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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乐理
1.2.1 第一节 音的性质
第一节 音的性质

音有高低、强弱、长短、音色四种性质。

音的高低是由物体在一定时间内的振动次数(频率)来决定的。振动次数多,音则高;振动次数少,音则低。在传统音乐中使用的有固定音高的音共有88个。

音的强弱是由振动幅度的大小来决定的。振动幅度大,音则强;振动幅度小,音则弱。

音的长短决定于音的延续时间。音的延续时间越长音越长,反之音越短。

音色是因发声体的性质、形状以及泛音多少的不同而不同。

这四种性质是组成音乐的最基本元素,在此基础上衍生出旋律、织体、节奏、和声、复调、曲式等更为复杂的音乐形态。但音的高低和唱段具有更为重要的意义。试以《义勇军进行曲》这首歌为例,不管是人声来演唱或用乐器来演奏,用小声唱或是大声唱,虽然音的强弱及音色都有了变化,仍然很容易辨认出这支旋律。但是,假如这首歌的音高或音值发生了变化,音乐形象就会立即受到严重的破坏。因此,不管创作也好,演奏演唱也好,对音高和音值应该加以特别的注意。

音色因发音体的性质、形状以及泛音多少等的不同而不同。音色同样和乐曲的内容密切相关。根据其振动状态的规则与否,音可以分为乐音与噪音。音乐中所使用的音主要为乐音,但噪音在音乐作品中也是不可缺少的,比如打击乐器在音乐中的作用就极大。在我国民间音乐里,噪音的使用具有相当丰富的表现能力,如在戏曲音乐中,打击乐器在其他艺术表现手段的配合下,在塑造人物形象、表现各种思想情感方面,其作用是异常明显的,这是世界音乐文化中非常具有特色的一部分,是值得我们研究和学习的。

音是由发音体的振动而产生的。我们生活中所听到的某一个音,都不只是一个音在响,而是许多个音的组合,这种声音叫作复合音。复合音的产生是由于发音体不仅全段在振动,它的各部分也分别在振动。以弦为例,当一根弦发音时,弦不仅全部分在振动,它的各个部分也同时分别在振动,这样就形成了很多音的复合音。全弦振动时所发的音为基音,也称第一分音,分段振动所发的音均为泛音。由上可知弦振动时所发的音实为基音与众多泛音的复合音。其中基音最强,盖过所有泛音,全弦的音高以基音音高为标准。基音也就是我们平常耳朵所听到的音。泛音声音非常微弱,且隐藏在基音当中,很难听到,最多只能听到前几个泛音。通常一个基音主要有15个泛音。

以C为例。

正因为这些泛音的存在才使我们听到的音悦耳动听。少了泛音的基音听起来就十分枯涩。比如马路上的洒水车声、电脑里的声音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