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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文明的轨迹
1.14.4 启蒙运动的主要代表

启蒙运动的主要代表

启蒙运动最重要的代表人物是孟德斯鸠、狄德罗、伏尔泰和卢梭。

孟德斯鸠是法国贵族,男爵,年轻时曾学习和研究法律。自1716年起任波尔多高等法院院长长达十年。1728年当选法国科学院院士。随后,赴奥地利、匈牙利、意大利、法国和荷兰等地游历。1729至1731年,在英国居住两年,研究英国哲学和政治,并当选英国皇家学会会员。后返回波尔多,专心写作。

他的第一部重要著作是《波斯人信札》,1721年发表于阿姆斯特丹。这是一部英国式的书信体小说。作者以两个旅居巴黎的波斯青年向本国亲友讲述所见所闻的形式,对当时法国社会,包括政治、时事、法律、宗教等各方面的问题冷嘲热讽,肆意评说。这部作品反映出作者的许多启蒙思想和见解,大获成功。

他的最重要作品无疑是1748年出版的《论法的精神》。他自己说:“我毕生精力,耗尽在《论法的精神》一书。”在这部书中,他提出了著名的三权分立、制衡的政治自由原则。孟德斯鸠在访英期间,接触到了英国的政治现实和洛克等人的学说。他并不同情革命,但他赞同君主立宪制。他认为,“民主制和贵族制从本性上说并不是自由的国家”,而君主立宪制则是政治自由可能存在的“适中的政府”。他还认为,历史证明了一条“颠扑不破的经验:凡是有权力的人,总要滥用权力”,“为了使人们不致滥用权力,必须作出妥善安排,以权力牵制权力”。任何国家都有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三种权力。这三种权力机构应彼此分立而又相互钳制,绝不能集中于同一机构或同一个人。“如果由同一个人或同一个要人团体、贵族团体或人民团体来行使这三种权力,即制定法律的权力,执行公共决议的权力,和审理罪行或个人争端的权力,那就一切都完了。”孟德斯鸠站在旧政权的对立面,倡导一种平衡的政体,强调法制和非君主权威的重要性,在当时无疑具有反封建的进步意义,代表了资产阶级向封建统治者分权的要求。他的关于相互制约的政府体制的理论和基本原则,在不同程度上为后来许多资产阶级国家,首先是美国所采用。

狄德罗是在结识卢梭等启蒙思想家后开始阅读自由思想家的著作的。他专心研究自然科学、语言和哲学等问题,终于自己也成为启蒙运动的一位领袖人物。他还是启蒙思想家中少有的无神论者和坚定的唯物主义者。他的最伟大的业绩,是主编并出版了《百科全书》,并亲自担任全书主要条目的撰写人。另一位启蒙思想家达朗贝尔也应其之邀,担任《百科全书》的主编。这是一部卷帙浩繁、影响巨大的巨著,1751至1772年共出版28卷,此后又增加补遗和索引7卷。参与撰稿的有160多人,当时几乎所有重要的启蒙思想家都参与了全书条目的撰写,形成了所谓“百科全书派”。狄德罗和达朗贝尔起初想为当时的读者提供一部《科学、艺术和工艺详解词典》,对当时的科学和技术知识作一个系统的整理和全面的总结。但他们很快决定,在编写过程中巧妙地加入对当时政治制度及宗教思想的批判,呼吁抛弃教条、权威和传统,颂扬人类的进步和人间的幸福。因此,这不仅是一份关于18世纪科学、技术和历史、文化知识的珍贵资料,更是当时所有新思想的一个总汇,体现出对于人、对于进步、对于“理性的光明”的坚定信念。全书的出版遇到了极大的困难,但由于狄德罗等人不屈不挠、坚持不懈的努力,耗时20多年,并争取到多方帮助,才大功告成。《百科全书》对启蒙思想的传播居功至伟,它无疑是启蒙运动的一座不朽的丰碑。

伏尔泰是启蒙运动的领袖和导师。他出生在巴黎一个富裕的资产阶级家庭。年轻时曾因写诗讽刺宫廷贵族而被捕,关在巴士底狱。在狱中,他创作悲剧,抨击宗教,批评朝政。后来又因与人发生冲突,被逐出法国,流亡英国。在英国三年期间,他考察了英国的政治制度和社会风俗,感受到了浓厚的思想自由和宗教宽容气氛。他还研究了洛克、牛顿等人的哲学、科学思想,写下了他的第一部哲学和政治专著《哲学通讯》(又名《英国通讯》)。正是他将洛克、牛顿和莎士比亚的著作介绍到了法国。书籍出版后却被判焚毁,伏尔泰被通缉,只得逃往一个偏僻小镇,在一个侯爵夫人的城堡中住了15年。1752年,他应普鲁士国王腓特烈二世之邀,前往德国,在那里住了5年。当他发现腓特烈只是在利用他的声望来粉饰普鲁士的专制统治时,便逃离德国,来到日内瓦附近的小镇费尔奈,在那里度过了他生命的最后20多年。1778年,伏尔泰返回巴黎。同年5月13日,以94岁高龄逝世。此时,他在启蒙运动中的领袖地位已不可动摇。因此,雨果说:“伏尔泰的名字所表现的不是一个人,而是整整一个时代。”

伏尔泰不仅长寿,而且高产。他写了二十多部悲剧,好几部喜剧,几千首诗,十几部小说,还有历史著作、文学评论、时政评论,以及一万多封信札,他的全集有52卷之多。他一生为自由、正义和宽容而战。他积极参与现实斗争,动员社会力量为遭受天主教迫害的新教徒卡拉等人平反昭雪,他不懈地为反对一切形式的压迫而斗争,他反对封建社会的种种不平等现象,他为废除酷刑付出很大努力。而他首先反对的,是封建制度的精神支柱——天主教会。他认为,一切社会罪恶都来源于教会所散布的蒙昧主义,基督教的历史就是一部血腥史。他痛斥教皇、主教和僧侣,称他们为“社会败类”和寄生虫。“消灭丑类!“("Ecrasons l'infame”)是他战斗的口号。伏尔泰珍视个人自由,认为对思想和言论的限制是野蛮的事情。他强调宽容的重要,他最重要的著作之一,是他于1763年出版的《论宽容》。他曾说:“我不能同意你说的每一个字,但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这是他被引用得最多的一句话。然而,在战斗中,他会忘却宽容,忘却顾忌,变得激奋而不妥协。他也因此而成为19世纪反教权主义者的偶像。

伏尔泰不是一个革命者,他认为君主立宪制是一种合适的政体,然而,他却为法国大革命作了准备。他说:“我所看到的一切,都在传播着革命的种子”,“时机一到,革命立刻就要大爆发。”他逝世后11年,法国大革命爆发了。

歌德曾说:“一个世界随着伏尔泰结束了,一个世界随着卢梭开始了。”卢梭比伏尔泰小18岁,却和伏尔泰同年去世。他同伏尔泰一样,也对他的时代、对法国大革命产生了深刻的影响。但是,这两个人的人生经历和个人性格却十分不同。

卢梭出生在日内瓦的一个钟表匠之家。他出世时丧母,10岁时父亲被迫出走,自己只得去当学徒。16岁时,他离开日内瓦,在法国、意大利度过了13年的流浪生活,做过学徒、仆役、家庭秘书、流浪卖艺者和乐谱抄写员等。他从未接受过正规教育,全凭自学掌握了丰富的知识,他对数学、天文、历史、地理、哲学、文学、音乐、生物等学科都有研究。他在巴黎期间,结识了狄德罗等启蒙思想家,并为《百科全书》撰写过政治、音乐等条目。他最早发表的两部论著就为他赢得了声誉。1750年,他发表《论科学与艺术》,获法国第戎科学院征文奖。1755年,他发表《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震动整个欧洲。1761至1762年,他又连续发表了三部重要著作:《社会契约论》,这是他最重要、影响也最大的政论著作;《新爱洛绮丝》,这是一本英国式的书信体小说,反映出卢梭各方面的思想,这部长达700页的小说,竟然在40年中出了72版,无疑是巨大的成功;《爱弥尔》是一部教育学名著,也是政治和哲学著作,其中第四卷《萨瓦副主教的表白》集中表现了卢梭的哲学思想和宗教观念。此书出版后,当局下令将书籍当众焚毁,并扬言要烧死作者。从此,卢梭逃亡国外,直至1770年被当局赦免,才回巴黎定居。他晚景凄凉,靠抄乐谱为生。

在若弗兰夫人沙龙里诵读伏尔泰的悲剧《中国孤儿》,阿尼塞·夏尔·加布里埃尔·勒莫妮埃,1812

卢梭在《社会契约论》中提出了他改造社会的政治理想。他强调“人作为整体来说是主权者”,即认为,一个社会的所有成员是主权的共同所有者。他不同意孟德斯鸠、伏尔泰等人所主张的君主立宪,而主张“人民主权”,即将封建君主国家改造成为民主国家。他认为,人民的主权是不可剥夺也不可分割的。他不同意由人民和君主、贵族分享的三权分立,而坚持人民拥有直接的立法权。他说:“立法权是属于人民的,而且只能属于人民。”只有全体人民参加立法,才能保证自由。只有这样制定的法律,才是人民普遍意志(“公意”)的表现。“普遍意志”是卢梭提出的一个重要概念,它是在抵消了共同体中个人意志的冲突后,全体公民意志的共同部分。这也就是说,普遍意志不是社会任何一部分人的意志,甚至不是多数人的意志,而是社会全体在超越了个人私利情况下的一致同意。卢梭致力于将国家的法律与普遍意志统一起来。他认为人民有能力建立起体现公共利益的法律。他认为,法律由体现普遍意志的公民制定,公民的自由包括对法律的遵守。对于那些按照个人意志而不是法律所代表的普遍意志行事的人,政府有权强迫其守法,“迫使他服从普遍意志”,“迫使他自由!”

卢梭的影响是巨大的。与其他启蒙思想家相比,卢梭的理论被视为真正革命性的。他的民主理论也为他在启蒙思想家中赢得了特殊的一席。在他身后,各种想以民主体制取代旧制度的人都希望从他的理论中找到依据。法国大革命期间,激进的革命派就用他的名字和理论来为民主制度申辩,以致今天不少人认为,他应为法国大革命的过激行为负责。

卢梭生活在现代民主概念刚刚萌芽的时代,他以自己的方式参与了现代民主理论的创立。但他从未希图制订某种政治规划,也未预见过某种理想的社会制度。他的理论反映出他所生活的那个时代的矛盾。他既是启蒙时代理性主义的追随者,又开启了与之相反的浪漫主义思潮。他的著述既充满了天才的直觉和创见,也不时可见其阴郁孤僻性格带来的愤世嫉俗。他的学说被视为后来两种完全不同的政治形态即民主政治和极权主义的依据,是令人遗憾的。我们不能“以事后的立场来看待问题,倒过来看历史”(亨利·豪塞尔语),假如卢梭还活着,是定然不会为极权主义张目的。无论如何,卢梭作为启蒙时代重要思想家和法国大革命思想先驱的业绩和贡献是不应被抹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