建设的历史上,一直存在着两种不同的思路:一种是现实的,即各主权国家的合作;另一种是理想的,即建立一个以美利坚合众国为榜样的欧罗巴合众国的“欧洲主义”路线。正因如此,在欧洲建设过程中,也就存在着一种远未得到克服的矛盾:一方面,欧盟仍是一个主权国家的联合体,它所作出的最重要决定必须得到各国乃至各国人民的一致同意(如在机制改革、新成员入盟等问题上);另一方面,欧盟却已具备了一个联邦框架,各成员国必须服从欧盟的立法(“共同体法”)和机制(如欧洲法院)。因此,欧盟的治理就必然会在“政府间合作”和“超国家性”两者间摇摆。

然而,问题在于,“欧洲主义”忽视了在欧洲历史上已经存在了200年的“民族国家”这一重要现象。美利坚合众国有其特殊性,它是在一个新大陆上建立起来的,那里不存在历史积淀下来的民族问题。欧洲则不同,这里存在着历史形成的不同的民族和不同的主权国家,不可能像美国那样形成一个统一的民族国家。美利坚模式并不适用于欧罗巴。英国、法国这样的民族国家是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形成的“情感共同体”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欧洲(欧盟)却迄今未能成为这样一个情感共同体。

在冷战时期的两极格局下,在欧洲联合的大潮中,欧洲的民族主义曾被认为已经属于历史。然而,随着冷战结束,无论是在巴尔干半岛,在中东欧,还是在前苏联,甚至在西欧地区,民族主义运动却再度爆发。与此同时,欧洲联合的政治热情则在悄然消退。民族国家的民族利益再度占据了欧洲的政治舞台。战后欧洲史颇令人失望之处在于,尽管欧洲经济政治一体化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但民族国家的原则仍顽强地坚持了下来。欧洲的力量格局似乎又退到了从前,欧洲局势再度变得捉摸不定,欧洲的前途又出现了各种可能性。

中东欧是世界上民族问题最复杂的地区之一。苏联的统治刚一结束,中东欧国家之间的民族和边界争端就烽烟四起。早在1991年,后来当上捷克总统的哈维尔就说过:“在后共产主义的欧洲,南斯拉夫的悲剧可以在任何地方重演。”西方观察家吃惊地发现,中东欧民族主义和地方主义竟如此迅速地再度抬头。他们曾认为,这些国家是那么需要西方的资金和投资,西方国家可以藉此向它们施加足够压力,迫使它们向西方的民主模式靠拢。然而,它们不得不承认,民族利益比经济利益有着更强大的力量。西方国家过多的经济存在往往会激起有关国家的民族主义反应,反而不利于这些国家建立市场经济,开展民主政治改革。

在西欧,民族主义和地方主义的再度抬头,同样干扰和迟滞了欧洲一体化进程。在批准《马斯特里赫特条约》和《欧洲宪法条约》过程中法国、荷兰、英国等国部分民众的反应便说明,西欧国家各自的利益,集体意识中的传统观念,足以阻止一体化取得进展。当听说欧洲未来的共同货币不是“马克”,而是法国色彩浓厚的“埃居”(后改为“欧元”)时,德国的公众舆论立即炸了锅。没有任何一项决定如此深刻地影响到德国公众对一体化的立场:德国支持一体化人数的比例从之前的72%骤降至42%。在欧洲其他国家,也由于不同的原因出现过类似的情况。

在今天的欧洲,没有经历过二战也没有经历过冷战的年轻一代,往往把欧盟视为某种怪物:不受民主程序控制的重重叠叠的官僚机构,制定并下达着令人难以理解的种种指令,欧盟被建成了“一座黄油的山”,“一个牛奶的湖”,但却缺少某种内在的精神上的联系。这样的欧洲,既缺乏合法性,又缺乏必要性。这种无疑偏颇却又不无几分道理的看法,使人们的目光正越来越偏离共同的目标。而民众的歧见,在欧洲体制下,必然影响到政府的立场和行动,其结果必然是各国政府更多从内政需要和自身利益的角度出发看待欧洲建设问题。

民族主义当然不全然是负面的和破坏性的。在欧洲历史上,当传统的宗教信仰失去其效应,民族理念就成为鼓舞民众反抗专制统治、反抗外来侵略的一种新的信仰,新的奋斗目标。当然,普遍性的、“原教旨的”,甚至与种族主义相结合的民族主义,却也曾两度使欧洲面临灭亡。今天,这种民族主义的毒素依然没有消失。

今天威胁欧洲的,并非是欧洲被划分为不同的民族这一事实,而是或大或小的许多族裔,都有着实现民族、语言、国家的统一,建立自己的民族国家的幻想。欧洲历史上赫尔德和费希特的浪漫主义民族主义的遗产加剧了这种幻想,因为这种民族主义所参照的,不是民主的体制,不是人民的主权,而是历史、语言、文化以及自古以来流淌在本族人民血脉中的共同血缘。这种民族主义成了当今欧洲最具破坏性的威胁之一。

欧洲首先应当超越的,并不是民族的理念,而是有可能造成现有民族国家分裂的“次民族主义”或“微型民族主义”的幻想。正如哈维尔所说的,南斯拉夫分裂的悲剧并非不可能在其他地方发生。一个极端的例子就是,像法国这样的一个欧洲最古老的中央集权的国家,其民族成分竟比前南斯拉夫更为复杂:在阿尔萨斯的日耳曼人和布列塔尼的凯尔特人之间,在里尔的佛拉芒人和普罗旺斯的地中海人之间,相互差异远要大于塞尔维亚人和克罗地亚人之间的差异。作为历史的产物,法兰西并非永恒不变,强烈的地方主义幻想足以摧毁法国人共同生活的意愿。可以设想一下,如果英国的苏格兰、法国的布列塔尼和科西嘉、西班牙的加泰罗尼亚和巴斯克等都独立建国,那对于欧洲而言将是怎样的一场灾难。西班牙加泰罗尼亚独立运动的突起,说明这种设想并非没有事实的依据。

欧洲有专家认为,今天的欧洲有三种不同的“合法性”(或曰“法统”):一为民族国家,一个欧洲人首先是自己国家的公民;二是联合起来的欧洲,即欧盟,欧盟成员国的公民同时也享有欧盟的公民籍;在两者之外,还有一种地区或地方的合法性,即“州”、自治区或市镇等,应当说,这是最接近公民的一种合法性。在欧洲建设中,亦即在欧洲走向联合或统一的过程中,如何处理好这三者之间的关系,显得尤为重要。西班牙加泰罗尼亚独立运动前领导人马斯在接受法国记者采访时曾说,西班牙的存在已无必要,独立之后的加泰罗尼亚可以直接同欧盟打交道。如果是这样的话,又将造成怎样的后果呢?

民族国家是欧洲历史的产物,在过去的世纪里,它是工业社会赖以诞生的躯壳,是调节各种冲突、包括殖民冲突的一种机制,也是欧洲民主政治和宪政得以建立的唯一场所,因此有其历史的必要性。但今天,无论是从经济发展、组织防务、同大规模犯罪作斗争,还是从环境保护、交通运输等各方面看,民族国家的范围已远不能满足需要。今天需要的是更广阔的合作和活动范围。然而,尽管民族国家的重要性削弱了,但并未变得无用而多余。它在行政、司法等诸多领域至今仍无可替代。在欧洲,它迄今仍是保护自由、民主的有效机制,欧盟迄今仍无法取代它。

民族同民族国家一样,也未被超越。上世纪50年代,欧洲曾有人认为,民族只是一种过时的意识形态的产物,不久将会消失。但今天看来,这种想法不切实际。如果说,19世纪正在形成中的欧洲民族还像是一种乌托邦的话,今天的欧洲民族却已成为一种生活的现实。更重要的是,这种民族的多样性,以及由此而产生的文化的多样性,已经成为欧洲特性的一个重要方面。

如果说从欧洲建设的种种失误中可以得出一个教训的话,那或许就是,欧洲建设有必要更多地考虑到民族和民族国家存在的现实,而不能违背或过快地超越这一现实。欧洲多样性的统一并不必然体现为一个拥有所有现代权力的国家形态。或许,只有当它更多地考虑到民族,考虑到民族的历史、民族的语言和民族国家的存在时,欧洲建设才可能更稳健、更有效、更持久地推进下去。这大概也正是欧洲问题专家托尼·朱特所希望的欧洲建设更多地向民族国家回归(“恢复和重新认可民族国家”)的本意吧。如何在扼制恶性民族主义蔓延,坚持欧洲联合的共同目标的同时,达成民族国家和欧洲联合两者之间必要的平衡,这是欧洲建设面临的一大挑战。

回顾欧洲建设的历史,一路走来充满了危机,正是在克服危机的过程中,欧洲建设不断取得新的进展。今天,面临种种新的挑战和危机的欧盟,这条路还将怎样走下去呢?它能否通过自我革新,将欧洲建设继续推进下去呢?从更宏观的角度而言,曾经为世界做出重大贡献的欧洲文明,还将为世界做出怎样的贡献呢?对此,我们寄予希望,并加以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