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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文明的轨迹
1.17.2 自由主义运动

自由主义运动

自由主义是对欧洲19世纪历史影响至深的思想潮流。自由主义运动是向1815年维也纳会议复辟的旧制度发起冲击的第一个浪潮。在自由主义的影响下,欧洲许多国家都发生了反抗旧制度和现存秩序的运动与革命。它们主要发生在19世纪的前半叶,但其影响则贯穿整个19世纪。

自由主义作为一种哲学,一种理论,一种意识形态,其源头可以追溯到古代的两希文明对于个人价值及个人自由的尊重。但19世纪欧洲自由主义的直接源流,则来自17世纪的英国(洛克的天赋人权哲学公开宣称人生而自由)和1789年的法国革命(“人权宣言”)。

作为围绕自由理念建立起来的政治哲学,自由主义认为,个人应当从政治和精神的控制之下解放出来,获得自由;自由应当成为任何社会赖以建立的基本原则;只有以自由为标志的社会体制才是可以持久的。作为一种个人主义的社会哲学,自由主义关注的中心是个人自由,自由主义者强调个人价值,因而往往将个人置于“国家的理由”、团体的利益或集体的诉求之前。作为一种彻底的理性主义,自由主义反对任何权威,认为个人可以依靠理性和自由的精神去寻求和发现真理。

基于自由主义的这些基本原则,19世纪的自由主义运动将斗争矛头指向了一切绝对权力,尤其是专制君主制。自由主义认为,权力只是必要的恶,应当使权力尽量弱小。最好的政府,是看不见的政府,是其行为让人感觉不到的政府。为此,自由主义提出了一系列主张。

首先,权力必须加以限制。加以限制的最好办法,就是对权力加以分割,实行分权原则。然而,分权又必须是平衡的,只有权力相互制衡,才不致发生过于强大的一种权力侵犯其他权力的现象。在自由主义者看来,权力的划分和制衡不仅仅是一个实用性和技术性的方法问题,而且是保证个人不受专制压迫的重大原则问题。

其次,权力必须加以分散。这是限制权力的又一种办法。中央政府往往倾向于将权力集中在自己手中,必须将相当一部分权力从中央向地方、从高层向中层转移。

第三,权力活动的领域必须加以限制。自由主义者认为,经济的运行不应服从权力的意志。他们接受亚当·斯密的自由放任理论,认为私利和自然竞争会推动和刺激经济活动,因此,主张自由竞争、自由创业、商品和资本的自由流通,政府不干预,只起“守夜人”的作用。

最重要的是,对于权力的安排,必须通过一部成文的法律文件——宪法加以明确规定。议会应当对权力的正常运行加以监督。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应当受到司法的审理和制裁。

这样一种理论,在当时无疑具有巨大的颠覆性,因而它也形成了一种旨在推翻复辟的旧制度的革命性的力量。在19世纪上半叶,自由主义是许多人为之奋斗的一种崇高事业。自由主义的确改变了1815年以后欧洲的面貌。在一些国家,它通过非暴力的渐进演变的办法达到自己的目的;而另一些国家,它则通过革命的手段达致局势的改变。

就其学说本身而言,自由主义对于改良与革命并无选择性的定论。若不以革命的手段就能革故鼎新,自然是好事,但这种情况并不多见。只有在英国、荷兰、北欧诸国,自由主义才通过改革的方式逐渐改变了制度与社会。在其他各地,面对旧秩序维护者的顽强抵抗和拒绝作出任何让步,自由主义运动都采取了革命的方式。

除了法国大革命的榜样和传奇,18世纪、19世纪初出现的浪漫主义思潮也使得人们的革命精神更加炽热。浪漫主义本是文学上对当时占统治地位的古典主义倾向的反动,它歌颂本能,敬仰自然,颂扬情感,反对理性崇拜,对民众充满感情,对改造世界有着炽热的向往。所以人们拿起武器,筑起街垒,发动起义,通过革命解决问题,这颇为符合当时时代的精神。雨果的长篇小说《悲惨世界》就艺术地再现了这种精神。1830年“七月的阳光”,1848年“人民的春天”,这些脍炙人口的说法,也正反映了这种革命的激情。

在19世纪上半叶的欧洲,自由主义运动的浪潮此起彼伏。法国是最早爆发革命的。1824年,路易十八在王位上寿终正寝,他的弟弟查理十世继位。由于反对他的自由派分子在1830年议会选举中取得胜利,查理颁布法令解散新选出的众议院,强制推行新闻检查制度,并剥夺大部分资产者的选举权。国王的倒行逆施引发了1830年7月27、28、29日巴黎人民的起义。这次起义史称“光荣的三日”。由于查理十世于7月5日已派军队入侵阿尔及利亚,无力镇压起义,只得放弃王位,逃往英国,波旁王朝在法国的统治就此结束。自由派资产阶级推选大革命中曾站在革命阵营一边的奥尔良公爵路易·菲利普继承王位。这实际上是一种妥协,因为欧洲各国君主不会接受法国重回共和体制。路易·菲利普的“七月王朝”得到自由派知识分子的拥护。在资产阶级代言人基佐首相的辅佐下,路易·菲利普统治法国18年。

法国七月革命后不久,刚刚并入荷兰王国的比利时爆发革命。这次革命不仅具有与法国相同的自由主义色彩,还具有民族独立的性质。同年10月4日,比利时宣布独立。比利时独立是自由主义的一大成功,独立后的比利时奉行自由主义政策,经济发展迅速,这就为自由主义经济政策优越于旧制度下的重商主义提供了例证。

自由引导人民,欧仁·德拉克罗瓦,1830

1848年,革命的浪潮再度掀起。2月24日,法国巴黎爆发“二月革命”,大批民众走上街头,声讨基佐政府,要求推进改革。路易·菲利普被迫退位。法国宣布成立第二共和国。很快,革命浪潮波及欧洲大部分地区。3月,奥匈帝国的心脏维也纳爆发革命,自由党人和民主党人控制了哈布斯堡王朝的首都,皇帝费迪南退位。布达佩斯的共和党人成立匈牙利共和国。1815年的维也纳体系眼看就要垮塌,但革命最终还是被残酷地镇压了下去。12月,拿破仑的侄子路易·拿破仑被推出担任第二共和国总统。1852年,路易·拿破仑恢复帝制(第二帝国)。在奥匈帝国,起义也被镇压下去,旧制度再度复辟。

由于意大利和德意志的自由主义运动与国家统一的使命联系在一起,那里的自由主义运动经历了不同的历程。

法国大革命给意大利带来了自由主义的思想,哈布斯堡王朝对意大利的占领和统治,则激起了意大利人结束外来统治、结束内部分裂局面,建立起一个统一而自由的国家的愿望。最初,希望实现意大利复兴梦想的运动是由秘密团体“烧炭党人”在1820至1831年发起的,很快遭到镇压。运动的第二阶段由马志尼领导。马志尼希望建立一个统一的意大利共和国。他于1831年成立了“青年意大利”组织,继而又于1834年将其扩展为“青年欧洲”。然而,直至1848年,欧洲的君主同盟依然强大,仍有足够的力量在意大利恢复受到威胁的秩序。1848年2月皮埃蒙特王国走上自由主义的道路。国王查理·阿尔贝特颁布了一份宪法,这份宪法与法国1830年宪章如出一辙。1852年起,各自由派别联合在一起,主导了皮埃蒙特的政治生活,政府不仅在经济、金融领域推行自由主义政策,而且在宗教领域,也实行了宗教团体的世俗化。正是在皮埃蒙特首相、自由派人士加富尔的领导下,意大利后来终于实现统一。

在德意志,自由主义历程尤为崎岖。1815年后,自由主义在几个邦国获得胜利,一些君主颁布了自由主义的宪法。1820年德国的大学生运动就具有典型的自由主义倾向。1830年巴黎爆发革命后,德意志各邦国也出现自由主义的浪潮。人们以为自由主义会在那里蓬勃兴起。但由于奥地利的干预,这一势头被遏制住。1848年,为实现德国的统一和自由,各邦自由主义者的代表在法兰克福成立全民族议会,并同意建立德意志联邦,联邦将奥地利排除在外,选举普鲁士国王腓特烈·威廉四世为新的德意志皇帝。这是德国统一在政治上的第一次体现,但威廉拒绝了自由主义者递给他的皇冠。1862年,腓特烈·威廉四世的弟弟威廉一世继位,他任命俾斯麦担任普鲁士首相。俾斯麦希望实现德国统一,但却不愿通过自由主义的途径来实现这一目的,他迫使自由主义者在统一和自由之间做出抉择。德国的自由主义者于是发生分裂,少数人坚持自由主义的理念,而多数人选择放弃议会的自由权利而给统一让路。这一分裂在很长时间里削弱了德国自由主义的力量,直到魏玛共和国时期,自由主义才作为一股政治力量重新出现在德国。

自由主义作为一种政治思想潮流和运动,在欧洲经历了在少数西欧国家发轫,逐渐扩展,最后蔚为欧洲政治一大主流的发展历程。实行自由主义的国家,以成文宪法、限制王权、代议制度等为其鲜明特征,因而具有明显的革命性的一面。但自由主义又有其保守的一面。自由主义是资产阶级最重要的政治哲学,它反映了资产阶级的利益、价值观和信仰。自由主义者无疑推动并参与了革命,但一旦达到了他们有限的目标,即一旦推翻了君主的专制主义,颁行了宪法,成立了议会,更迭了政府,他们就会为维护自己的既得利益而力图垄断权力。当民众的力量得到加强,要求在更大程度上取得经济、政治和社会的平等时,他们就站在了民众的对立面,反对民主,反对革命。

法国历史学家勒内·雷蒙这样评价自由主义:“当自由主义站在反对派立场时,它向旧制度的各种力量,包括君主制、保王党、反革命分子、教会等作斗争,这时,它显示出自己的颠覆性和战斗性。但是,一旦夺取了政权,自由主义保守的一面便占了上风。……因此,自由主义是一种暧昧的学说,它相继同两个对手作战:过去和未来,旧制度和将要到来的民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