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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文明的轨迹
1.9.3 英法近代国家的诞生

英法近代国家的诞生

中世纪晚期欧洲文明的一个重大发展,便是近代形态的主权国家的出现。

在中世纪的欧洲,今天意义上的国家是不存在的。无论是9至10世纪蛮族建立的王国,还是11世纪的封建领地,乃至“神圣罗马帝国”和所谓的“基督教国”,都不是我们所说的近代意义上的国家。它们赖以存在的基础是封建制度,而封建制度是建立在封臣对领主、领主对国王的人身依附关系之上的。一国君主,往往领有不同的封地,通过婚姻或继承关系,就可能造成封地和依附关系的改变。领主或封臣的死亡,也会造成这种关系的中止。近代国家诞生,就是要以王国的、亦即君主的“主权”来取代国王与领主间的个人依附关系。

封建契约的个人关系发展成为拥有科层制(官僚制)权力机构的、中央集权的地域国家,这是在几个世纪(主要是13世纪末至15世纪)中经过一系列不同阶段逐步实现的一个过程。在此过程中,随着王权的逐渐加强,国王通过各种办法将封地收归己有,并使之逐渐失去个人色彩,从而恢复对其领土的全部主权。而封臣则反其道而行之,通过各种方式将自己的领地改变成自己永久占有并可世袭的领土。这两种不同的占有土地的途径,就成为建立政治主权、形成地域国家的基础。在此过程中,主权的性质发生了变化:君主不再是统治个人,而是统治领土;主权也不再随着封建契约关系的改变而改变,而是着眼于国家权力的持久存在。

欧洲现代国家正是在这种情况下发展起来的。由于封建制主要是在原先加洛林帝国的范围内形成的,因而国家原则也首先在该帝国解体后相继形成的不同地域首先发展出来。从封建主义的无政府主义状态中兴起的最初两个国家,是英格兰和法兰西。

英格兰的岛国性质,使其边界问题并不突出。它所受到的最后一次外来入侵,是1066年诺曼底人的登陆。诺曼底人有着令人钦佩的政治天赋。这一征服的结果,是将欧洲大陆的封建制度引进了英格兰,诺曼底的贵族取代了盎格鲁——撒克逊贵族。由于诺曼底公爵威廉是以战争方式征服英格兰的,所以其继承者无需像法兰西那样,经历漫长而痛苦的过程才实现国家的统一。因此,英格兰较早成为一个王权统一的国家。

由于英王失地的约翰屈从于教皇英诺森三世,又败于法王菲利浦·奥古斯都,却还要向领主们征税,引起了领主们的反抗。于是,1215年,在贵族和教士的胁迫下,约翰在一份叫做“大宪章”的文件上签了字。大宪章最主要的内容是:非经议会同意,国王不得随意向人民征税;非经合法审判,任何自由人均不得被国王随意拘捕或监禁。大宪章从本质上讲仍是一份封建文件,旨在保护贵族和教会的利益不受国王侵犯。但后来,其中的一些重要原则被作了更广泛的解释,成了要求尊重人民的基本权利,保护人民的自由,和国王必须依照法律行使其统治权力,不得凌驾于法律之上的依据。因此,这一文献在英国乃至世界宪政史上有着重要的意义。

1265年,市民代表加入议会,是英格兰贵族和市民向国王争得的又一胜利。于是,英国议会里,不但有贵族和僧侣的代表,也有了骑士和各地平民的代表,前者形成上院(贵族院),后者形成下院(众议院),这便是世界上议会两院制的滥觞。

法兰西则是由封建分裂逐步走向王权集中的体制的。法兰西近代国家的形成要比英格兰曲折、艰难得多,而且与英国有着不解之缘。

法国不像英国,没有自然边界,可能受到来自任何方向的威胁,事实上,它也确实受到了北欧维京海盗的侵袭,和来自西班牙穆斯林对其南部海岸的劫掠。然而,对法国最大的威胁,却是来自英国。

法国西部的诺曼底公爵威廉征服英格兰后,成了英法两块土地上的统治者。其继承者既是英国国王,又是诺曼底公爵、安茹伯爵,等等。实际上,英法两国成了“连体婴”,这个连体婴要等四个世纪,直到英法两国百年战争结束后,才完成分割手术。

威廉的曾孙亨利二世在与法国南部阿奎丹公国的埃莉诺结婚后,英国又在法国南部获得了大片土地。埃莉诺曾与法王路易七世结婚,当过十五年的法国王后,因其只生女儿未生男孩而被休。但她后来与英王亨利结婚后,却为他生了八个儿子,其中两个还成为后来的英格兰国王。此时,英王拥有法国的大部分国土,而其宗主法王,却只能在从巴黎到奥尔良这一小块国土上过着拮据的日子。

此时正值法国王权不断得到加强之时,扩张王权的决定性人物,是法王菲利浦二世(1180-1223)。1202年,他借口英王约翰(即签署“大宪章”者)不履行封臣义务,宣布剥夺其在法国的全部领土。菲利浦用了十多年时间,先后夺得诺曼底、安茹、缅因等地,英格兰在法国卢瓦尔河以北的土地从此归法国所有。尤其是,在1214年7月27日的布汶战役中,菲利浦与德意志新皇帝腓特烈二世结盟,几乎全歼英王约翰及其同盟者原德皇奥托四世的军队。此次胜利对法兰西具有重要意义。法国历史学家一般都将此役的胜利视为法兰西民族意识觉醒的标志。经此役,法国成为西欧强国,菲利浦二世也因此获得“奥古斯都”的尊号。

英法之间大规模冲突再起,就是14至15世纪两国之间的百年战争(1337-1453)了。战争的起因是法国的王位继承问题。法王查理四世于1328年去世,无子嗣,仅有一女,而女儿的儿子正是英王爱德华三世。从中世纪法看,爱德华有权继承法国王位。但法国贵族们不愿意看到一个“外国人”当自己的国王。他们援引法兰克撒利克法典,将女儿、因此也将女儿的儿子排除在了法王的继承序列之外,由查理四世的一个侄子继位为菲利浦六世。这便是百年战争的起因,一个王位继承问题演变为两国之间一场旷日持久的战争。

百年战争,英王爱德华三世进入诺曼底,1373-1400

此时的法国,有1500万人,是欧洲人口最多的国家。英国则只有400万人。但英国新型步兵的弓箭手要比身穿甲胄的法国骑士和雇佣兵更加善战。法军一路败退。1365年,法王“好人”约翰还在普瓦提埃战役中被英军俘虏。想要独立建国的勃艮第人也成了英国人的盟友。战局对英国十分有利,法国不得不于1420年在特鲁瓦协议中承认英国的王位觊觎者为法国国王。

然而,事情并未就此结束。法国南部仍有一位王太子率军与占据法国北部的英军对峙。1428年10月,英军乘胜向奥尔良挺进。此时,法国出现了一位民族英雄,17岁的圣女贞德。贞德是个农家女,她自称听到了上帝的召唤,要把法兰西从英国人的铁蹄下拯救出来。于是,她赶去晋见王太子,请求给她一支军队,派她去解救奥尔良。王太子同意了她的请求。在她精神的感召和鼓舞下,最后一支法军终于战胜英军,被英军围困二百多天的奥尔良城终于被解围。年轻的贞德颇有政治头脑,她认为,仅仅军事胜利尚不足以使王太子具有合法性,便说服王太子到兰斯去接受大主教的加冕。1429年7月,王太子在兰斯大教堂被加冕为查理七世。

贞德后来遭出卖,不幸被勃艮第人俘虏。勃艮第公爵又将她出卖给英国人。英国人为贬低其声誉,于1431年5月24日让宗教法庭以女巫罪判处贞德火刑,并于5月30日在卢昂市广场上将她活活烧死。贞德死时年仅19岁。20年后,查理七世不愿让后世认为他的王位得自于一个女巫,下令重审此案,为贞德翻了案。

圣女贞德的故事不是传说。因为,关于她,曾经有过两次司法审理,一次判处她死刑,一次为她恢复名誉,至今仍保存着当时两次审理时的数百页记录。的确,贞德的事迹,今天似乎难以理解,也不可能再出现。但在当时的历史背景下,又是完全可以解释的。中世纪的人,包括国王,相信上帝可以通过任何一个人,哪怕是一位十几岁的姑娘,来向自己传达神的旨意。他们也相信,世上有预言家存在。而贞德恰恰就是法兰西爱国主义的预言家。当时的教会已有一种说法:“人民的声音就是上帝的声音。”贞德正是代表了法兰西人民的心声。她是法国人民的旗手,正是她激起了法国人民、特别是农民对英军的仇恨,从而使英军陷入失败的境地。法国历史学家皮埃尔·肖努在谈到圣女贞德时说:“法兰西的奇迹,就是把希腊雅典公民在从自己家中或田头眺望卫城时所感受到的那种虔诚,转移到了一个更加巨大的现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