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基础乐理
1.14.4 第四节  旋律的分段
第四节  旋律的分段

旋律和语言一样,并不是连贯不断地进行的,而是分成若干个相互联系的部分,即段落。段落与段落之间的瞬间分割,叫作停顿。停顿的主要标志是:休止;较长音的停留之后;节奏型的重复之间。

用来结束段落的某几个音或某几个和弦的序列,叫作终止。因此,终止总是位于停顿之前。

终止有下列几种基本类型:

完全终止:旋律结束在主三和弦的根音上。

不完全终止:结束在主和弦的三度音或五度音上。

半终止:结束在不稳定的音级上或结束在属三和弦或属七和弦伴奏的第Ⅴ级音上。

能够表达完整的或相对完整的乐思,用完全终止来结束的具有相当独立性的段落,叫作乐段。

乐段一般由两部分组成,这两部分往往开始相同,而结束不同,有的乐段甚至只有最后一个音不同。

乐段中的主要组成部分,叫作乐句。乐段中一般都包含两个乐句,第一乐句多半用半终止或不完全终止来结束,造成乐思的不完整性和尚待继续发展的状况;第二乐句差不多总是用完全终止来结束。

如果乐段结束时仍保持原调,这样的乐段叫作不转调乐段。

如果乐段结束时发生了转调,这样的乐段叫作转调乐段。例如:

有时,乐句还可以分成两个较小的部分,叫作乐节。乐节的再分叫作动机,动机是旋律组织上最小的单位,它至少包含一个强音和一个弱音。例如:

动机的长度一般为一个小节。两个动机构成一个乐节,两个乐节构成一个乐句,两个乐句构成一个乐段。因此,一个乐段的长度往往是8小节。

以上对乐段细分的讲述,仅仅说明有这种可能性,并不意味着所有的乐段都需要这样分。

乐段的组成是十分多样而复杂的,除了上面所讲的由两个乐句组成的乐段外,也有包含三个乐句或四个乐句的乐段,甚至有不分成乐句的乐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