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欧洲文明的轨迹
1.22.1 从空想的欧洲到必须的欧洲

从空想的欧洲到必须的欧洲

在欧洲历史发展过程中,欧洲联合的思想始终与和平主义思潮并行不悖。甚至可以说,欧洲联合的思想正是欧洲和平主义思潮十分重要的一支。因此,在经历了史无前例的巨大战争灾难之后,欧洲联合的思想再度兴起,成为争取和平的人们手中的一面旗帜,是毫不奇怪的。

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后,欧洲联合的思想就再度崛起,形成过一个新的高潮。首先是在知识界,尤其是左翼知识界;继而在政界,尤其是社会党人、中左人士和温和右翼;最后在经济界,都提出了实现联合的种种设想和方案。这其中应当提及当时鼓吹欧洲联合最力的理论家和宣传家库登霍夫-卡勒基伯爵。他的父亲是奥地利贵族,母亲是日本人,他本人于1919年成为捷克公民,1939年又加入了法国籍。他于1923年发表《泛欧洲》一书,提出欧洲如要在世界上继续发挥作用,就必须走联合的道路。他认为,欧洲联合应当分步骤实现,首先应开展紧密的政府间合作,进而签署各项协定,广泛实行仲裁,并形成关税同盟,最后形成欧罗巴合众国。为传播他的思想,库氏成立了“泛欧同盟”。该组织在欧洲15个国家设有支部,并定期在欧洲各地召开代表大会,与会者中政界、文学界和科学界的名流众多。这一泛欧计划甚至得到了弗洛伊德和爱因斯坦这样著名人物的支持。

泛欧同盟的名誉主席是法国外长、后来担任法国总理的白里安。他于1929年9月5日在国际联盟大会上首次作为一国政府代表,正式发出了在国联框架内建立一个地区性的欧洲联盟的呼吁。1930年5月1日,法国外交部受国联内26个欧洲国家的委托,发布了一份备忘录,进一步对此计划作出阐述。各国对备忘录作出正式答复,除个别例外,绝大多数国家彬彬有礼地拒绝了法国的建议。这不仅是因为法国建议本身存在诸多不明确之处,如既表示要建立“某种联邦性质的联系”,又强调不会涉及各国的主权,等等,更重要的是,当时欧洲已陷入严重的经济危机,保护主义普遍抬头,在欧洲的大部分地区,民族主义或纳粹主义已占据上风。

然而,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形势发生了巨大变化,欧洲联合在许多人看来变得越来越有必要。首先,欧洲的声誉和政治分量进一步下降促使各国走向团结和联合,以避免欧洲进一步衰落。欧洲经济的全面破产和美国经济走向强大和繁荣,使各国认为有必要开展更多的合作和互助,以联合自强。其次,在欧洲传统的民族国家的框架内,德国问题是无法得到解决的。绝不能允许德国再次作乱,然而,既不可能消灭这个民族,也不能像第一次世界大战后那样对其严加惩罚而不激起其报复的意愿。解决德国问题只有一个办法,那就是将其纳入一个足够强大的国家共同体,对其加以规范,必要时则对其加以控制。但当时促使欧洲走向联合的一个最主要因素是:随着东西方两大集团对峙局面的形成,以及对共产主义苏联恐惧心理的广泛传播,加强西欧国家之间的联系被视为防范苏联威胁的有效办法。

这种新的情势和气氛无疑促进了传播欧洲观念的运动的发展。1946年9月19日,丘吉尔在瑞士苏黎世大学发表讲演,发出了他那著名的历史性呼吁。他在讲演中列举了欧洲面临的种种危险,并为应对这一局势开出了他的“特效药方”,那就是“要将欧洲大家庭重建成一个或许可以叫做欧罗巴合众国的地区性组织”,而要做的第一步是成立一个“欧洲委员会”。他认为,法国和德国应当成为这个组织的“领头人”,欧洲大陆所有有同样意愿和可能的国家都应集合在它们的周围。这样,“整个欧洲,或者欧洲的大部分地区都将像今天的瑞士那样自由和幸福”。但丘吉尔所说的欧洲联合,并不包括英国在内。他真正想的是欧洲大陆没有受到苏联控制的西部能够联合起来,抵制苏联的渗透和威胁。英国则与美国一起,成为“新欧洲的朋友和庇护者”。丘吉尔曾说过这样的话:“至于英国,我们和欧洲站在一起,但不属于欧洲;我们同欧洲联结在一起,但不被包括在内。”

丘吉尔的讲话受到普遍欢迎,被认为是战后欧洲联合运动的一个起点。但事实上,在欧洲许多国家,形形色色的欧洲联合运动组织已在形成。1946年12月,在巴黎成立的第一个跨国联合组织“欧洲联邦主义者同盟”,就聚集了16个国家的50多个组织。1947年,又相继成立了许多新的跨国性组织,其中包括丘吉尔亲自推动成立的“欧洲联合运动”,以及库登霍夫-卡勒基创建的“欧洲议会联盟”,西欧几乎所有国家都有议员成为这一组织的成员。这些组织既是“思想的实验室”,联合运动的宣传者,又是推动政府采取行动的压力集团。

然而,所有这些倡导欧洲联合的组织必须首先自己联合起来,因此,1947年12月,在欧洲联邦主义者同盟的倡议下,成立了“欧洲联合运动国际协调委员会”。除欧洲议会联盟外,所有组织都加入了进来。协调委员会的第一个重大举动,就是于1948年5月7日至10日在海牙召开的该组织的第一次大会,史称“欧洲大会”。

这次大会由丘吉尔担任会议主席,西欧各国近800人出席,引人注目的是德国基督教民主党主席阿登纳也出席了会议。会议组成了政治、经济、文化三个委员会,提出了一系列建议,包括尽快成立一个由各国议会指派的代表组成的欧洲议会,起草一份人权宪章并成立欧洲法院以实施人权宪章,促进欧洲的经济联合,成立欧洲文化中心等。

这是所有希望“缔造欧洲”的人们的第一次大聚会,大家热情高涨,似乎一切都成为可能。但很快,与会者中就出现了两种不同的倾向,一种是“联盟主义者”,他们主张开展政府间合作,而反对任何限制各国主权的做法;另一种是“联邦主义者”,他们主张在各国让渡主权的基础上建立拥有实际权力的欧洲联邦。

大会最受瞩目的无疑是由半数以上与会者参加的政治委员会的讨论,因为那里将“创造欧洲的未来”。大会的政治决议草案是由两位联盟主义者(其中之一是丘吉尔的女婿邓肯-桑兹)起草的,这一草案没有对联盟和联邦这两种倾向作出明确的选择,而是要求尽快召开由欧洲所有民主国家参加的欧洲议会大会。会后,一个专门委员会接受委托起草成立欧洲议会的方案。1948年8月18日,欧洲经济合作组织十六国政府收到了这一方案。这份文件仍将建立欧洲议会作为主要目标,但不再提及主权的让渡。而且,议会在最初阶段仅具咨询作用,不享有立法权和执行权。

至此为止,所有的工作都是由非政府组织或曰民间组织完成的,真正要成立欧洲议会,必须由政府接手加以完成。此时,法国政府站了出来。1948年7月20日,法国外长皮杜尔代表法国政府提出了支持成立欧洲议会的倡议。他是在法、英、荷、比、卢五国签署布鲁塞尔条约的会议上提出倡议的。他宣称:“这或许是历史上独一无二的时刻,因为此时有可能缔造欧洲。各国政府应当支持这一运动,并实现这一运动所代表的理想。”他提出了两项建议,一是五国成立经济和关税联盟,并向所有愿意加入的欧洲国家开放;二是成立欧洲议会,除了上述五国,所有愿意参与这项伟大而崇高事业的欧洲国家,都可以派代表参与议会的活动。这是历史上第一次由一国政府正式提出一项关于欧洲建设的计划。

法国的建议得到荷比卢三国的支持,但却遭到英国的反对,英国认为实施法国方案的时机尚不成熟,实际上是担心,新成立的欧洲议会可能派生出一个欧洲执行机构。于是英国建议成立一个部长理事会,由各国政府派代表参加,每年召开一次会议。最终,双方于1949年1月28日达成妥协,决定成立欧洲委员会,下设两个机构,一为部长理事会,会议不公开;一为欧洲咨询议会,会议公开。议会的权力十分有限,其议事日程由部长会议决定。这一结果更接近英国的主张。1949年5月5日,欧洲委员会章程签署。8月8日,在斯特拉斯堡举行欧洲委员会首次会议,法、英、意、荷、比、卢、瑞典、丹麦、挪威、爱尔兰10国与会。后来,欧洲经合组织17国均成为欧洲委员会成员。

欧洲委员会的成立无疑是一个进步。欧洲历史上第一次出现了一个欧洲范围的组织,代表各种不同思潮、不同党派的政治人物和民意代表都可借此平台发表看法,发出呼吁,这有助于欧洲意识的真正形成。然而,欧洲委员会各成员仍保留完全的主权,这样一个不具超国家性质的组织,其发挥的作用并不能满足时代发展的要求,因而其工作的成效令人失望。随着欧洲建设走上全然不同的道路,这个机构在欧洲联合方面的作用逐渐为人所淡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