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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建筑学(第4版)
1.3.5.6 5.6 建筑防震
5.6 建筑防震

5.6.1 地震与地震波

地壳内部存在极大的能量,地壳中的岩层在这些能量所产生的巨大作用力下发生变形、弯曲、褶皱,当最脆弱部分的岩层承受不了这种作用力时,岩层就开始断裂、错动,这种运动传至地面,就表现为地震。

地下岩层断裂和错动的地方称为震源,震源正上方地面称为震中。

岩层断裂错动,突然释放大量能量并以波的形式向四周传播,这种波就是地震波。 地震波在传播中使岩层的每一质点发生往复运动,使地面分别发生上下颠簸和左右摇晃,造成建筑破坏、人员伤亡。 由于阻尼作用,地震波作用由震中向远处逐渐减弱,以致消失。

5.6.2 地震震级与地震烈度

地震的强烈程度称为震级,一般称里氏震级,它取决于一次地震释放的能量大小。 地震烈度是指某一地区地面和建筑遭受地震影响的强烈程度,它不仅与震级有关,且与震源的深度、距震中的距离、场地土质类型等因素有关。 一次地震只有一个震级,但却有不同的烈度区。 我国地震烈度表中将烈度分为12度。7度时,一般建筑物多数有轻微损坏;8~9度时,大多数损坏至破坏,少数倾倒;10度时,则多数倾倒。 过去我国一直以7度作为抗震设防的起点,但近数十年来,很多位于烈度为6度的地区发生了较大地震,甚至特大地震。 因此,现行建筑抗震规范规定以6度作为设防起点,6~9度地区的建筑物要进行抗震设计。

5.6.3 建筑防震设计要点

建筑物防震设计的基本要求是减轻建筑物在地震时的破坏、避免人员伤亡、减少经济损失。 其一般目标是当建筑物遭到本地区规定的烈度的地震时,允许建筑物部分出现一定的损坏,经一般修复和稍加修复后能继续使用,而当遭到极少发生的高于本地区烈度的罕遇地震时,不致倒塌和发生危及生命的严重破坏,即贯彻“小震不坏、中震可修、大震不倒”的原则。在建筑设计时一般遵循下列要点:

①宜选择对建筑物防震有利的建设场地;

②建筑体型和立面处理力求匀称,建筑体型宜规则、对称,建筑立面宜避免高低错落、突然变化;

③建筑平面布置力求规整,如因使用和美观要求必须将平面布置成不规则时,应用防震缝将建筑物分割成若干结构单元,使每个单元体型规则、平面规整、结构体系单一;

④加强结构的整体刚度,从抗震要求出发,合理选择结构类型、合理布置墙和柱、加强构件和构件连接的整体性、增设圈梁和构造柱等;

⑤处理好细部构造,楼梯、女儿墙、挑檐、阳台、雨篷、装饰贴面等细部构造应予以足够的注意,不可忽视。