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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文明的轨迹
1.5.2 “罗马治下的和平”

“罗马治下的和平”

罗马的共和制度是为一个城邦设立的,它无法解决因其对外过度扩张而带来的各种问题。随着罗马从一个小村镇变为一个庞大帝国,其共和体制必然从内部瓦解。从共和末期的乱局中建立起统治秩序的,是屋大维。

公元前31年,屋大维成了罗马世界的唯一主宰。他从其养父凯撒之死得出两条教训:一是罗马体制必须改革,二是改革必须谨慎。当他于公元前30年进入亚历山大城时,他所觊觎的,并非艳后克娄帕特拉,而是埃及整个国家。因为当时罗马需要白白养活的人高达二十万,埃及的小麦供应对罗马而言是必不可少的。因此,他没有将埃及变为帝国的一个行省,而是将其变为自己的私人领地,任何他人不得染指。

但在罗马,他行事十分谨慎。他知道,只有东方式的强有力的君主体制,可以使他握有绝对权力,从而将罗马从内乱中拯救出来,但罗马人的共和情结远未消失,他还不能同过去的共和体制一刀两断。他必须在共和制的外衣下推行君主政体。因此,他拒绝称王称帝,甚至拒绝像凯撒那样自称独裁者,而是要与元老院共同执政。在公开场合,他从不以统治者自居。他每年竞选执政,直至公元前23年,此后还保持保民官的头衔。但元老院却授予他很多头衔。公元前29年,他被授予“统帅”(Imperator)衔,这正是西文中“皇帝”(Emperor)一词的来源。公元前28年,他被授予“第一公民”或“首席元老”(Princeps)头衔,这正是后来君王(Prince)一词的来源。公元前27年,他被尊为“奥古斯都”(至高至尊者)。公元前12年,他被授予“大祭司”称号。公元前2年,他被尊为“祖国之父”。为了纪念他的养父,他还领有“凯撒”的头衔(“凯撒”后来成为欧洲许多皇帝的称号,如德国皇帝称Kaiser,俄国皇帝称Czar,即“沙皇”)。他死后被奉为神。一般通称他为奥古斯都。

奥古斯都执政标志着罗马共和国的结束和罗马帝国的开始。可以说,罗马帝国是世界史上蔚为大观的政治构建。就疆域而言,之前的波斯帝国、亚历山大帝国,之后的蒙古帝国、大英帝国都比罗马帝国更为广袤。但就延续的时间而言,即使不算后来又延续近千年的拜占庭东罗马帝国,也没有一个帝国延续了罗马帝国这样长的时间(近五个世纪),后来殖民主义时代的西班牙、葡萄牙帝国只延续了三个世纪,更不用说大英帝国和法兰西帝国了。

在五个世纪中,罗马帝国统治了从苏格兰到阿拉伯,从克里米亚到北非的广大地区。今天的英格兰、法国、比利时、德国南部、瑞士、西班牙、葡萄牙、意大利、奥地利、匈牙利、克罗地亚、塞尔维亚、阿尔巴尼亚、波斯尼亚、希腊、保加利亚、罗马尼亚、土耳其、叙利亚、黎巴嫩、巴勒斯坦、约旦、伊拉克北部、埃及、利比亚、突尼斯、阿尔及利亚、摩洛哥,还有地中海的所有岛屿,当时都属于这个帝国。帝国人口达五千万至七八千万,占当时世界人口的三分之一。

奥古斯都在位四十年。在这四十年中,他推行休养生息的政策,巩固边防,实施建设性统治,并为文化繁荣奠定了基础。他的卓越治国才能使罗马帝国开创了前所未有的盛世。尽管从第二代皇帝提比略起,出现了一系列以低能、残暴、丑闻著称的昏君,甚至出现了火烧罗马,却嫁祸于基督徒和犹太人的暴君尼禄,但奥古斯都的伟业还是被继承了下来,并在此后的“五贤帝”时代得到了巩固。总的说来,在帝国的前二百年中,整个地中海世界享有了长时间的和平、秩序和有效的管理,被称为“罗马治下的和平”时期,而这样长时间的和平,在古代世界从未有过。

罗马征服、统治并保卫这样一个庞大的帝国,首先靠的是军队。罗马帝国就是一个“军事君主国”。奥古斯都所宣称的“罗马和平”并非基于自由城邦的联合,罗马奉行的是帝国主义的残暴政策。蒲鲁东曾说:“罗马和平是墓地里的凄惨的和平。”罗马帝国所带来的,不是自由,而是秩序。只要臣服罗马,罗马就给予保护;而对敢于威胁或仅仅是质疑罗马霸权的,罗马的镇压是无情的。罗马对犹太人反抗的镇压就极为残酷。公元70年,后来当上罗马皇帝的提图斯镇压了犹太人的起义,并摧毁了犹太人的圣殿和耶路撒冷城。公元132年,犹太人再度起义,“五贤帝”之一的哈德良派大军残酷镇压,费时三年,毁灭50座城市,近千个村庄,屠杀58万犹太人,终于将起义镇压下去。

除镇压反抗外,帝国军队还要防止城市间发生战争,城市中爆发内乱,并保卫帝国的边界(罗马帝国的边界漫长,为标志帝国的领土,被整个用界墙围绕起来。界墙在莱茵河地区长9000公里,多瑙河地区长2700公里,在东方长2000公里,在非洲长2500公里);和平时期,则要参与修建罗马的道路网以及引水渠、桥梁、神庙等公共建筑。帝国对这一广大地区的统治表现出极高的效率。军队的人数并不多,帝国早期8000万人口中,只有40万军人。一般情况下,帝国仅拥有30个军团,约20万人。北非地区仅驻扎一个军团。

罗马帝国地跨欧、亚、非三洲,在地理、人种、文化等方面都展现出高度的多样性。因此,各行省治理方式也因地因时因人而有所不同,需要在统一和分散、集权和分权之间达成某种平衡。有人形容,罗马帝国形成了一个太阳系般巨大而复杂的整体,在其中,各种大大小小的行星、卫星都围绕着“永恒之城”罗马这个太阳转动。为治理这个庞然大物,罗马帝国的行政表现得十分高效。举例而言,如在伊拉克发生情况,三周后罗马便可接到报告;边境出事,两个月后就会接到罗马下达的命令。这在步行速度每天50公里,骑马速度每天100公里的古代,可谓十分迅速了。

罗马图拉真记功柱局部,约公元114年:上方为攻陷城池,中部为大战达吉亚人,下部为士兵在寨外刈麦。

罗马帝国的税收制度也十分出色。金钱集中到罗马,罗马成为一个巨大的金融市场和唯一的资本市场,各行省则遭到无情的剥削。因此,需要通过税收手段对这种状况加以调节。而且,要使得常备军和庞大的行政机器有效运转,同样需要一个完备的税收体制。罗马税收分为直接税和间接税。直接税首先是地产税和人头税。奥古斯都统治期间,首先进行了人口普查和土地登记。在资产方面,征收遗产税,税率为二十分之一。间接税主要是关税。因帝国自给自足,对帝国外征收的关税并无多少,但帝国内各行省间货物流通也需要缴纳关税。此外,还有商业税。

除依靠军队、行政、税收这三大机制对帝国进行统治外,罗马还在帝国内部推行同化政策。罗马奉行的是帝国主义(帝国主义一词正是由罗马帝国而来),而非种族主义。它很早就开始推行彻底同化被征服民族,至少是其中的精英分子的政策。起初,根据不同情况,被征服地区的居民被授予不同的身份和地位。“罗马公民”的身份必须要是真正的罗马市民才能拥有。此后,这一身份扩大到“拉丁姆”地区,继而扩大到整个意大利,然后又扩大到各地区享有特权者。此时,被征服地区的居民或享有全部罗马公民权,或只享有半公民权(无投票权),或为罗马的“同盟者”。直到公元212年,罗马皇帝卡拉卡拉颁布敕令,将罗马公民身份授予帝国内所有自由民。在帝国境内,只要说“我是罗马公民”,便可通行无阻。

罗马帝国是一个城市的世界。历史上很少有哪个时代像罗马帝国那样,在荒凉贫瘠的土地上建造起如此多的城市。因此,同化也通过城市建设来实现。整个帝国的城市建筑模式几乎完全一样,都建成四边形,有一个相互成直角的网络,将空间分割成不同的区域。市中心有南北、东西两条主轴线,呈直角交叉。中心为广场,是城市生活的主要场所,周围分布神庙、会堂、元老院等建筑,还有公共浴池、剧场、竞技场等散布各处。各行省城市都照搬这一模式。这在相当程度上促进了帝国政权的统一和罗马化。在整个罗马帝国,一个城市网络统治着城市周边的地区。城市是稳固的、集权化的行政治理的基础,在此基础上,形成了帝国的协调一致。从叙利亚到法国(高卢)、从西班牙到突尼斯,今天仍可看到同样的神庙、凯旋门、引水渠、竞技场的废墟或遗迹。这种一致性持续了整整四个世纪。因此,罗马帝国不像亚历山大帝国那样是一个征服者昙花一现的帝国,而是历史上的一个深刻而独一的人文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