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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乐理
1.9.1 第一节 大、小调式
第一节 大、小调式

一、大调式

音级名称与级数标记是固定对应,即主音(Ⅰ)、中音(Ⅲ)等;但是,与它们对应的音级则因不同的调而随之变化。如C大调的主音(Ⅰ)是C,D大调的主音(Ⅰ)是D,以此类推。

大调式的基本特征是,Ⅰ级音(主音)与Ⅲ级音(中音)之间构成大三度音程,Ⅰ、Ⅲ、V级音是稳定音级,三个稳定音级构成大三和弦,这种大三度音程关系常常作为人们判断一个调式是否为大调式的标志。

根据音阶音程关系的不同,大调式可分为三种:自然大调、和声大调和旋律大调。

大调式由七个音级构成,其音级名称和级数标记如下(以C大调为例):

1.自然大调

它是大调式中最基本、最常用的一种形式。其特点主要在于,音阶中各音彼此之间所构成的音程关系为全音、全音、半音、全音、全音、全音、半音。其音阶结构如下(以C自然大调为例):

在听觉上,自然大调有一种光辉、明亮的色彩特征,适合于表现充满光明、积极向上的音乐形象。

2.和声大调

将自然大调的Ⅵ级音降低半音,就构成了和声大调。由于降低了Ⅵ级音,使得调式音阶中的音程关系发生了变化,尤其明显的是,降Ⅵ级和Ⅶ级导音之间构成了一个增二度音程,给人听觉上造成了一种怪异的感觉。调式音阶如下(以C和声大调为例):

3.旋律大调

旋律大调的构成形式和自然大调、和声大调都不一样,是一种特殊的调式构成。无论是自然大调还是和声大调,它们的音阶上行和下行的音程关系是一样的,但是旋律大调的音阶上行和自然大调完全相同,只有在下行时才出现变化,降低了音阶Ⅵ级音和Ⅶ级音。其音阶如下(以C旋律大调为例):

也可以这么说,旋律大调的音程特点只有在音阶下行时才能体现,同时,由于音阶Ⅵ级音和Ⅶ级音的降低,使得这种调式的大调特点减少而具有更多的小调色彩,这时,唯一能体现大调特点的还是主音与中音的大三度音程关系。

二、小调式

小调式简称为小调。小调式也是由七个音级构成。各音级的音级名称和级数标记与大调式相似。与大调不同的是,小调音阶的三个稳定音级主音、中音和属音合起来构成的是一个小三和弦。以a小调为例标记如下:

小调式的基本特征是:Ⅰ级音与Ⅲ级音构成小三度音程,Ⅰ、Ⅲ、V级音是稳定音级,三个稳定音级构成小三和弦。同样,音阶中主音和中音所构成的小三度关系是判断一个调式是否为小调式的重要标志。

小调式可分为三种:自然小调、和声小调和旋律小调。

1.自然小调

自然小调是小调式的基本形态。其主要的特点在于,音阶中各音级彼此间所构成的音程关系是:全音、半音、全音、全音、半音、全音、全音。以a自然小调为例:

自然小调音阶中的各个音级名称与大调式的完全相同,但音级的作用却不一样,这一点主要表现在导音对主音的倾向上。在自然大调中,Ⅶ级导音与它上方的Ⅰ级主音呈小二度音程关系,倾向性很强,而自然小调的Ⅶ级导音与它上方的Ⅰ级主音则呈大二度关系,倾向性相对较弱,因而,其调式色彩在三种小调中最为柔和。

2.和声小调

和声小调的音阶结构在自然小调的基础上产生了一些变化,即将自然小调的Ⅶ级导音升高了半音。由于升高了这个导音,使它与其上方的Ⅰ级主音形成了一个小二度关系,也和其下方的Ⅵ级音形成一个增二度的音程关系,这一点与和声大调相似。其音阶结构如下(以a和声小调为例):

这两对音程关系在听觉上都有强烈的倾向性,造成这种调式在保留了原有柔和协调的基础上,增加了新的紧张和不协和因素。由于综合了这两方面的因素,使得和声小调成为三种小调式中应用最广泛的一种。

3.旋律小调

旋律小调的音程特点主要体现在上行音阶中,即在上行的自然小调的Ⅵ音、Ⅶ音分别升高半音而成。这使得旋律小调具有大调式的某些特点,这时,能体现小调式色彩特点的就是主音和中音之间所形成的小三度关系。其音阶结构如下(以a旋律小调为例):

需要注意的是,旋律小调音阶的下行则与自然小调完全相同,这也就是说,完整的旋律小调音阶应该是上行音阶和下行音阶的结合。这一点完全相同于旋律大调。

最后,还需要注意的是大调式和小调式的名称标记问题。一般来说,大调式前面的字母标记应该大写,例如,我们一般说的G大调,其中的“G”就应该大写,而不能小写成“g”;反之,小调式前面的字母就应该小写,而不能把它写成大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